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资产评估相关事项作出以下说明: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是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资委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办法》(石国资[2022]6号)有关规定选定的,中联评估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除上述业务关系外,中联评估及其经办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①本次拟转让资产中设备及相关业务部分
本次评估目的是项目资产转让,由于常山云数据中心(一期)设备及相关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市场中无法找到与拟转让资产类似的可比交易案例,因此无法采用市场法。
常山云数据中心(一期)设备及相关业务存在持续使用的基础和条件,未来收益与风险能够预测及量化,因此适用收益法;成本法从资产购建角度反映了资产的市场价值,可以为经济行为提供参考,因此适用成本法。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中联评估选用成本法、收益法进行评估。通过对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差异分析,最终选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中联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②本次拟转让资产中机房楼及动力楼使用权部分
基于本次评估之特定目的、评估对象涉及的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可获得资料的情况等,考虑到所处区域房地产交易市场较为活跃,可供比较的同类型房地产交易案例较多,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中联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委估资产实际情况和本次交易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拟转让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评估中对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二)转让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转让云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相关资产,是为了能够集中优势资源,加快二期项目的建设步伐,实现资金快速回流,为二期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符合“着力将常山云数据中心建成面向省会、面向雄安新区、面向京津冀的高等级、高性能、高效率的新一代数据中心”的公司战略。同意公司对该资产进行转让。
特此说明。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