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的投资策略,公司可利用产业基金平台,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协同性的领域,也有利于公司分享潜在的投资回报,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的投资风险。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独立董事:黄斯颖、陆家星、冯锦锋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