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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是在江苏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而提出。本次腾退搬迁改建项目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和核准程序,生产工艺成熟可靠,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提升装置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由于现沿江厂区生产装置将在新沿江厂区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后关停搬迁,原产能规模将被新生产厂区产能所覆盖,且本次腾退搬迁改建形成的损失将由政府进行补偿,预计补偿金额及资产处置收入能够覆盖腾退搬迁资产报废损失,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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