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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LongYoung Electronic (Kunshan) CO.,LTD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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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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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为7,087.50万股,全部为发行新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元 |
每股发行价格 | 22.50元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发行后总股本 | 28,350万股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2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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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扣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的部分,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
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三、重要承诺事项”。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对终端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72.53%及70.32%,占比较高,公司产品收入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
公司自2010年以来获得终端品牌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资格认证,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均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若公司无法通过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供应商资格复审,则无法向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继续销售,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若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苹果公司需求的产品,或者苹果公司开发了其他同类供应商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公司的产品收入将出现下滑。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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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或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大多根据终端应用产品需求定制化开发、生产,涉及应用领域主要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与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终端应用产品销量以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等密切相关。
近年来,3C行业特别是笔记本电脑领域,因用户渗透率趋于饱和导致产品出货速度放缓。若未来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下降或终端应用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3C电子设备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呈现多功能、轻量化、个性化发展趋势,内部元器件数量增多、精密度提升,同时结构更加紧密,对电磁屏蔽材料提出了更高的稳定性和更好的屏蔽效能的要求。若未来公司新产品的开发不及预期,未能及时生产出满足终端应用市场更新换代需求的电磁屏蔽类产品,公司产品的销量将出现下滑,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终端产品组装生产所需的物料供应较为紧张。公司复工复产较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产品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供应份额占比。随着疫情逐渐稳定,其他同类供应商复工复产,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供应份额回落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845.96万元、42,533.98万元及42,833.93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6.31%。公司终端客户较为集中,各期来源于存量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6.63%、98.38%和96.64%,占比较高,且公司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份额占比已较高。
随着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趋于饱和,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全球出货量增速将逐步放缓,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将趋于白热化。未来若终端产品出货量出现下滑,公司不能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或无法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并持续获得新增客户,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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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7.28%、65.73%及63.25%,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若未来新进入者向公司所在领域渗透,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以及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开拓其他低毛利率领域客户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以及无法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2]230Z2698号”审阅报告。
2022年1-6月,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变动率 |
资产总额 | 88,436.58 | 64,936.78 | 36.19% |
负债总额 | 10,500.25 | 6,623.64 | 58.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936.33 | 58,313.14 | 33.65%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20,378.67 | 19,335.00 | 5.40% |
营业利润 | 10,568.14 | 10,719.50 | -1.41% |
利润总额 | 10,559.43 | 10,723.97 | -1.53% |
净利润 | 9,145.13 | 9,297.14 | -1.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45.13 | 9,297.14 | -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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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59.80 | 9,135.89 | -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9.17 | 11,102.98 | -10.84% |
2022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0,378.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5.40%。2022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45.13万元,同比下降1.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9.80万元,同比下降1.93%。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总体保持稳定。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动的情况。具体财务分析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合理预计2022年1-9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29,000万元至32,000万元,同比变动-6.81%至2.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3,000万元至15,000万元,同比变动-13.04%至0.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2,800万元至14,800万元,同比变动-
11.73%至2.07%。2022年1-9月,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保持稳定,预计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较为稳定。
上述2022年1-9月业绩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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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2
发行概况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
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承诺 ...... 4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4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6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 义 ...... 13
一、普通术语 ...... 13
二、专业术语 ...... 16
第二节 概览 ...... 19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9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1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4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5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5
八、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 2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7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各方 ...... 2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30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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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1
一、经营风险 ...... 31
二、财务风险 ...... 33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 3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 35
五、发行失败的风险 ...... 36
六、发行人股东之间对赌安排的相关风险 ...... 36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7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37
三、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 43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7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 47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 50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6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61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76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定的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83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两年内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 84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85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股情况 ...... 87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88
十五、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89十六、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9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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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 98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13
三、公司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 141
四、公司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 154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 166
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 178
七、境外经营情况 ...... 19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99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运行以及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 199
二、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203
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 204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05
五、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 206
六、同业竞争 ...... 207
七、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 209
八、关联交易情况 ...... 213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 222
十、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 229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1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31
二、审计意见 ...... 235
三、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238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 238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39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07
七、公司主要税种及税收优惠 ...... 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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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财务指标 ...... 314
九、经营成果分析 ...... 315
十、资产质量分析 ...... 352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3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 ...... 384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38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87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8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38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 407
四、未来发展规划 ...... 408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12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 412
二、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415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 418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420
五、股东投票机制 ...... 420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2
一、重大合同 ...... 42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24
三、其他重大事项 ...... 424
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425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2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2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42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429
六、审计机构声明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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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31
八、验资机构声明 ...... 432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34
第十三节 附件 ...... 435
一、备查文件 ...... 435
二、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435
三、重要承诺事项 ...... 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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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股份公司、公司、本公司、隆扬电子 | 指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隆扬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隆扬国际 | 指 | LY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鼎炫控股 | 指 | Top Bright Holding Co., Ltd.(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川扬电子 | 指 | 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
富扬电子 | 指 | 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香港欧宝 | 指 | 欧宝发展有限公司(OB DEVELOPMENT LIMITED) |
萨摩亚ONBILLION | 指 | ONBILLION DEVELOPMENT LIMITED |
萨摩亚隆扬 | 指 | Long Young (Samoa) Holding Co.,Limited(萨摩亚商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指 | 萨摩亚商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
聚赫新材 | 指 | 聚赫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在中国台湾设立的子公司 |
纽埃隆扬国际 | 指 | LONG YOUNG INTERNATIONAL CORP.(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纽埃 |
萨摩亚隆扬国际 | 指 | LONG YOUNG INTERNATIONAL CORP.(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萨摩亚 |
昆山酷乐 | 指 | 昆山酷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隆扬 | 指 | 深圳隆扬电子有限公司 |
台衡精密 | 指 | 台衡精密测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及人贸易 | 指 | 昆山及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欣象咨询 | 指 | 昆山欣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雎才咨询 | 指 | 重庆雎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全一咨询 | 指 | 昆山全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群展咨询 | 指 | 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虞汇聪 | 指 | 绍兴上虞汇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尚合钰 | 指 | 苏州君尚合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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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禺零捌 | 指 | 昆山双禺零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双禺投资 | 指 | 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贝澜晟德 | 指 | 苏州贝澜晟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和基投资 | 指 | 苏州和基投资有限公司 |
稳健咨询 | 指 | 昆山稳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振明咨询 | 指 | 昆山振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聚厚管理 | 指 | 上海聚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盛邦信息 | 指 | 苏州盛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党秀塑胶 | 指 | 苏州党秀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
涵与婕 | 指 | 昆山涵与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物管理 | 指 | 苏州本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Trillions Sheen | 指 | Trillions Sheen Holdings Limited |
LinkPlus | 指 | LinkPlus Capital Inc. |
Rising Luck | 指 | Rising Luck Investment Limited |
Lucky Noble | 指 | Lucky Noble Development Limited |
B & S | 指 | B & S Investment limited |
Glory Sharp | 指 | Glory Sharp International Limited |
富国璋咨询 | 指 | 昆山富国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爱喜咨询 | 指 | 昆山爱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容诚、容诚会计师、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国浩律师、律师 | 指 |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
中水致远、评估师 | 指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本次发行上市前有效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正式生效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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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本次发行上市 | 指 |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行为 |
报告期、最近三年 | 指 |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的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台胞证 | 指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国家税务总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
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商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BCC Research | 指 | Business Communications Company (BCC) Inc.,一家市场研究机构 |
FMI | 指 | Future Market Insights Market Research & Consulting Company,一家从事市场研究和咨询的国际公司 |
IDC | 指 |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 |
TrendForce | 指 | 集邦科技,一家知名市场调研机构 |
Wind | 指 | 万得资讯,中国大陆金融数据、信息和软件服务企业 |
IHS Markit | 指 | IHS Markit Ltd.,一家国际知名咨询调研机构 |
Yole | 指 | Yole Développement,一家法国市场研究与战略咨询公司 |
观研天下 | 指 | 一家国内知名行业研究分析机构 |
富士康、富士康集团 | 指 | 富士康科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广达、广达集团 | 指 |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仁宝 | 指 |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和硕、和硕集团 | 指 |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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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业达 | 指 | 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立讯精密 | 指 |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长盈精密 | 指 | 东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
东山精密 | 指 |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公司客户 |
嘉联益、昆山嘉联益 | 指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
东阳精密 | 指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公司客户 |
苹果、苹果公司 | 指 | Apple Inc. |
惠普 | 指 | 惠普公司(Hewlett-Packard,简称HP) |
华硕 | 指 |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戴尔 | 指 | Dell Inc. |
莱尔德 | 指 | 莱尔德科技(Laird Technologies),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
固美丽 | 指 | 派克固美丽(Parker Chomerics),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
达瑞电子 | 指 |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
飞荣达 | 指 |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
恒铭达 | 指 |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
世华科技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 |
罗杰斯集团 | 指 | Rogers Corporation及其下属公司,公司供应商 |
二、专业术语
电磁屏蔽 | 指 | 电磁波的能量被材料反射或吸收造成的衰减,是利用电磁屏蔽材料等屏蔽体阻止电磁场在空间传播的一种措施 |
电磁屏蔽材料 | 指 | 具有电磁屏蔽功能的材料,包括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导电泡棉、导电海绵、导电橡胶、导电涂料、吸波材料等 |
EMI、电磁干扰 | 指 | 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电磁能量对电流回路、仪器、系统或生命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电磁现象 |
EMC、电磁兼容 | 指 |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 |
EMS、电磁敏感性 | 指 | Electro-Magnetic Susceptibility,指设备、器件或系统因电磁干扰可能导致工作性能降级的特性 |
屏蔽效能 | 指 | 电磁屏蔽材料等屏蔽体对电磁波的衰减程度,通常用分贝(dB)衡量 |
PVD | 指 | Physical Vapour Deposition,物理气相沉积技术,是一种在真空条件下,采用物理方法,将材料源——固体或液体表面气化成气态原子、分子或部分电离成离子,并通过低压气体(或等离子体)过程,在基体表面沉积具有某种特殊功能的薄膜的技术 |
CR | 指 | 氯丁橡胶,又名氯丁二烯橡胶、新平橡胶。由氯丁二烯为主要原料进行α-聚合而生产的合成橡胶 |
聚乙烯、PE | 指 | 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耐低温、化学稳定性好、吸水性小、电绝缘性优良等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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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PU | 指 | 聚氨基甲酸酯,是一种高分子化合物,具有耐油、耐磨、耐低温、耐老化、有弹性的特点 |
涤纶树脂、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由对苯二甲酸二甲酯与乙二醇酯交换或以对苯二甲酸与乙二醇酯化先合成对苯二甲酸双羟乙酯,然后再进行缩聚反应制得,是主要的工程塑料之一 |
聚酰亚胺、PI | 指 | 主链上含有酰亚胺环(-CO-N-CO-)的一类聚合物,是综合性能较好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之一 |
聚碳酸酯、PC | 指 | 分子链中含有碳酸酯基的高分子聚合物,应用于汽车工业和电子、电器工业等 |
ESD | 指 | Electro-Static Discharge,静电释放 |
聚四氟乙烯 | 指 | 一种以四氟乙烯作为单体聚合制得的高分子聚合物 |
EVA | 指 |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是一种通用高分子聚合物 |
丙烯酸 | 指 | 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呈无色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有腐蚀性,酸性较强 |
钛篮 | 指 | 电镀设备上装载阳极材料的一种挂具 |
电导率 | 指 | 表示物质传输电流能力强弱的一种测量值。当施加电压于导体的两端时,其电荷载子会呈现朝某方向流动的行为,因而产生电流 |
磁导率 | 指 | 表示物质磁化性能的物理量。表示在空间或在磁芯空间中的线圈流过电流后,产生磁通的阻力或是其在磁场中导通磁力线的能力 |
模切 | 指 | 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将模切机/裁切机与贴合等设备配合使用,对一种或多种材料(如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导电泡棉、绝缘胶带、泡棉、保护膜、金属箔片、吸波材料等)进行组合,切割成指定规格产品的工艺。广义的模切设备包括模切机(主要加工非规则形态产品)和裁切机(主要加工规则形态产品) |
VR | 指 | 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技术,囊括计算机、电子信息、仿真技术于一体,其基本实现方式是计算机模拟虚拟环境从而给人以环境沉浸感 |
AR | 指 | Augmented Reality,增强现实技术,是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将计算机生成的文字、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用到真实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界的“增强” |
5G | 指 |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具有高数据传输率、低网络延迟的特征 |
FPC | 指 |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柔性印制线路板,具有质量轻、厚度薄、可自由弯曲折叠等优良特性 |
IQC | 指 | 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来料质量控制 |
IPQC | 指 | InPu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过程质量控制 |
FQC | 指 | Final Quality Control,成品质量检验 |
OQC | 指 | Outgoing Quality Control,成品出厂检验 |
3C | 指 | 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统称 |
VMI | 指 | Vendor Managed Inventory,是一种以用户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
FIP | 指 | Form-In-Place,点胶工艺,以精确的计算机操控自动化设备,将流体材料直接点涂在金属或塑料的特定部位,并在一定条件下固化 |
inch、in | 指 | 英寸,长度单位,1英寸=2.54厘米 |
坪 | 指 | 中国台湾地区常用的建筑面积单位,1坪=3.3057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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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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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发行人名称 |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00年3月13日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1,262.5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琴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 |
控股股东 | 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傅青炫、张东琴 |
行业分类 |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 - |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 |||
保荐人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 其他承销机构 | - |
审计机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机构 |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发行股数 | 7,087.5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5.00% |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 7,087.50万股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5.00% |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 - |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 |
发行后总股本 | 28,350万股 | ||
每股发行价格 | 2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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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盈率 | 33.63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3.2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的总股本) | 发行前每股收益 | 0.89元(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7.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0.67元(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发行市净率 | 2.95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发行方式 |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 ||
发行对象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 ||
承销方式 |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 ||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 - | ||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59,468.75万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147,178.01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
研发中心项目 | |||
发行费用概算 | 保荐承销费 | 保荐费为50万元;承销费为10,315.47万元 | |
审计验资费 | 896.23万元 | ||
律师费 | 518.87万元 |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368.87万元 | ||
发行手续费 | 104.50万元 | ||
印花税 | 36.80万元 | ||
注:1、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发行费用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
初步询价日期 | 2022年10月11日 | ||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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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日期 | 2022年10月14日 |
缴款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股票上市日期 |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8,012.85 | 57,726.72 | 39,332.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 68,782.86 | 49,015.92 | 35,076.96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79 | 13.51 | 7.48 |
营业收入(万元)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净利润(万元)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8,968.63 | 16,842.02 | 8,365.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93 | 0.85 | 0.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93 | 0.85 | 0.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56 | 41.93 | 35.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20 | 42.38 | 28.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20,600.17 | 14,953.49 | 10,089.76 |
现金分红(万元) | - | 22,000.00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99 | 4.21 | 5.62 |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一家电磁屏蔽材料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磁屏蔽材料及完善的电磁干扰解决方案。公司电磁屏蔽类产品主要包括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吸波材料、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等,聚焦于消费电子领域,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上起到电磁屏蔽功能,实现电磁兼容的效果。同时,公司也从事部分绝缘材料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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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陶瓷片、缓冲发泡体、双面胶、保护膜、散热矽胶片等,应用于上述消费电子产品中,起到绝缘、缓冲保护、吸音减震、散热等效能。公司自2000年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不断完善产品效能。经过20余年在行业内的深耕,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目前已掌握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中与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后端成品模切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不仅能有效提升电磁屏蔽产品的屏蔽效能和精密程度,还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其中,部分核心技术可同时用于绝缘材料的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模切时产生的边料废品并提升废料排放效率,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绝缘材料的生产成本、提升模切效率。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高质量、高稳定性的电磁屏蔽材料和高性能的绝缘材料。目前,公司已与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东山精密、长盈精密等行业内知名的电子代工服务企业集团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电磁屏蔽材料 | 34,189.90 | 79.84 | 32,875.87 | 77.31 | 21,847.12 | 81.64 |
其中:导电布及胶带 | 10,655.85 | 24.88 | 10,005.03 | 23.53 | 8,078.96 | 30.19 |
导电泡棉 | 23,534.05 | 54.95 | 22,870.83 | 53.78 | 13,768.16 | 51.45 |
绝缘材料 | 8,635.40 | 20.16 | 9,648.18 | 22.69 | 4,912.74 | 18.36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磁屏蔽材料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均在75%以上。
(二)主要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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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结合行业特点、自身经营策略、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公司采用“以产定购、需求预测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及向客户直销的销售模式开展经营,凭借快速响应客户定制化需求的能力及良好的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解决电磁干扰的需求。
(三)竞争地位
经过二十多年的迅速发展,公司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成熟的工艺技术、完善的生产设施和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人员。凭借优秀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公司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进入了行业一流消费电子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包括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国际知名终端品牌商和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长盈精密、东山精密等行业内知名电子代工服务企业。公司与上述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市场上有良好的品牌口碑和声誉。
经过在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内多年的深耕,公司通过持续投入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改进,准确把握下游市场及终端客户的需求,在全球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2019年~2021年电磁屏蔽材料销售收入为
2.18亿元、3.29亿元和3.42亿元,分别占全球市场规模的0.43%、0.61%和
0.64%。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且全球市场占有率也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在全球市场占据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基于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公司不断改进材料工艺配方和模治具设计,形成了既能产出高质量产品,又能降低损耗、提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在产品改进、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目前公司已掌握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非开模模切技术、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等核心工艺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在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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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科技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领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屏蔽材料及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材料产业中的高分子光、电、磁材料制造,同时属于国家重点产品与服务中的高分子屏蔽材料(电子信号屏蔽处理等)。公司定位于新材料领域,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致力于电磁屏蔽材料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创新和迅速发展,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在电磁屏蔽材料领域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并形成公司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公司始终重视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成立以来已获得多项资质认证,如苏州市外资研发机构、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昆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度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公司始终注重工艺技术的改进和产品研发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508.80万元、1,789.79万元和2,139.33万元,研发投入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公司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公司产品的研发和工艺的改进提供了持续的推动力。
(三)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将技术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将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在涵盖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及后端成品模切等工序的多项核心技术支持下,公司拥有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链体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在笔记本电脑领域,公司研制生产的电磁屏蔽材料用于相机模块、显示器组件、主板部件及硬盘等笔记本电脑部件;在平板电脑领域,公司产品用于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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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触摸面板组件、主板部件、天线组件等平板电脑部件。公司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材料对上述终端品牌产品中的电磁干扰进行屏蔽,起到良好的EMI防治效果,同时使各部件具有良好的接地,使产品具有较高的ESD防护能力,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业界口碑和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紧抓电磁屏蔽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始终坚持创新,将产品向具有吸波、导热、散热、环保可回收降解等特性的多功能电磁屏蔽材料方向研发,拓展产品在5G通讯、物联网、智慧汽车、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新兴电子产业领域的应用,将公司的科技成果与新兴产业在未来更加深入融合。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663.19万元、18,968.63万元(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选择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标准,即“(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作为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上市标准。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23,069.15 | 23,019.15 | 富扬电子 |
2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8,078.94 | 8,078.94 | 川扬电子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6,133.77 | 6,133.77 | 隆扬电子 |
合 计 | 37,281.86 | 37,231.86 |
注:“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总投资额为23,069.15万元,一期项目投资50万元,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本次拟以募集资金23,019.15万元投资建设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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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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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发行7,087.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
(四)每股发行价:22.50元
(五)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未参与战略配售
(六)发行市盈率:33.63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2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的股本)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的总股本)
(九)发行市净率:2.95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十)发行方式: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十一)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创业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十二)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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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费用概算
内容 | 金额 |
保荐费 | 50万元 |
承销费 | 10,315.47万元 |
审计验资费 | 896.23万元 |
律师费 | 518.87万元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 368.87万元 |
发行手续费 | 104.50万元 |
印花税 | 36.80万元 |
合计 | 12,290.74万元 |
注:1、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发行费用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各方
(一)发行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东琴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联系电话:0512-57668700传真:0512-57669500联系人:金卫勤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联系电话:0512-62938523传真:0512-62938500保荐代表人:葛明象、徐振宇项目协办人:励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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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葛健敏、李哲、任丰庭、张弛、李欣仪
(三)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负责人:葛霞青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星座商务广场1幢28楼联系电话:0512-62720177传真:0512-62720199经办律师:陶云峰、葛霞青、邵婷婷
(四)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联系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经办会计师:宛云龙、洪志国、吴玉娣
(五)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力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知行大厦七层737室联系电话:010-62158680传真:010-62169669经办评估师:徐向阳、夏志才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电话:0755-259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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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5-25988122
(七)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户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2201988236052500135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1、初步询价日期:2022年10月11日
2、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3、申购日期:2022年10月14日
4、缴款日期:2022年10月18日
5、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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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对终端客户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72.53%及70.32%,占比较高,公司产品收入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公司自2010年以来获得终端品牌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资格认证,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均有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若公司无法通过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供应商资格复审,则无法向苹果公司及其电子制造服务商继续销售,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若公司未能开发出满足苹果公司需求的产品,或者苹果公司开发了其他同类供应商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公司的产品收入将出现下滑。此外,若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或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产品收入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产品需求下滑的风险
公司产品大多根据终端应用产品需求定制化开发、生产,涉及应用领域主要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与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终端应用产品销量以及新产品的开发能力等密切相关。
近年来,3C行业特别是笔记本电脑领域,因用户渗透率趋于饱和导致产品出货速度放缓。若未来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出现下降或终端应用产品的销量不及预期,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下滑,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3C电子设备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呈现多功能、轻量化、个性化发展趋势,内部元器件数量增多、精密度提升,同时结构更加紧密,对电磁屏蔽材料提出了更高的稳定性和更好的屏蔽效能的要求。若未来公司新产品的开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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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预期,未能及时生产出满足终端应用市场更新换代需求的电磁屏蔽类产品,公司产品的销量将出现下滑,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2020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终端产品组装生产所需的物料供应较为紧张。公司复工复产较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产品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供应份额占比。随着疫情逐渐稳定,其他同类供应商复工复产,公司可能面临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供应份额回落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845.96万元、42,533.98万元及42,833.93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6.31%。公司终端客户较为集中,各期来源于存量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6.63%、98.38%和96.64%,占比较高,且公司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供应份额占比已较高。
