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惠天热电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当前公司处于历史特殊发展机遇期,为减轻自身负担,轻装上阵,谋求未来长远发展,公司大刀阔斧的实施了内部改革。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是为更好的解决人员、机构精简后的安置问题,是兼顾公司发展以及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为表现,而且得到了关联方大力支持与帮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 字):
范存艳 、梁杰 、李卓
2022年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