《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 原有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604,55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9,592,550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9,604,550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49,592,550股,全部为普通股。 |
3 |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扬州市行政审批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