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0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七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等事项的议案》。
1、同意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对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的合资经营合同》之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进行部分调整;
2、同意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设立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之补充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同意根据上述调整,修订《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烟台国丰集团签署合资经营合同的进展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发布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2:50
2、会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3、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22年11月8日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会议事项:
(1)关于补选孙慧荣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进一步更新中集集团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