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2-107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审议情况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及新增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2年度拟新增与关联方界首华宇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销售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4,000万元,交易类型为向其采购原材料;新增与关联方杭州华宇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研究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500万元,交易类型为向其提供服务、提供劳务;新增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67,500万元。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王莹娇女士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增加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估算,公司及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新增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截至目前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华宇销售公司 | 石墨烯等 | 市场定价 | 4,000 | 1,092.16 | 0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华宇研究院 | 提供劳务等 | 市场定价 | 200 | 86.21 | 0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华宇研究院 | 房租、水电等 | 市场定价 | 300 | 102.73 | 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华宇销售公司(原浙江长兴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所发生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杭州华宇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界首华宇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2006-04-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786448121W
法定代表人:陈雪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界首市高新区田营科技园华鑫大道6号
注册资本:500万元
主营业务:A铅酸蓄电池批发(票据),锂电池、金属材料(除稀、贵及放射性金属)、蓄电池极板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结构: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9月30日 |
1 | 资产总额 | 26,074.10 | 146,303.35 |
2 | 所有者权益 | -80,713.73 | -77,295.38 |
3 | 营业收入 | 381,650.04 | 318,702.53 |
4 | 净利润 | -26,623.17 | 6,487.38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宇销售公司原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其原董事王莹娇女士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华宇销售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4、华宇销售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杭州华宇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时间:2022-01-2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7GREJP59
法定代表人:陈建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景观大道72号3幢2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蓄电池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
1 | 资产总额 | 203.51 |
2 | 所有者权益 | -400.77 |
3 | 营业收入 | 660.38 |
4 | 净利润 | -600.77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宇研究院董事兼总经理陈建为公司原监事,构成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华宇研究院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
4、华宇研究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与华宇销售公司、华宇研究院发生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华宇销售公司采购石墨烯等、向华宇研究院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等。上述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基于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确定。综上,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华宇销售公司、华宇研究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可为公司增加收入及效益。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双方上述日常交易持续发生,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六、本年度实际已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华宇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杭州华宇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均为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2022年度与其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2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2年至今实际发生(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华宇销售公司 | 电池等 | 市场定价 | 80,000 | 31,937.22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华宇新能源 | 铅及铅合金等 | 市场定价 | 250,000 | 116,455.35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华宇销售公司 | 石墨烯等 | 市场定价 | 4,000 | 1,092.16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华宇新能源 | 废旧电瓶等 | 市场定价 | 30,000 | 13,437.21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华宇销售公司 | 服务费 | 市场定价 | 1,000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华宇新能源 | 服务费 | 市场定价 | 1,000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华宇研究院 | 房租、水电等 | 市场定价 | 300 | 102.73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华宇研究院 | 提供劳务等 | 市场定价 | 200 | 86.21 |
合计 | 366,500 | 163,110.88 |
(二)其他关联交易
1、设备买卖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 (万元) | 交易损益 (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 华宇新能源 | 生产设备 | 354.43 | 404.42 | 49.99 |
注: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未触及董事会审议及临时披露标准。
2、关联担保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议案》。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担保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方式 | 担保是否履行完毕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2021/01/20 | 2022/01/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8,000 | 2021/01/27 | 2022/01/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
4,800 | 2021/03/19 | 2022/01/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
3,000 | 2021/03/18 | 2022/01/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注:上述关联担保已全部履行完毕。
3、提供关联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后形成对外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方 | 财务资助余额(万元) | 资助起始日 | 资助到期日 | 财务利息 (万元) |
华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400 | 2022/01/06 | 2022/8/23 | 398.46 |
华宇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14,400 | 2022/01/06 | 2022/8/23 | 398.46 |
注:上述关联财务资助及相关利息已全部收回。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