随着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趋于饱和,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的全球出货量增速将逐步放缓,相关企业的市场竞争将趋于白热化。未来若终端产品出货量出现下滑,公司不能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或无法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并持续获得新增客户,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外协供应商管理的风险
为充分利用自有产能,专注核心业务的研究及工艺改进,公司将部分占用生产资源、较为耗费人工的加工工序委托给外协供应商完成。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分别为1,652.75万元、1,822.79万元和2,430.3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46%、12.51%和15.44%。
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均签订《采购合同》和《质量协议》,若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的质量和交期管理不善,将导致外协产品质量欠佳、供货不及时,影响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进而对公司的客户维护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注重工艺的改进,减少生产中污染物的排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污染物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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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实现达标排放和治理,不存在因环保问题被相关监管部门限制生产的情形,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增强、国家和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要求日益严格,政府在将来可能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公司在未来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导致经营成本提高,对公司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外购成品并直接销售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电子代工服务企业自主交易模式下存在外购成品并直接销售的情形。电子代工服务企业自主交易模式下外购成品并直接销售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63.41万元、2,800.72万元和3,559.60万元,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33%、6.58%和8.31%。其中,上述外购成品以导电泡棉为主,占比分别为73.87%、70.45%和76.57%;销售对应的终端客户以惠普及华硕为主,合计占比分别为78.13%、71.45%和72.59%;主要应用领域为笔记本电脑,占比分别为85.98%、89.43%和96.05%。
未来如果终端品牌商或电子代工服务厂商的采购模式或采购政策发生变化,限制发行人外购成品并直接销售,则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7.28%、65.73%及63.25%,主营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产品结构以及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若未来新进入者向公司所在领域渗透,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升而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公司未能及时推出新的技术领先产品有效参与市场竞争以及公司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开拓其他低毛利率领域客户等情况发生,公司毛利率将存在下降以及无法维持较高水平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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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328.60万元、15,542.67万元及14,826.3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67%、30.37%及21.25%。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下游领域的知名企业,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具备较强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声誉,但若宏观经济、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面临着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影响公司资金周转,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311.97万元、4,430.04万元及5,135.90万元,2019年度至2021年度呈持续增长态势。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及“以产定购、需求预测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但下游终端产品更新换代相对迅速,公司产品可能面临滞销或价格下降的情形,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可能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1.20%、50.27%及
43.45%。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未来美元汇率波动既会影响公司外销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会对公司汇兑损益产生影响,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税收政策变更的风险
隆扬电子、富扬电子及川扬电子在报告期内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1,285.85万元、2,385.29万元及2,441.5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2%、11.98%及10.61%。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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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夫妇通过境外架构控制公司92.05%股权,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公司1.23%股权。
虽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实际控制人仍能够通过所控制的表决权控制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形成有利于实际控制人但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决策。如果相关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一)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风险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以南、景秀路以东。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富扬电子已经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发行人应通过报名竞买方式,对该宗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进行竞价交易并受让,该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022年1月24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富扬电子出具《关于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的说明》,目前涉及本项目用地指标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本项目的土地预审工作,后续按照流程将推进土地挂牌等手续,预计将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土地出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土地“招拍挂”程序尚未进行,发行人尚未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签署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发行人取得该地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等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用地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项目用地尚未取得。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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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不确定性,后续的投资进度可能受取得实施地土地所有权证的进度影响,从而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同时,前述项目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技术条件而最终确定,由于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可能会影响项目的完工进度和经济效益,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失败的风险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公司启动发行后,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发行人经营业绩、投资者对本次发行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投资者认购不足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六、发行人股东之间对赌安排的相关风险
2020年12月/2021年4月,发行人引入的外部投资者君尚合钰、上虞汇聪、双禺零捌、双禺投资、贝澜晟德、和基投资、聚厚管理、盛邦信息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对发行人上市时间、公司治理等触发条件、优先购买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等特殊权利进行了约定。2021年8月,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与前述股东签署了补充协议
(二),除保留公司未能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在中国境内完成上市,对赌协议中关于上市时间的对赌条款自动触发以外,其他所有对赌条款及特殊权利条款均已自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2021年6月30日)终止。上述上市时间对赌条款系投资人与回购义务人根据其意思表示经协商一致后约定,且满足:
(一)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但发行人若未能在2024年1月1日之前成功上市,届时投资者有权要求回购义务人回购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一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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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Long Young Electronic (Kunshan) Co., Ltd.注册资本:21,262.5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东琴成立日期:2000年3月13日整体变更日期:2020年12月9日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邮政编码:215313联系电话:0512-57668700传真号码:0512-57669500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gyoung.com电子信箱:zhengquan@longyoung.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法务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金卫勤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联系电话:0512-5766870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00年3月8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昆经贸资(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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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60号”批复,同意纽埃隆扬国际独资设立隆扬有限,注册资本为600,000美元。同日,隆扬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外经贸苏府资字[2000]33767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0年3月13日,隆扬有限取得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20年11月12日,隆扬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截至202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67,790,992.48元为基数,折为股份公司195,730,855股,超过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容诚会计师对公司上述整体变更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67号”《验资报告》。
2020年12月3日,隆扬电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股份公司设立相关的议案,全体发起人签署了股份公司章程。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95,722,953 | 99.9960% |
2 | 群展咨询 | 7,902 | 0.0040% |
合计 | 195,730,855 | 100.00%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美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200,000 | 100.00% |
合计 | 1,2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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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7月15日,隆扬国际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隆扬有限注册资本由1,200,000美元增加至1,808,709美元,增加的608,709美元注册资本由隆扬国际以其持有的富扬电子100%股权出资363,662美元和川扬电子100%股权出资245,047美元。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取得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
(一)重组富扬电子、川扬电子”。
本次注册资本增加完成后,隆扬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美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808,709 | 100.00% |
合计 | 1,808,709 | 100.00% |
2、2020年9月,新增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
2020年9月18日,隆扬国际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808,709美元增加至1,808,782.02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群展咨询出资,出资总价款为1万元人民币,其中73.02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年9月23日,公司取得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隆扬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美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808,709.00 | 99.9960% |
2 | 群展咨询 | 73.02 | 0.0040% |
合计 | 1,808,782.02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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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4、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加股本
2020年12月14日,隆扬电子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股本由195,730,855元增加至201,422,953元,增加的5,692,098元股本由群展咨询认购;认购总价款为36,998,637元,每股价格为6.5元;其中5,692,098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计入公司股本总额,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取得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95,722,953 | 97.17% |
2 | 群展咨询 | 5,700,000 | 2.83% |
合计 | 201,422,953 | 100.00% |
5、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加股本
2020年12月23日,隆扬电子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股本由201,422,953元增加至212,625,000元,增加的11,202,047元股本由上虞汇聪等13名投资者认购;认购总价款为128,823,540.50元,每股价格为11.5元;其中11,202,047元作为新增股本计入公司股本总额,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1-41
1 | 隆扬国际 | 195,722,953 | 92.05% |
2 | 群展咨询 | 5,700,000 | 2.68% |
3 | 上虞汇聪 | 2,600,000 | 1.22% |
4 | 君尚合钰 | 2,200,000 | 1.03% |
5 | 双禺零捌 | 1,300,000 | 0.61% |
6 | 双禺投资 | 900,000 | 0.42% |
7 | 贝澜晟德 | 900,000 | 0.42% |
8 | 和基投资 | 900,000 | 0.42% |
9 | 稳健咨询 | 822,047 | 0.39% |
10 | 振明咨询 | 350,000 | 0.16% |
11 | 聚厚管理 | 300,000 | 0.14% |
12 | 盛邦信息 | 300,000 | 0.14% |
13 | 党秀塑胶 | 300,000 | 0.14% |
14 | 涵与婕 | 200,000 | 0.09% |
15 | 本物管理 | 130,000 | 0.06% |
合计 | 212,625,000 | 100.00% |
6、2021年4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1年4月2日,稳健咨询与君尚合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隆扬电子822,047股股份以每股11.5元的价格转让给君尚合钰,转让总价款为9,453,540.50元。2021年4月6日,君尚合钰向稳健咨询支付了前述股份转让款。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95,722,953 | 92.05% |
2 | 群展咨询 | 5,700,000 | 2.68% |
3 | 君尚合钰 | 3,022,047 | 1.42% |
4 | 上虞汇聪 | 2,600,000 | 1.22% |
5 | 双禺零捌 | 1,300,000 |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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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禺投资 | 900,000 | 0.42% |
7 | 贝澜晟德 | 900,000 | 0.42% |
8 | 和基投资 | 900,000 | 0.42% |
9 | 振明咨询 | 350,000 | 0.16% |
10 | 聚厚管理 | 300,000 | 0.14% |
11 | 盛邦信息 | 300,000 | 0.14% |
12 | 党秀塑胶 | 300,000 | 0.14% |
13 | 涵与婕 | 200,000 | 0.09% |
14 | 本物管理 | 130,000 | 0.06% |
合计 | 212,625,000 | 100.00% |
本次变更完成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隆扬电子的股本及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涉及外商投资管理事项
发行人设立以来不涉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事项。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动均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了外商投资管理的审批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 | 事件 | 相关批准或备案 | 文号或编号 |
1 | 2000年3月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 2000年3月8日,昆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举办外资企业“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0)字60号 |
2000年7月3日,昆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0)字219号 | |||
2 | 2003年12月 | 变更注册地址 | 2003年12月22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3)字929号 |
3 | 2004年4月 | 延期出资 | 2004年4月20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审批通过《昆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延期出资审批表》,同意公司延期,请工商局按规定办理。 | (2004)177号 |
4 | 2005年12月 | 第一次转股 | 2005年12月15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转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5)字1521号 |
5 | 2006年6月 | 变更经营范围 | 2006年6月13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6)字545号 |
6 | 2007年11月 | 第一次增资 | 2007年11月22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增资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7)字1038号 |
7 | 2007年11月 | 变更出资方式 | 2007年11月29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方式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 | 昆经贸资(2007)字1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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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 ||||
8 | 2008年8月 | 第二次转股 | 2008年8月25日,昆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转股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 昆经贸资(2008)字680号 |
9 | 2020年8月 | 第二次增资 | 已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 不适用 |
10 | 2020年9月 | 第三次增资 | 已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 不适用 |
11 | 2020年12月 | 股改 | 已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 不适用 |
12 | 2020年12月 | 第四次增资 | 已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 不适用 |
13 | 2020年12月 | 第五次增资 | 已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 | 不适用 |
注:根据2019年12月19日,国家商务部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替代《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第四条,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报送的上述投资信息推送至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及时接收、处理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投资信息以及部门共享信息等。
三、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2020年,公司为了整合业务,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重组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组富扬电子、川扬电子
根据容诚会计师2020年6月15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34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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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容诚审字[2020]230Z3495号”《审计报告》,富扬电子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6,515.82万元;川扬电子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4,237.06万元。根据中水致远2020年6月16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303号”《资产评估报告》,富扬电子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7,333.85万元;川扬电子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941.78万元。
2020年7月15日,隆扬国际作出股东决定,同意隆扬有限注册资本由1,200,000美元增加至1,808,709美元,增加的608,709美元注册资本由隆扬国际以其持有的富扬电子100%股权出资363,662美元和川扬电子100%股权出资245,047美元。2020年8月28日,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重组萨摩亚ONBILLION、萨摩亚隆扬
根据容诚会计师2020年6月15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230Z3496号”及“容诚审字[2020]230Z3497号”《审计报告》,萨摩亚ONBILLION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77.03万元;萨摩亚隆扬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68.03万元。
根据中水致远2020年6月16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303号”《资产评估报告》,萨摩亚ONBILLION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79.50万元;萨摩亚隆扬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69.90万元。
2020年12月17日,隆扬电子作出总经理决定,同意公司子公司香港欧宝以79.50万元的价格收购萨摩亚ONBILLION100%的股权、以69.90万元的价格收购萨摩亚隆扬100%的股权。2020年12月17日,上述有关各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0年12月15日及2020年12月22日,萨摩亚ONBILLION、萨摩亚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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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
(三)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富扬电子的主营业务为导电布的研发、生产、销售,定位于主要为集团内企业提供上游原材料,也有少部分导电布产品对外销售。川扬电子的主营业务为导电布胶带、导电泡棉等电磁屏蔽材料以及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是模切件,也有少部分以成卷材料的形式出售。萨摩亚ONBILLION主要作为集团内企业的材料出口复进口的贸易中转。萨摩亚隆扬本身无实际业务,通过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开展集团在台湾地区的部分生产、销售业务,产品类型与隆扬电子、川扬电子相同。隆扬电子的主营业务为导电布胶带、导电泡棉等电磁屏蔽材料以及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产品主要是模切件,也有少部分以成卷材料的形式出售。因此富扬电子的产品是隆扬电子的原材料之一,川扬电子与隆扬电子业务相同,主要区别在于二者定位分别在西南地区和华东、华南地区市场。萨摩亚ONBILLION主要作为集团内企业的材料出口复进口的贸易中转,即采购富扬电子产品,销售给隆扬电子。萨摩亚隆扬和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主要承担了集团在台湾地区的相关材料的接单、生产、销售业务。富扬电子、川扬电子、萨摩亚ONBILLION、萨摩亚隆扬的业务与隆扬电子密切相关。报告期内,重组资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持续盈利能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上述重组系公司为整合业务、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而进行的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交易发生前后,隆扬有限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交易完成后,隆扬有限整合了鼎炫控股控制下的全部电磁屏蔽材料相关业务,消除了与鼎炫控股控制下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关系。
上述重组交易满足《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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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22号)中“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一)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二)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的规定。因此,上述交易前后,隆扬有限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本次重组有关主体2019年末/年度的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主体 | 资产总额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富扬电子 | 7,768.07 | 5,499.41 | 1,354.74 |
川扬电子 | 5,987.39 | 5,361.07 | 1,009.69 |
萨摩亚ONBILLION | 126.42 | 417.13 | 0.57 |
萨摩亚隆扬 | 763.48 | 866.18 | 13.93 |
被重组方账面价值合计 | 14,645.36 | 12,143.79 | 2,378.93 |
被重组方账面价值合计(剔除关联交易后) | 14,589.32 | 11,284.06 | 2,371.91 |
重组方隆扬电子账面价值(剔除关联交易后) | 26,143.08 | 18,745.48 | 9,948.74 |
占比(剔除关联交易后) | 55.81% | 60.20% | 23.84% |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但不超过100%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公开发行主体的要求,将被重组方纳入尽职调查范围并发表相关意见。发行申请文件还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证监发行字[2006]6号)附录第四章和第八章的要求,提交会计师关于被重组方的有关文件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其他文件。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已经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的规定进行了相关操作。
1-1-47
2、交易对公司管理层的影响
上述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业务重组,重组前后公司的管理团队未发生重大变化。
3、交易对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资产重组均系同一控制下的重组交易,交易发生前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均为鼎炫控股,实际控制人均为傅青炫、张东琴。报告期内,鼎炫控股股权结构稳定,未发生实际控制人变动,重组交易未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4、交易对公司技术的影响
上述交易完成后,鼎炫控股控制下电磁屏蔽材料业务相关专利、专业技术人员均转移至隆扬有限控制范围内,隆扬电子体系的研发团队规模扩大,专利与非专利技术增多,研发管理工作的统一性增强。
5、交易对公司经营及业绩的影响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业务整合度提高,经营管理策略更加统一,消除了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有利于公司制定更科学的业务发展规划并有效执行,增强了公司的规模效益及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总体而言,对公司的业绩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的情况。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图
1-1-48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为中国台湾籍,采用上述架构的主要原因为鼎炫控股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时,考虑到中国台湾地区的商业惯例、税务筹划、股权转让、股份交易的便利性而搭建,具有商业合理性。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根据理律法律事务所、Harney Westwood &Riegels律师事务所、Wan Yeung Hau & Co.律师事务所、Christopher Li &Co.律师事务所及LEUNG WAI LAW FIRM律师事务所就鼎炫控股、隆扬国际、Rising Luck、Lucky Noble、Glory Sharp、B & S、Trillions Sheen、LinkPlus等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通过控制鼎炫控股、隆扬国际间接控制公司92.05%的股份。此外,傅青炫通过独资公司及人贸易持有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群展咨询28.21%的出资份额,张东琴通过独资公司欣象咨询持有群展咨询17.54%的出资份额。公司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各种影响控股权的约定,出资均为实际控制人家庭自有资金,真实、合法;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
(二)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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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内部职能部门职责
部门 | 主要职责 |
证券法务部 | 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与投资者、监管部门、媒体和中介机构的关系,组织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其他董事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合同审批及管理、法律事务管理与内部合规管理。 |
工程研发部 | 负责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规范;负责公司新工艺等研发设计、改进;为客户定制产品进行打样、测试;研发设计全过程策划、督导、追踪及服务;参与公司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研发合同的评审、签定;负责组织产品技术鉴定、协助科研成果、专利申报、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负责产品测试,产品数据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
生产部 | 依据公司的经营目标,从产品的产量、质量、成本、安全及交货期等要求出发,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从人员、设备、材料、制造环境、工艺方法、资源利用与控制方面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实施、协调和控制,确保按照计划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负责生产过程的管理与控制;负责生产设备的管理与维护;负责生产作业指导书的编制;负责生产工艺的改进;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 |
资材部 | 负责组织订单评审,物料计划及生产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部件、固定资产的采购、进货、发货、安全库存量、订货周期等的制定与实施;供应商的认证、建档和管理;采购成本、库存管理控制的计划与实施;确定合理库存量,随时掌握库存信息,有效进行仓储和物流管理。 |
品保部 | 负责公司品质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并推动各项质量改进工作及质量文化的发展推进;建立公司各项质量标准,制定修订产品的检验规范;管理品质体系文件及品质记录;负责公司检测仪器的检校管理;负责从进料至出货段品质的管控,并组织对产线品质异常处理及纠正措施执行状况的确认。 |
业务部 | 负责市场调研、市场开发计划的编制和市场信息化管理;负责公司销售目标制定、市场开拓、客户沟通和需求分析;负责客户服务与客户投诉反馈处理;客户信息数据的建立、管理、归档;客户询价、报价、合同签约与评审、应收账款、出货的管理;协调、沟通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
管理部 | 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内外招聘计划,进行人员的招募、管理,做好部门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员工考核、教育、培训、薪酬计划;制定员工社会保障及福利政策,办理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负责员工劳动纪律、考勤制度的制定及管理;建立、维护员工档案、数据库管理;每月进行薪资核算;负责公司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公司货物进出口文件制作,进出口申报等。 |
资讯部 | 制定资讯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规划公司硬件软件设施;公司的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管理;保证公司系统的安全性;日常对设备和硬件有效管理;对ERP信息的分析,供公 |
1-1-50
司发展战略参考;为各部门提供查询报表和数据分析,解决系统问题,整理和提炼对系统的需求,为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作资讯保障。 | |
财务部 | 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编报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制度及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公司成本分析工作;研究公司资本结构,进行融资成本核算,提出融资计划和方案,防范融资风险。参与公司合同评审及签订工作,并实施跟踪管理。 |
审计部 | 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包括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与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执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派的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以保证公司规范运营。 |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4家全资子公司、2家全资孙公司、1家分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类型 | 持股比例 |
1 | 川扬电子 | 子公司 | 隆扬电子持有100%股权 |
2 | 富扬电子 | 子公司 | 隆扬电子持有100%股权 |
3 | 香港欧宝 | 子公司 | 隆扬电子持有100%股权 |
4 | 聚赫新材 | 子公司 | 隆扬电子持有100%股权 |
5 | 萨摩亚ONBILLION | 孙公司 | 香港欧宝持有100%股权 |
6 | 萨摩亚隆扬 | 孙公司 | 香港欧宝持有100%股权 |
7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分公司 | - |
(一)川扬电子
公司全称 | 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
注册资本 | 6,263,005.00元 |
实收资本 | 6,263,005.00元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11日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来龙二街21号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重庆市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琴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试验机制造,纸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
1-1-51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隆扬电子持有川扬电子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9,095.27 | |
净资产 | 7,525.50 | |
净利润 | 1,614.64 | |
审计情况 | 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 |
(二)富扬电子
公司全称 | 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20,463,274.85元 | |
实收资本 | 20,463,274.85元 | |
成立日期 | 2009年3月17日 | |
注册地址 | 淮安经济开发区深圳东路103号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淮安市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琴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真空镀膜加工;电镀加工;喷涂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构成 | 隆扬电子持有富扬电子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0,723.42 | |
净资产 | 9,594.94 |
1-1-52
净利润 | 1,623.25 |
审计情况 | 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 |
(三)香港欧宝
公司全称 | 欧宝发展有限公司 | |
英文名 | OB DEVELOPMET LIMITED | |
国家/地区 | 中国香港 | |
公司编号 | 2992056 | |
法定股本 | 300,000.00美元 | |
已发行股本 | 300,000.00美元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9日 | |
注册地址 | 香港九龙油麻地弥敦道430-436号弥敦商务大厦13楼C室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中国香港 | |
经营范围 | 进出口贸易,产品、技术引进与交流;公司及子公司产品海外市场的销售、服务管理;发展规划。 | |
股东构成 | 隆扬电子持有香港欧宝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持有萨摩亚ONBILLION、萨摩亚隆扬的股权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259.34 | |
净资产 | 259.34 | |
净利润 | -0.62 | |
审计情况 | 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 |
(四)聚赫新材
公司全称 | 聚赫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地区 | 中国台湾 |
负责人 | 张东琴 |
公司编号 | 90065783 |
资本总额 | 新台币130,000,000.00元 |
实收资本 | 新台币130,000,000.00元 |
1-1-53
股份总数 | 13,000,000股 | |
成立日期 | 2022年9月19日 | |
注册地址 | 中国台湾省苗栗县竹南镇国泰路20号(B栋之6)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中国台湾 | |
经营范围 | 热处理业、表面处理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国际贸易业、电子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零售业 | |
股东构成 | 隆扬电子持有聚赫新材100%股份 | |
主营业务 | 消费电子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 | |
净资产 | - | |
净利润 | - | |
审计情况 | - |
(五)萨摩亚ONBILLION
公司全称 | ONBILLION DEVELOPMENT LIMITED | |
法定股本 | 1,000,000美元 | |
已发行股本 | 100,000美元 | |
成立日期 | 2009年12月16日 | |
注册地址 | Offshore Chambers, P.O. Box 217, Apia, Samoa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萨摩亚 | |
股东构成 | 香港欧宝持有萨摩亚ONBILLION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电磁屏蔽材料的采购和销售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281.70 | |
净资产 | 69.39 | |
净利润 | -1.78 | |
审计情况 | 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 |
(六)萨摩亚隆扬
1-1-54
公司全称 | LongYoung (SAMOA) Holding Co.,Limited | |
法定股本 | 3,000,000美元 | |
已发行股本 | 1,500,000美元 | |
成立日期 | 2016年5月11日 | |
注册地址 | Portcullis Chambers, P.O. Box1225, Apia, Samoa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萨摩亚 | |
股东构成 | 香港欧宝持有萨摩亚隆扬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设立台湾分公司并在中国台湾地区开展业务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2,623.34 | |
净资产 | -163.58 | |
净利润 | -306.23 | |
审计情况 | 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 |
(七)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公司全称 | 萨摩亚商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 Long Young (SAMOA) Holding Co., Limited, Taiwan Branch | |
境内营业所用资金金额 | 新台币5,000,000元 | |
成立日期 | 2016年8月17日 | |
注册地址 | (235)新北市中和区中正路957号5楼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中国台湾 | |
经营范围 | 五金批发业;日常用品批发业;五金零售业;日常用品零售业;布疋、衣著、鞋、帽、伞、服饰品批发业;电器零售业;电子材料批发业;电子材料零售业;电信器材批发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 | |
主营业务 | 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2,623.34 | |
净资产 | -163.58 | |
净利润 | -306.23 | |
审计情况 | 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 |
1-1-55
(八)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深圳隆扬
名称 | 深圳隆扬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FCPGX5J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住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桥塘路福源工业区厂房3202 |
法定代表人 | 张东琴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6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产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脑零组件及EMI屏蔽材料、纸板制品、绝缘材料和标签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脑零组件及EMI屏蔽材料、纸板制品、绝缘材料和标签的生产加工。 |
注销日期 | 2020年12月18日 |
2、昆山酷乐
名称 | 昆山酷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1YX5UN2J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4号房 |
法定代表人 | 陈先峰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9年8月15日 |
经营范围 | 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石墨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散热材料、吸波材料、石墨材料、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
注销日期 | 2020年7月28日 |
深圳隆扬、昆山酷乐自成立至注销一直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亦未发生债权债务,分别于2020年12月18日和2020年7月28日进行了简易注销登记。
2020年5月22日,由于昆山酷乐未按期申报2019年8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未进行“零申报”),昆山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向其出具了文号为“昆税一简罚〔2020〕1348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要求昆山酷乐限期缴纳罚款人民币310元。上述罚款已足额缴纳,同时,昆山酷乐已在2020年7月核准注销前,取得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证明所有税
1-1-56
务事项均已结清。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江苏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五项,“逾期改正的,单位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昆山酷乐上述税务行政处罚所涉罚款金额为310元,系按照法定标准中较低处罚标准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深圳隆扬、昆山酷乐在存续期间无诉讼、仲裁或其他行政处罚,也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昆山酷乐违法行为较为轻微,相应罚款金额较低,且已采取补救措施足额缴纳罚款,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隆扬国际直接持有公司92.05%的股份,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 | LY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
公司编号 | 1246152 |
法定股本 | 10,000港币 |
已发行股本 | 10,000港币 |
成立日期 | 2008年6月11日 |
1-1-57
注册地址 | ROOM 2702-03, C C WU BUILDING, 302-8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中国香港 | |
股东构成 | 鼎炫控股持有隆扬国际100%股权 | |
主营业务 | 持有隆扬电子股份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无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13,902.44 | |
净资产 | 13,902.44 | |
净利润 | -4.70 | |
审计情况 | 经中国台湾地区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纳入鼎炫控股合并报表 |
鼎炫控股直接持有隆扬国际100%的股份,通过隆扬国际间接持有公司
92.05%的股份,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 | Top Bright Holding Co., Ltd. | ||||
实收资本 | 新台币518,553,080元 | ||||
已发行普通股数 | 51,855,308股 | ||||
普通股每股面额 | 新台币10元 | ||||
成立日期 | 2013年11月8日 | ||||
注册地址 | The Grand Pavilion Commercial Centre, Oleander Way, 802 West Bay Road, P.O. Box 32052, Grand Cayman KY1-1208, Cayman Islands | ||||
主要生产经营地 | 开曼群岛 | ||||
上市地点 | 台湾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代码 | 8499 | ||||
上市日期 | 2017年11月24日 | ||||
股东构成 | 根据鼎炫控股2022年6月29日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鼎炫控股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
姓名/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Trillions Sheen | 15,030,000 | 28.98% | |||
Rising luck | 8,169,925 | 15.76% | |||
LinkPlus | 4,050,000 | 7.81% | |||
Lucky Noble | 4,050,000 | 7.81% | |||
傅青炫 | 2,250,000 | 4.34% | |||
Lucky Ch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950,200 | 3.76% |
1-1-58
B & S | 1,892,000 | 3.65% |
张东琴 | 1,000,000 | 1.93% |
台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767,000 | 1.48% |
张东明 | 677,875 | 1.31% |
主营业务 | 持有材料事业及衡器事业两大事业部相关公司的股权 | |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 无 | |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新台币万元) |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总资产 | 504,364.30 | |
净资产 | 359,788.40 | |
净利润 | 79,642.20 | |
审计情况 | 经中国台湾地区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注:1、鼎炫控股于2019年10月7日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发行了票面利率为0的三年期转(交)换公司债(债券代码:84991)。由于转股因素,鼎炫控股的股本总额处于变动状态,上表所示的持股比例为根据鼎炫控股2022年6月29日股东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所示的股本总额计算得出;
2、鼎炫控股的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2022年3月25日的公告信息。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隆扬国际直接持有公司92.05%的股份,鼎炫控股直接持有隆扬国际100%的股份。
傅青炫直接持有鼎炫控股4.34%的股份,Trillions Sheen为傅青炫直接持股100%的公司,Trillions Sheen直接持有鼎炫控股28.98%的股份,Trillions Sheen通过LinkPlus(Trillions Sheen持有其100%股份)间接持有鼎炫控股7.81%的股份,傅青炫通过直接、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鼎炫控股
41.13%的股份。
张东琴直接持有鼎炫控股1.93%的股份,Rising Luck为张东琴直接持股100%的公司,Rising Luck直接持有鼎炫控股15.76%的股份,Rising Luck通过Lucky Noble、Glory Sharp、B & S(均为Rising Luck持股100%的公司)分别间接持有鼎炫控股7.81%、1.27%、3.65%的股份,张东琴通过直接、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鼎炫控股30.41%的股份。
傅青炫与张东琴系夫妻关系,二人通过直接、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鼎炫控股71.55%的股份,且傅青炫担任鼎炫控股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东琴担任鼎炫控股的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夫妻二人为鼎炫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
1-1-59
东琴夫妇通过控制鼎炫控股、隆扬国际间接控制公司92.05%的股份,控制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傅青炫、张东琴夫妇。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群展咨询持有公司2.68%的股份,傅青炫通过独资公司及人贸易持有群展咨询28.21%的出资份额,张东琴通过独资公司欣象咨询持有群展咨询17.54%的出资份额。
傅青炫,男,1962年生,中国台湾籍,台胞证号码0244****,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简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一)董事”。
张东琴,女,1963年生,中国台湾籍,台胞证号码0244****,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简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一)董事”。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争议情况。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1 | Trillions Sheen | 2016-2-18 | Le Sanalele Complex, Gold-In Chambers, Vaea Street, Apia, Samoa | 100万美元 | 持有鼎炫控股股份 |
2 | LinkPlus | 2016-2-11 | Le Sanalele Complex, Gold-In Chambers, Vaea Street, Apia, Samoa | 100万美元 | 持有鼎炫控股股份 |
3 | Rising Luck | 2016-1-6 | Le Sanalele Complex, Gold-In Chambers, Vaea Street, Apia, Samoa. | 100万美元 | 持有鼎炫控股股份 |
1-1-60
4 | Lucky Noble | 2016-1-6 | Le Sanalele Complex, Gold-In Chambers, Vaea Street, Apia, Samoa. | 100万美元 | 持有鼎炫控股股份 |
5 | B & S | 2016-5-11 | Le Sanalele Complex, Gold-In Chambers, Vaea Street, Apia, Samoa. | 100万美元 | 持有鼎炫控股股份 |
6 | Glory Sharp | 2016-1-25 | Le Sanalele Complex, Gold-In Chambers, Vaea Street, Apia, Samoa. | 100万美元 | 持有鼎炫控股股份 |
7 | Beyond Ventures Limited | 2014-10-23 | New Horizon, Ground Floor, 3 1/2 Miles Philip S.W. Goldson Highway, Belize City, Belize | 5万美元 | 持有贝扬凡斯有限公司的股份 |
8 | Elegant Properties Holdings Co., Ltd. | 2014-10-23 | AAA Internatioanl Services Limited of Global Gateway 8, Rue de la Perle, Providence, Mahe, Seychelles | 5万美元 | 持有Beyond Ventures Limited的股份 |
9 | 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 | 2005-3-2 |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Ground Floor NPF Building, Beach Road, Apia, Samoa. | 800万美元 | 持有台衡精密股份 |
