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0月21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出席会议监事3名,全体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97,888.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1.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71%。(未经审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情况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72)。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监事会的职权,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