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193号”文同意,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通过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形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