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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2-06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因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中审亚太,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2.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8,951.0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主要行业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渔业、批发业、零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房地产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

上年度中审亚太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度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近三年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肖建鑫,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本公司的审计报告,未签署或复核过其他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77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肖建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根据公司申请查询的人员诚信信息报告显示:项目合伙人肖建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玉琴截至2022年10月17日诚信档案记录与前述披露相符。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友好协商确定。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18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年,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原聘任的审计机构亚太集团负责公司审计的团队加入中审亚太,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亚太集团进行了事先沟通,亚太集团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由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中审亚太提供的资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质。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真实合理,中审亚太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且审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亚太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根据公司查询的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显示,中审亚太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证券期货市场诚信资质。公司聘任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原因真实合理,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五)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六)前任注册会计师对后任注册会计师关于沟通函的复函;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诚信信息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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