10 | Tscale Weigh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2019-2-18 | F No. 4, 2nd Floor, No. 267, Swarnamayee, 5th Cross, Nrupathunga Nagar, JP Nagar 7, BENGALURU, Bangalore, Karnataka, India, 560078 | 2,000万卢比 | 衡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1 | 台衡精密 | 1998-9-24 |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 | 5000万元 | 衡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2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2012-5-4 | 新北市中和区中原里中正路957号5楼 | 新台币3649.1306万元 | 衡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13 | 贝扬凡斯有限公司 | 2016-10-3 | 新北市中和区中原里中正路957号5楼 | 新台币1500万元 | 不动产买卖租赁、国际贸易、管理顾问、资讯软体批发零售业、第三方支付服务业 |
14 | 上海泓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14-3-17 | 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199号1幢1381室 | 487.7552万元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5 | 及人贸易 | 2011-10-21 |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迎宾东路818号416室 | 156万美元 | 持有群展咨询出资份额 |
16 | 欣象咨询 | 2020-11-20 |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 | 99万美元 | 持有群展咨询出资份额 |
(四)其他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
1-1-61
隆扬电子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212,625,000股,本次拟发行70,875,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隆扬国际 | 195,722,953 | 92.05% | 195,722,953 | 69.04% |
2 | 群展咨询 | 5,700,000 | 2.68% | 5,700,000 | 2.01% |
3 | 君尚合钰 | 3,022,047 | 1.42% | 3,022,047 | 1.07% |
4 | 上虞汇聪 | 2,600,000 | 1.22% | 2,600,000 | 0.92% |
5 | 双禺零捌 | 1,300,000 | 0.61% | 1,300,000 | 0.46% |
6 | 双禺投资 | 900,000 | 0.42% | 900,000 | 0.32% |
7 | 贝澜晟德 | 900,000 | 0.42% | 900,000 | 0.32% |
8 | 和基投资 | 900,000 | 0.42% | 900,000 | 0.32% |
9 | 振明咨询 | 350,000 | 0.16% | 350,000 | 0.12% |
10 | 聚厚管理 | 300,000 | 0.14% | 300,000 | 0.11% |
11 | 盛邦信息 | 300,000 | 0.14% | 300,000 | 0.11% |
12 | 党秀塑胶 | 300,000 | 0.14% | 300,000 | 0.11% |
13 | 涵与婕 | 200,000 | 0.09% | 200,000 | 0.07% |
14 | 本物管理 | 130,000 | 0.06% | 130,000 | 0.05% |
15 | 其他流通股股东 | - | - | 70,875,000 | 25.00% |
合计 | 212,625,000 | 100.00% | 283,500,000 | 100.00% |
(二)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国有股份。隆扬国际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外资法人股,为195,722,953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92.05%。
(三)发行人的前十名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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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隆扬国际 | 195,722,953 | 92.05% |
2 | 群展咨询 | 5,700,000 | 2.68% |
3 | 君尚合钰 | 3,022,047 | 1.42% |
4 | 上虞汇聪 | 2,600,000 | 1.22% |
5 | 双禺零捌 | 1,300,000 | 0.61% |
6 | 双禺投资 | 900,000 | 0.42% |
7 | 贝澜晟德 | 900,000 | 0.42% |
8 | 和基投资 | 900,000 | 0.42% |
9 | 振明咨询 | 350,000 | 0.16% |
10 | 聚厚管理 | 300,000 | 0.14% |
10 | 盛邦信息 | 300,000 | 0.14% |
10 | 党秀塑胶 | 300,000 | 0.14% |
合计 | 212,295,000 | 99.82% |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情况
1、群展咨询
群展咨询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2、其他新增股东
2020年12月,上虞汇聪等13名投资者认购公司11,202,047股,每股价格为11.5元,认购总价款为128,823,540.50元。本次增资的有关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三)5、2020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加股本”。本次认购价格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
1-1-63
市盈率等多种因素,最终与投资者协商确定。2021年4月2日,稳健咨询与君尚合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隆扬电子822,047股股份以每股11.5元的价格转让给君尚合钰,转让总价款为9,453,540.5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稳健咨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新增股东的情况具体如下:
(1)君尚合钰
本次发行前,君尚合钰持有公司302.2047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42%。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全称 | 苏州君尚合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18日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3室-A023工位(集群登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君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君尚合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苏州君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11% | 普通合伙人 |
2 | 卢生江 | 2,000.00 | 22.22% | 有限合伙人 |
3 | 江苏联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22.22% | 有限合伙人 |
4 | 常熟市千斤顶厂 | 1,500.00 | 16.67% | 有限合伙人 |
5 | 许学雷 | 1,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6 | 刘辉 | 800.00 | 8.89% | 有限合伙人 |
7 | 王悦 | 800.00 | 8.89% | 有限合伙人 |
8 | 周寒香 | 500.00 | 5.56% | 有限合伙人 |
9 | 王晓君 | 300.00 | 3.33%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9,000.00 | 100.00%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君尚合钰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君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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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称 | 苏州君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8年4月8日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4室-004工位(集群登记) | |||
法定代表人 | 田晓利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田晓利 | 990.00 | 99.00% | |
2 | 黄溪红 | 10.00 | 1.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田晓利持有君尚合钰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君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的股权,是君尚合钰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田晓利,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104821976********,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君尚合钰已于2020年9月8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LT274;其管理人苏州君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3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9299。
(2)上虞汇聪
本次发行前,上虞汇聪持有公司26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1.22%。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全称 | 绍兴上虞汇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6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谢塘镇谢家塘村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严爱娥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虞汇聪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严爱娥 | 350.00 | 7.00% | 普通合伙人 |
2 | 陈薇 | 4,650.00 | 93.00% | 有限合伙人 |
1-1-65
合计 | 5,000.00 | 100.00% | - |
严爱娥为上虞汇聪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兼普通合伙人,是上虞汇聪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严爱娥,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1101970********,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虞汇聪已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L491;其管理人上海盛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20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2103。
(3)双禺零捌
本次发行前,双禺零捌持有公司13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61%。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全称 | 昆山双禺零捌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9年3月21日 |
注册地址 | 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洋路15号总部金融园B区B2栋五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禺零捌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0.98% | 普通合伙人 |
2 | 汪玲 | 3,000.00 | 29.41% | 有限合伙人 |
3 | 昆山市银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19.61% | 有限合伙人 |
4 | 昆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19.61% | 有限合伙人 |
5 | 郭冰 | 1,000.00 | 9.80% | 有限合伙人 |
6 | 宁波保税区毓德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9.80% | 有限合伙人 |
7 | 王强 | 600.00 | 5.88% | 有限合伙人 |
8 | 张玲珑 | 500.00 | 4.9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0,200.00 | 100.00%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禺零捌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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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全称 | 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8年5月4日 | |||
注册地址 | 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洋路15号总部金融园B区B2栋五层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瀚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合伙人信息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上海瀚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900.00 | 90.00% | |
2 | 昆山瀚腾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 | 1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吴小昶持有双禺零捌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瀚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是双禺零捌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吴小昶,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1061968********,住所为上海市普陀区。
双禺零捌已于2019年6月10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N753;其管理人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9年1月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9453。
(4)双禺投资
本次发行前,双禺投资持有公司9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42%。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全称 | 昆山双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7年8月11日 |
注册地址 | 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金洋路15号总部金融园B区B2栋五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双禺投资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 | 1.11% | 普通合伙人 |
2 | 上海瀚谐实业中心(有限合伙) | 5,000.00 | 22.27% | 有限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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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苏疌泉天泽生态环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900.00 | 21.83% | 有限合伙人 |
4 | 付进进 | 3,000.00 | 13.36% | 有限合伙人 |
5 | 陈冬根 | 2,000.00 | 8.91% | 有限合伙人 |
6 | 江苏晟泰集团公司 | 1,980.00 | 8.82% | 有限合伙人 |
7 | 范敏 | 1,300.00 | 5.79% | 有限合伙人 |
8 | 吕仕铭 | 1,020.00 | 4.54% | 有限合伙人 |
9 | 徐秉忠 | 1,000.00 | 4.45% | 有限合伙人 |
10 | 杨巧观 | 1,000.00 | 4.45% | 有限合伙人 |
11 | 北京金川纪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4.45%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22,450.00 | 100.00% | - |
双禺投资已于2018年1月4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Y3441;其管理人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9年1月2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9453。
双禺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吴小昶的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五)2、(3)双禺零捌”。
(5)贝澜晟德
本次发行前,贝澜晟德持有公司9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42%。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全称 | 苏州贝澜晟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7月8日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基金小镇9幢203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雨逸立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贝澜晟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苏州雨逸立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 | 5.00% | 普通合伙人 |
2 | 施慧璐 | 1,700.00 | 17.00% | 有限合伙人 |
1-1-68
3 | 沈萍 | 1,200.00 | 12.00% | 有限合伙人 |
4 | 苏州德莱电器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有限合伙人 |
5 | 南京睿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10.00% | 有限合伙人 |
6 | 黄天明 | 1,500.00 | 15.00% | 有限合伙人 |
7 | 苏州金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有限合伙人 |
8 | 周怡 | 700.00 | 7.00% | 有限合伙人 |
9 | 朱慧杰 | 500.00 | 5.00% | 有限合伙人 |
10 | 陈斌 | 500.00 | 5.00% | 有限合伙人 |
11 | 孙逸洲 | 400.00 | 4.00%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贝澜晟德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雨逸立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全称 | 苏州雨逸立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27日 |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1幢1707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雨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苏州雨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700.00 | 70.00% | |
2 | 吴雨亭 | 300.00 | 3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孙逸洲、吴雨亭、景雨霏持有贝澜晟德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雨逸立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雨逸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是贝澜晟德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孙逸洲,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041987********,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吴雨亭,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031985********,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景雨霏,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6104021986********,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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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澜晟德已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NA433;其管理人太仓娄沣恒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16年12月6日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34693。
(6)和基投资
本次发行前,和基投资持有公司9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42%。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苏州和基投资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5年3月7日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619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和清 | |||
实际控制人 | 张和清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张和清 | 7,848.00 | 78.48% | |
2 | 邓群 | 1,139.00 | 11.39% | |
3 | 周留兴 | 759.00 | 7.59% | |
4 | 张和林 | 254.00 | 2.54%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7)振明咨询
本次发行前,振明咨询持有公司35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16%。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昆山振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0年12月9日 |
注册资本 | 10万美元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柏庐南路999号吉田国际广场2号楼604室 |
法定代表人 | 吴振声 |
实际控制人 | 吴振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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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1 | 吴振声 | 1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 | 100.00% |
(8)聚厚管理
本次发行前,聚厚管理持有公司3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14%。该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上海聚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7日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临港长兴科技园)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娟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聚厚管理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1 | 陈娟 | 1,000.00 | 33.33% | 普通合伙人 |
2 | 荣亮 | 2,000.00 | 66.67% | 有限合伙人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 |
陈娟为聚厚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兼普通合伙人,是聚厚管理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信息如下:陈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725021982********,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9)盛邦信息
本次发行前,盛邦信息持有公司3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14%。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苏州盛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7年9月7日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 |
注册地址 |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若水路388号纳米技术国家大学科技园H522-K-6(集群登记) |
法定代表人 | 宋恒冲 |
1-1-71
实际控制人 | 胡宁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胡宁 | 180.00 | 60.00% | |
2 | 宋恒冲 | 120.00 | 40.00% | |
合计 | 300.00 | 100.00% |
(10)党秀塑胶
本次发行前,党秀塑胶持有公司3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14%。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苏州党秀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5年4月10日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苏州高新区天之运花园24幢2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常志杰 | |||
实际控制人 | 常志杰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常志杰 | 100.00 | 100.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1)涵与婕
本次发行前,涵与婕持有公司20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09%。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昆山涵与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0年11月4日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花都艺墅102号楼1312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静珠 | |||
实际控制人 | 高嘉骏、张静珠(夫妻关系)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1-72
1 | 高嘉骏 | 70.00 | 70.00% |
2 | 张静珠 | 30.00 | 3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2)本物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物管理持有公司13万股的股份,持股比例为0.06%。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苏州本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20年7月29日 |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中华园路4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顺煌 | |||
实际控制人 | 吴顺煌 | |||
股权结构 | 序号 | 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吴顺煌 | 99.00 | 99.00% | |
2 | 夏加凤 | 1.00 | 1.00% | |
合计 | 100.00 | 100.00% |
除因群展咨询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形成的关联关系外,上述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东隆扬国际71.55%的股权,隆扬国际持有公司92.05%的股份。群展咨询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傅青炫、张东琴合计间接持有群展咨询45.75%的出资份额,群展咨询持有公司2.68%的股份。
公司股东双禺零捌及双禺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兼普通合伙人均为昆山瀚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均为吴小昶。双禺零捌、双禺投资分别
1-1-73
持有公司0.61%、0.42%的股份。
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人股东无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八)投资机构的对赌协议等类似安排情况
1、具体内容
2020年12月,发行人股份公司阶段第二次增加股本时,部分认购该次发行新股的投资机构签署了《增资补充协议》。2021年4月,君尚合钰受让稳健咨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对赌条款等类似安排的情况如下:
(1)签约主体
甲方 | 乙方 | 丙方(目标公司) | 丁方(实际控制人) |
君尚合钰、上虞汇聪、双禺零捌、双禺投资、贝澜晟德、和基投资、聚厚管理、盛邦信息 | 隆扬国际、群展咨询 | 隆扬电子 | 傅青炫、张东琴 |
(2)启动条款
①隆扬电子不能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在中国境内完成上市的,或者隆扬电子已经明显不能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在中国境内完成上市的;
②补充协议的《附件》中关于乙方或者隆扬电子之陈述和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乙方、隆扬电子严重违反《附件》中的承诺及保证的;或者,因受到政府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公开谴责、被吊销信用评估许可资质等原因,导致隆扬电子信誉以及业务受到严重损害的;
③因股权转让、股权质押、委托持股等原因导致隆扬电子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
④隆扬电子的生产经营、业务范围发生实质性调整并且未取得投资人的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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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投资人有证据表明隆扬电子发生未经投资人同意且累积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对外担保、民间借贷情形;
⑥隆扬电子向其股东提供借款,借款金额累积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且未经投资人同意的;
⑦隆扬电子或者乙方实质严重违反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附件》的。
注:补充协议《附件》主要包括有关信息披露、签署协议的有效授权、经营及资质、注册资本、资产及负债、知识产权、重大合同、员工、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合规经营、诉讼与仲裁方面的承诺事项。
(3)回购义务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
(4)回购价格
回购义务人应当以下述收购价格收购甲方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收购价格计算公式为:P=M×(1+R%×T/365)
其中,P为收购价款,M为拟收购股份所对应之实际投资额,T为自交割日至甲方执行选择收购权并且收购价款全部支付之日的自然天数除以365,R为8。
若P低于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的,则收购价款应以收购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为准。公司净资产的认定标准,以最近一年经甲方和隆扬电子共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没有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则投资人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隆扬电子进行审计,并以该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审计费用由隆扬电子承担。
(5)回购时限
若甲方启动收购条款的,回购义务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60日内按照上一条之计算公式向甲方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如回购义务人未能在60日内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则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前述60日期满之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补足全部收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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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支付的,则乙方或回购义务人应按未支付收购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另行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或回购义务人向甲方支付收购价款的,则视为乙方或回购义务人首先向甲方支付已产生的违约金数额,然后再支付收购价款。
2、对发行人的潜在影响
上述《补充协议》涉及的股份数为10,222,047股,占发行人股本的4.81%,占比较低,上述条款不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发行人并非回购义务人,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未解除的原因
上述对赌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3的规定,即:一是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二是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三是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四是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因此未在申报前解除。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对赌条款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3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的控制权稳定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4、风险提示情况
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对上述情况进行了风险提示,具体请参见“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六、发行人股东之间对赌安排的相关风险”中的有关内容。
5、对赌协议的修订情况
2021年8月16日,发行人、隆扬国际、群展咨询、傅青炫、张东琴与前述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或《增资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根据前述协议的约定,除保留2024年1月1日前完成上市的对赌条款以外,其他所有对赌条款及特殊权利条款均已自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2021年6月30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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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
发行人共拥有14名直接股东,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穿透计算后股东人数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穿透计算的股东人数 |
1 | 隆扬国际 | 港澳台法人 | 1(隆扬国际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鼎炫控股100%持股的香港法人,按1名股东计算) |
2 | 群展咨询 | 有限合伙企业 | 36 |
3 | 君尚合钰 | 私募基金 | 1(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按1名股东计算) |
4 | 上虞汇聪 | 私募基金 | 1(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按1名股东计算) |
5 | 双禺零捌 | 私募基金 | 1(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按1名股东计算) |
6 | 双禺投资 | 私募基金 | 1(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按1名股东计算) |
7 | 贝澜晟德 | 私募基金 | 1(已备案的私募基金按1名股东计算) |
8 | 和基投资 | 有限责任公司 | 4 |
9 | 振明咨询 | 有限责任公司 | 1 |
10 | 聚厚管理 | 有限合伙企业 | 2 |
11 | 盛邦信息 | 有限责任公司 | 2 |
12 | 党秀塑胶 | 有限责任公司 | 1 |
13 | 涵与婕 | 有限责任公司 | 2 |
14 | 本物管理 | 有限责任公司 | 2 |
合计 | 56 |
公司穿透计算后的股东人数为56名,未超过200人。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
姓名 | 职务 | 提名人 | 当选会议届次 | 任职期间 |
傅青炫 | 董事长 | 隆扬国际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 |
张东琴 | 董事、总经理 |
1-1-77
陈先峰 | 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刘铁华 | 独立董事 |
孙琪华 | 独立董事 |
上述董事简历情况如下:
1、傅青炫先生
现任公司董事长,1962年3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学历。其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任职单位/毕业院校 | 任职情况/学位 |
1 | 1988年1月至1992年12月 | 台湾衡器工厂企业有限公司 | 业务经理 |
2 | 1992年12月至1995年2月 | 美国达拉斯大学 | 企业管理硕士 |
3 | 1995年2月至1999年8月 | 台湾衡器工厂企业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4 | 1998年9月至2011年8月 | 惠而邦电子衡器(昆山)有限公司 (台衡有限曾用名) | 历任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 | 台衡有限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2012年5月至今 | 台衡精密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5 | 2012年5月至2019年4月 | 台衡国际有限公司 (台湾衡器曾用名) | 董事 |
2019年4月至今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
6 | 2013年11月至2016年7月 | 开曼隆扬 (鼎炫控股曾用名) | 董事 |
2016年7月至今 | 鼎炫控股 | 董事 | |
2016年8月至今 | 董事长兼衡器事业总部总经理 | ||
2016年10月至今 | 总经理 | ||
7 | 2000年12月至2006年 | 纽埃隆扬国际 | 董事 |
8 | 2008年6月至今 | 香港隆扬国际 | 董事 |
9 | 2000年3月至2005年12月 | 隆扬有限 | 董事兼总经理 |
2005年12月至2016年8月 | 董事 | ||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 | 监事 | ||
10 | 2020年12月至今 | 隆扬电子 | 董事长 |
11 | 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 | 富扬电子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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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至今 | 监事 | ||
12 | 2011年4月至今 | 川扬电子 | 监事 |
13 | 2016年5月至今 | 萨摩亚隆扬 | 董事 |
2、张东琴女士
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本科学历。其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任职单位 | 任职情况 |
1 | 1988年7月至1990年12月 | 台湾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 查账员 |
2 | 1998年1月至2000年10月 | 台湾易立信公司 | 会计 |
3 | 2005年3月至今 | 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 | 董事 |
4 | 2007年1月至2011年8月 | 惠而邦电子衡器(昆山)有限公司 (台衡有限曾用名) | 董事 |
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 | 台衡有限 | 董事 | |
2012年5月至今 | 台衡精密 | 董事 | |
5 | 2016年7月至今 | 鼎炫控股 | 董事 |
2016年8月至2016年10月 | 总经理 | ||
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 | 材料事业总部总经理 | ||
6 | 2001年2月至2005年12月 | 隆扬有限 | 董事长 |
2005年12月至2016年8月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
2016年8月至2020年12月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2020年12月至今 | 隆扬电子 | 董事兼总经理 | |
7 | 2009年3月至2016年9月 | 富扬电子 | 董事 |
2016年9月至今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
8 | 2011年4月至2013年9月 | 川扬电子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年9月至今 | 执行董事 | ||
9 | 2009年12月至今 | 萨摩亚ONBILLION | 董事 |
10 | 2016年10月至今 | 萨摩亚商隆扬台湾分公司 | 经理人 |
11 | 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 | 深圳隆扬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12 | 2020年11月至今 | 香港欧宝 | 董事 |
1-1-79
13 | 2022年9月至今 | 聚赫新材 | 负责人 |
3、陈先峰先生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1998年1月至1999年6月任惠阳科惠电路有限公司IPQC;1999年9月至2000年6月任景嘉电子绝缘材料(昆山)有限公司IPQC;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隆扬有限品管主办;2003年6月至2020年12月历任隆扬有限生产部经理、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任鼎炫控股材料事业总部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任深圳隆扬监事;2019年8月15日至2020年7月28日任昆山酷乐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刘铁华女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7月14日出生,硕士学历。1996年7月至2000年4月任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职员;2000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富拉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区域执行长;2015年9月至今任贝斯哲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专家顾问;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5、孙琪华女士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2月出生,硕士学历,正高级会计师。1983年8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财务处科长、副处长、处长、工作人员;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综合性大学分会副会长、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姓名 | 职务 | 提名人 | 当选会议届次 | 任职期间 |
衡先梅 | 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职工代表大会 | 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 |
王岩 | 监事 | 隆扬国际 |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1-1-80
吕永利 | 监事 | 大会 |
上述监事简历情况如下:
1、衡先梅女士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9月至2004年5月任惠贸电子元件(昆山)有限公司生管与物控专员;2004年6月至2010年1月任天迈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资材组长;2010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隆扬有限工程研发部课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程研发部课长、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王岩先生
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05年1月任昆山翰品堂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文化策划;2005年1月至2006年4月任优杰家具(昆山)有限公司行销负责人兼董事长助理;2006年4月至2014年7月任隆扬有限企划副理;2015年1月至2018年8月任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市场部负责人;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任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推广主管;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隆扬有限工程研发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工程研发部经理、监事。
3、吕永利女士
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合肥中方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协调员;2003年11月至2020年6月历任台衡精密管理部文员、副理;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台衡精密监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隆扬有限管理部副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管理部副理、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 职务 | 任职期间 |
张东琴 | 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 |
1-1-81
陈先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金卫勤 | 董事会秘书 |
王彩霞 | 财务总监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张东琴女士
简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董事”。
2、陈先峰先生
简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董事”。
3、金卫勤女士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1999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昆山亚特曼化工有限公司报关员、采购员;2002年7月至2005年3月任玛居礼石英晶体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报关员、采购员;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隆扬有限管理部经理;2011年11月至2020年6月任台衡精密管理部经理;2016年8月至2021年8月任台衡精密监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隆扬有限管理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管理部经理、董事会秘书。
4、王彩霞女士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3月至2002年9月任六晖橡胶(昆山)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2年9月至2007年7月任昆山及成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任帝华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财务副理;2008年7月至2020年6月任台衡精密财务经理;2011年10月至2021年8月任昆山市博思诚电子有限公司监事、富国璋咨询监事;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隆扬有限财务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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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先峰先生
其简历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一)董事”。
2、陈兵先生
现任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9月出生,中专学历。2002年12月至2005年11月,担任隆扬有限工程研发部课长;2007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工程研发部经理。
3、马尔松先生
现任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富扬电子厂务部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9月至2009年9月,担任隆扬有限生产部经理;200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富扬电子厂务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外其他单位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职职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傅青炫 | 董事长 | 隆扬国际 | 董事 |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
鼎炫控股 | 董事长、总经理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台衡精密 | 董事长、总经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贝扬凡斯有限公司 | 董事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及人贸易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欣象咨询 | 总经理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皇家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 监察人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贝扬凡斯参股的公司 | ||
Trillions Sheen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Elegant Properties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LinkPlus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张东琴 | 总经理、董事 | 鼎炫控股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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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台衡精密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及人贸易 | 监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欣象咨询 | 执行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Lucky Noble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Rising Luck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B & S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Glory Sharp | 董事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
刘铁华 | 独立董事 | 宁波市马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贝斯哲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宁波市鄞州宽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贝斯哲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宁波埃列达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宁波盒象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孙琪华 | 独立董事 | 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地方综合性大学分会 | 副会长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江苏省教育会计学会 | 副会长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
苏州市部省属单位会计学会 | 副会长 | 除因前述人员投资或兼职产生的关联关系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 |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傅青炫和张东琴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定的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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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与在公司全职工作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已与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合同》;公司已与其他核心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最近两年内变动情况、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变动原因 |
2020年12月 | 张东琴 | 傅青炫、张东琴、陈先峰、刘铁华、孙琪华 | 为完善公司治理,隆扬国际提名傅青炫、张东琴、陈先峰为公司董事,刘铁华、孙琪华为独立董事。 |
(二)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变动原因 |
2020年12月 | 傅青炫 | 衡先梅、王岩、吕永利 | 为完善公司治理,隆扬国际提名王岩、吕永利为监事,职工大会选举衡先梅为职工监事。 |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变动原因 |
2020年12月 | 张东琴 | 张东琴、陈先峰、王彩霞、金卫勤 | 为完善公司治理,新增陈先峰为副总经理、王彩霞为财务总监、金卫勤为董事会秘书。 |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陈先峰、马尔松、陈兵,未发生变化。
2020年12月股份公司设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和优化公司治理作出的安排,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上述变动。变动后新增的上述人员来自原股东委派以及公司内部培养产生,且上述变动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未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整体保持稳定,经营决策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1-1-85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 在本公司职务 | 对外投资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股本 | 持股比例 |
傅青炫 | 董事长 | 及人贸易 | 156万美元 | 100%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通过及人贸易持有其28.21%出资份额 | ||
Elegant Properties Holdings Co, Ltd. | 5万美元 | 100% | ||
Beyond Ventures Limited | 5万美元 | 通过Elegant Properties Holdings持有其100%股份 | ||
贝扬凡斯有限公司 | 新台币1,500万元 | 通过Beyond Ventures Limited持有其100%股份 | ||
皇家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 新台币8,800万元 | 通过贝扬凡斯有限公司持有其5.68%股份 | ||
Trillions Sheen | 100万美元 | 100% | ||
LinkPlus | 100万美元 | 通过Trillions Sheen持有其100%股份 | ||
鼎炫控股 | 新台币51,845.295万元 | 直接及通过Trillions Sheen、LinkPlus间接持有其合计41.13%股份 | ||
隆扬国际 | 港币1万元 | 通过鼎炫控股持有其100%股份 | ||
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 | 800万美元 | 通过鼎炫控股持有其100%股份 | ||
T-scale Weigh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2,000万卢比 | 通过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持有其99%股份 | ||
台衡精密 | 5,000万元 | 通过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持有其98%股份 |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新台币3,649.1306万元 | 通过台衡精密持有其100%股权 | ||
上海泓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87.7552万元 | 通过台衡精密持有其51%股权 | ||
昆山华衡机电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通过台衡精密持有其45%股权 | ||
张东琴 | 董事、总经理 | 欣象咨询 | 99万美元 | 100%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通过欣象咨询持有其17.54%出资份额 |
1-1-86
Rising Luck | 100万美元 | 100% | ||
Lucky Noble | 100万美元 | 通过Rising Luck持有100%股份 | ||
Glory Sharp | 100万美元 | 通过Rising Luck持有100%股份 | ||
B & S | 100万美元 | 通过Rising Luck持有100%股份 | ||
鼎炫控股 | 新台币51,845.295万元 | 直接及通过Rising Luck、Lucky Noble、Glory Sharp、B & S间接持有其合计30.41%股份 | ||
隆扬国际 | 港币1万元 | 通过鼎炫控股持有其100%股份 | ||
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 | 800万美元 | 通过鼎炫控股持有其100%股份 | ||
T-scale Weigh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2,000万卢比 | 通过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持有其99%股份 | ||
台衡精密 | 5,000万元 | 通过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持有其98%股份 |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新台币3,649.1306万元 | 通过台衡精密持有其100%股权 | ||
上海泓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87.7552万元 | 通过台衡精密持有其51%股权 | ||
昆山华衡机电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通过台衡精密持有其45%股权 | ||
陈先峰 | 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5.26% |
刘铁华 | 独立董事 | 贝斯哲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50% |
宁波市鄞州宽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150万元 | 99.95% | ||
宁波埃列达科技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通过宁波市鄞州宽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 ||
贝斯哲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通过贝斯哲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 ||
