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已由108,000,000股增加至121,170,892股,相应的注册资本增加13,170,892.00元。因此,《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需根据股本变动情况作出相应的修订。
修订的内容如下:
序号 | 原章程条款 |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0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17.0892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17.089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不变。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由原来的13亿元调整为13.5亿元,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过通过之日起后12个月,其余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媒体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