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列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的通知》(深证会〔2022〕360号),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本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协鑫能科,证券代码:002015)自2022年10月24日起列入融资融券标的股票。
通知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