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4、会议由董事长李宏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完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员工、公司、股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鼓励核心员工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从而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公司发展活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让员工有机会分享公司规模扩张和业务创新的成果,吸引、激励和保留公司发展所需的核心员工,激发其主人翁精神,自发支持和关注公司整体发展,为公司实现产品转型及管理转型注入新的动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滕飞先生以及方太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滕飞先生以及方太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滕飞先生以及方太郎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