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进行了沟通,对调整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发表了如下书面审查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年1-9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是基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以及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之签名专用)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戴新民
吴 霖
尤 佳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