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207 证券简称:众诚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7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2年10月22日行使完毕。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长江保荐已按本次发行价格7.00元/股于2022年9月13日(T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240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众诚科技于2022年9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含第30个自然日,即自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240万股)。
截至2022年10月22日日终,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0.50万股,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34,842.57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7.00元/股,最低价格为6.92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6.96元/股;因此公司按照本次发行价格7.00元/股,
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39.50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839.5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7,380.00万股增加至9,219.50万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95%。公司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76.50万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1,600.00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11,200.00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87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1,808.3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068.13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长江保荐已共同签署《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序号 | 战略投资者的名称 | 实际获配 股数 (万股) | 延期交付 股数 (万股) | 限售期安排 |
1 |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丹桂顺之实事求是伍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5 | 49 | 6个月 |
2 | 上海冠通投资有限公司 | 43 | 33 | 6个月 |
3 | 广州后有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0 | 30 | 6个月 |
4 | 青岛晨融鼎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 | 24 | 6个月 |
5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桃李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 | 22 | 6个月 |
6 | 江苏瀚维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 | 22 | 6个月 |
7 | 重庆旺山实业有限公司 | 30 | 22 | 6个月 |
8 |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弘业苏豪瑞鑫2号专精特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0 | 22 | 6个月 |
9 |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10 | 8 | 6个月 |
10 | 上海同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 8 | 6个月 |
合计 | 320 | 240 | -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年9月23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 0899243639 |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增发股份总量(股): | 2,395,000 |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 5,000 |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6,76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2,627.82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2022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等。
2022年8月,公司与长江保荐签署了《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之主承销协议书》,明确授予长江保荐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长江保荐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发行人:河南众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5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