衡先梅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0.53% |
吕永利 | 监事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0.95% |
王岩 | 监事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0.53% |
王彩霞 | 财务总监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2.63% |
金卫勤 | 董事会秘书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2.63% |
马尔松 | 其他核心人员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2.63% |
涟水米酷儿百货店 | 50万元 | 100% | ||
陈兵 | 其他核心人员 | 群展咨询 | 3,705万元 |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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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上述对外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持股方式 | 股数 | 比例 |
傅青炫 | 董事长 | 通过隆扬国际、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82,116,066 | 38.62% |
张东琴 | 董事、总经理 | 通过隆扬国际、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60,522,089 | 28.46% |
陈先峰 | 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300,000 | 0.14% |
刘铁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孙琪华 | 独立董事 | - | - | - |
衡先梅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30,000 | 0.01% |
吕永利 | 监事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54,000 | 0.03% |
王岩 | 监事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30,000 | 0.01% |
王彩霞 | 财务总监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150,000 | 0.07% |
金卫勤 | 董事会秘书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150,000 | 0.07% |
陈兵 | 其他核心人员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120,000 | 0.06% |
马尔松 | 其他核心人员 | 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股 | 150,000 | 0.07% |
合计 | 143,622,155 | 67.55% |
注:傅青炫、张东琴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等于其持有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乘以投资企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股情况
傅青炫和张东琴系夫妻关系,其持股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三、(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持股情况”。
除上述人员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外,发行人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1-88
员、其他核心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程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福利津贴、绩效奖励组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仅为履职津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提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中董事、监事的报酬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未兼任董事的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管理层制定的薪酬方案确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内薪酬总额及其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最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的薪酬占利润总额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薪酬总额 | 298.58 | 215.85 | 113.64 |
当期利润总额 | 23,016.10 | 19,916.38 | 12,340.73 |
占比 | 1.30% | 1.08% | 0.92%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薪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2021年度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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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2021年度在发行人领取的薪酬(税前) | 是否从关联方领薪 |
傅青炫 | 董事长 | - | 从鼎炫控股领取董事薪酬;从台衡精密领取薪酬 |
张东琴 | 董事、总经理 | 74.15 | 从鼎炫控股领取董事薪酬 |
陈先峰 | 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48.98 | 否 |
刘铁华 | 独立董事 | 6.00 | 否 |
孙琪华 | 独立董事 | 6.00 | 否 |
王彩霞 | 财务总监 | 30.36 | 2020年6月30日前从台衡精密领取薪酬 |
金卫勤 | 董事会秘书 | 30.14 | 2020年6月30日前从台衡精密领取薪酬 |
衡先梅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12.31 | 否 |
吕永利 | 监事 | 18.62 | 2020年6月30日前从台衡精密领取薪酬 |
王岩 | 监事 | 18.97 | 否 |
陈兵 | 其他核心人员 | 29.18 | 否 |
马尔松 | 其他核心人员 | 23.87 | 否 |
合计 | 298.58 | - |
注:1、为保证发行人人员独立,公司财务总监王彩霞、董事会秘书金卫勤、监事吕永利均为2020年7月1日从台衡精密转入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表所披露的情况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自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起未在公司关联企业处领取薪酬。
十五、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群展咨询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基本情况
1、决策程序
2020年9月18日,隆扬国际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公司将注册资本由1,808,709美元增加至1,808,782.02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群展咨询出资,出资总价款为1万元人民币,其中73.02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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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4日,隆扬电子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关于同意公司与股权激励授予对象签署<员工持股协议>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群展咨询认购公司新增股份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群展咨询签署增资相关协议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将股本由195,730,855元增加至201,422,953元,增加的5,692,098元股本由群展咨询认购,认购总价款为36,998,637元,其中5,692,098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计入公司股本总额,其余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员工持股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群展咨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昆山群展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3日 |
注册地址 | 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陈先峰 |
实际控制人 | 无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群展咨询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名称 | 合伙人类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在公司所任职务 |
1 | 及人贸易(傅青炫100%持股) | 有限合伙人 | 1045.20 | 28.21% | 董事长 |
2 | 欣象咨询(张东琴100%持股) | 有限合伙人 | 650.00 | 17.54% | 董事、总经理 |
3 | 雎才咨询(麦家辉100%持股) | 有限合伙人 | 312.00 | 8.42% | 川扬电子总经理 |
4 | 陈先峰 | 普通合伙人 | 195.00 | 5.26% | 董事、副总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5 | 全一咨询(邱美惠100%持股) | 有限合伙人 | 130.00 | 3.51%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行政主管 |
6 | 刘艳 | 有限合伙人 | 118.95 | 3.21% | 业务部经理 |
7 | 陈霞萍 | 有限合伙人 | 97.50 | 2.63% | 业务部经理 |
8 | 金卫勤 | 有限合伙人 | 97.50 | 2.63% | 董事会秘书、管理部经理 |
9 | 王彩霞 | 有限合伙人 | 97.50 | 2.63% | 财务总监 |
10 | 马尔松 | 有限合伙人 | 97.50 | 2.63% | 富扬电子厂务部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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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方爱华 | 有限合伙人 | 78.00 | 2.11% | 资材部经理 |
12 | 陈兵 | 有限合伙人 | 78.00 | 2.11% | 工程研发部经理、其他核心人员 |
13 | 李希萍 | 有限合伙人 | 49.40 | 1.33% | 工程研发部副理 |
14 | 刘文 | 有限合伙人 | 48.75 | 1.32% | 品保部经理 |
15 | 朱贯发 | 有限合伙人 | 45.50 | 1.23% | 生产部副理 |
16 | 丁惠男 | 有限合伙人 | 44.20 | 1.19% | 生产部副理 |
17 | 沈小琴 | 有限合伙人 | 39.00 | 1.05% | 销管副理 |
18 | 顾月红 | 有限合伙人 | 39.00 | 1.05% | 财务部副理 |
19 | 韩智月 | 有限合伙人 | 37.05 | 1.00% | 工程研发部副理 |
20 | 马庆品 | 有限合伙人 | 36.40 | 0.98% | 工程研发部副理 |
21 | 吕永利 | 有限合伙人 | 35.10 | 0.95% | 管理部副理 |
22 | 刘芬 | 有限合伙人 | 34.45 | 0.93% | 管理部副理 |
23 | 钟娟 | 有限合伙人 | 33.15 | 0.89% | 管理部副理 |
24 | 梁书勇 | 有限合伙人 | 29.90 | 0.81% | 工程研发部经理 |
25 | 吴建荣 | 有限合伙人 | 27.30 | 0.74% | 资材部仓库课长 |
26 | 文才广 | 有限合伙人 | 27.30 | 0.74% | 工程研发部副理 |
27 | 刘学 | 有限合伙人 | 24.70 | 0.67% | 稽核主管 |
28 | 王岩 | 有限合伙人 | 19.50 | 0.53% | 监事、工程研发部经理 |
29 | 施敏健 | 有限合伙人 | 19.50 | 0.53% | 资讯经理 |
30 | 吴俊虎 | 有限合伙人 | 19.50 | 0.53% | 管理部班长 |
31 | 衡先梅 | 有限合伙人 | 19.50 | 0.53% | 监事会主席、工程研发部课长 |
32 | 程果 | 有限合伙人 | 19.50 | 0.53% | 业务部业务副理 |
33 | 廖文莎 | 有限合伙人 | 19.50 | 0.53% | 销管副理 |
34 | 李俊颖 | 有限合伙人 | 16.90 | 0.46% | 管理部副理 |
35 | 陈键 | 有限合伙人 | 16.25 | 0.44% | 资材部副理 |
36 | 徐林 | 有限合伙人 | 6.50 | 0.18% | 工程研发部经理 |
合计 | 3,705.00 | 100.00% | - |
群展咨询的普通合伙人为陈先峰,其基本信息为:陈先峰,男,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10841977********,住所为江苏省昆山市
1-1-92
周市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平台的人员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 人员构成 | 人数 |
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8 |
2 | 其他核心人员 | 2 |
3 | 业务、生产骨干 | 26 |
3、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议事规则
根据群展咨询《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群展咨询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先峰,公司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虽合计持有群展咨询45.75%份的合伙份额,但其持有的表决权为两票,并不能实际控制群展咨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群展咨询无实际控制人。
(二)锁定期及减持承诺情况、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除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承诺外(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三、重要承诺事项”),群展咨询及其合伙人不存在其他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三)离职后股份处理
根据《员工持股协议》,员工离职后股份处理规则如下:
1、员工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股权不进行调整。但是,员工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或终止与员工劳动关系的,自员工职务变更或公司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十日内,由群展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按照员工取得群展咨询出资的价格予以回购员工在群展咨询的全部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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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员工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自员工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十日内,由群展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按照员工取得群展咨询出资的价格予以回购员工在群展咨询的全部出资。
3、员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离职,员工已获授的股权不做变更。
4、员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或死亡,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员工或其近亲属协商决定其获授的股权是否变更。如协商结果为不做变更,员工或其继承人可继续持有员工出资,群展咨询同意配合办理员工出资变更登记手续;如协商结果为变更,若属非因工原因造成员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或死亡,则群展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有权按照员工取得群展咨询出资的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予以回购员工在群展咨询的全部出资。若为因工原因造成员工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或死亡,则群展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有权以双方协商后的公允价值予以回购员工在群展咨询的全部出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员工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的良性发展,对公司的经营存在较为积极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权益结算计入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五)期间费用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激励计划在制定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锁定承诺及行权安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员工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的良性发展,对公司的经营存在较为积极的影响。发行人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权益结算计入公司股份支付费用,从长远来看,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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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前述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十六、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员工人数 | 418 | 423 | 419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分布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类别 | 人数 | 占比 |
研发人员 | 87 | 20.81% |
生产人员 | 242 | 57.89% |
销售人员 | 39 | 9.33% |
管理人员 | 50 | 11.96% |
合计 | 418 | 100.00% |
2、员工受教育程度
类别 | 人数 | 占比 |
本科及以上 | 35 | 8.37% |
专科 | 83 | 19.86% |
专科以下 | 300 | 71.77% |
合计 | 418 | 100.00% |
3、员工年龄结构
类别 | 人数 | 占比 |
30周岁以下 | 91 | 21.77% |
31~40周岁 | 201 | 48.09% |
41~50周岁 | 103 | 2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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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周岁以上 | 23 | 5.50% |
合计 | 418 | 100.00% |
(二)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缴纳人数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含控股子公司)全部在册员工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如下: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员工总人数 | 418 | 423 | 419 |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 | 384 | 403 | 390 |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 | 382 | 400 | 376 |
社会保险缴纳人数占员工人数比例 | 91.87% | 95.27% | 93.08% |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占员工人数的比例 | 91.39% | 94.56% | 89.74% |
社会保险未缴纳原因 | 9名为退休返聘人员;22名为中国台湾籍员工,为其缴纳台湾地区劳健保;3名为当月新入职,次月缴纳 | 8名为退休返聘人员;11名为中国台湾籍员工,为其缴纳台湾地区劳健保;1名为新入职员工,次月缴纳 | 5名为退休返聘人员;6名为新入职员工,次月缴纳;11名为中国台湾籍员工,为其缴纳劳健保;7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未缴纳 |
住房公积金未缴纳原因 | 9名为退休返聘人员; 23名为中国台湾籍员工;3名为新入职员工;1名为因驻外办公人员因自身原因未缴纳 | 7名为退休返聘人员;1名为中国香港籍员工;13名为中国台湾籍员工;2名为新入职员工 | 5名为退休返聘人员;6名为新入职员工;9名为试用期员工;14名为中国台湾籍员工;1名为中国香港籍员工;8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未缴纳 |
社会保险、公积金未缴纳人数差异原因 | 1名中国台湾籍员工缴纳了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 | 1名退休返聘人员当月退休,缴纳了公积金,但无法缴纳社保;1名中国香港籍员工缴纳了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2名中国台湾籍员工缴纳了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1名新入职员工缴纳了社保,但原单位公积金未封存,无法缴纳 | 3名中国台湾籍员工缴纳了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1名中国香港籍员工缴纳社保,但未缴纳公积金;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未缴纳社保,但缴纳了公积金 |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除少量中国香港籍、中国台湾籍员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均为入职时间窗口、员工个人原因等客观原因导
1-1-96
致。
(2)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按照员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以及因个别员工个人原因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但需补缴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金额占发行人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2、政府主管部门关于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证明
2021年2月4日、2021年7月12日及2022年2月16日,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隆扬电子报告期内无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而受到任何处罚。2021年2月2日、2021年7月9日及2022年2月8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富扬电子报告期内为职工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发现其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为,也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2021年1月14日、2021年7月9日及2022年1月18日,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出具《证明》,证明川扬电子报告期内依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无欠费。
2021年3月3日、2021年8月4日及2022年2月15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隆扬电子截至证明开具之日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2021年2月1日、2021年8月13日及2022年2月21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证明》,证明截至证明出具之日,未发现富扬电子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行为。2021年1月14日、2021年7月22日及2022年1月17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出具《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川扬电子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于2016年9月起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3、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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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和张东琴就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出具承诺:“若隆扬电子及其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前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符合规定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责任,为隆扬电子及其子公司补缴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承担罚款等一切可能给隆扬电子造成的损失。”
(三)发行人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年均派遣员工数量 | 16 | 9 | 11 |
用工总量 | 230 | 255 | 242 |
占比 | 6.96% | 3.53% | 4.55% |
注: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本表格中的用工总量为派遣员工数量及发行人单体母公司的期末在册员工人数(不含子公司)之和。
由于周期性、季节性的临时用工需要,公司在部分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了劳务派遣员工。报告期内,公司同时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并未超过用工总量的10%。同时,上述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机构为昆山兴鹿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昆山人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前述公司在与公司合作期间均取得了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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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电磁屏蔽材料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磁屏蔽材料及完善的电磁干扰解决方案。公司电磁屏蔽类产品主要包括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吸波材料、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等,聚焦于消费电子领域,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上起到电磁屏蔽功能,实现电磁兼容的效果。同时,公司也从事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陶瓷片、缓冲发泡体、双面胶、保护膜、散热矽胶片等,应用于上述消费电子产品中,起到绝缘、缓冲保护、吸音减震、散热等效能。公司自2000年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不断完善产品效能。经过20余年在行业内的深耕,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目前已掌握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中与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后端成品模切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包括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非开模模切技术和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不仅能有效提升电磁屏蔽产品的屏蔽效能和精密程度,还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其中,非开模模切技术与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可同时用于绝缘材料的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模切时产生的边料废品并提升废料排放效率,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绝缘材料的生产成本、提升模切效率。依托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公司电磁屏蔽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如电阻、屏蔽效能等均优于一般行业标准,赋予了公司的电磁屏蔽材料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高质量、高稳定性的电磁屏蔽材料和高性能的绝缘材料,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已与富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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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东山精密、长盈精密等行业内知名的电子代工服务企业集团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电磁屏蔽材料和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吸波材料、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等各类电磁屏蔽材料以及陶瓷片、缓冲发泡体、双面胶、保护膜、散热矽胶片等部分绝缘材料。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同时少量应用于智能手机和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其他电子产品中。公司主要产品的介绍如下:
1、电磁屏蔽材料
(1)导电布及胶带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导电布 | 导电布是以纤维布为基材,经过前处理后施以电镀金属镀层,是一种具有金属特性的导电纤维材料。导电布变形程度低,导电性好,可模切成各种特定的形状,用于防止电磁波泄漏或进入系统。 | 导电性和柔软度好;金属附着力强;屏蔽效能高。 | 可以模切成各种自定义的形状,用作消费电子产品内部电磁屏蔽材料;也可用在通讯设备产品、专用屏蔽服装的静电屏蔽中。 | |
导电布胶带 | 导电布胶带结合了导电布的导电屏蔽性能和胶带粘性及导电性的特性,更兼具轻薄和持久耐用的特性。在动态摩擦和易腐蚀的环境下,依然具有良好的屏蔽效果,可模切成各种特定的形状,应用范围广泛。 | 轻薄柔软;高导电性;有一定的抗腐蚀性;屏蔽效能高。 | 可以模切成各种自定义的形状,用作消费电子产品内部电磁屏蔽材料;通讯设备产品内部的静电屏蔽。 | |
屏蔽绝缘复合胶带 | 主要用于包裹电缆线材,实现电缆线材内部导通、外部绝缘的功效。目前市场上包裹电缆线材的一般方法是先缠绕包裹屏蔽层,然后再包裹绝缘层。公司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将屏蔽层和绝缘层两种材料复合在一起,通过一次缠绕的方式即可实现电缆 | 具有较好的柔软性,表面不易产生褶皱,具有良好的使用性能。 | 适用于信号传输线及天线的EMI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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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线材的内部导通、外部绝缘的效果。 | ||||
吸波材料 | 吸波材料通常是由磁性金属粉末和橡胶混合或烧结而成,是一种比较昂贵的材料。它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将吸收的电磁波转换为热能并且不产生反射波,具有多种厚度规格。 | 电磁波吸收频率高、吸收频带宽、质轻超薄。 | 适用于通讯设备、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的EMI防治与EMS设计方案。 |
(2)导电泡棉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导电布泡棉 | 导电布泡棉在导电泡棉中最为常见,因此通常简称为导电泡棉,其结合了导电布的柔软性和泡棉的弹性,产品特性优良且易于加工与使用。 | 材质轻;表面阻抗低;良好的抗腐蚀性、抗氧化性;电磁屏蔽性能佳。 | 适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电脑周边、通讯设备、医疗器具及电机电器类产品等EMI防治与EMS设计方案。 | |
全方位导电海绵 | 全方位导电海绵是将聚氨酯海绵通过环保PVD或化学电镀的工艺,使其具有优异的XYZ三轴导电性能,极好的高压缩和高回弹性能使得该产品具有优异的抗冲击效能,且能够自由填充结构间的空隙。 | 导电性好;弹性佳;性能稳定;屏蔽效能高;具有多种厚度可供选择。 | 适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电磁屏蔽、静电消除。 | |
SMT导电泡棉 | SMT导电泡棉由耐高温的硅胶泡棉外包裹表面镀导电金属的PET或PI膜组成。SMT导电泡棉为矩形,可按照客户需求设计成任意的长度、宽度、高度尺寸,配置在印刷电路板起到抗ESD(静电释放)效能。 |
耐高温可焊接,可以在任何位置以粘贴或焊接等任何安装模式进行配置;与其他技术相比成本低、性能高。
适用于各类电子元器件的EMI防治、用于电子设备的电磁兼容、静电消除。
2、绝缘材料
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陶瓷片 | 一种以陶瓷填充聚四氟乙烯高频电路复合材料。 | 具有介电常数小,介电损耗低,机械强度高,以及化学稳定性好等特点。 | 适用于各类电子设备、军工设备等高频商业微波和射频应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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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产品示意图 | 产品介绍 | 产品特点 | 应用领域 |
缓冲发泡体 | 缓冲发泡体材质有PU、EVA、PE、CR等,可制成开孔和闭孔结构,满足各类客户对于缓冲材料的需求。 | 质量轻、柔软度好,具备良好的缓冲、密封、吸音和减震功能。 | 适用于手机、电脑通讯器材的机构件,起到缓冲、密封、吸音和减震作用。 | |
双面胶 | 一种以棉纸、布、塑料薄膜为基材涂布压敏胶或硅胶制成的卷状胶粘带。 | 胶带黏性强,可多次重复粘贴,剥离后无残胶,厚度可依客户需求订制。 | 适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永久固定和电池的粘接。 | |
保护膜 | 一种用来保护易受损害表面的薄膜。用于防止基材表面在运送、装配或加工过程中受到损害或污染。 | 选用上等PET、PE材料,单面涂布丙烯酸或者硅胶。颜色和厚度可依客户需求订制。 | 适用于各种金属产品表面、涂层金属产品表面、塑料产品表面、汽车产品表面、电子产品表面的防护。 | |
散热矽胶片 | 散热矽胶片是以硅胶为基材,添加金属氧化物等辅材,通过特殊工艺合成的一种导热介质材料,能够填充缝隙,打通发热部位与散热部位间的热通道,有效提升热传递效率,同时还起到绝缘、减震、密封等作用。 | 高导热、高绝缘、超高耐电压、低渗油率、高可靠度、高压缩及回弹性、柔软自黏。 | 适用于移动及通讯设备、医疗电子器械等高效率、高发热设备。 |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磁屏蔽材料的销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电磁屏蔽材料 | 34,189.90 | 79.84 | 32,875.87 | 77.31 | 21,847.12 | 81.64 |
其中:导电布及胶带 | 10,655.85 | 24.88 | 10,005.03 | 23.53 | 8,078.96 | 30.19 |
导电泡棉 | 23,534.05 | 54.95 | 22,870.83 | 53.78 | 13,768.16 | 51.45 |
绝缘材料 | 8,635.40 | 20.16 | 9,648.18 | 22.69 | 4,912.74 | 18.36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磁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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蔽材料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均在75%以上。
(四)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需求预测相结合”的采购模式,由资材部下设的生管课根据客户订单和客户预测需求,结合生产计划及现有原材料库存数量,确定所缺原材料状况并由资材部下设的采购课进行采购。公司采用询价模式确定采购价格。采购人员根据过去的采购记录或者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确定询价对象,在收到报价资料后比较各询价对象报价内容及综合条件,最终确定合作的供应商。
公司的采购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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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生产。业务部门接到客户的正式订单后,由资材部下设的生管课确定生产计划,开立生产工单,并且制定生产排程表和交货排程表。生产部按照生管课制定的生产排程表和交货排程表进行生产和控制生产进度。对于公司的大客户而言,大客户一般会预先提供数月的预测需求量,业务部门根据大客户的提前预测量形成预先订单,交由生管课确定生产计划,并由生产部按上述生产模式进行生产。公司一般以自主生产为主,因作业人员、公司生产设备的产能达到饱和等无法如期出货时,为满足客户即时需求,公司将部分工序如模切/裁切、贴合等委托给外协厂商加工,以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量。
公司的生产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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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对于大客户,公司在接受客户订单前,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先试制样品。在客户对样品进行测试验证的同时公司进行报价,样品和报价通过后,客户通常会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在后续的合作过程中,客户下达具体的订单,公司收到后进行内部订单流程,安排组织生产,并按客户指定的时间如期发货并运送至指定的地点。经客户验收并提供经确认的销售产品种类、数量和金额的明细后,公司与客户对账然后开具发票。对于一般小客户,公司在客户询价前会进行送样,部分小客户无对样品的测试验证环节,因此送样后公司直接进行正式的报价,报价通过后客户下达具体的订单,收到订单后公司按照前述流程进行生产、送货、对账和开票。
公司的销售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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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的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经过20余年的发展,结合行业特点、自身经营策略、行业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该模式在长期的发展中不断完善,符合公司自身发展及行业发展基本规律。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所处行业竞争情况、国家政策法规、自身经营发展策略、市场供需情况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影响经营模式的主要因素也未出现重大变化,预计在未来一定期间内公司经营模式及其影响因素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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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的主要产品中,导电布胶带和导电布泡棉的前体为导电布。导电布主要由富扬电子生产,再交付隆扬电子和川扬电子等进行模切等后端工序。全方位导电海绵的电镀工序在富扬电子进行,模切等后端工序在隆扬电子和川扬电子等进行。以下工艺流程图中,橙色部分为富扬电子的生产工序,绿色部分为隆扬电子、川扬电子或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的生产工序。
1、导电布及导电布胶带生产工艺流程图
2、屏蔽绝缘复合胶带生产工艺流程图
3、导电布泡棉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料检验原料修剪烘烤
真空磁控溅镀镍
真空切边
贴合
导电布入库
检验切边电镀镍电镀铜
分卷
裁切或模切
整理检验成品入库
进料存储贴合分条
局部定位背胶
入库检验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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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方位导电海绵生产工艺流程图
5、绝缘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图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1、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
公司报告期内主要从事各类电磁屏蔽材料及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原料检验原料修剪烘烤
真空磁控溅镀镍
真空切边
切卷
导电布入库
检验切边电镀镍电镀铜
分条成型贴板
裁切或冲型
整理
检验成品入库
原料检验粗化处理去膜处理敏化反应活化反应
半成品入库
检验电镀镍电镀铜化学镀镍
贴合分卷
裁切或模切
整理检验
成品入库
原料检验粗化处理去膜处理敏化反应活化反应
半成品入库
检验电镀镍电镀铜化学镀镍
贴合分卷
裁切或模切
整理检验
成品入库
原料检验贴合
切卷或分条
模切手工
成品入库包装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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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情况如下:
(1)废水
①隆扬电子及川扬电子
隆扬电子及川扬电子生产经营中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②富扬电子
富扬电子针对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措施:生活污水直接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富扬电子产生的工业废水主要包括车间清洗废水、电镀漂洗水及钛篮和滤布的清洗废水,其中车间清洗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电镀漂洗水采用三级膜处理后回用;钛篮和滤布的清洗废水采用氧化、过滤的方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钛篮和滤布的清洗。
(2)废气
①隆扬电子
隆扬电子生产过程以物理裁切、冲型为主,不涉及废气排放。
②川扬电子
川扬电子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加热过程中挥发出的少量有机废气。由于加热温度低,有机废气产生量少,经车间加强通风排放。
③富扬电子
富扬电子无集中工业废气排放,针对密闭车间镀铜工序中使用少量的挥发性氨水及烘干加热产生的热气,富扬电子对电镀车间和覆合车间采取通风换气及防尘措施处理后排出车间。
(3)固体废物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对于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泡棉、离型纸等,公司进行分类收集后,保存在指定区域,委托外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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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或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于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瓶罐、乳化液、废活性炭、铜镍泥、水处理污泥、镍渣、废边角料等,公司分类保存在指定区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于生活垃圾,公司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4)噪声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裁切机、模切机、切卷机、冲床、切割机、贴合机、泡棉成型机、空压机、烘箱、原布检验机、磁控溅镀机、复合电镀机、覆合机、复膜机、分条机等机械设备,以及水泵、风机等公用设备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安装在车间内,经合理进行车间内布局、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底座安装减振垫、在主车间及厂区周围种植绿化隔离带等措施,车间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不存在噪声超标情形。
2、主要污染物产生环节及排放量
(1)隆扬电子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产生环节 | 排放浓度最高值 | 标准浓度限值 | 是否达标 |
废水 | pH(无量纲) | 员工生活污水 | 7.1(最低值),7.19(最高值) | 6~9 | 是 |
氨氮(mg/L) | 39.7 | 45 | 是 | ||
CODcr(mg/L) | 273 | 500 | 是 | ||
悬浮物(mg/L) | 32 | 400 | 是 | ||
总氮(mg/L) | 54.2 | - | - | ||
总磷(mg/L) | 4.26 | 8 | 是 | ||
BOD5(mg/L) | 80.6 | 300 | 是 | ||
粪大肠菌群(MPN/L) | 9.2*105 | - | - | ||
动植物油(mg/L) | 3.56 | 100 | 是 | ||
石油类 | 1.39 | 20 | 是 | ||
色度(倍) | 256 | - | -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874 | 20 | 是 | ||
废气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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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产生环节 | 排放浓度最高值 | 标准浓度限值 | 是否达标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外卖回收单位 | |||
危险废弃物 | 按要求分类保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噪声 | 噪声(dB) | 生产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 | 60.1(昼间),53.8(夜间) | 65(昼间),55(夜间) | 是 |
注:公司排放浓度最高值取自报告期内历次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相关指标的最大值,下同。
(2)川扬电子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产生环节 | 排放浓度最高值 | 标准浓度限值 | 是否达标 |
废水 | pH(无量纲) | 员工生活污水 | 7.26(最低值),7.92(最高值) | 6~9 | 是 |
氨氮(mg/L) | 22.5 | - | - | ||
CODcr(mg/L) | 241 | 500 | 是 | ||
悬浮物(mg/L) | 139 | 400 | 是 | ||
BOD5(mg/L) | 78.1 | 300 | 是 | ||
动植物油类(mg/L) | 1.59 | 100 | 是 | ||
废气(无组织) | 总挥发性有机物(mg/m?) | 成型机加热工序 | 0.941 | 2 | 是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外卖回收单位 | |||
危险废弃物 | - | ||||
噪声 | 噪声(dB) | 生产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 | 62(昼间) | 65(昼间) | 是 |
(3)富扬电子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产生环节 | 排放浓度最高值 | 浓度限值 | 是否达标 |
废水 | pH值(无量纲) | 生活污水、电镀漂洗水、钛篮和滤布清洗废水等 | 7.89(最低值),8.2(最高值) | 6-9 | 是 |
化学需氧量mg/L | 17 | 500 | 是 | ||
悬浮物mg/L | 9 | 400 | 是 | ||
氨氮mg/L | 0.132 | 45 | 是 | ||
总氮mg/L | 3.3 | 70 | 是 | ||
总磷mg/L | 0.29 | 8 | 是 | ||
总铜mg/L | 0.222 | 2 | 是 | ||
总镍mg/L | 0.104 |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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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 | 产生环节 | 排放浓度最高值 | 浓度限值 | 是否达标 |
废气(无组织) | 氨mg/m? | 密闭车间镀铜工序 | 0.14 | 1.5 | 是 |
硫化氢mg/m? | 废水处理 | 0.004 | 0.1 | 是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 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危险废弃物 | 按要求分类保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噪声 | 噪声(dB) | 生产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音 | 61.8(昼间),50.8(夜间) | 65(昼间),55(夜间) | 是 |
注:废水浓度限值为《排污许可证》上所载的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4)境外主体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为境外生产主体,其生产过程以物理裁切、冲型为主,在生产经营中不产生工业废水,不涉及废气排放和危险废弃物。根据理律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相关中国台湾地区有关规定以致对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且未收到中国台湾地区“政府机关”的重大行政处罚。
聚赫新材于2022年9月19日登记设立,尚未实际开展生产运营。
综上所述,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放或处理符合国家标准,处理能力能够保证各类污染物处理达标,不存在超过国家标准许可排放量排放的情况。
3、危废处理处置情况
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隆扬电子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主要为“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富扬电子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主要为“使用硫酸铜进行敷金属法镀铜产生的废槽液、槽渣和废水处理污泥(304-001-22),镍化合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反应残余物及不合格、淘汰、废弃的产品(261-087-46),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脱色(不包括有机合成食品添加剂脱色)、除杂、净化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9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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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报告期内,隆扬电子与苏州市荣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委托前述公司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富扬电子与淮安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前述公司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包括铜泥、镍泥、水处理污泥、镍渣、铜镍边角料、废活性炭。上述企业均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可以满足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需求。
4、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
公司生产场所的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
序号 | 环保设备名称 | 所属公司 | 数量 | 处理能力 |
1 | 漂洗水反渗透膜处理设施 | 富扬电子 | 2 | 10T/d |
2 | 污水处理站 | 富扬电子 | 1 | 50T/d |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均委托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有效,不存在严重污染情况,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
5、排污许可证取得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
持证单位 | 证书名称 | 发证机关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隆扬电子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320583718672527C001Y | 2020.03.17-2025.03.16 |
川扬电子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91500118572119285F001X | 2020.04.27-2025.04.26 |
富扬电子 | 排污许可证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9132089168295963X2001V | 2019.12.26-2022.12.25 |
6、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环保投入及相关费用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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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环保设施投入 | 5.50 | 0.32 | 0.38 |
环保成本费用支出 | 51.83 | 48.18 | 22.61 |
合计 | 57.33 | 48.50 | 22.99 |
注:环保设施投入包括:环保相关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入;环保成本费用支出包括:危废处理、垃圾清运、环保设施维护费用、环评及环境检测费、物料耗用等费用性支出。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环境保护,未在环境保护方面发生过重大事故,公司未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环保投入及相关费用支出无异常,满足经营生产所产生的污染治理需要。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屏蔽材料及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3新材料产业”下面的“3.3.1.4 高分子光、电、磁材料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2)行业协会
公司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电子学会电磁兼容分会和全国电磁屏蔽材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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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电子学会是由电子信息界的科技工作者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法人社团,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中国电子学会的主要工作是开展国内外学术、技术交流;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普及电子信息科学技术知识,推广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编辑出版电子信息科技书刊;开展决策、技术咨询,举办科技展览;组织研究制定和应用推广电子信息技术标准等。其中,中国电子学会电磁兼容分会涵盖电磁兼容,电磁环境,电磁计算,电磁测量,信号和功率完整性,电磁生物效应,电磁标准,天线,建模仿真,电磁工业等多个专业领域。
全国电磁屏蔽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从事全国电磁屏蔽材料领域标准化技术工作的组织,负责全国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内的标准化工作,主要职责是为国家电磁屏蔽材料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本专业领域标准的制定、修订,向国际标准组织提出国际标准,为相关标准在电磁屏蔽材料的应用提供技术支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是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消费电子领域有重要应用。与电磁屏蔽材料产业及下游消费电子产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重点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
2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 2020年9月 | 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 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
3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 2019年12月 | 国务院 | 挖掘内需带动就业,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 |
4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2019年6月 |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促进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交售旧手机及电脑并购买新产品给予适当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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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重点内容 |
5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2018年11月 | 国家统计局 | 高分子屏蔽材料(电子信号屏蔽处理等)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隶属于“3 新材料产业”下面“3.3.1.4 高分子光、电、磁材料制造”。 |
6 |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2018年7月 | 工信部、发改委 | 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 |
7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2017年4月 | 科技部 | 电磁屏蔽材料被列入重点发展的新型功能材料。 |
8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2017年1月 | 发改委 | 具有透波、吸波、电磁屏蔽功能的复合材料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隶属于新材料领域中的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 |
9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新材料产业重点任务之一为“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加强新材料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的统筹衔接,完善创新链条的薄弱环节,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创新的发展环境。 |
10 |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发改委 | 对基础电子领域,要求“大力发展满足高端装备、应用电子、物联网、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需求的核心基础元器件,提升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电子材料被列入基础电子提升工程。 |
11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6年11月 | 国务院 | 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提升包括专用电子材料在内的核心基础硬件供给保障能力。 |
12 | 《中国制造2025》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瞄准新材料等战略重点。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等新材料被列入战略重点发展产业。 |
13 |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 2010年10月 | 国务院 | 新材料被列入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
报告期初以来,针对公司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主要有两类:
一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2018年11月,公司从事的电磁屏蔽材料业务被国家统计局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等前期颁布的政策文件,预期公司将在技术研发、市场环境、资本市场融资方面获得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的支持。这些政策对于公司融资、扩大经营规模、增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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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等方面将产生积极影响。二是与消费经济相关。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同时也少量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上。2018年以来,国务院、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了多项鼓励内需消费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促进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等。这些政策对于公司研制新产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等方面将产生积极影响。
