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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尔: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2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号),公司债权人福建海峡客家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或“海发集团”)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岩中院”)提交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第十一条规定,由于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对“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即公司第一大股东龙岩文旅汇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龙岩市永盛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浪漫克拉钻石设计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市爱克拉珠宝设计中心(有限合伙)、陈茂森、陈曙光)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李勇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均霞、钟百波)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现任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的自然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四、上述事项的解决方案及可行性

公司在坚持发展主营业务的同时将积极配合龙岩中院推进公司破产重整工作,以期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龙岩中院的通知。法院最终能否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若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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