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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盈精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账户中的1300万股公司股票,存续期限为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48个月,即2019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2020年5月1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300万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名下之日起算,份额锁定期分别为法定锁定期结束后12个月、24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3、截至公告披露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出售公司股票686万股,目前持有公司股票874万股(前述股份数包括2020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4月25日届满,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后一期股票权益的解锁日为2023年5月18日。鉴于最后一期股票权益的解锁日晚于存续期届满日,为保证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为3,091万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全票通过,同意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4月25日。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存续期内出售股票,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存续期内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4月25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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