综上,报告期初以来出台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所在行业的生产规模、提升融资便利性,同时也因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的要求对行业技术研发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产业政策的出台对公司的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争格局不存在重大影响。
(三)行业发展状况
1、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
(1)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发展概况
电子设备及元器件在工作时会向外辐射大量不同频率和波长的电磁波,对临近电路和设备造成干扰,影响精密电子仪器的正常工作,导致信息传输失误、控制失灵等事故,也会对环境造成电磁污染,更严重的甚至会危害人类及其他生物的健康。此外,电磁波的泄露也会危及信息安全,使计算机等设备无信息安全保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工作生活中电子设备和电子产品数量不断增长,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愈发深入和广泛,其中包含的电子元器件也在走向多样化、小型化、精密化、高密度化,由此引发的电磁干扰所带来的危害越来越大,成为电子行业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解决电磁干扰问题的诸多方式中,电磁屏蔽是最基本和有效的手段。电磁屏蔽可以阻断电磁波的传播路径,实现电子设备和元器件的电磁兼容。电磁兼容是指设备或系统在电磁环境中性能不降级的状态,一方面要求系统内没有严重的干扰源,一方面也要求设备或系统自身有较好的抗电磁干扰性。
电磁屏蔽材料是指能实现对电磁波屏蔽的功能性材料,其作用原理是通过对电磁波的反射和吸收来达到对电磁波的阻隔或使其衰减的目的。当入射电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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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传播到屏蔽材料表面时,由于空气与屏蔽材料交界面上阻抗的不连续,一部分入射波会被反射回来。未被反射而进入屏蔽材料体内的部分电磁波,在材料体内传播过程中被吸收从而衰减。当未衰减完的少量电磁波传播到屏蔽材料与空气的另一交界面时,再次因为交界面不连续的阻抗而被反射回屏蔽体内,进行重新被吸收和衰减的过程。由于不同材料在不同的组分、外形、厚度等条件下起到的电磁屏蔽效能不一样,以及对电磁屏蔽的需求在电子产品、电子设备上不断上升,研究开发新兴电磁屏蔽材料、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是电磁屏蔽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升,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逐渐缩短,并朝着轻量化、精密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内部电子元器件增多、结构更加紧密。未来5G技术的普及还将提升产品功耗,造成更多的电磁干扰,因此对电磁屏蔽材料的数量及性能需求在近年来持续提升。据BCC Research统计,全球电磁屏蔽材料市场规模近年来逐步扩大,从2013年的52亿美元增长到2018年的70亿美元,5年内增长了18亿美元。据BCC Research预测,2023年全球电磁屏蔽材料市场规模将达到92.5亿美元,较2018年将增长22.5亿美元,复合增长率达5.7%。
全球电磁屏蔽材料市场规模及预测
注:数据来源于BCC Research,中国产业信息网
(2)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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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子设备不断升级,带动产品持续创新和性能提升
随着移动通讯技术的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电子产业实现了高增长的发展态势,电子设备硬件配置越来越高,处理器向高性能多核方向升级,显示屏幕大尺寸高分辨率趋势明显,内部元器件结构逐渐精密化、集成化。伴随着电子设备持续升级,高频率和高功耗将带来更高的EMI屏蔽防护性能要求,推动电磁屏蔽材料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材料性能和加工工艺进一步升级。
近年来电子设备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呈现多功能、轻量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内部元器件数量增多、精密度提升,同时结构更加紧密,对电磁屏蔽材料提出了更高的稳定性和更好的屏蔽效能要求。由于不同的电子产品内部设计具有一定差异,不同终端厂商对电磁屏蔽材料往往有独特的性能乃至特定的外型需求,因此在设计阶段往往要求供应链企业能够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为客户提供高效且个性化的电磁屏蔽解决方案,这将极大地促进电磁屏蔽材料的持续创新和性能提升,从而提升行业产品整体的附加值水平。
②产品升级需要持续的材料和工艺研发投入
电磁屏蔽材料的技术含量主要由其屏蔽效能决定,材料的电导率、磁导率及厚度是衡量屏蔽效能的三个基本指标。近年来,由于电子设备性能的升级和通讯技术的进步,电磁屏蔽材料的屏蔽效能随之不断提高,其综合性能向着更优良的方向发展。同时,产品的升级也依赖于和材料相适应的工艺技术,要实现低成本、大批量、自动化生产,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企业必须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此外,电子产品更迭快速的市场环境,也要求企业具备柔性化生产能力,能够在小批量和多品类的生产中及时交付产品。
③5G技术的成熟,将带来更多市场应用空间
5G即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作为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具有超高速率、超大连接、超低时延三大特性,5G的出现加速了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效率提升。5G时代逐步来临,将引发信息技术、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上下游产业链变革,给电子、通信、汽车、医疗、娱乐等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会,推动智能穿戴设备、VR/AR、智能汽车等新兴智能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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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兴起,进而为电磁屏蔽产业带来更加丰富的应用场景。此外,由于5G高速度、大容量、低延迟的特性,搭载5G技术的信号收发设备功率将显著增大,带来更强烈的电磁干扰;5G通讯使用的电磁波频段拓宽,也对电磁屏蔽材料提出新的要求。在5G技术逐渐普及的环境下,联网设备及天线数量快速增长,终端设备数量不断增加,接收和产生的电子信号更多,造成电子设备之间的电磁干扰加剧,从而使得电磁屏蔽材料的作用越发重要,电磁屏蔽材料行业有望实现快速增长。
④国产替代趋势日益显著
在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发展初期,由于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的优势,该产业主要由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外先进生产厂商主导,我国对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究相对比较滞后,最初主要依靠国外进口。伴随技术的成熟和市场规模的扩大,同时电磁屏蔽材料下游制造产业向我国大陆转移趋势明显,海外厂家考虑成本因素,追加资本开支动力不足,不再重点布局消费电子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并对专利呈现开放共享的态度,侧面推动了该产业的国产化;另外,国内实力较强的电磁屏蔽材料企业不断加强研发投入,形成了产品质量可靠的自主品牌,以上两个因素共同推动了产业链向国内转移。
⑤朝着定制化、个性化方向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消费水平逐渐提高,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升级需求,各大消费电子品牌商持续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新产品,以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的需求。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产品品类众多,不同功能定位的产品由于其个性化的设计对电磁屏蔽材料有着不同的性能和外形需求。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企业需要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快速及时地提供电磁屏蔽材料的材料选型、工艺改良的整体解决方案,同时生产企业自身也需要能够相应改进工艺设备,提高产能,降低材料损耗,为客户提供全方位、高质量、高性价比、定制化的服务。
⑥环保的电磁屏蔽材料将成为未来布局重点
环保是我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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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屏蔽材料的生产工艺,总体是朝着减少危废物、降低能耗的方向发展。此外,随着未来电子产品更迭加速,大量被替换的电子产品将被弃置,成为“电子垃圾”,其中包含的电子器件和材料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为了应对日益提升的环保要求,研发可回收、易降解的电磁屏蔽材料,将成为未来本领域研究和开发的重点内容。
2、消费电子行业发展概况和发展趋势
消费电子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公司深耕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品牌厂商的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同时也少量应用于智能手机及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中,下游消费电子市场的规模与公司所处行业的需求情况紧密相关。
(1)消费电子行业发展概况
消费电子产品是指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电子产品,主要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以及智能可穿戴设备等。近年来消费电子产业不断创新,从产品的外观,到性能以及功能都有显著的改变和提升,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办公、娱乐、通讯当中。
随着消费电子厂商对产品外观和性能不断优化,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十分迅速,行业规模也随之增长。根据FMI统计,2015年至2020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5年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8%。FMI预测,到2031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将以5.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
随着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的进步以及5G通信技术的加速成熟,消费电子产品在性能上持续提升,朝着轻薄化、智能化和多功能化趋势发展,这对设备的抗电磁干扰性能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这将推动电磁屏蔽材料市场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①笔记本电脑市场发展概况
自2011年后,受到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产品快速普及的影响,笔记本电脑承载的娱乐休闲功能被分流,出货量呈现了较长时间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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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但随着轻薄商务笔记本,以及兼具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特性的二合一笔记本电脑出现,笔记本电脑逐渐向便携化、专业化、商务化方向转型,在折叠屏、多屏幕等新兴技术的推动下,笔记本电脑应用场景更加丰富。随着笔记本电脑更加便携化,其内部结构的集成度和元件的复杂度不断提升,电子元器件之间潜在的电磁干扰加剧,这将带动电磁屏蔽材料需求的上升和行业的持续发展。IHS Markit、TrendForce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9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呈现出小幅下降的趋势。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及英特尔的CPU供应短缺的影响,2018年、2019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1.66亿台、1.64亿台,分别较上年减少1.78%和1.2%。2020年初,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尽管笔记本电脑供应链和线下销售受到暂时影响,但随着居家办公和远程教学成为全球疫情之下的新趋势,笔记本电脑作为生产力工具,成为各行业工作者和学生必备的设备。因此,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处于高发期的态势下,2020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出现了大幅增长,达到2.01亿台,同比增长22.56%,较2019年增加了0.37亿台。TrendForce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继续增加,达到2.46亿台。
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
注:数据来源于IHS Markit、Trend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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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平板电脑市场发展概况
平板电脑作为衔接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个人电脑的中间产品,形成了相对独有的应用场景。在经历了2011年到2014年的高速增长后,由于性能和功能限制,以及来自大屏幕智能手机的竞争压力,全球平板电脑市场趋于饱和,出货量自2014年的2.3亿台开始逐年缩减。根据Wind数据,2019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为1.44亿台,与2018年基本持平。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远程办公和学习等应用场景提升了平板电脑的短期市场需求。IDC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1.64亿台,同比增长13.89%;2021年,全球平板电脑增长率有所回落,出货1.69亿台,同比增长3.05%。
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
注:数据来源于Wind、IDC
③智能手机市场发展概况
智能手机作为消费电子的核心产品,无论是出货量还是市场规模都占据主要地位。随着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的进步,智能手机行业趋向高端化和多功能化。目前,智能手机已经不局限于通讯功能,在影音娱乐、拍照摄影、移动办公、游戏消遣、移动支付等方面均具有强大的功能,成为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电子设备。伴随智能手机功能不断丰富增强,其内部元器件数量不断增多、精密度迅速提升,内部结构也更加紧密,对电磁屏蔽材料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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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手机市场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市场渗透率接近饱和,换机周期呈现上升趋势。据IDC、Wind统计,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自2011年开始迅速增长,9年间从4.95亿台增长至2019年的13.71亿台。虽然近几年出货量呈现出逐渐下跌的态势,但存量市场仍然处于较高规模,换机需求依然庞大。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下,智能手机出货量受到了较大的冲击,根据Wind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下降至12.92亿台,同比下降5.76%。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所回升,上升至13.52亿台,同比增长6.88%。
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
注:数据来源于IDC、Wind
目前全球范围的5G通信网络建设正在加速推进,随着5G技术的进一步普及和基础设施布局的改善,5G手机换机需求将带领智能手机市场整体回升。IDC预测,2021年起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稳步提升,预计在2023年将达到
15.7亿台。
④可穿戴设备市场发展概况
可穿戴设备是将无线通信、传感、多媒体、识别等技术结合在日常穿戴中,具有健康监测、社交娱乐、数据交互等功能的便携终端设备。根据佩戴部位的不同,可穿戴设备可分为头戴式、耳戴式、手戴式等,其中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耳机发展较为成熟,具有较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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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Yole、上海证券研究所整理的数据,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在2019年迅速增长,达到3.37亿台,较2018年的1.78亿台增长89%。IDC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可穿戴设备市场继续扩大,出货量达到4.45亿台。随着居民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可穿戴设备品类增加、市场渗透率逐步提升,未来市场有望持续快速增长,预计2024年出货量将达到5.27亿台。得益于传感器、通信、超低功耗等关键技术领域的持续创新,可穿戴设备功能逐渐拓展,拥有数据传输、社交娱乐、健康监测等用途,从单一功能向多功能化和智能化趋势发展。可穿戴设备具有便携、实用等特点,因此对于内部零部件有较高的精密度和可靠性要求,对电磁屏蔽材料的高效、轻量、柔性、耐腐蚀性也有着更高的性能需求。
全球可穿戴设备出货量
注:数据来源于Yole、上海证券研究所、IDC
(2)消费电子产品未来发展趋势
①5G技术推动消费电子快速增长
2020年是我国三大运营商推广5G业务、全国大规模建设5G基站设施、普及5G手机的关键之年,世界各国的5G网络建设也在有序推进中。5G技术实现了千兆/秒的传输速率和毫秒级的响应时间,带来更高质量的互联网体验,为超高清视频传输、VR/AR应用、自动驾驶、远程医疗、物联网等新兴应用场景带来全新发展机遇,消费电子产业将迎来新一轮成长周期。在5G技术的推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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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需求提升,内部零部件的迭代升级需求旺盛。同时,电子设备制造商将5G技术集成到更多终端设备,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推动消费电子市场快速增长。
②消费电子产品不断升级,品类日益丰富
当前,消费电子产品在生活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多样化,逐渐成为日常生活、办公、娱乐不可缺少的设备。伴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和消费升级的需求,消费电子产业在硬件性能、产品外观、软件内容等多个维度实现功能的全面升级,同时电子消费升级的理念逐渐渗透到更多终端,如智能汽车、智能家电及一切与电子相关的消费品,满足智能化的交通、健康、医疗、社交等需求。
随着科技的进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加快,承载的功能增多,对零部件的要求日益严格,推动消费电子技术不断提升。近年来,可穿戴智能设备、VR/AR、智能家电等新兴电子市场正在快速发展,将带动消费电子行业迎来新一轮的需求增长。
③消费电子品质不断提升
消费电子产品的不断更新升级,其性能不断趋于同质化。随着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提升,消费者越来越重视电子产品的质量和使用体验,品质化已逐渐成为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方向。为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品质的追求,一方面,消费电子逐渐向多功能化发展,应用场景的多样性为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带来了良好的体验,成为了消费者购买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另一方面,电子产品逐渐向轻量化发展,在大幅提升产品便携程度的同时改善产品的外观,使其更加符合消费者的偏好和审美,提升了产品品质。
④消费电子及其供应链行业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是消费电子主要的产品,近年来逐步进入存量市场。在存量市场中,用户对品牌使用有一定习惯性,单一亮点无法驱动用户进行转换,因此对于已经建立了品牌粘性的厂商将更具优势,推动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据IDC统计,2021年全球出货量前五大智能手机厂商(三星、苹果、小米、OPPO、vivo)市场份额达到70.9%,较2020年集中度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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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21年全球出货量前五大平板电脑厂商(苹果、三星、联想、亚马逊、华为)市场份额达到78.3%,较2020年集中度上涨1.1%。随着终端品牌商市场集中度的提升,预计未来消费电子供应链相关行业的产业集中度也将提升。以苹果公司为例,在选择合格供应商时,苹果公司对供应商的产品和工艺研发能力、准时交付能力、品质管控能力有着严格的标准,成为合格供应商也意味着得到品质的认可。因此进入苹果供应链的企业不但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订单,而且有可能获得苹果公司派驻的工程师帮助其解决生产问题、提升生产效率,在技术创新水平上也将得到长足进步;同时,进入苹果供应链的企业也更容易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3、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公司所处行业领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屏蔽材料及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材料产业中的高分子光、电、磁材料制造,同时属于国家重点产品与服务中的高分子屏蔽材料(电子信号屏蔽处理等)。公司定位于新材料领域,属于国家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致力于电磁屏蔽材料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产品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创新和迅速发展,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在电磁屏蔽材料领域进行科技成果的转化并形成公司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公司始终重视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成立以来已获得多项资质认证,如苏州市外资研发机构、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昆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度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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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始终注重工艺技术的改进和产品研发的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508.80万元、1,789.79万元和2,139.33万元,研发投入呈现出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公司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公司产品的研发和工艺的改进提供了持续的推动力。
(3)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将技术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将科技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在涵盖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及后端成品模切等工序的多项核心技术支持下,公司拥有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链体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同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例如,依托于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公司的多款电磁屏蔽材料的表面电阻≤0.05Ω/inch
,垂直电阻≤0.03Ω/inch
,屏蔽效能可达到68dB~91dB,且使用寿命较长;依托于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公司各类柔性电磁屏蔽材料产品厚度可低至0.01mm,含胶总厚度可低至0.03mm,剥离力≥0.7kgf/inch;依托于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公司生产的全方位导电海绵XYZ三轴具有优异的导电性能,表面电阻≤0.03Ω/inch
,垂直电阻≤0.01Ω/inch
;依托于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公司生产的导电泡棉成品公差控制在±0.1mm以内;依托于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公司自动化生产的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在精密成型的同时还能大幅降低材料损耗,减少人工作业,降低生产成本,是电子行业中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加工工艺的重要创新;依托于非开模模切技术,公司节省了开刀模的设计成本,同时减少模切时产生的边料和废品,降低了成本;依托于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公司大批量生产的异形导电和绝缘胶带模切精度可达±0.1mm,提升了产品综合竞争力。在笔记本电脑领域,公司研制生产的电磁屏蔽材料用于相机模块、显示器组件、主板部件及硬盘等笔记本电脑部件,广泛应用于MacBook Air、MacBookPro等各系列苹果笔记本电脑以及惠普、华硕、戴尔等多个系列型号的笔记本电脑。在平板电脑领域,公司产品用于玻璃触摸面板组件、主板部件、天线组件等平板电脑部件,主要运用于iPad、iPad Air、iPad Pro和iPad mini等多个型号的市场主流平板电脑。公司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材料对上述终端品牌产品中的电磁干扰进行屏蔽,起到良好的EMI防治效果,同时使各部件具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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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接地,使产品具有较高的ESD防护能力,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业界口碑和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紧抓电磁屏蔽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始终坚持创新,将产品向具有吸波、导热、散热、环保可回收降解等特性的多功能电磁屏蔽材料方向研发,拓展产品在5G通讯、物联网、智慧汽车、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新兴电子产业领域的应用,将公司的科技成果与新兴产业在未来更加深入融合。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情况”相关内容。
(四)行业特点
1、行业壁垒
(1)技术壁垒
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深厚的技术积累来满足下游产业快速迭代和产品不断升级的要求,最终实现规模化生产,保持高品质的产品供应。由于下游行业的电子产品尤其是主流消费电子产品更新速度快,内部元器件不断增多并趋于紧密,性能、规格、形状也有一定的定制化需求,因此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企业需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强新产品研发力度,提升对下游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为了应对快速更迭的电子产品市场,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普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能够自主研发基于不同性能要求的材料配方,以及通过改进工艺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和料耗、提升生产效率。企业只有保持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才能维持行业的领先地位。因此,掌握电磁屏蔽材料相关的核心技术构成了该行业的重要壁垒。
(2)客户壁垒
出于对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的考虑,终端品牌厂商会对电磁屏蔽材料供应商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理体系,会通过定期稽核的方式考察合格供应商的生产合规性以及供货能力。终端品牌厂商对供应商的认证门槛高,认证时间较长且过程复杂。电磁屏蔽材料性能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关系到产品的安全和功能,因此终端品牌厂商倾向于和进入合格供应链体系、具有较强实力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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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与终端品牌厂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助于供应商持续获得订单,有利于保持业务的稳定性、增强盈利能力,也有利于与客户进行深度合作与开发。因此,优质品牌客户的资源是进入该行业的重要壁垒之一。
(3)资金壁垒
电磁屏蔽材料制造商需要配备精密的电镀、贴合、分卷、模切、裁切、包装等设备,对企业的设备规模、生产场地、生产环境等有较高要求,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同时,电磁屏蔽材料对产品品质和稳定性有较高的要求,生产过程经历多道工序,企业需要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和检测,需要投入精密的检测设备和人力成本,保证产品品质稳定,这些要求都将加大企业的资金投入。因此,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
(4)规模壁垒
消费电子产品的终端品牌厂商集中度较高,选择合格供应商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具有较高规模且稳定的供货能力。供应商产能的大小影响了出货的及时性和品质的稳定性。同时,消费电子行业对电磁屏蔽材料需求量较大,下游客户倾向于选择几家主要供应商作为稳定的供货来源,因此具有较高生产规模的企业更容易成为终端品牌厂商的长期供应商。此外,随着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电磁屏蔽材料的单位生产成本降低,企业能实现显著的规模效应,以实现较高的盈利水平,从而在行业内构建竞争优势,保持较高的行业地位。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电磁屏蔽材料产业应用下游较为广泛,涉及消费电子、通讯、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等多个领域,这些领域一般会与宏观经济水平呈现出较明显的关联性。公司电磁屏蔽材料产品主要用于消费电子产品,下游市场受宏观经济、消费偏好、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有一定周期性波动。在宏观经济周期处于上行期间、经济景气时,居民消费水平较高,社会需求量旺盛,消费者对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需求量也相应较高;当经济周期处于下行阶段时,经济形势不佳,消费电子需求量也随之减弱。近年来,消费电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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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正在由4G向5G的过渡,新一代通信技术的使用将促进电子信息领域技术革新及产业升级,带来旺盛的产品更换周期。
(2)区域性
电磁屏蔽材料厂商主要围绕各自客户群体布局,在区域上与下游客户的分布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该行业的下游电子产品制造产业主要集中在国内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和成渝地区,相关产业集群效应使电磁屏蔽材料厂商主要也集中在上述地区,因此行业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
(3)季节性
电磁屏蔽材料产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受下游市场的需求影响,与“6·18”、“双十一”、国庆节、圣诞节等网络促销及节日活动有一定的关联,但整体上季节性特征不明显。此外,主流品牌终端厂商已经逐步形成每年换新的产品发售策略,并且一般在下半年发布新产品,从而带动产业链形成一定的波动,一般来说,电磁屏蔽材料行业下半年收入会高于上半年。
3、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电磁屏蔽材料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以下游客户和终端产品的需求为导向,对于大部分知名下游客户和对供应链有特定要求的终端品牌厂商来说,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厂商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录是双方合作的前提。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之前,下游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会对企业的生产规模、出货能力、产品品质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考察,生产厂商通过考察后才能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厂商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进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在了解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后,一般会先进行产品的试样开发,经客户或第三方验证测试通过后,再开始进行大批量生产并出货给客户。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厂商主要通过与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方式后持续获取订单并批量生产的方式,来保持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
(五)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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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工信部、发改委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要“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供给创新水平。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2019年6月,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指出“持续推动家电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促进智能手机、个人计算机更新换代”。因此,未来各类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升级将为电磁屏蔽材料市场提供持续的增长动力,也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创新。2017年4月,科技部发布《“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将“高性能电磁介质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等列为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并要求“实施技术创新引导策略,着重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生长点;切实加强我国材料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切实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2020年9月,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电磁屏蔽材料在消费电子产品中有重要应用,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支持政策有助于推动行业内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同时电磁屏蔽材料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扶持的战略新兴材料产业,因此相关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推进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2)下游产业需求旺盛,推动行业规模增长
随着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产品种类逐渐增多,在生活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多样化,市场需求旺盛。尤其是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品牌终端厂商大多已经形成了定期发布新产品的模式,将带动消费者换购新产品。因此伴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的创新与发展,产业链整体技术水平将不断提升,电磁屏蔽材料作为消费电子产业链上重要的一环,行业规模有望持续扩大。
(3)降低电磁干扰危害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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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信息产业和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电子产品的应用日益广泛。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类电子产品会不断辐射大量不同波长和频率的电磁波,如不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将产生大量负面影响,如电磁干扰、电磁环境污染、电磁信息泄露等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容易影响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甚至可能引发设备失灵、爆炸等严重事故;另一方面极易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随着具有高频高速特点的5G技术普及,基站和天线数量大幅增加,防止电磁干扰、降低电磁污染的需求将日益凸显。电磁干扰带来的危害已经引起世界各国政府和消费者的重视,因此电磁屏蔽材料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电磁屏蔽材料制造企业的研发团队需要材料、化工、自动化、机械工程、信息等多种领域的专业人才。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研发技术人员不仅需要掌握本专业的知识,更需要对下游消费电子产业的发展趋势有深入的了解和前瞻性的认识。目前我国电磁屏蔽材料领域专业人才的储备相对匮乏,行业整体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这对行业的发展构成了一种挑战。
(2)产品品类有待丰富
我国电磁屏蔽材料产业起步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以来的电子产业转移浪潮,最初以承接简单的代加工业务为主,技术含量较低,而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掌握了较为先进的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工艺,屏蔽材料产品类别广泛,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近年来,随着我国新材料领域的战略规划不断推出,国内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企业不断改进工艺技术,已经实现了部分生产技术、产品品质与国际先进水平趋同。但总体而言,国内企业与国外的经验与技术积累还有一定距离,与国外先进生产厂商相比,国内企业生产的电磁屏蔽产品类别不够丰富,前端材料开发与后端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公司市场地位及技术水平特点
经过二十多年的迅速发展,公司具备专业的管理团队、成熟的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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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的生产设施和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人员。凭借优秀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公司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进入了行业一流消费电子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包括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国际知名终端品牌商和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长盈精密、东山精密等行业内知名电子代工服务企业。公司与上述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市场上有良好的品牌口碑和声誉。由于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对产品质量有严格要求,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建立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因此进入品牌厂商的供应链体系是上游原材料企业在市场上获得较高地位的标志。经过在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内多年的深耕,公司通过持续投入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工艺改进,准确把握下游市场及终端客户的需求,在全球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观研天下整理数据显示,2019年~2021年全球电磁屏蔽材料市场规模约为510.36亿元(73亿美元)、538.17亿元(78亿美元)和529亿元(82亿美元)。公司2019年~2021年电磁屏蔽材料销售收入为
2.18亿元、3.29亿元和3.42亿元,分别占全球市场规模的0.43%、0.61%和
0.65%。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逐年增长,且全球市场占有率也呈现出逐步增长的趋势,在全球市场占据了一定的销售规模。
基于持续创新的发展战略,公司不断改进材料工艺配方和模治具设计,形成了既能产出高质量产品,又能降低损耗、提高效率的生产模式,在产品改进、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取得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目前公司已掌握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非开模模切技术、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等核心工艺技术,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在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
(七)行业内主要企业及比较
电磁屏蔽材料行业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经形成较为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国外大型电磁屏蔽材料企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产品范围较广,电磁屏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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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仅为其主营业务的一部分。国内企业起步较晚,在产品种类、应用领域范围、终端客户群体上与国外企业存在一定差异。公司选取的行业内可比公司标准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其细分产品与公司较为相似,均包含电磁屏蔽材料或电磁屏蔽功能性器件;产品应用领域与公司较为相似,均涵盖消费电子产品,且选取的国内可比公司的主要终端品牌客户均为知名消费电子品牌。
可比公司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1、莱尔德(Laird)
莱尔德成立于1898年,是全球知名的电磁材料、导热界面材料和无线天线产品设计和制造商。莱尔德的产品涵盖电磁屏蔽材料、电磁兼容组件、导热材料、绝缘材料、机械驱动系统、无线电频率模块和无线天线解决方案等,广泛应用于电信、数据通信、手机、计算机、通用电子装置、网络设备、航空航天、国防、汽车以及医疗设备等领域。莱尔德的业务分为连接(Connectivity)、性能材料(PerformanceMaterials)和热力系统(Thermal Systems)三个事业部,其中与公司存在竞争的主要是莱尔德性能材料事业部。2018年莱尔德被私有化,此后不再在公开渠道披露其财务数据。
2、固美丽(Chomerics)
固美丽成立于1943年,是美国派克汉尼汾公司(Parker HannifinCorporation)下属的工程材料事业部子公司之一。固美丽是全球知名的导电、导热材料制造商,产品涵盖电磁屏蔽材料、导热材料、LCD显示屏保护和增强材料等,广泛应用于航空、电信、医疗、国防、消费电子等领域。据派克汉尼汾公司年报显示,固美丽所在的过滤和工程材料业务板块2021财年收入为
47.71亿美元。
3、达瑞电子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976),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业务。达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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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属于非标准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可穿戴电子产品等消费电子领域,根据功能不同,包括粘贴固定补强类、防震防尘防护类、绝缘屏蔽导电类等功能性器件。2021年,达瑞电子的营业收入为
12.14亿元,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销售收入为8.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亿元。
4、飞荣达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602),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及防护功能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飞荣达的主要产品包括导电塑料器件、导电硅胶、导电布衬垫、金属屏蔽器件和吸波器件、导热界面器件、导热石墨膜、防护功能器件和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应用领域包括智能手机、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2021年,飞荣达的营业收入为30.58亿元,其中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收入为
9.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0亿元。
5、恒铭达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47),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防护产品、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具有粘贴、固定、屏蔽、绝缘、缓冲、散热、防尘等功能。2021年,恒铭达的营业收入为11.30亿元,其中来自平板电脑类产品、手表及其他消费电子类产品、手机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0亿元、2.49亿元、3.9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31亿元。
6、世华科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88093),主要从事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具备精密粘接固定、导热、导电、电磁屏蔽、绝缘、防水、防静电、排气、缓冲吸能、阻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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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腐蚀等功能,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2021年,世华科技营业收入4.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4亿元。
公司与行业内主要企业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 主要产品 | 主要应用领域 | 主要终端客户 | 关键技术指标 | 2021年收入 | 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莱尔德 | 电磁材料、导热界面材料和无线天线产品等 | 电信、数据通信、手机、计算机、通用电子装置、网络设备、航空航天、国防、汽车、医疗设备等 | 未公开披露 | 导电布包覆泡棉衬垫电磁屏蔽效能>100dB;导电弹性体电磁屏蔽效能>100dB;FIP弹性体电磁屏蔽效能为85dB~100dB;金属垫片电磁屏蔽效能为60 dB~110dB;标准板级屏蔽罩电磁屏蔽效能通常为40dB | 未公开披露 | 未公开披露 |
固美丽 | 电磁屏蔽材料、导热材料、LCD显示屏保护和增强材料等 | 航空、电信、医疗、国防、消费电子等 | 未公开披露 | EMI屏蔽垫片电磁屏蔽效能一般最大为120dB,最低为60dB;导电塑料颗粒电磁屏蔽效能为40dB~90dB | 所属的派克汉尼汾公司过滤和工程材料业务2021财年收入为47.71亿美元 | 未公开披露 |
达瑞电子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可穿戴电子产品、智能家居 等消费电子领域 | 苹果、华为、OPPO、Jabra、Bose、Sony、Facebook、Sennheiser | 未公开披露电磁屏蔽类产品相关指标 | 营业收入为12.14亿元,其中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包括粘贴固定补强类、防震防尘防护类、绝缘屏蔽导电类)的销售收入为8.44亿元 | 2.22亿元 |
飞荣达 |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防护功能器件 | 智能手机、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 | 华为、爱立信、思科、诺基亚、中兴、三星、Facebook、Google等 | 各系列导电塑料器件电磁屏蔽效能最大为75 dB~90 dB;导电布衬垫屏蔽效能≥80dB,表面电阻≤0.05Ω/inch2;导电布电阻率≤0.05Ω/inch2;全方位导电海绵屏蔽效能≥80dB;各系列导电胶带屏蔽效能≥80dB;各系列导电硅橡胶屏蔽效能最低>30dB | 营业收入为30.58亿元,其中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收入为9.87亿元 | 0.30亿元 |
恒铭达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 | 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 | 苹果、华为、小米、Google等 | 未公开披露电磁屏蔽类产品相关指标 | 营业收入为11.30亿元,其中来自平板 | 0.31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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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防护产品、消费电子外盒保护膜 | 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 | 电脑类产品、手表及其他消费电子类产品、手机类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10亿元、2.49亿元、3.93亿元 | ||||
世华科技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 | 苹果、三星、华为等 | 主要电磁屏蔽产品各系列导电布双面胶电阻率≤0.1Ω/inch2或≤0.2Ω;各系列多层复合导电胶电阻率≤0.5Ω/inch2或≤0.3Ω;铝箔单面胶电阻率≤5Ω/inch2;铜箔单/双面胶电阻率≤0.2Ω/inch2或≤0.2Ω | 营业收入为4.25亿元,其中电子复合材料(包括电子粘接、抗翘曲、自排气、导热散热、导电、电磁屏蔽等功能)收入3.01亿元;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包括粘接、导热、电磁屏蔽、缓冲等功能)收入0.14亿元 | 1.84亿元 |
本公司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等电磁屏蔽材料;部分绝缘材料 |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 | 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 | 导电布及导电布胶带电磁屏蔽效能68dB~91dB,表面电阻≤0.05Ω/inch2,垂直电阻≤0.03Ω/inch2;导电泡棉电磁屏蔽效能为68dB~88dB,表面电阻≤0.05Ω/inch2;全方位导电海绵屏蔽效能≥85dB,表面电阻≤0.03Ω/inch2,垂直电阻≤0.01Ω/inch2 | 营业收入为4.28亿元,其中电磁屏蔽材料收入3.42亿元 | 1.98亿元 |
注:以上信息来自各可比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及官方网站。
公司选取的上述可比公司为行业知名、营业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上述可比公司在细分业务产品、应用领域、终端品牌客户等方面与公司可比,公司选取的可比公司全面、具有可比性。
(八)公司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究和开发,始终重视技术创新,在设计能力和工艺技术上不断积累,能制造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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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复合胶带、吸波材料、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等各类电磁屏蔽材料。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包括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非开模模切技术、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等。上述核心技术应用在生产中,不仅能提高材料的屏蔽效能和精密程度,还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此外,公司还积极关注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探索、研发更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电磁屏蔽解决方案,深耕电磁屏蔽材料行业,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2)客户优势
公司依靠高质量的产品、本地化批量供货的优势,以及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在市场上已形成良好的品牌和口碑,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优质客户包括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长盈精密、东山精密等知名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最终应用于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的产品上。
公司的下游客户及终端客户多为全球知名消费电子制造商和品牌厂商,上述制造商和品牌厂商对产品质量要求非常高,且设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体系。进入其供应链体系通常需要较长时间,认证过程较为复杂。由于电磁屏蔽材料是电子产品不可或缺的功能性材料,客户为了保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通常会选择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因此,与知名下游客户和终端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3)质量控制优势
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公司制定并执行了涵盖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对各环节实行严格的控制流程和规范。公司的品质控制流程包括IQC进料检验、IPQC制程检验、FQC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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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OQC出货检验等主要流程,从原材料、在产品到最终成品,实现质量检测全流程覆盖,确保公司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具体如下:
序号 | 认证体系 | 认证时间 | 有效期 | 认证范围 | 认证主体 |
1 |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 2022.07.13 | 2025.07.12 | 电磁干扰防护产品的制造,包括导电海绵、胶带、橡胶材料和金属材料。塑料、金属及复合基材的印刷标签的加工(不包括印刷) | 隆扬电子 |
2 |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 2021.08.27 | 2024.08.26 | EMI屏蔽材料的生产;绝缘材料和标签的加工(不含印刷)(有许可要求除外) | 隆扬电子 |
3 |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 2020.12.01 | 2023.11.19 | EMI/EMC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脑零配件(导电泡棉、导电布胶带、绝缘材料)的生产 | 川扬电子 |
4 |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 | 2020.11.30 | 2023.11.19 | EMI/EMC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脑零配件(导电泡棉、导电布胶带、绝缘材料)的生产及相关管理活动 | 川扬电子 |
5 | 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 | 2021.04.09 | 2024.04.19 | EMI/EMC新型电子元器件及电脑零配件(导电泡棉、导电布胶带、绝缘材料)的生产 | 川扬电子 |
6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2021.03 | 2024.03 | 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三级 | 川扬电子 |
7 |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 | 2020.05.26 | 2023.05.25 | 工业用柔性屏蔽材料、电子产品用绝缘材料配件的生产 | 富扬电子 |
8 | 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 | 2021.08.27 | 2024.08.26 | 冲压部件制造(泡棉、胶带、移印胶头) | 隆扬电子 |
(4)垂直产业链优势
公司通过整合产业链,现已拥有从材料前体到模切产品的较为完整的电磁屏蔽材料垂直产业链体系。子公司富扬电子主要掌握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能进行电磁屏蔽材料真空磁控溅射、电镀等前端工序的加工,再交付给隆扬电子、川扬电子等进行模切等后端工序的加工,最终形成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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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带来了两个优势:第一,电磁屏蔽材料的金属镀层工艺是前端制造的关键一环,决定了产品的屏蔽效能。公司具备独立的材料前体加工能力,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原材料品质的一致性;第二,当客户对产品性能提出差异化、定制化需求时,公司无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而是通过改进材料工艺配方,开发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新产品,一方面提高了公司响应客户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促进公司在材料研发方面的创新,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随着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电磁屏蔽材料性能的要求将持续提升,而材料制造工艺的进步是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发展的源动力。公司凭借在电磁屏蔽材料垂直产业链上的布局,将在未来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
(5)高效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优势
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因此快速高效响应客户需求是公司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关键。
