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各位董事于2022年10月21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龙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2,400.00万元(含),不高于4,0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