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2日向各位监事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士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维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南京扬子江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澜大道水质应急处理项目分包合同,公司为该项目提供工程建设及托管运营服务。《关于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