公司管理层及核心研发人员均在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对下游产品及客户熟悉程度较高,对电磁屏蔽材料的产品研发、材料性能、生产工艺、品质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有专业的理解,对客户的产品需求、性能需求、产品研发方向也有准确的判断。因此,公司能够快速了解客户诉求,凭借在行业内深耕多年形成的核心技术优势进行高效优质生产,为客户提供在短时间内快速响应的服务。
为了更加贴近客户、更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和更好得到客户的反馈,随着富士康等下游电子制造代工企业向我国川渝等西部地区转移,川扬电子于2011年在重庆设立,就近服务于周围地区的主要客户。目前,公司在昆山、淮安、重庆已设立了三个生产制造基地,辐射华东、西南地区,贴近客户集群,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快捷服务于客户。
2、竞争劣势
(1)公司规模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但与有几十乃至上百年发展历程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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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大型企业以及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在规模上仍然存在较大差距。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内企业较多,为保障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不断加大在技术研发、生产和检测设备、销售服务等方面的投入,紧跟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技术变革,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公司需引进更多高科技人才,对产品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创新,维持公司产品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2)产品种类有待进一步丰富
随着电子产业的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由此产生的电磁屏蔽材料需求不仅在数量上显著上升,在种类上也越发多样。尤其是在5G和智能制造时代,各类新型电磁屏蔽材料的需求将会成为未来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公司目前电磁屏蔽类主要产品为导电布及胶带和导电泡棉,更加适用于5G高频、FPC以及自动化加工的电磁屏蔽材料还在研发中,因此公司未来还需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拓展产品的应用场景。
(3)自动化生产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依托下游消费电子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的提升和对市场的持续开发,公司电磁屏蔽材料产品的生产需求量不断提升。目前,公司产线自动化程度不高,部分生产工序主要仍依赖人工。因此,公司需将生产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提高生产效率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
三、公司的销售情况及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等。各类产品生产涉及较多工序,且不同产品的工序存在一定重合。公司以制约各类产品产出的关键机器设备的标准产出和实际产出衡量产能和产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关键设备及其对应的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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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设备 | 对应主要产品 | 单位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镀铜机 | 导电布、全方位导电海绵 | 万米 | 产能 | 120.96 | 120.96 | 120.96 |
产量 | 94.34 | 103.09 | 104.27 | |||
产能利用率(%) | 77.99 | 85.22 | 86.20 | |||
贴合机 | 导电布胶带、全方位导电海绵、绝缘材料 | 万米 | 产能 | 138.84 | 138.84 | 137.28 |
产量 | 143.55 | 134.42 | 129.62 | |||
产能利用率(%) | 103.39 | 96.81 | 94.42 | |||
成型机 | 导电布泡棉 | 万米 | 产能 | 1,207.44 | 989.04 | 834.60 |
产量 | 1,308.94 | 1,060.26 | 836.46 | |||
产能利用率(%) | 108.41 | 107.20 | 100.22 | |||
模切机 | 非规则形态的导电布胶带、全方位导电海绵、绝缘材料 | 万件 | 产能 | 68,140.80 | 59,280.00 | 49,795.20 |
产量 | 54,955.26 | 59,960.89 | 49,413.25 | |||
产能利用率(%) | 80.65 | 101.15 | 99.23 |
注:产能和产量的单位和数量为该设备产出的计量单位和数量。为与产能统计口径保持一致,此处产量只包含自产的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贴合机、成型机的产能、产量保持增长趋势,产能利用率总体较为稳定,基本达到饱和状态。报告期内,公司镀铜机产能稳定,2021年产量相比2019和2020年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富扬电子当年进行车间装修,生产安排及产量受到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模切机产能保持增长,2021年产量相比2020年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根据客户需求,公司销售了更多导电布及胶带卷材,因而无需进行模切加工;(2)模切机加工的部分产品复杂程度提升,单位时间的产出有所下降。
2、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
公司主要产品中,部分导电布及胶带存在成卷出售的情况,以面积计量。其余导电布及胶带和导电泡棉、绝缘材料为各种规格的片状,以个数计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如下:
类别 | 单位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导电布及胶带 | 万件 | 产量 | 43,193.35 | 45,166.66 | 37,62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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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单位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量 | 41,207.46 | 44,122.78 | 36,568.30 | ||
产销率(%) | 95.40 | 97.69 | 97.19 | ||
万平方米 | 产量 | 82.16 | 63.43 | 73.04 | |
销量 | 81.95 | 63.42 | 73.03 | ||
产销率(%) | 99.75 | 99.98 | 100.00 | ||
导电泡棉 | 万件 | 产量 | 114,379.71 | 93,579.89 | 67,747.72 |
销量 | 112,421.20 | 89,896.18 | 66,605.12 | ||
产销率(%) | 98.29 | 96.06 | 98.31 | ||
绝缘材料 | 万件 | 产量 | 24,520.16 | 20,195.56 | 11,346.38 |
销量 | 22,858.40 | 19,487.27 | 10,939.59 | ||
产销率(%) | 93.22 | 96.49 | 96.41 |
(二)主要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电磁屏蔽材料 | 34,189.90 | 79.84 | 32,875.87 | 77.31 | 21,847.12 | 81.64 |
其中:导电布及胶带 | 10,655.85 | 24.88 | 10,005.03 | 23.53 | 8,078.96 | 30.19 |
导电泡棉 | 23,534.05 | 54.95 | 22,870.83 | 53.78 | 13,768.16 | 51.45 |
绝缘材料 | 8,635.40 | 20.16 | 9,648.18 | 22.69 | 4,912.74 | 18.36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三)产品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类别 | 计价方式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导电布及胶带 | 个数 | 元/件 | 0.15 | 0.15 | 0.15 |
面积 | 元/平方米 | 55.69 | 55.86 | 3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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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计价方式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导电泡棉 | 个数 | 元/件 | 0.21 | 0.25 | 0.21 |
绝缘材料 | 个数 | 元/件 | 0.38 | 0.50 | 0.45 |
注1:公司产品规格众多,上表仅反映各类产品在报告期各期的平均销售价格。注2:报告期内,导电布及胶带产品既存在按件数销售又存在按面积成卷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销售金额前五大的产品数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万件、万平方米;单价单位:元/件、元/平方米
品号 | 产品类别 | 计价方式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21***A****06 | 导电泡棉 | 个数 | 1,008.00 | 0.91 | 1,205.50 | 0.97 | 1,759.60 | 0.98 |
21**2***33 | 导电布及胶带 | 面积 | 13.92 | 124.37 | 13.04 | 116.55 | 9.59 | 115.63 |
21***B****08 | 导电泡棉 | 个数 | 401.68 | 8.44 | 382.03 | 8.79 | 161.22 | 8.89 |
20***A****84 | 导电泡棉 | 个数 | 7.00 | 3.88 | 54.35 | 4.15 | 301.20 | 3.82 |
80***A****44 | 导电泡棉 | 个数 | 0.10 | 69.87 | 0.86 | 74.66 | 7.09 | 73.33 |
20***A****77 | 导电泡棉 | 个数 | 1,044.83 | 3.03 | 617.76 | 3.70 | - | - |
20***B****84 | 导电泡棉 | 个数 | 2.35 | 1.23 | 952.49 | 1.43 | 4.00 | 1.64 |
20***B****85 | 导电泡棉 | 个数 | 1.00 | 1.20 | 939.31 | 1.38 | 4.00 | 1.58 |
20***A****70 | 导电泡棉 | 个数 | 1,219.93 | 0.90 | - | - | - | - |
20***A****44 | 绝缘材料 | 个数 | 364.83 | 2.88 | 273.45 | 3.36 | - | -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不同规格的产品单价难以直接比较,但主要产品报告期内的单价波动较小。公司导电泡棉、绝缘材料产品规格众多,单价差异较大,部分旧品号的单价和销量在报告期内随着产品生命周期推移有所下滑,同时公司也在根据客户新机种的需求不断开发出新产品,新品号在产品生命周期初期的销量呈现上升趋势。
(四)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公司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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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公司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收入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 | 广达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6,783.51 | 15.84 |
富士康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5,452.73 | 12.73 |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3,537.57 | 8.26 | |
立讯精密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3,462.15 | 8.08 |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 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2,154.65 | 5.03 | |
合计 | 21,390.61 | 49.94 | ||
2020年 | 富士康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7,847.27 | 18.45 |
广达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6,288.29 | 14.78 |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3,570.70 | 8.39 | |
立讯精密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3,351.62 | 7.88 | |
和硕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2,528.02 | 5.94 | |
合计 | 23,585.91 | 55.45 | ||
2019年 | 广达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4,125.93 | 15.37 |
富士康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3,413.75 | 12.72 | |
和硕集团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2,889.97 | 10.76 | |
东山精密 | 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1,872.13 | 6.97 | |
立讯精密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1,777.50 | 6.62 | |
合计 | 14,079.28 | 52.44 |
注1:富士康集团包括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富盟电子科技(菏泽)有限公司、富士康(昆山)电脑接插件有限公司、富士康电子工业发展(昆山)有限公司、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翔精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富誉电子科技(淮安)有限公司、富泰华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等。注2:广达集团包括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达丰(上海)电脑有限公司、达丰(重庆)电脑有限公司、达利(上海)电脑有限公司、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展运(上海)电子有限公司、展运(重庆)电子有限公司、QMB CO., LTD、研精舍(常熟)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贤富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研精舍(上海)精密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等。注3:立讯精密包括亳州联滔电子有限公司、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立讯精密工业(滁州)有限公司、深圳立讯电声科技有限公司等。注4:和硕集团包括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凯硕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康硕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昌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凯全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华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善电脑配件(嘉善)有限公司、日铭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日腾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日铠电脑配件有限公司等。上述集团合并口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日铠电脑配件有限公司于2021年初合并日善电脑配件(嘉善)有限公司、日铭电脑配件(上海)有限公司等后,于2021年2月被立讯精密收购并更名为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注5:东山精密包括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等。注6: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更名为泰瑞美(昆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的比例超过营业收入50%或严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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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少数客户的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述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前五大客户有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嘉联益”)是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153)的子公司。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台湾省新北市,主营业务为柔性电路板(FPC)的设计、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及销售。嘉联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球前十大暨台湾地区第一大柔性电路板专业制造厂商,产品运用于手机、触控面板、平板电脑、平面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卫星导航、汽车电子及医疗器材等多个领域。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金沙江南路18号 |
成立日期 | 1998年10月2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711503464L |
注册资本 | 7,180万美元 |
法定代表人 | 熊光嵩 |
经营范围 | 生产电路线板、柔性线路板、刚挠结合多层线路板,设计组装各种积成电路(chip)和各项电子元器件之混合集成电路以及电路连接用排线、电缆线、高频传输用极细同轴电缆线、光缆线等电子产品及相关零组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电子产品及相关原料、辅料、耗材的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业务及相关配套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年,公司与昆山嘉联益开始合作。昆山嘉联益为苹果、华为等终端品牌厂商的供应商,其根据自身需求及终端品牌厂商的指定向公司采购产品。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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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嘉联益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后,由其提出具体的采购需求和交货期限并下达订单,公司按照订单的要求生产和发货。公司与昆山嘉联益的合作稳定,订单具有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精密”)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现名为泰瑞美(昆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高鼎路188号 |
成立日期 | 2004年12月09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7682840553 |
注册资本 | 2,800万美元 |
法定代表人 | 狄建林 |
经营范围 | 设计、开发、生产高档建筑五金件,五金件开发、生产(数字照相机金属外壳)、精冲模、模具标准件,销售自产产品及进行组装并提供售后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注: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更名为泰瑞美(昆山)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名称为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为便于叙述,以下仍称其为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东阳精密。
2008年,公司与东阳精密开始合作,东阳精密为苹果笔记本电脑外壳、后盖的生产商。苹果公司指定东阳精密向公司采购产品。东阳精密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后,由其提出具体的采购需求和交货期限并下达订单,公司按照订单的要求生产和发货。公司与东阳精密的合作稳定,订单具有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五)分区域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内销 | 24,218.29 | 56.55 | 21,147.96 | 49.73 | 13,059.21 | 48.80 |
其中:华东 | 17,122.76 | 39.98 | 14,596.43 | 34.33 | 9,222.75 | 3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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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华南 | 4,421.79 | 10.33 | 3,627.90 | 8.53 | 1,595.24 | 5.96 |
西南 | 2,174.41 | 5.08 | 2,039.63 | 4.80 | 1,497.29 | 5.60 |
华北 | 448.02 | 1.05 | 852.48 | 2.00 | 732.34 | 2.74 |
华中 | 51.32 | 0.12 | 31.52 | 0.07 | 11.59 | 0.04 |
外销 | 18,607.00 | 43.45 | 21,376.09 | 50.27 | 13,700.65 | 51.20 |
其中:保税区 | 18,075.31 | 42.21 | 20,718.57 | 48.72 | 12,634.96 | 47.22 |
境外 | 531.70 | 1.24 | 657.52 | 1.55 | 1,065.69 | 3.98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六)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公司名称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交易原因 |
2021年度 | 莱尔德 | 导电布、全方位导电海绵 | 227.21 | 因苹果公司机种所需的材料指定原材料供应商而采购公司的导电布、全方位导电海绵 |
恒铭达 | 导电布、绝缘材料 | 460.74 | 因苹果公司机种所需的材料指定原材料供应商而采购公司的导电布、绝缘材料 | |
达瑞电子 | 导电布、导电布胶带、绝缘材料 | 51.59 | 因苹果公司机种所需的材料指定原材料供应商而采购公司的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 | |
2020年度 | 莱尔德 | 导电布、全方位导电海绵 | 297.26 | 原因同前 |
恒铭达 | 导电布、绝缘材料 | 401.40 | 原因同前 | |
达瑞电子 | 导电布、导电布胶带、绝缘材料 | 7.36 | 原因同前 | |
2019年度 | 莱尔德 | 导电布、全方位导电海绵 | 165.39 | 原因同前 |
恒铭达 | 导电布、绝缘材料 | 152.72 | 原因同前 | |
达瑞电子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1.00 | 原因同前 |
注1:莱尔德包括莱尔德电子材料(深圳)有限公司、莱尔德电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昆山嘉得隆电子有限公司等。注2:恒铭达包括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注3:达瑞电子包括苏州市达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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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主要系苹果公司指定公司为其部分机种的原材料供应商,莱尔德、恒铭达、达瑞电子向公司采购上述指定原材料所致。该种情况符合行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七)发行人终端品牌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72.53%及70.32%,用于终端品牌商华硕、惠普、戴尔的合计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2.45%、24.99%及24.69%。报告期内,发行人终端品牌商集中度较高,具有合理性,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终端品牌商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磁屏蔽材料在终端产品上起到电磁屏蔽功能,实现电磁兼容的效果;绝缘材料在终端产品上起到绝缘、缓冲保护、吸音减震、散热等效能。公司主要产品聚焦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产业链存在终端品牌客户较为集中的特点,苹果、联想、惠普、戴尔、宏基和华硕等行业巨头占据了主要市场份额,竞争格局相对稳固。发行人下游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产业链具有规模化、集中化的特点,导致公司的终端品牌商集中度较高。
2、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
发行人与直接客户或苹果、华硕等终端品牌商客户合作前,通常需要经过直接客户或终端品牌商客户的一系列考察、认证并取得其合格供应商资质。成为直接客户或终端品牌商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后,发行人综合考虑原材料价格、人员薪酬、生产工艺复杂程度、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向直接客户或终端品牌商客户提交报价。直接客户或终端品牌商客户通常会选择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确定最终价格。因此,发行人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具有公允性。
3、发行人采用公开、公平的手段或方式独立获取业务
发行人的终端品牌商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均为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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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商,上述终端品牌商的电子代工服务商如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东山精密、长盈精密等均为行业知名企业,发行人与终端品牌商及其电子代工服务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的主要终端品牌商及电子代工服务商在选择供应商时有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需要对供应商的技术研发能力、规模量产能力、产品质量控制以及快速反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而且对产品机种建立了严格的方案设计、打样、量产测试及核定价格等多个程序。进入并维系合格供应商资质以及获得应用于相关产品的采购订单系发行人凭借自身实力以公平公开的方式独立获取的业务机会。公司在电磁屏蔽材料相关行业内深耕多年,行业地位突出。公司在电磁屏蔽材料的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及后端成品模切上均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垂直产业链导通的核心技术框架体系。同时,公司还注重通用化技术的开发,模切领域的核心技术已同时用于绝缘材料的生产。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汇聚、培养了一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并已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品质管控、产品布局、客户响应能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机会的能力。
综上,公司与客户合作关系透明度高,采用公开公平的方式独立获取业务,公司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4、终端品牌商集中度较高不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72.53%及70.32%,用于终端品牌商华硕、惠普、戴尔的合计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2.45%、24.99%及24.69%。总体而言,发行人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收入占比较高,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但苹果公司集中度较高不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行业特点导致发行人终端客户较为集中
发行人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原因系苹果公司是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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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领域全球市场的龙头企业,在发行人下游行业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与苹果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相符,具有行业普遍性。
(2)苹果公司行业地位突出,是行业内最优质的终端品牌客户之一
苹果公司创立于1977年,是全球知名跨国高科技公司。截至2021年9月底,苹果公司在全球拥有154,000名员工,2021年财年营业收入达3,658.17亿美元,净利润为946.8亿美元。截至2020年,苹果公司在《福布斯》发布的“全球品牌价值100强”榜单中连续9年位居榜首。截至2021年,苹果公司在《财富》杂志发布的“全球最受尊敬公司”榜单上连续14年排在第一位。根据IDC数据统计,2021年苹果公司平板电脑出货量为5,780万台,市场份额占比全球第一名,达到34.2%。根据IDC数据统计,2021年苹果公司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到2,777.5万台,同比增长22.94%,市场份额占比全球第四名。基于出色的设计及研发能力,苹果公司在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拥有领先地位,其产品及服务能够不断创新,引领行业潮流,创造消费需求,加上较为优厚的价格条件,苹果公司已成为业内最优质的终端品牌客户之一,能够进入苹果公司产业链体系已成为消费电子制造厂商市场竞争力的体现。受益于苹果公司供应链及苹果公司在消费电子行业的领先地位,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稳定性较高,市场空间较大,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发行人与终端品牌商苹果公司的合作关系稳定且具备可持续性
①苹果公司高度重视供应商结构的稳定性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及时交付
消费类电子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不仅表现在硬件和软件等先进性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为供应链保障能力。终端品牌商极其重视合格供应商的开发与维护,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优秀的供应商为其提供产品和服务,而苹果公司更是以其稳定、高效的供应链体系享誉全球。
由于产品部件的工艺技术参数、质量水平、品质稳定性直接影响到终端产品的质量以及产品能否及时推向市场,因此终端品牌商苹果公司有着非常严苛的供应链管理体系,除严格考核直接供应商之外,还通常对重要直接供应商的上游厂商的选择进行干预和要求,因此苹果公司以及其重要电子代工服务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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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达、富士康等,均极为重视其供应链的稳定性,若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能力值得信赖,则不易更换。
②发行人在苹果公司产品研发阶段即积极介入,合作关系较好
苹果公司在其产品设计阶段即充分考虑产品功能的可实现性、稳定性和产品生产成本,在产品开发阶段会同步提出电磁屏蔽及绝缘等方面的需求,通常在新产品量产前一至两年要求电磁屏蔽及绝缘材料供应商向其电子代工服务商送样测试并沟通修改,直至最终通过验证测试。因此,公司在苹果公司新产品研发设计阶段即积极介入,与苹果公司反复讨论确定设计方案并报送苹果公司审核,公司后续提供样品进行技术指标检测并进行多轮改进,样品经苹果公司及电子代工服务商验证通过后,确定发行人为该料件的合格供应商并与发行人协商确定产品价格。上述合作模式使得公司与苹果公司及其电子代工服务商的合作均较为深入和密切,其转换供应商的成本较高,若合格供应商的技术实力、产品品质及服务能力值得信赖,则苹果公司不会轻易更换。公司在与苹果公司及其电子代工服务商的长期合作中,展现了优秀的产品研发能力、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反应能力、全面的技术支持能力、长期稳定的生产制造能力、持续的质量控制能力及合格的技术保密能力,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与苹果公司合作关系较好。
③公司与苹果公司合作以来配套服务了其多代终端产品,未来的新产品量产合作具有历史基础
自2010年获得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资格认证以来,公司均成功通过苹果公司对合格供应商的历次考察,配套服务了多代MacBook系列笔记本电脑、iPad系列平板电脑、Mac系列专业电脑以及iMac系列一体机等终端产品。在与苹果公司及其电子代工服务商的合作期间,公司逐渐熟悉并适应苹果公司及其电子代工服务商的合作模式和企业文化,为未来的新产品量产合作奠定了良好历史基础。目前,公司为苹果公司配套开发的项目有26个,合作关系稳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终端品牌市场占有率较为集中使得上游供应商产能越发趋于向拥有更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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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份额、需求更为旺盛的高质量客户集中。虽然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产品收入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但上述重大依赖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剔除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占比影响,公司用于其他终端品牌商的产品收入占比不高,经营业绩不严重依赖其他终端品牌商。
同时,为避免终端品牌商客户经营变动带来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发行人采取以下多种积极措施来保证公司业务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力,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和利润增长点。具体如下: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重视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1,508.80万元、1,789.79万元和2,139.33万元,研发费用持续增长。发行人在已有的研发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公司聚焦于多功能复合电磁屏蔽材料、环保可回收降解电磁屏蔽材料、导热吸波导电布、石墨导热泡棉等新型电磁屏蔽材料的开发,以及圆刀色标传感器对贴、导电泡棉自动贴装、导电海绵连续热压、吸波材冲型、多线成型模等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创新,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提升公司在屏蔽、吸波、导热以及多功能复合电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
②发行人大力开拓国内液晶面板及车用市场,积极开拓相应市场客户。在液晶面板领域,发行人已取得液晶面板厂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质,产品正在小批量试产阶段;在车用领域,发行人已取得IATF16949的资格认证,相关产品已量产并开始向吴中伟创力、安徽域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宏景智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客户出货,产品用于汽车的自控系统。
③发行人拟在中国台湾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引进优秀人才和先进设备,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新产品如极薄EMI屏蔽膜、5G高频用挠性覆铜板、超薄两层挠性覆铜板、纳米石墨散热屏蔽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未来重点拓展5G通讯、物联网、智慧汽车、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新兴电子产业。
综上,终端品牌商集中度较高不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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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
(一)材料采购和能源的供应情况
1、材料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的材料主要分为屏蔽类、绝缘类、电镀原材料类和辅材。各类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下:
类别 | 主要内容 |
屏蔽类 | 导电纤维布、导电热熔布、导电布胶带、导电胶、导电泡棉、吸波材 |
绝缘类 | 胶带、发泡体、薄膜材料、陶瓷片 |
电镀原材料类 | 原布、铜、镍、化学品 |
辅材 | 生产辅助用的包材、耗材等 |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 金额 | 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 | |
屏蔽类 | 6,768.54 | 61.02 | 5,896.13 | 53.53 | 4,140.14 | 53.03 |
绝缘类 | 3,289.36 | 29.66 | 3,943.38 | 35.80 | 2,490.52 | 31.90 |
电镀原材料类 | 818.40 | 7.38 | 986.83 | 8.96 | 994.55 | 12.74 |
辅材 | 215.45 | 1.94 | 187.39 | 1.70 | 181.90 | 2.33 |
合计 | 11,091.75 | 100.00 | 11,013.73 | 100.00 | 7,807.1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总体较为稳定。2020年电镀原材料类采购金额相对2019年基本持平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富扬电子导电布的订单量与2019年相当。2020年绝缘类采购金额及占比上升主要系当年绝缘材料订单量上升较多,公司相应地增加了绝缘类原材料的采购量。2021年电镀原材料类采购金额相比2020年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富扬电子当年进行车间装修,生产安排及产量受到一定影响,相应地减少了电镀原材料的采购。2021年公司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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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相关订单相比上年有所下降,相应地绝缘类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比下降。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
公司原材料种类众多,各类原材料依规格、型号不同在形态、计量单位和单价上存在较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前五大的品种采购数量和单价如下:
①屏蔽类
单价单位:元/平方米、元/件
料号 | 品种 | 数量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21***26 | 导电纤维布 | 万平方米 | 18.50 | 46.72 | 17.95 | 47.64 | 13.85 | 47.62 |
20***34 | 导电热熔布 | 万平方米 | 2.11 | 181.37 | 2.35 | 205.75 | 0.70 | 205.42 |
31***67 | 吸波材 | 万平方米 | 0.04 | 327.43 | 0.66 | 337.56 | 0.81 | 462.62 |
21***03 | 无基材导电胶 | 万平方米 | 18.85 | 13.10 | 15.72 | 13.09 | 12.46 | 13.15 |
51***18 | 导电泡棉 | 万件 | 1,920.60 | 0.18 | 1,014.60 | 0.19 | 59.40 | 0.20 |
31***53 | 吸波材 | 万平方米 | - | - | 0.30 | 246.02 | 0.38 | 304.48 |
21***36 | 导电热熔布 | 万平方米 | 2.52 | 66.37 | 1.41 | 67.64 | 0.55 | 68.38 |
报告期内,公司多数主要屏蔽类原材料单价较为稳定,采购数量变化主要与客户需求变动有关。吸波材价格下降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司主要的吸波材供应商与公司合作较好,给予公司的价格有一定优惠;二是吸波材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
②绝缘类
单价单位:元/平方米、元/件
料号 | 品种 | 数量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21***24 | 陶瓷片 | 万件 | 0.95 | 561.96 | 1.55 | 643.31 | 0.53 | 623.82 |
31***17 | 发泡体 | 万平方米 | 0.26 | 253.15 | 1.22 | 253.30 | 0.08 | 255.19 |
31***13 | 发泡体 | 万平方米 | - | - | 0.92 | 230.39 | 0.39 | 231.95 |
21***34 | 陶瓷片 | 万件 | 0.25 | 1,103.15 | 0.11 | 1,269.40 | 0.03 | 1,27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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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号 | 品种 | 数量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20***18 | 发泡体 | 万平方米 | 1.79 | 64.64 | 1.55 | 73.79 | 1.67 | 73.01 |
31***67 | 发泡体 | 万件 | 0.10 | 22.57 | 1.43 | 21.11 | 8.76 | 22.20 |
21***50 | 胶带 | 万平方米 | - | - | - | - | 2.00 | 52.03 |
21***45 | 发泡体 | 万平方米 | 1.00 | 253.15 | 0.39 | 252.80 | 0.07 | 255.19 |
21***47 | 薄膜材料 | 万件 | 129.13 | 0.60 | -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多数主要绝缘类原材料单价较为稳定,采购数量变化主要与客户需求变动有关。陶瓷片价格波动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司主要的陶瓷片供应商罗杰斯集团以美元报价,因此以人民币计量的单价会随汇率波动;二是公司向罗杰斯集团采购的价格随相应型号陶瓷片的市场需求情况在不断变化中,各期报价有一定差异。
③电镀原材料类
单价单位:元/千克、元/米、元/件
料号 | 品种 | 数量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数量 | 单价 | |||
31***01 | 无氧铜 | 万千克 | 2.80 | 63.19 | 4.85 | 48.51 | 4.30 | 46.94 |
31***36 | 原布 | 万米 | 18.25 | 7.52 | 22.16 | 7.52 | 15.31 | 7.52 |
31***01 | 原布 | 万米 | 32.83 | 3.26 | 49.73 | 3.34 | 66.10 | 3.32 |
31***09 | 原布 | 万米 | 21.60 | 6.02 | 23.32 | 6.02 | 21.67 | 5.99 |
31***02 | 镍块 | 万千克 | 0.41 | 126.98 | 0.59 | 103.15 | 0.54 | 106.28 |
31***04 | 镍靶 | 万件 | 0.03 | 1,644.41 | 0.02 | 1,480.68 | 0.04 | 1,570.27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布采购单价较为稳定,金属采购单价变动主要受金属原材料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影响。
2、主要能源采购及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为电力和水,耗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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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用电情况 | 电费(万元) | 212.21 | 205.50 | 257.14 |
用电量(万度) | 305.89 | 299.54 | 370.23 | |
电费单价(元/度) | 0.69 | 0.69 | 0.69 | |
用水情况 | 水费(万元) | 7.48 | 9.11 | 8.26 |
用水量(万吨) | 2.01 | 2.53 | 2.16 | |
水费单价(元/吨) | 3.72 | 3.60 | 3.83 |
公司主要的水电消耗主体为富扬电子。2020年公司用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富扬电子对真空镀膜机的抽气系统进行了改造,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5月,富扬电子启动第一次真空镀膜机的抽气系统改造,由扩散泵改造为分子泵,于2019年10月完成改造。当年末分子泵处于试运行阶段,因此2019年分子泵对用电量下降的贡献尚不显著。2020年7月,富扬电子启动第二次真空镀膜机的抽气系统改造,于2020年10月完成改造。根据负责两次改造的供应商为富扬电子提供的《真空系统改造报价单》中的测算,抽气系统从扩散泵改造为分子泵每天可节省1,920度电,全年节省电量理论值为69.12万度,与当年实际用电量下降68.19万度接近。因此,2020年富扬电子用电量下降具有合理性,相关改造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实现了降本增效。
(二)主要供应商情况
1、材料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材料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2021年 | 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 | 屏蔽类 | 1,054.23 | 9.50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屏蔽类 | 962.45 | 8.68 | |
展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屏蔽类 | 917.39 | 8.27 | |
罗杰斯集团 | 绝缘类 | 804.36 | 7.25 | |
晶华集团 | 屏蔽类、绝缘类 | 722.12 | 6.51 | |
合计 | 4,460.55 | 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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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占材料采购总额比例(%) |
2020年 | 罗杰斯集团 | 绝缘类 | 1,128.97 | 10.25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屏蔽类 | 1,078.84 | 9.80 | |
展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屏蔽类 | 879.15 | 7.98 | |
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 | 绝缘类 | 730.40 | 6.63 | |
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 | 屏蔽类 | 676.93 | 6.15 | |
合计 | 4,494.29 | 40.81 | ||
2019年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屏蔽类 | 942.07 | 12.07 |
展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屏蔽类 | 757.55 | 9.70 | |
晶华集团 | 屏蔽类、绝缘类 | 633.50 | 8.11 | |
吴江市欧凯纺织品有限公司 | 电镀原材料类 | 440.49 | 5.64 | |
罗杰斯集团 | 绝缘类 | 370.62 | 4.75 | |
合计 | 3,144.25 | 40.27 |
注1:罗杰斯集团包括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和Rogers Southeast Asia Inc。注2:晶华集团包括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香港锦华控股有限公司和香港晶华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的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述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材料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前五大材料供应商有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具体情况如下:
(1)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进佳”)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浦田路118号3栋3楼 |
成立日期 | 2009年08月26日 |
1-1-15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694463148F |
注册资本 | 4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陈相贤 |
经营范围 | 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发、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纸制品、胶黏制品、绝缘制品、光学材料、包装材料、激光切割机、陶瓷制品;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计算机及配件、金属制品、金属模具、五金制品、机械配件;从事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年,公司与富进佳开始合作。富进佳的主要产品为发泡体,公司向富进佳采购的原因是公司取得发泡体模切件订单,需要采购发泡体原材料。公司与富进佳签订框架合同后,向富进佳下达订单,富进佳按订单要求将指定规格的发泡体送到公司后,公司在规定的账期内向富进佳支付货款。公司与富进佳的合作稳定,订单具有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
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以下简称“Doosung”)成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韩国京畿道,是一家从事屏蔽材料和导热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Doosung的产品不仅在韩国国内销售,也面向海外市场销售,主要客户为三星、LG。
2014年,公司与Doosung开始合作。Doosung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主动联系到公司寻求合作,同时公司也有SMT导电泡棉等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加工的需求,因此与Doosung开展合作。公司以邮件形式向Doosung下达订单,Doosung按订单要求将指定规格的产品送到公司后,公司在规定的账期内向Doosung支付货款。公司与Doosung的合作稳定,订单具有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3、外协加工情况
(1)外协加工涉及的工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外协加工的情况。公司选择外协加工的主要原因有两点:①产品出货旺季,产能利用达到饱和,因此将部分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②部分材料的加工工序较为耗费人工,如自主生产,加工成本较高、加工效率较低,因此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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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外协工序如下:
产品类别 | 产品子类别 | 外协工序 | 主要外协工序 |
导电布及胶带 | 导电布 | 涂层 | 涂层 |
导电布胶带 | 模切/裁切、贴合、打孔、手工整理 | 模切/裁切 | |
导电泡棉 | 导电布泡棉 | 无 | 无 |
全方位导电海绵 | 模切/裁切、贴合 | 模切/裁切 | |
绝缘材料 | 绝缘材料 | 模切、印刷、手工整理 | 模切 |
注:涂层指在导电布生产完成之后,涂上指定的颜色,并非导电布生产的主要或必需工序。
(2)外协加工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外协加工金额 | 2,430.30 | 1,822.79 | 1,652.75 |
营业成本 | 15,736.20 | 14,572.15 | 11,431.83 |
外协加工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 | 15.44% | 12.51% | 14.46% |
其中,各外协工序的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工序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模切/裁切 | 2,146.76 | 1,647.26 | 1,437.56 |
涂层 | 144.15 | 119.31 | 118.28 |
贴合 | 35.78 | 25.66 | 17.44 |
打孔、印刷、手工整理 | 103.62 | 30.56 | 79.47 |
合计 | 2,430.30 | 1,822.79 | 1,652.75 |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以模切/裁切工序为主,外协加工的采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为稳定。
(3)向主要外协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外协供应商采购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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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年度 | 外协供应商名称 | 外协工序 | 采购金额 | 占外协加工金额比例(%) |
2021年 | 苏州迪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1,541.45 | 63.43 |
水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104.17 | 4.29 | |
苏州市恒利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涂层 | 95.64 | 3.94 | |
昆山爱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92.45 | 3.80 | |
重庆淳之仪商贸有限公司 | 手工整理 | 77.71 | 3.20 | |
合计 | 1,911.42 | 78.65 | ||
2020年 | 苏州迪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1,353.67 | 74.26 |
水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111.14 | 6.10 | |
苏州市恒利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涂层 | 68.61 | 3.76 | |
昆山市玉山镇润赢包装用品经营部 | 模切/裁切 | 53.60 | 2.94 | |
吴江市北厍涂层厂 | 涂层 | 46.52 | 2.55 | |
合计 | 1,633.54 | 89.62 | ||
2019年 | 苏州迪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1,289.53 | 78.02 |
吴江市北厍涂层厂 | 涂层 | 64.52 | 3.90 | |
水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模切/裁切 | 63.96 | 3.87 | |
昆山市玉山镇润赢包装用品经营部 | 模切/裁切 | 58.76 | 3.56 | |
苏州市恒利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涂层 | 53.75 | 3.25 | |
合计 | 1,530.53 | 92.61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协供应商较为集中,均具备相关外协工序的加工或服务能力,外协加工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外协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述外协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4)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外协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前五大外协供应商有昆山爱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淳之仪商贸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①昆山爱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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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爱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佳电子”)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昆山爱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昆山市玉山镇开贵路66号4号房 |
成立日期 | 2020年07月0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MA21W19T3A |
注册资本 | 2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唐秀华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模具制造;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模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0年,公司与爱佳电子开始合作,报告期内自2020年以来保持合作。爱佳电子通过市场开发联系到公司并寻求合作,2020年开始向公司送样,获得公司认可后双方开始合作。公司与爱佳电子签订框架合同后下达订单,并提供材料和图纸,爱佳电子按照要求为公司提供模切/裁切加工服务,完成后将产品送到公司。经检验合格后,公司在规定的账期内向爱佳电子支付加工款。公司与爱佳电子的合作稳定,订单具有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②重庆淳之仪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淳之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之仪”)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 重庆淳之仪商贸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88号102# |
成立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8MA60D9GG69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杨敏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模具、包装材料、建筑材料(不含油漆及其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制冷设备销售、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0年,公司与淳之仪开始合作,报告期内自2020年以来保持合作。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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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仪曾为川扬电子提供空调维修服务,后续川扬电子有简单的产品手工贴合、整理等需求,且该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因此开始合作。公司与淳之仪签订框架合同后下达订单,并提供材料,淳之仪按照要求为公司提供手工、整理服务,完成后将产品送到公司。经检验合格后,公司在规定的账期内向淳之仪支付加工款。
(5)外协加工按照委托加工业务处理的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的模式为:公司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由外协厂商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模切/裁切、涂层等部分工序后送回公司。公司对产品验收后,外协厂商向公司收取加工费。从主要外协工序看,外协厂商仅按照公司的要求使用公司提供的材料进行加工,材料的功能亦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外协厂商仅向公司收取加工费而不承担原材料或半成品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公司对外协加工按照委托加工业务进行处理。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外协情况比较如下: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 是否存在外协 | 主要外协工序 |
飞荣达 | 是 | 电镀、注塑、模切/分切 |
世华科技 | 是 | 涂层、分切、离形层加工 |
达瑞电子 | 是 | 未明确披露 |
恒铭达 | 无 | 无 |
本公司 | 是 | 模切/裁切、涂层 |
公司与存在外协加工的飞荣达和世华科技相比,外协加工模式一致,主要外协工序的差异主要系产品种类有一定差异。
(三)供应商同时为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同时为客户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公司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交易原因 |
