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声股份”)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宇新狮城(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宇新杨狮(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侨星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广州华侨电声宇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并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华侨电声宇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该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022年8月17日,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该基金及基金管理人共同出具的《关于基金扩募延期的通知函》,告知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基金扩募事项有所延迟,目前基金及基金管理人正积极沟通、推进相关事宜。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与宇新狮城(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宇新杨狮(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侨星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签署《广
州华侨电声宇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承诺合伙企业将于设立后6个月内扩募至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金额。扩募后,电声股份的认缴出资额应不高于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RMB150,000,000)、且不高于合伙企业认缴出资规模的20.5%。如合伙企业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扩募,则应在6个月内安排完成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按照公允价格受让电声股份持有的部分合伙份额,以使电声股份认缴出资总额减少至不超过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20.5%。”该基金已于2022年3月22日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设立,并已于2022年8月17日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根据合伙协议前述约定,该基金应当于设立后6个月内(即在2022年9月22日前)扩募至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金额。
根据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的通知函,因基金管理人2022年上半年受上海疫情影响,导致基金备案延迟,同时也导致扩募事项有所延迟,无法在合伙协议约定的原时间期限(即在2022年9月22日前)完成扩募至5亿元人民币或以上金额事项。目前,该基金及基金管理人正积极沟通、推进基金扩募相关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扩募不成功或该基金规模无法实现扩募至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金额的风险。若该基金出现无法实现扩募至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金额的情形,公司可能存在需根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一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公司将与基金管理人积极沟通,密切关注该基金扩募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广州华侨电声宇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宇新狮城(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基金扩募延期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