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对《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3,306.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5,065,842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3,306.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3,306.6万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15,065,84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615,065,842股。 |
除以上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北方稀土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