2021年度 | 昆山梦航电子有限公司 | 导电海绵等电磁屏蔽类材料 | 432.85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9.23 |
公司向梦航电子采购导电海绵等电磁屏蔽类材料进行模切/裁切加工,同时因梦航电子需要向其出售少量导电
1-1-164
年度 | 公司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交易原因 |
布和导电泡棉 | ||||||
青岛卓英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MT导电泡棉 | 19.64 | 导电布泡棉 | 49.64 | 川扬电子向卓英社采购SMT导电泡棉,同时隆扬电子因卓英社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泡棉,二者为不同类的导电泡棉 | |
湖北富和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导电胶带 | 0.34 | 导电布 | 2.07 | 公司向湖北富和冠采购导电布胶带,同时因其需要富扬电子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 | |
昆山嘉硕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胶带类绝缘材料 | 15.40 | 热熔胶膜类绝缘材料 | 2.38 | 公司主要是向嘉硕新采购胶带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热熔胶膜类绝缘材料 | |
昆山锦玉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2.97 | 导电泡棉 | 26.20 | 公司向锦玉程采购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泡棉 | |
昆山圣诺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31.27 | 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0.07 | 公司向圣诺尔采购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同时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
水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模切加工服务及少量胶带类绝缘材料 | 105.70 | 导电泡棉 | 0.01 | 公司主要是向水仙电子采购模切加工服务及少量胶带类绝缘材料,同时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泡棉 | |
东莞市富颖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胶带类绝缘材料 | 2.05 | 导电布 | 393.35 | 公司向富颖电子采购少量胶带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富扬电子向其销售导电布 | |
苏州萍升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和模切服务 | 6.18 | 导电泡棉、导电布胶带、保护膜类绝缘材料 | 8.79 | 公司向萍升源采购少量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和模切服务,同时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电泡棉、导电布胶带、保护膜类绝缘材料 | |
昆山汉品电子有限公司 | 铝箔 | 0.02 | 导电布胶带 | 4.26 | 公司向汉品电子采购少量铝箔,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导电布胶带,二者的材质不同 | |
华呈科技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0.09 | 导电布及胶带 | 2.75 | 公司向华呈科技采购少量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及胶带 | |
昆山富和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铝箔 | 1.12 | 导电布 | 0.12 | 公司向昆山富和冠采购少量铝箔,同时因其需要富扬电子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 | |
昆山中大天宝辅料有限公司 | 薄膜类绝缘材料 | 10.00 | 导电布 | 0.20 | 公司主要是向中大采购薄膜类绝缘材料,同时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 | |
苏州宝德义电子有限公司 | 3M美纹纸 | 0.50 | 3M铁氟龙 | 2.50 | 公司向宝德义采购少量3M美纹纸,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3M铁氟龙,二者为不同种类的绝缘材料 | |
苏州舒欣晖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0.39 | 导电布泡棉 | 29.28 | 公司主要是向舒欣晖销售导电布泡棉,同时向其采购少量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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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公司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交易原因 |
玉锡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导电海绵等电磁屏蔽类材料 | 20.78 | 导电布 | 29.35 | 公司向玉锡科技采购导电海绵等电磁屏蔽类材料进行模切/裁切加工,同时因其需要富扬电子向其销售导电布 | |
2020年度 | 昆山梦航电子有限公司 | 导电海绵等电磁屏蔽类材料 | 204.70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16.82 | 原因同前 |
青岛卓英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SMT导电泡棉 | 60.17 | 导电布泡棉 | 20.02 | 原因同前 | |
山东天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导电布 | 18.41 | 导电布 | 23.31 | 因公司和天厚需要彼此采购不同种类导电布 | |
苏州萍升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胶带、导电胶带和模切服务 | 1.04 | 导电泡棉 | 17.98 | 公司向萍升源采购导电布及胶带、胶带类绝缘材料及相关材料的模切服务,同时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导电泡棉 | |
湖北富和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导电胶带 | 8.33 | 导电布 | 0.79 | 原因同前 | |
昆山嘉硕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薄膜类绝缘材料 | 31.87 | 热熔胶膜类绝缘材料 | 0.68 | 公司主要是向嘉硕新采购薄膜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热熔胶膜类绝缘材料 | |
昆山锦玉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11.81 | 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0.58 | 公司主要是向锦玉程采购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
昆山君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包材 | 0.03 | 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0.21 | 公司主要是向君创销售导电布和导电泡棉,同时因生产辅助需要向其采购少量包材 | |
昆山圣诺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30.30 | 导电布及胶带 | 0.07 | 公司主要是向圣诺尔采购发泡体类绝缘材料,同时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及胶带 | |
昆山中大天宝辅料有限公司 | 薄膜类绝缘材料 | 13.29 | 导电布 | 0.41 | 原因同前 | |
水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模切加工服务及少量胶带类绝缘材料 | 112.41 | 导电泡棉 | 0.25 | 原因同前 | |
2019年度 | 昆山梦航电子有限公司 | 导电海绵等电磁屏蔽类材料 | 197.23 | 导电布 | 33.31 | 原因同前 |
昆山宇特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无基材导电胶、铜箔 | 79.43 | 导电布 | 4.96 | 公司主要是向宇特宏采购无基材导电胶、铜箔等电磁屏蔽材料的原料,同时因宇特宏需要向其出售少量导电布 | |
苏州涤致良特种防护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原布 | 12.34 | 导电布 | 7.14 | 涤致良从事特种纺织品和电磁防护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向其采购原布,因其也需要电磁屏蔽材料而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 | |
苏州萍升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胶带、导电胶带和模切服务 | 9.11 | 导电泡棉 | 0.82 | 原因同前 | |
昆山嘉得隆电子有限公司 | 导电布 | 45.35 | 导电布、全方位导电海绵 | 63.32 | 因终端客户不同机种所需的屏蔽材料指定原材料供应商而彼此采购导电布、全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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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公司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金额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 交易原因 |
导电海绵 | ||||||
安徽格林开思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护膜类绝缘材料 | 2.96 | 导电布 | 0.65 | 公司向格林采购少量保护膜类绝缘材料,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 | |
昆山富和冠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导电胶带 | 0.25 | 导电布 | 45.24 | 公司向昆山富和冠采购少量导电胶带,同时因其需要富扬电子向其销售导电布 | |
昆山嘉硕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薄膜类绝缘材料 | 12.58 | 热熔胶膜类绝缘材料 | 0.38 | 原因同前 | |
昆山锦玉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9.28 | 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2.34 | 原因同前 | |
昆山君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包材 | 0.66 | 导电布和导电泡棉 | 0.40 | 原因同前 | |
昆山品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保护膜、无基材导电胶 | 14.62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0.37 | 公司主要是向品阳采购保护膜、无基材导电胶,同时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导电泡棉 | |
昆山圣诺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发泡体类绝缘材料 | 194.35 | 导电布及胶带 | 2.22 | 原因同前 | |
昆山中大天宝辅料有限公司 | 薄膜类绝缘材料 | 14.45 | 导电布 | 0.21 | 原因同前 | |
深圳市永德信科技有限公司 | 导电泡棉 | 78.67 | 导电布 | 0.94 | 公司主要是向永德信采购导电泡棉,同时富扬电子也因其需要向其销售少量导电布 | |
水仙电子(苏州)有限公司 | 模切加工服务及少量胶带类绝缘材料 | 65.15 | 导电泡棉 | 0.90 | 原因同前 |
除上述情况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台衡精密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供应商同时为客户的情况均出于双方实际需要或与终端客户指定材料供应商有关,具有合理性。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4,120.27 | 778.35 | 3,341.92 | 8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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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机器设备 | 4,100.39 | 2,047.45 | 2,052.94 | 50.07% |
运输设备 | 223.44 | 161.67 | 61.76 | 27.64%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622.36 | 408.47 | 213.89 | 34.37% |
合计 | 9,066.45 | 3,395.94 | 5,670.51 | 62.54% |
1、主要机器设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类型 | 台数 | 累计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净值 | 成新率 |
真空镀膜机 | 2 | 465.72 | 391.14 | 74.58 | 16.01% |
镀铜机 | 35 | 242.62 | 229.51 | 13.11 | 5.40% |
镀镍机 | 5 | 21.28 | 20.22 | 1.06 | 5.00% |
贴合机 | 4 | 55.05 | 48.64 | 6.41 | 11.65% |
切卷机 | 8 | 123.23 | 81.26 | 41.97 | 34.06% |
成型机 | 25 | 133.61 | 43.39 | 90.22 | 67.53% |
模切机 | 64 | 1,033.92 | 498.27 | 535.64 | 51.81% |
裁切机 | 36 | 212.12 | 65.56 | 146.56 | 69.09% |
合计 | 179 | 2,287.54 | 1,377.99 | 909.55 | 39.76% |
报告期内,对公司产量有制约影响的关键设备的原值、产能和产量如下:
(1)镀铜机
公司镀铜机的原值、产能和产量如下:
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设备原值 | 万元 | 242.62 | 242.62 | 242.62 |
产能 | 万米 | 120.96 | 120.96 | 120.96 |
产量 | 万米 | 94.34 | 103.09 | 104.27 |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购置镀铜机,因此设备原值和产能未发生变化,镀铜机产量变化主要系富扬电子导电布订单需求变化所致。2020年富扬电子导电布
1-1-168
订单量相比2019年变化不大,因此镀铜机的产量与2019年相比基本持平。2021年镀铜机产量相比2019和2020年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富扬电子当年进行车间装修,生产安排及产量受到一定影响。
(2)贴合机
公司贴合机的原值、产能和产量如下:
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设备原值 | 万元 | 55.05 | 55.05 | 55.05 |
产能 | 万米 | 138.84 | 138.84 | 137.28 |
产量 | 万米 | 143.55 | 134.42 | 129.62 |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购置贴合机,但优化了贴合机的操作工艺和相关配套模治具,有效提升了贴合机的产能和产量。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恒铭达和达瑞电子披露了其贴合机数量和原值情况,与公司比较如下:
比较对象 | 台数 | 原值(万元) | 平均原值(万元/台) |
本公司(截至2021.12.31) | 4 | 55.05 | 13.76 |
恒铭达(截至2018.06.30) | 196 | 1,055.76 | 5.39 |
达瑞电子(截至2020.06.30) | 172 | 1,540.68 | 8.96 |
公司的贴合机数量少于恒铭达和达瑞电子的主要原因有两个:①公司按照主要工序统计相关设备的数量和原值,上述数据仅统计用于贴合工序的贴合机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另有51台辅助其他工序(如模切)的具有贴合功能的设备,原值为194.60万元,如包括该部分,则贴合相关设备的平均原值为4.54万元/台,与恒铭达接近;②公司的产品主要是电磁屏蔽材料,恒铭达和达瑞电子除了生产上述产品外,还生产较多粘贴、固定、缓冲等其他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产品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对贴合机的需求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
(3)成型机
公司成型机的原值、产能和产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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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设备原值 | 万元 | 133.61 | 87.89 | 68.30 |
产能 | 万米 | 1,207.44 | 989.04 | 834.60 |
产量 | 万米 | 1,308.94 | 1,060.26 | 836.46 |
报告期内,公司新购置了一定数量的成型机,同时改进了与成型机相关的模治具和操作工艺,因此成型机的原值、产能、产量持续提升。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恒铭达和达瑞电子的主要产品是屏蔽、粘贴、固定、缓冲等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固定资产披露口径与公司有一定差异,因此未披露成型设备的具体情况;飞荣达的产品主要是各类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产品范围大于公司,亦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成型机的具体情况。
(4)模切机
公司模切机的原值、产能和产量如下:
项目 | 单位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设备原值 | 万元 | 1,033.92 | 949.93 | 827.44 |
产能 | 万件 | 68,140.80 | 59,280.00 | 49,795.20 |
产量 | 万件 | 54,955.26 | 59,960.89 | 49,413.25 |
报告期内,公司模切机的原值不断上升,主要原因是产能有扩张需要而不断购置模切机,同时公司也不断改进模切机相关的操作工艺和模治具,设备原值变动与模切机的产能增长趋势相符。2021年,模切机的产量相比2020年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1)根据客户需求,公司销售了更多导电布及胶带卷材,因而无需进行模切加工;(2)模切机加工的部分产品复杂程度提升,单位时间的产出有所下降。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恒铭达和达瑞电子披露了其模切机数量和原值情况,与公司比较如下:
比较对象 | 台数 | 原值(万元) | 平均原值(万元/台) |
本公司(截至2021.12.31) | 64 | 1,033.92 | 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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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对象 | 台数 | 原值(万元) | 平均原值(万元/台) |
恒铭达(截至2018.06.30) | 141 | 4,848.85 | 34.39 |
达瑞电子(截至2020.06.30) | 98 | 4,019.17 | 41.01 |
公司的模切机平均原值低于恒铭达和达瑞电子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模切机中,圆刀模切机较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为3台,恒铭达和达瑞电子分别为52台和37台,此类模切机单价较高。
公司和恒铭达、达瑞电子的圆刀模切机数量和原值如下:
比较对象 | 台数 | 原值(万元) | 平均原值(万元/台) |
本公司(截至2021.12.31) | 3 | 261.02 | 87.01 |
恒铭达(截至2018.06.30) | 52 | 3,891.65 | 74.84 |
达瑞电子(截至2020.06.30) | 37 | 3,271.73 | 88.43 |
公司和恒铭达、达瑞电子的平刀模切机数量和原值如下:
比较对象 | 台数 | 原值(万元) | 平均原值(万元/台) |
本公司(截至2021.12.31) | 61 | 772.89 | 12.67 |
恒铭达(截至2018.06.30) | 89 | 957.20 | 10.76 |
达瑞电子(截至2020.06.30) | 61 | 747.44 | 12.25 |
从上表可知,公司的平刀模切机和圆刀模切机平均原值与达瑞电子接近,公司模切机的平均原值低于恒铭达和达瑞电子与各类模切机的数量分布有关。
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自有房屋建筑物共5处,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m2) | 位置 | 所有权人 | 使用期限截止日 | 权利限制 |
苏(2020)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115252号 | 10,978.31 | 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 | 隆扬电子 | 2052.09.17 | 无 |
苏(2017)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46374号 | 7,710.36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103号 | 富扬电子 | 2062.03.15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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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 | 建筑面积(m2) | 位置 | 所有权人 | 使用期限截止日 | 权利限制 |
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1928号 | 5,603.78 | 重庆市永川区来龙二街21号 | 川扬电子 | 2066.04.27 | 无 |
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2171号 | 2,834.72 | 重庆市永川区来龙二街21号 | 川扬电子 | 2066.04.27 | 无 |
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2298号 | 24.64 | 重庆市永川区来龙二街21号 | 川扬电子 | 2066.04.27 | 无 |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共2处,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地址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限 | 用途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台湾省新北市五股区五权七路20号、20-1号 | 661.16 | 2021.06.01-2026.12.31 | 办公、生产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亨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台湾省苗栗县竹南镇国泰路20号B栋六号厂房 | 1,446.00 | 2021.06.01-2024.12.31 | 办公、生产 |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3项,均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不动产权证号 | 土地面积(m2) | 位置 | 所有权人 | 使用期限截止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万元) |
苏(2020)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115252号 | 14,287.30 | 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 | 隆扬电子 | 2052.09.17 | 转让 | 无 | 465.50 |
苏(2017)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46374号 | 9,137.00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东路103号 | 富扬电子 | 2062.03.15 | 出让 | 无 | 224.84 |
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1928号 | 13,530.00 | 重庆市永川区来龙二街21号 | 川扬电子 | 2066.04.27 | 出让 | 无 | 156.24 |
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2171号 | |||||||
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229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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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川扬电子拥有土地使用权1项,因其上建有3幢独立建筑物而取得3项不动产权证书。上述土地使用权均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属纠纷。
2、商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商标8项,均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商标 | 商标注册号 | 注册人 | 分类号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2022745 | 隆扬电子 | 17 | 2002.09.28-2022.09.27 | 原始取得 | 无 | |
2 | 5687100 | 隆扬电子 | 9 | 2009.08.28-2029.08.27 | 原始取得 | 无 | |
3 | 5687101 | 隆扬电子 | 9 | 2009.08.28-2029.08.27 | 原始取得 | 无 | |
4 | 7882960 | 隆扬电子 | 17 | 2010.12.21-2030.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
5 | 7882564 | 隆扬电子 | 9 | 2011.06.14-2031.06.13 | 原始取得 | 无 | |
6 | 7882554 | 隆扬电子 | 17 | 2013.03.07-2023.03.06 | 原始取得 | 无 | |
7 | 53172052 | 隆扬电子 | 17 | 2021.09.07-2031.09.06 | 原始取得 | 无 | |
8 | 53187094 | 隆扬电子 | 9 | 2021.09.14-2031.09.13 | 原始取得 | 无 |
上述商标均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属纠纷,且均为公司原始取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无账面价值。
3、专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均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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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隆扬电子 | ZL200910115461.2 | 胶带产品模切去废料装置及方法 | 发明 | 2009.05.31-2029.05.30 | 原始取得 | 无 |
2 | 隆扬电子 | ZL201310018175.0 | P型泡棉成型用模具 | 发明 | 2013.01.18-2033.01.17 | 原始取得 | 无 |
3 | 隆扬电子 | ZL201310018201.X | 一种P型导电泡棉的生产工艺 | 发明 | 2013.01.18-2033.01.17 | 原始取得 | 无 |
4 | 隆扬电子 | ZL201310018202.4 | 一种导电海绵 | 发明 | 2013.01.18-2033.01.17 | 原始取得 | 无 |
5 | 隆扬电子 | ZL201310018317.3 | 异形醋酸布胶带的生产工艺 | 发明 | 2013.01.18-2033.01.17 | 原始取得 | 无 |
6 | 隆扬电子 | ZL201310142541.3 | 一种高导电弹性体及其生产方法 | 发明 | 2013.04.23-2033.04.22 | 原始取得 | 无 |
7 | 隆扬电子 | ZL201310142978.7 | 一种高导电橡胶弹性体的生产方法 | 发明 | 2013.04.23-2033.04.22 | 原始取得 | 无 |
8 | 隆扬电子 | ZL201410171099.1 | 一种防粘刀冲孔模具 | 发明 | 2014.04.25-2034.04.24 | 原始取得 | 无 |
9 | 隆扬电子 | ZL201410393393.7 | 一种缓冲、防尘泡棉及其生产工艺 | 发明 | 2014.08.12-2034.08.11 | 原始取得 | 无 |
10 | 隆扬电子 | ZL201410482180.1 | 一种胶带的裁切工艺 | 发明 | 2014.09.19-2034.09.18 | 原始取得 | 无 |
11 | 隆扬电子 | ZL201510311175.9 | 一种海绵弹性体冲切不变形的生产工艺 | 发明 | 2015.06.09-2035.06.08 | 原始取得 | 无 |
12 | 隆扬电子 | ZL201510493177.4 | 一种切卷机 | 发明 | 2015.08.12-2035.08.11 | 原始取得 | 无 |
13 | 富扬电子 | ZL201010225932.8 | 卷绕式带状ITO导电薄膜的生产方法及装置 | 发明 | 2010.07.13-2030.07.12 | 原始取得 | 无 |
14 | 富扬电子 | ZL201010225938.5 | 金属质感的无胶拉丝贴膜的生产方法及装置 | 发明 | 2010.07.13-2030.07.12 | 原始取得 | 无 |
15 | 富扬电子 | ZL201310418386.3 | 连续化带状黑色导电海绵的生产装置及方法 | 发明 | 2013.09.16-2033.09.15 | 原始取得 | 无 |
16 | 川扬电子 | ZL201410153640.6 | 一种导电布局背导电泡棉自动定位的生产工艺 | 发明 | 2014.04.16-2034.04.15 | 受让 | 无 |
17 | 隆扬电子 | ZL201220332478.0 | 一种泡棉的模切去废料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2.07.11-2022.07.10 | 原始取得 | 无 |
18 | 隆扬电子 | ZL201220332494.X | 单面导电泡棉 | 实用新型 | 2012.07.11-2022.07.10 | 原始取得 | 无 |
19 | 隆扬电子 | ZL201320208746.2 | 导电泡棉 | 实用新型 | 2013.04.23-2023.04.22 | 原始取得 | 无 |
20 | 隆扬电子 | ZL201320209243.7 | 一种高导电弹性体 | 实用新型 | 2013.04.23-2023.04.22 | 原始取得 | 无 |
21 | 隆扬电子 | ZL201420117207.2 | 一种新型泡棉 | 实用新型 | 2014.03.14-2024.03.13 | 原始取得 | 无 |
22 | 隆扬电子 | ZL201420117451.9 | 一种屏蔽绝缘复合胶带 | 实用新型 | 2014.03.14-2024.03.13 | 原始取得 | 无 |
23 | 隆扬电子 | ZL201420119676.8 | 一种屏蔽热缩套管 | 实用新型 | 2014.03.14-2024.03.13 | 原始取得 | 无 |
24 | 隆扬电子 | ZL201420581088.6 | 一种可焊接的导电弹性体 | 实用新型 | 2014.10.09-2024.10.08 | 原始取得 | 无 |
25 | 隆扬电子 | ZL201520393643.7 | 一种压缩阻抗测试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5.06.09-2025.06.08 | 原始取得 | 无 |
1-1-174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26 | 隆扬电子 | ZL201520605938.6 | 一种用于分条机上的排废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5.08.12-2025.08.11 | 原始取得 | 无 |
27 | 隆扬电子 | ZL201520606587.0 | 一种导电泡棉贴板机 | 实用新型 | 2015.08.12-2025.08.11 | 原始取得 | 无 |
28 | 隆扬电子 | ZL201821029316.3 | 泡棉高度检测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8.06.29-2028.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29 | 隆扬电子 | ZL201821190648.X | 一种高弹性导电线 | 实用新型 | 2018.07.26-2028.07.25 | 原始取得 | 无 |
30 | 隆扬电子 | ZL201821609124.X | 一种切片机的双重进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09.30-2028.09.29 | 原始取得 | 无 |
31 | 隆扬电子 | ZL201821609522.1 | 一种模切机进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09.30-2028.09.29 | 原始取得 | 无 |
32 | 隆扬电子 | ZL201821610835.9 | 一种模切机磁性切换进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8.09.30-2028.09.29 | 原始取得 | 无 |
33 | 隆扬电子 | ZL201821697681.1 | 一种具有配重功能的切片机 | 实用新型 | 2018.10.19-2028.10.18 | 原始取得 | 无 |
34 | 隆扬电子 | ZL201821697682.6 | 一种配重效果好的切片机 | 实用新型 | 2018.10.19-2028.10.18 | 原始取得 | 无 |
35 | 隆扬电子 | ZL201822164201.1 | 用于导电泡棉成型的折合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1-202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36 | 隆扬电子 | ZL201822164202.6 | 屏蔽复合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1-202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37 | 隆扬电子 | ZL201822164314.1 | 导电泡沫条用的冲压切割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1-202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38 | 隆扬电子 | ZL201822164315.6 | 导电泡棉组合机构的成型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1-202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39 | 隆扬电子 | ZL201822167905.4 | PET膜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8.12.21-2028.12.20 | 原始取得 | 无 |
40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3793.X | 一种高效卷绕式镀膜机的张力控制机构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1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3808.2 | 一种涂布机的快速墨斗更换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2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3942.2 | 一种高速热切机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3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4593.6 | 一种镀铜生产线收线机组结构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4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4604.0 | 一种改进的贴胶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5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5262.4 | 一种全自动验布机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6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5266.2 | 一种热切机的快速更换装置 | 实用新型 | 2017.06.29-2027.06.28 | 原始取得 | 无 |
47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5483.1 | 一种镀铜机的废水处理系统 | 实用新型 | 2017.06.30-2027.06.29 | 原始取得 | 无 |
48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5486.5 | 一种反渗透膜废水处理机 | 实用新型 | 2017.06.30-2027.06.29 | 原始取得 | 无 |
49 | 富扬电子 | ZL201720775487.X | 一种隧道式涂布机 | 实用新型 | 2017.06.30-2027.06.29 | 原始取得 | 无 |
50 | 川扬电子 | ZL201420184758.0 | 一种单面导电胶带 | 实用新型 | 2014.04.16-2024.04.15 | 受让 | 无 |
51 | 川扬电子 | ZL201420310243.0 | 一种导电布胶带 | 实用新型 | 2014.06.11-2024.06.10 | 受让 | 无 |
52 | 川扬电子 | ZL201420384375.8 | 一种双面背胶的导电布胶带 | 实用新型 | 2014.07.11-2024.07.10 | 受让 | 无 |
1-1-175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53 | 川扬电子 | ZL201620923852.2 | P型导电泡棉成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6.08.23-2026.08.22 | 原始取得 | 无 |
54 | 川扬电子 | ZL201620924726.9 | 麦拉冲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6.08.23-2026.08.22 | 原始取得 | 无 |
55 | 川扬电子 | ZL201620932700.9 | 背泡棉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6.08.23-2026.08.22 | 原始取得 | 无 |
56 | 川扬电子 | ZL201620954886.8 | 导电泡棉成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6.08.23-2026.08.22 | 原始取得 | 无 |
57 | 川扬电子 | ZL201720805165.5 | 麦拉蚀刻模 | 实用新型 | 2017.07.05-2027.07.04 | 原始取得 | 无 |
58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0998.4 | 带无纺布胶带的导电泡棉模切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59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016.3 | 带膜导电泡棉冲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0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037.5 | 带导电布胶带的黑麦拉冲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1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038.X | 铝箔麦拉冲型套模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2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059.1 | 吸波材卷料冲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3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067.6 | 吸波材麦拉复合材料冲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4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078.4 | 导电布胶带冲型模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5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1141.4 | 导电泡棉跳切治具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6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2143.5 | 带热压胶的不织布冲型套模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7 | 川扬电子 | ZL201822213055.7 | 导电泡棉胶带冲切套模 | 实用新型 | 2018.12.27-2028.12.26 | 原始取得 | 无 |
68 | 隆扬电子 | ZL202021201731.X | PE保护膜分切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0.06.27-2030.06.26 | 原始取得 | 无 |
69 | 隆扬电子 | ZL202021205160.7 | 一种可焊接导电泡棉 | 实用新型 | 2020.06.24-2030.06.23 | 原始取得 | 无 |
70 | 隆扬电子 | ZL202021205416.4 | 便携式口罩收纳夹 | 实用新型 | 2020.06.24-2030.06.23 | 原始取得 | 无 |
71 | 隆扬电子 | ZL202021218547.6 | 空心导电泡棉 | 实用新型 | 2020.06.28-2030.06.27 | 原始取得 | 无 |
72 | 隆扬电子 | ZL202021262760.7 | 一种胶带加拉手模切省料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0.07.01-2030.06.30 | 原始取得 | 无 |
73 | 富扬电子 | ZL202022390259.5 | 一种超薄导电布的原料检测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25-2030.10.24 | 原始取得 | 无 |
74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35407.8 | 一种双面黑色导电布镀铜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5-2030.11.04 | 原始取得 | 无 |
75 | 隆扬电子 | ZL202120932516.5 | 高导热石墨泡棉 | 实用新型 | 2021.04.30-2031.04.29 | 原始取得 | 无 |
76 | 隆扬电子 | ZL202121625559.5 | 一种夹心复合膜 | 实用新型 | 2021.07.16-2031.07.15 | 原始取得 | 无 |
77 | 富扬电子 | ZL202022390252.3 | 一种单面导电布的成品检验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25-2030.10.24 | 原始取得 | 无 |
78 | 富扬电子 | ZL202022390253.8 | 一种超薄导电布收卷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25-2030.10.24 | 原始取得 | 无 |
79 | 富扬电子 | ZL202022390257.6 | 一种单面导电布整平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25-2030.10.24 | 原始取得 | 无 |
80 | 富扬电子 | ZL202022390258.0 | 一种单面导电布折叠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25-2030.10.24 | 原始取得 | 无 |
1-1-176
序号 | 专利权人 | 专利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有效期限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81 | 富扬电子 | ZL202022474880.X | 一种厚导电布清洁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31-2030.10.30 | 原始取得 | 无 |
82 | 富扬电子 | ZL202022474921.5 | 一种厚导电布真空修边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31-2030.10.30 | 原始取得 | 无 |
83 | 富扬电子 | ZL202022474922.X | 一种防水导电布热切定位结构 | 实用新型 | 2020.10.31-2030.10.30 | 原始取得 | 无 |
84 | 富扬电子 | ZL202022474925.3 | 一种防水导电布的热切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31-2030.10.30 | 原始取得 | 无 |
85 | 富扬电子 | ZL202022476304.9 | 一种防水导电布的投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0.31-2030.10.30 | 原始取得 | 无 |
86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35386.X | 一种硬质导电布用模切加工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5-2030.11.04 | 原始取得 | 无 |
87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35408.2 | 一种双面黑色导电布的裁剪修边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5-2030.11.04 | 原始取得 | 无 |
88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36967.5 | 一种硬质导电布生产用切割送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5-2030.11.04 | 原始取得 | 无 |
89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69010.0 | 一种阻燃导电布包裹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9-2030.11.08 | 原始取得 | 无 |
90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69011.5 | 一种阻燃导电布的高温烘烤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9-2030.11.08 | 原始取得 | 无 |
91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69026.1 | 一种用于厚导电布热切的上料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9-2030.11.08 | 原始取得 | 无 |
92 | 富扬电子 | ZL202022572603.2 | 一种用于硬质导电布加工的涂布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0.11.09-2030.11.08 | 原始取得 | 无 |
93 | 川扬电子 | ZL202121586353.6 | 一种P型导电泡棉自动成型分切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07.13-2031.07.12 | 原始取得 | 无 |
94 | 川扬电子 | ZL202121599007.1 | 一种可进行灰尘吸附的导电布胶带切割装置 | 实用新型 | 2021.07.14-2031.07.13 | 原始取得 | 无 |
95 | 川扬电子 | ZL202121612927.2 | 一种用于石墨片加工的可调节式压延机 | 实用新型 | 2021.07.15-2031.07.14 | 原始取得 | 无 |
96 | 川扬电子 | ZL202121614778.3 | 一种喷涂效果好的导电布加工用涂布设备 | 实用新型 | 2021.07.14-2031.07.13 | 原始取得 | 无 |
注:川扬电子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专利均受让自隆扬电子,系隆扬电子原始取得的专利。
上述专利均处于专利维持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属纠纷,且均为公司原始取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均无账面价值。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4项,均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日 | 版本号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隆扬电子 | 2010SR013652 | 产品出货计量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 2010.03.24 | V1.2.0.56 | 原始取得 | 无 |
2 | 隆扬电子 | 2021SR0324146 | 隆扬产品计量进出货管理软件 | 2021.03.02 | V1.0 | 原始取得 | 无 |
3 | 隆扬电子 | 2021SR0378902 | 隆扬产品出货统 | 2021.03.11 | V1.0 | 原始 | 无 |
1-1-177
序号 | 著作权人 | 登记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日 | 版本号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计核对系统软件 | 取得 | ||||||
4 | 隆扬电子 | 2021SR0382666 | 隆扬产品出货信息记录查询软件 | 2021.03.12 | V1.0 | 原始取得 | 无 |
上述软件著作权均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属纠纷,且均为公司原始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均无账面价值。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域名2项,均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域名名称 | 域名所有者 | 注册日 | 到期日 | 取得方式 | 权利限制 |
1 | longyoung.com | 隆扬电子 | 2001.11.13 | 2026.11.13 | 原始取得 | 无 |
2 | fuyoung.com | 富扬电子 | 2009.05.05 | 2025.05.05 | 原始取得 | 无 |
上述域名处于有效状态,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权属纠纷,且均为公司原始取得,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均无账面价值。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拥有特许经营权,不存在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的情况。
(四)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各级子公司已取得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核发/备案机关 | 核发/登记日期 | 有效期 |
1 | 隆扬电子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昆山海关 | 2021.03.03 | 长期 |
2 | 隆扬电子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19.11.22 | 三年 |
3 | 隆扬电子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2020.04.22 | 五年 |
4 | 隆扬电子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15 | 中球联合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 2021.08.27 | 有效期至2024.08.26 |
1-1-178
序号 | 公司名称 | 证书名称 | 核发/备案机关 | 核发/登记日期 | 有效期 |
5 | 隆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 | 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 2022.07.13 | 有效期至2025.07.12 |
6 | 川扬电子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永川海关 | 2021.01.12 | 长期 |
7 | 川扬电子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重庆备案登记机关 | 2021.01.11 | - |
8 | 川扬电子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 2019.11.21 | 三年 |
9 | 川扬电子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 | 2020.04.27 | 五年 |
10 | 川扬电子 | 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 | 赛宝认证中心 | 2021.04.09 | 有效期至2024.04.19 |
11 | 川扬电子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15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0.11.30 | 有效期至2023.11.19 |
12 | 川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0.12.01 | 有效期至2023.11.19 |
13 | 川扬电子 | 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三级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 2021.03 | 三年 |
14 | 富扬电子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淮安海关 | 2017.05.11 | 长期 |
15 | 富扬电子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淮安经开区备案登记机关 | 2021.01.25 | - |
16 | 富扬电子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21.11.30 | 三年 |
17 | 富扬电子 | 排污许可证 |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 2019.12.26 | 三年 |
18 | 富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15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0.05.26 | 有效期至2023.05.25 |
19 | 隆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 IATF、URS | 2021.08.27 | 三年 |
20 | 富扬电子 | 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三级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22.07.20 | 有效期至2025.07 |
21 | 川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 IATF、URS | 2022.04.13 | 三年 |
上述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六、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情况
1、核心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目前已能向客户提供多元化的电磁屏蔽材料产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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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电磁屏蔽材料的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及后端成品模切上均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垂直产业链导通的核心技术体系。同时,公司还注重通用化技术的开发,模切领域的核心技术已同时用于绝缘材料的生产。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核心技术包括7项技术,均通过自主研发取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应用领域 | 所处阶段 | 主要表征特点 |
1 | 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 | 大批量生产 | 将真空磁控溅射方法和电镀相结合,精确控制溅射镀膜的过程和组分,高效率卷绕式生产电磁屏蔽材料,同时加强镀液的循环利用效率,减少废镀液的排放。产品屏蔽效能优异,耐污染,使用寿命长,生产污染小。 |
2 | 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 | 大批量生产 | 改进电磁屏蔽材料的层级构成和组分,优化各层材料的选择和搭配,使产品在保持高屏蔽效能的同时,具备柔软、轻薄、耐污染、耐摩擦、耐化学腐蚀、防火阻燃等特性,可重复使用,适应电子产品柔性化的设计方案。 |
3 | 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 | 批量生产 | 发明一种XYZ轴导电性能优异、弹性良好的全方位导电海绵,在自主研发的生产设备上连续化带状批量生产,产品色泽均匀,一致性高,配合冲切不变形工艺,产品公差控制在±0.1mm以内。全方位导电海绵可解决高频率电磁波收发器件的电磁干扰问题。 |
4 | 高速精密成型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 | 大批量生产 | 综合运用多种自主研发的模具和治具,一次进行多条导电泡棉的成型加工,产出效率大幅提升;优化裁切定位和联动制程,精确控制成品的公差,提升产品的精密程度。 |
前端材料制备
?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
中端
半成品加工
?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
后端
成品模切
?非开模模切技术?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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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应用领域 | 所处阶段 | 主要表征特点 |
5 | 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 | 小批量生产 | 改进电子产品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传统的二次人工作业生产工艺,配合使用各类自动化模具和治具,将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复合在一起,制成精密的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客户使用该材料只需一次包裹即可完成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生产,大幅节省人工成本。 |
6 | 非开模模切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 | 大批量生产 | 采用免开刀模的设计,将裁切刀调整为间断性的冲切制程,高速连续切割至材料尾部,不仅节省了开刀模的设计成本,还最大限度减少了模切时产生的边料和废品,节约材料料耗,降低产品成本。 |
7 | 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 | 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 | 大批量生产 | 实现各类异形胶带的生产,模切精度和效率高;在模具上增设自动排废装置,生产的同时实现自动化排废,保证了模切的连续自动运作,避免了粘刀和成品损耗。 |
2、核心技术先进性情况
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80项。公司在电磁屏蔽材料生产的前端、中端、后端工序上掌握的7项核心技术,其先进性主要体现在两点:(1)产品屏蔽效能高,柔性化程度高;(2)生产效率高、材料损耗少、能耗污染低。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
目前电磁屏蔽材料镀膜的主要方式有电镀、化学镀、真空镀等。其中,电镀是利用电解的原理在基材上铺设金属镀层,化学镀是在无外加电流的情况下借助合适的还原剂,使镀液中金属离子还原成金属,并沉积到基材表面。传统电镀和化学镀的缺陷主要是污染和能耗较高,越来越难适应绿色环保的生产要求。真空镀是在高真空的条件下,利用等离子体中的荷能粒子轰击靶材表面,使靶材上的原子或离子被轰击出来沉积到基材表面凝聚成膜的工艺。真空镀虽然相比电镀和化学镀具有污染少、能耗低的优点,但单纯的真空镀效率较低,难以适应大规模、连续生产的要求。
为了提升电磁屏蔽材料镀膜的效率,同时尽可能减少污染和能耗,公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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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该技术采用磁控溅射和复合镀膜工艺,结合了真空镀和电镀二者的优点,同时克服了二者的不足,其主要过程为:
第一步,将磁控溅射应用在真空镀工艺上,在被溅射的靶材表面建立正交的电场和磁场,在真空状态下,运用氩离子在高频磁场作用下轰击金属靶材,使金属粒子溅射到基材上,此方法提高了靶材等离子体离子化率和溅射沉积速率,在基材表面形成高电阻的微弱导电性。真空磁控溅射相对其他电磁屏蔽材料镀膜技术,具有以下优势:①靶材可选择范围广,几乎所有金属、合金乃至陶瓷材料都可作为靶材;②可沉积配比精确恒定的合金靶材,适合电磁屏蔽材料生产等需要用到复杂精确镀膜组分的情形;③能精确控制溅射镀膜过程,容易获得厚度均匀的高精度镀层,提升产品质量;④镀膜速度快,镀层致密,不容易脱落。
第二步,在真空磁控溅射得到的材料上,采用阳极氧化、阴极还原的电镀处理,形成具有良好屏蔽效能的低电阻产品。由于采用了真空磁控溅射,电镀过程不再进行脱酯、去油、酸洗等工序,废液排放少;电镀后的水洗采用反渗透膜工艺分为淡水和浓水,淡水用于循环清洗,浓水添加相应的电镀原料后返回镀液区以弥补镀液的损耗。整个过程加强了镀液的循环利用效率,大幅降低了工业废水的排放。
公司现已广泛应用该技术,可完成高性能电磁屏蔽材料的大批量、高效率、清洁化卷绕式镀膜,材料表面电阻≤0.05Ω/in
,垂直电阻≤0.03Ω/in
,屏蔽效能68-91dB,且对酒精、油污有较强的耐受能力,使用寿命长。凭借该技术,公司的产品兼具高性能、低使用成本、生产污染小的优势,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2)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
当前各类消费电子产品不断推陈出新,轻薄、曲面、无边框设计以及多功能模块集成的柔性化设计已成为发展趋势。为了适应柔性化的电子元器件设计方案,电磁屏蔽材料厂商需要考虑如何在曲面基板上以更低的成本制造出具有更软、更轻薄特性的柔性电磁屏蔽材料。传统的电磁屏蔽材料主要以聚酯纤维为基材,镀层为铜或镍,其厚度一般在0.1mm以上,硬度也难以满足柔性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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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薄设计方案的需求。针对过去屏蔽材料材质选择上的局限性,公司研发了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该技术改进了电磁屏蔽材料的层级构成和组分,从下至上依次设置绝缘层(可选)、屏蔽层、导电胶层等,优化各层的组分选择及搭配,使产品在保持高屏蔽效能的同时,具备柔软、轻薄、耐指纹、耐摩擦、耐化学腐蚀、防火阻燃等特性,还可以贴附于各种物体表面上,多次重复揭取使用而不影响品质效能,有效降低使用成本。柔性化电磁屏蔽材料的层级构成和可选组分如下:
材料层 | 可选组分 |
绝缘层 | 聚氨酯、聚乙烯、涤纶树脂、聚碳酸酯、聚酰亚胺 |
屏蔽层 | 镍层、铜层、银层、金层、不锈钢层、锡层、石墨层 |
导电胶层 | 亚克力胶层、硅胶层 |
公司现已将该技术广泛应用于各类柔性电磁屏蔽材料的生产,产品厚度可低至0.01mm,含胶总厚度可低至0.03mm,剥离力≥0.7kgf/in,兼具轻薄、柔软和良好的贴附特性,普遍用于各品牌厂商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中。
(3)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
导电泡棉通常应用在既需要屏蔽电磁波,又需要保持一定缓冲和填充功能的场景中。普通的导电泡棉是在泡棉上包覆一层导电布,经过模具高温定型,再贴上一层导电胶而成。普通导电泡棉在XY轴有良好的导电性,但缺乏Z轴导电性和散热性,主要用在容量和闭合压力要求不高的情况下。随着电子产品内部元器件排布密集程度大幅提升,电子信号之间的干扰日趋严重,诸如电信号源等高密度、高频率电磁波收发器件的电磁干扰问题,需要用一种XYZ三轴导通且有良好弹性的屏蔽材料解决。
公司经过长期研发和攻关,不仅发明了一种全方位导电海绵,还掌握了其连续化带状加工技术,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公司发明的全方位导电海绵由2层导电海绵层、3层导电胶层和1层导电布层穿插组成,其中导电海绵层是在海绵基体上直接镀设导电粒子,经由高温定型而成。公司的全方位导电海绵具有以下优势:①XYZ三轴有优异的导电性能,表面电阻≤0.03Ω/in
