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4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稿中所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融资规划、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进行全面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盈利能力。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修订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拟采取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德明、黄珺、金维宇

2022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