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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4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站(http://www.bse.cn/)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1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768.0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4,683.2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慧为智能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上发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发行公告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结果公告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申购日(T日)2022年10月27日
人民币元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相当于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即历史交易均价)7.46元/股的107.24%,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1倍。上述价格系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截至2022年10月21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5.33倍。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63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33倍,均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Choice,公司公告 以2022年10月21日(T-4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1年每股收益(2021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23.93倍。本次发行价格8.0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63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33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静态市盈率。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2年10月21日 前2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 (元/股,前复权)2021年每股收益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2021年静态市盈率(倍)
601231.SH环旭电子16.010.7720.79
300735.SZ光弘科技10.190.3727.55
001339.SZ智微智能22.990.9823.46
均值23.93

三、发行具体安排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无效申购信息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北交所股票公开发行网上申购。

(二)网上配售原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计算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其中不足100股的部分,汇总后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无剩余股票。

(三)投资者缴款

2022年10月24日(T-3日)及以前,战略投资者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2年10月27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022年10月27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2年10月28日(T+1日)至2022年10月31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2年11月1日(T+3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注:上表中限售期系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三)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股票。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申购。 2022年10月24日(T-3日),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10月25日(T-2日)披露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80.44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17.57%,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5.28%。2022年11月2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根据发行人授权,国信证券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主承销商。 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国信证券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但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国信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国信证券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5个交易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账户上所有股份向同意递延交付股票的战略投资者交付。国信证券在发行人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30个自然日之后或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扣除购回股票使用的资金及划转给发行人增发股票部分的资金(如有)外的剩余资金将纳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国信证券未购买公司股票或者购买公司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国信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发行人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零,并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

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2个工作日内,发行人与获授权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披露以下信息: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当说明买入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电话:0755-82133012

发行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5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证券代码832876
发行代码889288
所属行业名称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C39
定价方式直接定价
申购日2022年10月27日
拟发行数量(万股)1,596.00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41.04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1,554.96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77.74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239.40
发行价格(元/股)8.00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13.97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13.29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18.63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17.72
拟募集资金(万元)14,199.36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2,768.00
发行费用(万元)1,770.2307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10,997.7693

注:本表所述战略配售数量为战略投资者获配的非延期交付股份数量,网上发行数量为超额配售启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方案》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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