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沿江厂区实施腾退搬迁改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腾退搬迁改建概述
为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等政府部门要求,公司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在扬州市江都经济开发区沿江一公里内的厂区以北沿江一公里外购置约363亩工业用地,用于对现有沿江厂区生产装置的腾退搬迁,公司计划于2024年底完成此次腾退搬迁改建工作。
二、腾退搬迁改建情况
(一)腾退搬迁改建的原则
1、不增加和改变产品种类、不扩大产能;
2、优化厂区布局,提升安全环保水平。
(二)腾退搬迁改建投资规模和建设期
计划总投资15亿元,新征用363亩工业用地,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产能规模为年产12000吨农药原药项目。
(三)腾退搬迁改建项目备案和核准程序
序号 | 名称 | 主管部门 | 核准文号 |
1 | 项目备案证 |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 扬行审备[2021]74号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扬州市行政审批局 | 扬行审能审[2022]5号 |
3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 扬环审批[2022]23号 |
4 | 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 扬州市应急管理局 | 扬应急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2]4号 |
(四)腾退搬迁改建损失和补偿
本次腾退搬迁改建损失主要系沿江现有厂区资产拆除报废形成的损失,将由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参照《江都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提升实施方案》、《江都区促进招商引资六条政策》等规定给予损失补偿。
三、腾退搬迁改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腾退搬迁改建是在江苏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而提出。本次腾退搬迁改建项目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和核准程序,生产工艺成熟可靠,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提升装置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由于现沿江厂区生产装置将在新沿江厂区于2024年底建成投产后关停搬迁,原产能规模将被新生产厂区产能所覆盖,本次腾退搬迁改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