,垂直电阻≤0.01Ω/in
;②压缩回弹率表现良好,使用中不出现掉粉屑情况;③可模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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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成任意形状,配合自主研发的冲切不变形工艺,产品公差控制在±0.1mm以内。此类全方位导电海绵可在公司自主研发的生产装置上连续化带状生产,产品色泽均匀,一致性高。公司是国内较早发明全方位导电海绵的厂商之一,相关产品已普遍应用于需要屏蔽高频电磁波,且对材料弹性有较高要求的各种精密电子元器件中。
(4)高速精密成型技术
导电泡棉是一种体积小、弹性强、性价比高的电磁屏蔽材料,广泛用于各类电子产品中。随着消费电子产品不断向智能化、精密化、小型化的方向发展,其内部的电子元件数量在不断增加,体积在不断缩小,排布越来越密集,对精密导电泡棉的需求增长非常快。这对导电泡棉的高效率生产和成品公差控制提出了非常严苛的要求。
为了应对导电泡棉日益增长的需求和高标准的要求,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公司研发了用于导电泡棉生产的高速精密成型技术。该技术综合运用多种创新性的模具,如采用共刀模式、多通道式模具,一次能进行多条导电泡棉的成型加工,大幅提升产出效率;采用适应多次粘贴和模切制程交替的专用治具,免除人工粘贴泡棉和导电布的过程,大幅提升贴合精度和产出效率;通过优化裁切定位和联动制程,始终保持垂直裁切导电泡棉,大幅降低成品公差。
公司利用上述高速精密成型技术生产的导电泡棉,成品公差控制在±0.1mm以内,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增强了公司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
(5)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
目前市面上电子产品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的传统生产方法是先在线材上包裹一层屏蔽材料,再包裹一层绝缘材料,以实现信号的高效传输和外部绝缘的双重功效。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的传统生产方式为二次人工作业,不仅产能无法提高,而且容易造成原材料浪费,生产成本较高。
公司经过市场调研,了解到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生产的症结问题后,结合自身在电磁屏蔽和绝缘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自主研发出一种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及其生产工艺,一次生产即可实现屏蔽绝缘双重功能。公司优选醋酸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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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导电布,通过胶层覆合,配合使用各类自动化模具和治具,将屏蔽层和绝缘层复合在一起,得到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客户使用此类复合胶带,只需一次包裹即可完成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生产。公司采用自动化设备生产的屏蔽绝缘复合胶带不仅能精密成型,还能节省较多人工成本,大幅降低人工作业导致的材料损耗,降低了生产成本,是电子行业信号传输线和天线线材加工工艺的重要创新。
(6)非开模模切技术
面向电子产品组装厂商的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生产的后端工序为模切,即将整份材料切割为特定的形状。以往的设备在大批量模切时,采用的是开刀模模切的方式。开刀模模切具有效率高的优点,但也有两个明显的缺点:①对不同模切要求的产品均需单独设计模切治具,设计成本较高;②模切产生的边料和废品较多,增加了材料料耗,提升了产品成本。
为了克服开刀模模切的缺点,充分提升材料利用效率,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同时也要保持高效率的模切,公司研发了非开模模切技术。该技术免除了开刀模,以伺服电机驱动,将裁切刀调整为间断性的冲切制程,无需设置任何预留部分即可高速连续切割至材料尾部,并能依据不同模切要求自动化调节模切治具。凭借该技术,公司不仅节省了开刀模的设计成本,还最大限度减少了模切时产生的边料和废品,节约材料料耗,实现高速连续的大批量模切,最终降低了产品的成本。目前该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司的各类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生产中。
(7)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
当前各种电子产品内部元器件的排列越来越密集,部分位置需要用到不占空间的导电或绝缘胶带实现各种组件的粘接。常规形态的胶带对于各种曲面或不规则形态元件和空间排布的适应性较弱,主流的解决方案是使用异形胶带。相比常规胶带,异形胶带因其形状不规则,对生产工艺要求较高,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料也较多,常见问题包括成品良率低和废料排放效率低下。
针对异形胶带生产上的难点,公司研发了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实现了异形导电和绝缘胶带的高效生产。首先,公司摒弃了利用专门设计的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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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生产异形胶带的传统方法,采用二次冲切刀模式,每次冲头采取矩形阵列排布,与异形胶带的多个粘贴区域匹配,提高异形胶带的生产效率和良率,实现U型、P型、L型、T型、多边形等各类异形胶带的精准高效生产。其次,公司针对异形胶带生产时废料较多,如排放不及时将导致粘刀和成品损耗的问题,在切刀模具上增设自动排废装置和槽孔,在生产时即完成自动化排废,保证了排废的连续自动运作而无需人工干预。
公司现已在导电布胶带和胶带类绝缘材料上运用该技术大批量生产异形导电和绝缘胶带,产品模切精度达到±0.1mm,且模切效率高,节省人工成本,提升了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的异形胶带产品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广泛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中。
公司凭借上述核心技术,以及多年的经验积累,在电磁屏蔽材料领域具备较强的成本优势,相关产品的性能指标在行业内亦处于先进水平。公司利用核心技术生产的产品已经获得了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知名终端品牌商的认可,广泛应用于上述客户的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中。
3、核心技术与专利对应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与专利对应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已取得的专利名称及类型 |
1 | 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 | 卷绕式带状ITO导电薄膜的生产方法及装置(发明) 金属质感的无胶拉丝贴膜的生产方法及装置(发明) 一种反渗透膜废水处理机(实用新型) 一种高效卷绕式镀膜机的张力控制机构(实用新型) 一种涂布机的快速墨斗更换装置(实用新型) 一种镀铜生产线收线机组结构(实用新型) 一种热切机的快速更换装置(实用新型) 一种隧道式涂布机(实用新型) 一种双面黑色导电布镀铜装置(实用新型) |
2 | 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 | 一种单面导电胶带(实用新型) 一种导电布胶带(实用新型) 一种双面背胶的导电布胶带(实用新型) |
3 | 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 | 一种导电海绵(发明) 一种高导电弹性体及其生产方法(发明) 一种高导电橡胶弹性体的生产方法(发明) 一种海绵弹性体冲切不变形的生产工艺(发明) 连续化带状黑色导电海绵的生产装置及方法(发明) 一种高导电弹性体(实用新型) 一种压缩阻抗测试装置(实用新型) |
4 | 高速精密成型技术 | P型泡棉成型用模具(发明) 一种P型导电泡棉的生产工艺(发明) 一种缓冲、防尘泡棉及其生产工艺(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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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已取得的专利名称及类型 |
一种导电布局背导电泡棉自动定位的生产工艺(发明) 一种泡棉的模切去废料治具(实用新型) 单面导电泡棉(实用新型) 导电泡棉(实用新型) 一种可焊接的导电弹性体(实用新型) 一种导电泡棉贴板机(实用新型) 泡棉高度检测治具(实用新型) 用于导电泡棉成型的折合治具(实用新型) 导电泡沫条用的冲压切割治具(实用新型) 导电泡棉组合机构的成型治具(实用新型) P型导电泡棉成型模具(实用新型) 背泡棉治具(实用新型) 导电泡棉成型模具(实用新型) 一种P型导电泡棉自动成型分切设备(实用新型) | ||
5 | 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 | 一种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实用新型) 一种夹心复合膜(实用新型) |
6 | 非开模模切技术 | 一种防粘刀冲孔模具(发明) 一种胶带的裁切工艺(发明) 一种切卷机(发明) PET膜机构(实用新型) 带无纺布胶带的导电泡棉模切模具(实用新型) 带膜导电泡棉冲型模具(实用新型) 导电泡棉跳切治具(实用新型) 一种胶带加拉手模切省料设备(实用新型) |
7 | 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 | 胶带产品模切去废料装置及方法(发明) 异形醋酸布胶带的生产工艺(发明) 一种用于分条机上的排废装置(实用新型) 一种改进的贴胶装置(实用新型) 麦拉冲型模具(实用新型) 带导电布胶带的黑麦拉冲型模具(实用新型) 铝箔麦拉冲型套模(实用新型) 吸波材卷料冲型模具(实用新型) 吸波材麦拉复合材料冲型模具(实用新型) 导电布胶带冲型模具(实用新型) 带热压胶的不织布冲型套模(实用新型) 导电泡棉胶带冲切套模(实用新型) PE保护膜分切设备(实用新型) |
4、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经营。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产品 |
1 | 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 | 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等各类电磁屏蔽材料 |
2 | 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 | 导电布胶带 |
3 | 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 | 全方位导电海绵 |
4 | 高速精密成型技术 | 导电布泡棉 |
5 | 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 | 屏蔽绝缘复合胶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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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对应的主要产品 |
6 | 非开模模切技术 | 各类电磁屏蔽材料和绝缘材料 |
7 | 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 | 导电布胶带和胶带类绝缘材料 |
基于上述核心技术与主要产品的对应关系,公司将导电布及胶带、导电泡棉、绝缘材料认定为核心技术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核心技术的产品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 | 33,914.33 | 33,718.11 | 21,629.62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79.18% | 79.27% | 80.57% |
注: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已扣除外购成品和委外模切/裁切的产品的销售收入。
5、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公司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研发实力,获得了多个评定机构的资质认证、政府部门的荣誉称号和奖项,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 被授予主体 | 资质、认证或奖项 | 评定机构或授予单位 |
2010年 | 隆扬电子 | 苏州市外资研发机构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0年 | 隆扬电子 | 昆山市科技研发机构 |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
2016年 | 隆扬电子 | 昆山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昆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山市科学技术局、昆山市财政局 |
2017年 | 隆扬电子 | 2017年度省级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
2018年 | 隆扬电子 | 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 苏州市人民政府 |
2021年 | 隆扬电子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 中球联合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 |
2019年 | 隆扬电子 | 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2019年 | 隆扬电子 | 高新技术企业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20年 | 隆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 | 瑞士通用公证行(SGS) |
2020年 | 隆扬电子 | 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2021年 | 隆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IATF 16949:2016 | IATF、U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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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被授予主体 | 资质、认证或奖项 | 评定机构或授予单位 |
2021年 | 富扬电子 | 高新技术企业 |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2020年 | 富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2年 | 富扬电子 | 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三级认证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2018年 | 川扬电子 | 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9年 | 川扬电子 | 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9年 | 川扬电子 | 高新技术企业 |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
2020年 | 川扬电子 | 永川20家成长型企业 |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年 | 川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5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0年 | 川扬电子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1年 | 川扬电子 | 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认证 | 赛宝认证中心 |
2021年 | 川扬电子 | 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三级认证 |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管理局 |
2022年 | 川扬电子 | 质量管理体系IATF 16949:2016 | IATF、URS |
(二)研发情况
1、研发组织架构
公司非常重视研发管理工作,研发部门分为新材料开发部、新品开发部、工艺开发部和技术项目部,主要承担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设计、测试、改进等工作。
公司的研发组织架构如下:
各研发部门的职能如下:
序号 | 部门 | 职责 |
1 | 新材料开发部 | 根据立项研发的新材料产品规划和统计所需要用到的研发材料,提出研发材料采购需求,跟踪进度;跟踪样品试做过程,汇总研发中的问题;新材料研发结束后,撰写结案报告。 |
工程研发部新材料开发部新品开发部工艺开发部技术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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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 | 职责 |
2 | 新品开发部 | 根据立项研发的新产品规划和统计所需要用到的研发材料,提出研发材料采购需求,跟踪进度;跟踪样品试做过程,汇总研发中的问题;新产品研发结束后,撰写结案报告。 |
3 | 工艺开发部 | 根据现有产品制造过程或新品开发过程中遇到的工艺难题、工序问题以及制造良率问题进行工艺开发设计,提出研发材料采购需求,跟踪进度以研发出最优的制作流程、工艺参数,提高量产时的生产效率、品质稳定性与良品率。 |
4 | 技术项目部 | 负责根据业务部需求和公司战略定位收集研发需求;负责组织项目评审会议,包括立项前、验收后,对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对研发过程中涉及的资料文件进行归档与保存;负责建立研发数据库;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及专利申报管理,以及研发设备的管控等相关工作。 |
公司各研发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形成了高效的研发体系,为客户开发多元化的电磁屏蔽材料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一方面自主研发新材料和新产品,持续研发具有更高屏蔽效能和柔性化程度的电磁屏蔽材料以及性能更佳的绝缘材料,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应用范围;另一方面不断改进制造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减少材料损耗,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凭借完善、高效的研发体系,公司的产品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盈利能力不断加强。
2、正在研发的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研发的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屏蔽/吸波/散热多功能复合弹性体的电子屏蔽材料的研究
项目名称 | 屏蔽/吸波/散热多功能复合弹性体的电子屏蔽材料的研究 |
研发主体 | 隆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优选吸波和散热两种材料,通过精密研磨、复合混炼和压延工艺,高温固化成型,得到符合UL94V0的屏蔽/吸波/散热复合弹性体的电子屏蔽材料。 |
负责人 | 王多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实现小批量生产,确立生产工艺,正在建立产品技术资料。 |
拟达到的目标 | 屏蔽/吸波/散热多功能复合弹性体达到以下指标: 1、兼具吸波和导磁功能 2、产品的导热系数(垂直方向)≥20W/M·K,导热系数(水平方向)≥1700-2200W/M·K 3、吸收体的磁导率μ在20-280之间,密度2-3.5g/cm3 4、电磁波屏蔽效能≥75dB 5、成本相比同等功能的产品降低20%以上 |
经费投入 | 380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2)耐高温导电泡棉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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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耐高温导电泡棉的研究 |
研发主体 | 隆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适应电子产品多功能集成模块化趋势,具有高频电磁波屏蔽、缓冲和长期耐高温功能的阻燃导电泡棉。
负责人 | 衡先梅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产品图纸设计和模具、治具开发,正在试制两种不同尺寸的耐高温导电泡棉。 |
拟达到的目标 | 耐高温导电泡棉达到以下指标: 1、最小尺寸1*1*2mm,阻燃缓冲棉密度10-150kg/m3 2、30%-50%压缩阻抗≤0.1Ω/in2 3、屏蔽效能≥85dB 4、满足SMT回流焊作业要求,长期耐热温度260度 5、产品达到或超过国外先进产品的同类技术指标,价格或成本低10%以上 |
经费投入 | 520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3)阻燃全方位导电海绵的研究
项目名称 | 阻燃全方位导电海绵的研究 |
研发主体 | 隆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适应新能源产业链要求,集阻燃、高频电磁波屏蔽与缓冲功能于一体的阻燃全方位导电海绵。 |
负责人 | 吴骏宇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产品图纸设计和模具、治具开发,正在试制两种不同尺寸的阻燃全方位导电海绵。 |
拟达到的目标 | 阻燃全方位导电海绵达到以下指标: 1、产品尺寸范围:W 1000*H 0.1-20mm 2、垂直阻抗<0.05Ω/in2,表面阻抗<0.05Ω/in2 3、吃胶测试≥1.1kg/in2 4、屏蔽效能≥75dB 5、阻燃等级UL 94 -V0,产品达到或超过国外先进产品的同类技术指标,价格或成本低15%以上 |
经费投入 | 500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4)十字异步模切工艺的研究
项目名称 | 十字异步模切工艺的研究 |
研发主体 | 隆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十字异步模切工艺,节省主材的同时解决模切时双面胶溢胶、回粘、难排废的问题 |
负责人 | 王占领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产品图纸设计和模具、治具开发,正在小批量试制,申请相关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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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达到的目标 | 对模切主材的间距进行合理调整,实现无间隙模切,节省主材,解决双面胶溢胶、回粘、难排废的问题,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经费投入 | 400万元 |
行业水平 | 行业创新 |
(5)导电泡棉横向排版裁切工艺的开发
项目名称 | 导电泡棉横向排版裁切工艺的开发 |
研发主体 | 隆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导电泡棉横向排版模切工艺,使导电泡棉裁切具有模内和模外异步功能,实现无痕异步横向排版。 |
负责人 | 马庆品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正在设计产品图纸,开具相关模具、治具,准备设备与原材料。 |
拟达到的目标 | 导电泡棉横向排版裁切工艺达到以下指标: 1、产品最小宽度1.5mm,最小高度0.2mm,最小长度1mm 2、最优压缩比30-70% 3、导电泡棉阻抗≤0.1Ω/in2,尺寸公差≤0.1mm 4、裁切设有模内和模外异步功能,实现无痕异步横向排版,比竖向排版至少节约10%的材料 |
经费投入 | 390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6)吸波导热导电布开发
项目名称 | 吸波导热导电布开发 |
研发主体 | 富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结合镀膜和涂布技术,研发具有高频电磁波屏蔽、良好导热率、阻燃特性的吸波导热导电布。 |
负责人 | 范海军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小批量测试,正在建立产品应用手册与技术手册。 |
拟达到的目标 | 吸波导热导电布达到以下指标: 1、频率:50-60Hz 2、导热系数:1-3W/M·K 3、阻燃等级:UL 94 -V0 |
经费投入 | 168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7)矽胶拉把工艺开发
项目名称 | 矽胶拉把工艺开发 |
研发主体 | 富扬电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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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内容 | 优化裁切技术和材料定位技术,降低导热矽胶生产损耗,解决拉把工艺和公差问题。 |
负责人 | 王昊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小批量测试,正在建立产品应用手册与技术手册。 |
拟达到的目标 | 导热矽胶达到以下指标: 1、尺寸公差:±0.2mm 2、网格膜拉把公差:±2mm 3、拉把不可裁断,方便在终端应用中,易剥离网格膜,提高生产效率 |
经费投入 | 80万元 |
行业水平 | 行业创新 |
(8)导电布套孔模切自动排废工艺开发
项目名称 | 导电布套孔模切自动排废工艺开发 |
研发主体 | 富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优化贴合机、分条机、套孔机、背胶机、模切机工艺,综合运用多种设备,提升套孔模切和多功能背胶的效率和精度。 |
负责人 | 张志厂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小批量测试,正在建立产品应用手册与技术手册。 |
拟达到的目标 | 导电布模切产品达到以下指标: 1、公差:±0.3mm 2、排废效率提升80% 3、提升生产效率,节省人工成本 |
经费投入 | 152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9)导电布、导电泡棉、吸波材双线及多线冲型工艺的研发
项目名称 | 导电布、导电泡棉、吸波材双线及多线冲型工艺的研发 |
研发主体 | 川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双线及多线冲型工艺,控制压力和速度,将产品和模具精准定位,提升产品冲型的质量和效率,节省成本。 |
负责人 | 陈林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小批量测试,正在试验将工艺用于批量生产。 |
拟达到的目标 | 双线及多线冲型工艺达到以下指标: 1、产品厚度:0.03-5mm 2、表面阻抗≤0.05Ω/in2 3、高效率双线及多线同步冲型 |
经费投入 | 156万元 |
行业水平 | 行业创新 |
(10)异步跳套同步模切工艺的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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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异步跳套同步模切工艺的研发 |
研发主体 | 川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异步跳套同步模切工艺,通过精确控制压力、速度、跳距,使模具与原材料精准定位,实现一次性异步跳套同步模切且不影响产品的结构和性能,节省人工和设备成本。 |
负责人 | 曾有菊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小批量测试,正在试验将工艺用于批量生产。 |
拟达到的目标 | 异步跳套同步模切工艺达到以下指标: 1、产品厚度:0.11-0.56mm 2、适应导电布、麦拉、铝箔、铜箔等多种材料的异步跳套同步模切 |
经费投入 | 150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11)吸波材跳冲工艺的研发
项目名称 | 吸波材跳冲工艺的研发 |
研发主体 | 川扬电子 |
研发内容 |
研发吸波材跳冲工艺,通过模具与设备配合,精确控制压力、速度、跳距,使吸波材能够跳冲成各种形状,降低原材料损耗且厚度和导磁率不发生变化。
负责人 | 胡雪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小批量测试,正在试验将工艺用于批量生产。 |
拟达到的目标 | 吸波材跳冲工艺达到以下指标: 1、产品厚度:0-1mm 2、导磁率50-180Hz 3、降低原材料在加工时的损耗 |
经费投入 | 180万元 |
行业水平 | 行业创新 |
(12)5G用软性纳米石墨铜散热新材料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 | 5G用软性纳米石墨铜散热新材料开发项目 |
研发主体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研发内容 | 研发使用铜箔为载体,运用真空磁控溅镀工艺,镀上石墨散热层的极薄厚度的纳米石墨铜散热新材料。 |
负责人 | 许国诚 |
所处阶段及进展 | 已完成石墨厚度与色温相关性、导热系数的分析,正在进行石墨镀膜结构最佳化试验。 |
拟达到的目标 | 5G用软性纳米石墨铜散热新材料达到以下指标: 1、XYZ轴导热系数>350 W/M·K 2、厚度<13μm 3、反射率<20% 4、阻燃等级UL 94 -V0 5、电阻率≤0.05Ω/in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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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投入 | 2,000万元 |
行业水平 | 国内领先 |
3、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重视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研发人员的薪酬、模具及材料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模具及材料费 | 772.56 | 951.25 | 742.97 |
职工薪酬 | 978.87 | 619.61 | 552.68 |
其他 | 387.90 | 218.93 | 213.15 |
合计 | 2,139.33 | 1,789.79 | 1,508.80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9% | 4.21% | 5.62% |
4、合作研发情况
(1)隆扬电子与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技术咨询合同
2021年10月7日,隆扬电子与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签署《技术咨询合同》。隆扬电子委托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就电子材料的散热、屏蔽、导电的优化技术进行技术咨询。隆扬电子向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提供工业生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中的难题,委派企业技术人员到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参加技术交流、学术讲座活动。淮阴工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按照隆扬电子的要求提供调研报告和技术咨询工作成果。双方合作时间自2021年10月至2024年9月,双方须保守合作项目、技术和商业机密。
(2)富扬电子与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产学研合作开发协议
2020年4月12日,富扬电子与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签署《产学研合作开发协议》。双方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加速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富扬电子向淮安市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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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校提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研发所需的场地和配套设施,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有义务及时向富扬电子汇报研究开发的工作进展。双方合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为双方共同所有,使用权属于富扬电子;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受富扬电子委托开发的科技成果,其知识产权为富扬电子所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富扬电子所有。合作时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有效,双方对合作的技术资料和情报负有保密义务,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川扬电子与重庆文理学院产学研合作协议
2017年6月8日,川扬电子与重庆文理学院签署《产学研合作协议》,约定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产学研合作伙伴关系。双方重点围绕微电子与光电子新材料制备与应用技术方向领域进行研发。川扬电子向重庆文理学院提供研究设备和场地,对合作取得的成果积极推进商业化应用,并提供行业相关的市场信息;重庆文理学院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协助川扬电子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与协议内容相关的独立或合作发明由双方共同拥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及授权后的专利权由双方共享。双方对互相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合作研发的名义从事业务领域以外的商业活动。
5、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陈先峰、马尔松、陈兵,共3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有87人,占员工总数比例为
20.8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四)其他核心人员”。
为充分激发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全体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研发人员的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研发水平和研发管理质量,公司结合研发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公司产品研发实际工作经验,制定了《研发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研发中心项目管理制度》从研发组织管理、研发立项管理、项目研发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研发项目经费管理、研发成果转化及保护等各个维度对公司的研发及相关管理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此外,公司还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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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晋升、调薪管理办法》,建立公正、合理的竞争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研发环境,鼓励研发人员不断将研发成果产业化,以提升公司研发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与研发人员均签署《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研发人员的引进、培训、考核、晋升相关的制度,强化研发项目流程管控,建立起研发部门内部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良性体系。除了每年对研发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情况和奖励外,公司还制定了股权激励方案,通过多措施并举的约束和激励,使核心研发人员与公司中长期目标保持一致,提升其工作效率和积极性,从而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动。
(三)坚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提升创新环境的具体安排
公司将在已有的研发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公司将聚焦于多功能复合电磁屏蔽材料、环保可回收降解电磁屏蔽材料、导热吸波导电布、石墨导热泡棉等新型电磁屏蔽材料的开发,以及圆刀色标传感器对贴、导电泡棉自动贴装、导电海绵连续热压、吸波材冲型、多线成型模等电磁屏蔽材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创新,从而不断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提升公司在屏蔽、吸波、导热以及多功能复合电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提升创新环境方面的规划与安排如下:
(1)公司拟新建研发中心。研发中心将在现有的研发基础上,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构建优质的研发场所,体系化、平台化拓展公司的科研能力,前瞻性抓住市场发展趋势,从新型材料开发、工艺开发、设备开发、新品应用开发多个方面建立创新平台基础,以提高公司电磁屏蔽领域的设计研发能力、新型材料研发能力以及工艺创新开发能力,综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公司拟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将加快新产品及新材料的开发速度,提高产品开发能力,提高新产品的测试标准,优化产品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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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进一步降低新产品与新材料的开发成本,增强量产产品的品质稳定性,帮助客户在产品开发时一次性解决各电路组件之间的电磁干扰、绝缘、散热、缓震等问题,提供完善的产品解决方案。
(3)公司拟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公司将结合市场需求和前沿产品开发的情况,适时引进专业的研发人员,扩充现有的研发团队。公司将加强研发人员的培训,为研发人员提供行业先进的研发理念、研发方法,使其保持广阔的研发视野,从而在研发活动中做出创新性的产品或工艺改进。
2、提升研发团队创新能力的安排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将重点培养、优化现有团队和引进高水平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公司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人才的引进、管理和培养制度。公司保持对新引进的研发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研发团队的技术、知识储备,使研发人员能够始终掌握行业内前沿的研发方向、先进的研发方法和工艺技术。公司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参与技术层面的提议,使其在思路及创新上得到整体提升。
公司还会从生产和品质部门中进行人才选拔,鼓励拥有丰富从业经验的员工加入研发队伍,以其丰富的生产与检测经验,为研发部门解决新产品、新工艺方面的难题提供有力支持。
3、提升研发团队创新积极性的安排
公司将不断完善已有的考核、激励体系,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计划地进行管理、销售、技术和生产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做到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紧密结合,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对于技术研发人才,将培养与引进同步,进一步提升研发队伍的创新能力,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技术研发人员均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4、保持研发方向,进行技术储备的安排
(1)公司将持续追踪客户的动态,参加各类行业展会,开展技术交流等,持续了解行业的发展动态,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储备,保持技术水平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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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满足客户需求,并达到市场先进水平。同时,公司将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的产品规划情况和技术方面的难点,对相关工艺进行研发、创新和升级,从而降低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的成本和风险,并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质量。
(2)公司将针对产品未来重点发展的应用领域,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公司将加大5G通讯、物联网、智慧汽车、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方面的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投入。随着上述领域的高速发展,高频短波的5G应用环境将逐渐成为主流。如何降低电磁屏蔽材料的电阻值以应对更为复杂的电磁波干扰以及如何解决热能的释放效应以应对更为迅速的电子产品发热特性将提上日程。公司将紧密跟踪上述产品领域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变化,借助现有技术及产品应用经验,开展相关新型材料领域的研发布局和技术储备。公司还将在产品中贯穿环保的理念,加大在原料环保安全测试、产品功能测试方面的研发投入,以及研发环保可回收降解的电磁屏蔽材料,树立绿色、环保的良好品牌形象。
七、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外子公司、分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 子公司/分公司简称 | 公司持股比例 | 地点 |
1 | 香港欧宝 | 100% | 中国香港 |
2 | 萨摩亚ONBILLION | 100% | 萨摩亚 |
3 | 萨摩亚隆扬 | 100% | 萨摩亚 |
4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 | 中国台湾 |
5 | 聚赫新材 | 100% | 中国台湾 |
境外子公司、分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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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运行以及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人员和机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治理文件以及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并能按照相关的治理文件及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8次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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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制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任期届满,除独立董事只能连任两届外,其他均可连选连任。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13次董事会,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制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先后召开了8次监事会,上述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等规定,设置了独立董事,并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有独立董事2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人数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在财务、行业、管理等方面的特长,就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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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就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促使公司治理结构有了较大改善。独立董事亦参与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六)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根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履行法定报告义务,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协调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拟作出的决定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提醒公司相关决策管理人员,必要时形成书面意见存档备查。对知悉的公司证券违法违规事项,应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3、积极建立健全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确保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
4、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文件;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公司内幕信息泄露时,协调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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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组织协调公司董监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专项制度,管理公司董监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监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对董监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提请董事会对其采取问责措施;
8、负责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报道与信息披露口径,建立完善媒体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和媒体危机管理机制,对财经报刊、主流媒体、主要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加强监测,持续收集、跟踪与本公司及时回应媒体质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实信息,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
9、负责协助公司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筹划并实施资本市场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事宜,推动公司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行有效市值管理,建立长期激励机制;
10、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11、协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对其设定的责任;
12、促使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时,应当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13、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司自选聘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金卫勤女士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依法筹备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依法召开,在改善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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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逐项审议并同意制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由傅青炫、张东琴、刘铁华组成,其中傅青炫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由孙琪华、陈先峰、刘铁华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孙琪华为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由刘铁华、张东琴、孙琪华组成,其中刘铁华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铁华、傅青炫、孙琪华组成,其中刘铁华为主任委员。公司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既定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计划完成工作,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的工作计划涵盖了内部控制的主要方面和全部过程,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反馈、完善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本公司按照逐步完善和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要求判断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完整和合理,内部控制的执行是否有效。判断分别按照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
本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了内部控制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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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0228号),认为:“隆扬电子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运行,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被主管机关处罚的情况。公司子公司的有关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2019年12月10日,由于川扬电子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向其出具了文号为“永卫职罚〔2019〕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川扬电子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根据上述规定,川扬电子上述行政处罚系按照处罚裁量基准中最低标准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川扬电子上述违法行为较为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川扬电子已积极整改规范,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公司已注销子公司昆山酷乐受到处罚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七)2、昆山酷乐”。保荐机构及律师认为:昆山酷乐违法行为较为轻微,相应罚款金额较低,且已采取补救措施足额缴纳罚款,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21年11月5日,因车间装修,富扬电子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及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事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项分别向其出具“淮开﹝消﹞行罚决字〔2021〕0110号”和“淮开﹝消﹞行罚决字〔2021〕011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给予富扬电子罚款一万三千元的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富扬电子上述行政处罚系按照处罚裁量基准中较低标准作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出具证明,确认富扬电子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且及时修正。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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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认为,富扬电子上述违法行为较为轻微,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且富扬电子已积极整改规范并缴纳罚款,不会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四、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资金被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发行人资金被占用等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3月3日,发行人独立董事对发行人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1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关联方已全部归还资金,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2020年12月3日,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2021年5月13日,股份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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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行为。
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五、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并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备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除发行人总经理张东琴因担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鼎炫控股的董事而领取董事酬劳外,发行人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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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会计核算体系,并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有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独立对外签订有关合同。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业务、人员与控制权稳定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其他核心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和财务方面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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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为鼎炫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傅青炫、张东琴,其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隆扬电子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所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及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出具《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不存在本公司/本人可控制的其经营的业务可能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企业。
2、本公司/本人不会向其他在业务上与发行人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3、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本人将不会通过自己或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有该类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将来出现本公司/本人所投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竞争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同意通过有效方式将该等业务纳入公司经营或采取其他恰当的方式以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本公司/本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本公司/本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公平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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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公司/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本公司/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6、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对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七、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1 | 隆扬国际 |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
2 | 鼎炫控股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3 | 傅青炫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4 | 张东琴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
(二)控股子公司、孙公司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1 | 川扬电子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 | 富扬电子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3 | 香港欧宝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4 | 萨摩亚ONBILLION | 公司全资孙公司,香港欧宝持有其100%股份 |
5 | 萨摩亚隆扬 | 公司全资孙公司,香港欧宝持有其100%股份 |
6 | 聚赫新材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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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Trillions Sheen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2 | LinkPlus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3 | Rising Luck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4 | Lucky Noble |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
(四)除上述关联方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Tscale International Corp. | 鼎炫控股直接控制的企业 |
2 | Tscale Weighing India Private Limited | 鼎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 |
3 | 台衡精密 | 鼎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 |
4 | 上海泓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鼎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 |
5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鼎炫控股间接控制的企业 |
6 | 及人贸易 | 傅青炫直接控制的企业 |
7 | Elegant Properties Holdings Co., Ltd. | 傅青炫直接控制的企业 |
8 | Beyond Ventures Limited | 傅青炫间接控制的企业 |
9 | 贝扬凡斯有限公司 | 傅青炫间接控制的企业 |
10 | 欣象咨询 | 张东琴直接控制的企业 |
11 | B & S | 张东琴间接控制的企业 |
12 | Glory Sharp | 张东琴间接控制的企业 |
(五)其他关联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的关联方,上述人员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2、除上述关联方外,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1 | 林青辉 | 鼎炫控股董事,傅青炫之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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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丽雯 | 鼎炫控股董事 |
3 | 陈国雄 | 鼎炫控股独立董事 |
4 | 叶方怡 | 鼎炫控股独立董事 |
5 | 侯上智 | 鼎炫控股独立董事 |
6 | 康再鑫 | 鼎炫控股发言人、财务主管、会计主管及公司治理主管 |
7 | 林颖俊 | 鼎炫控股副总经理 |
8 | 翁欣宜 | 鼎炫控股副总经理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4、其他主要关联企业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1 | 群展咨询 | 董事、副总经理陈先峰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企业 |
2 | 贝斯哲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3 | 宁波市鄞州宽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直接控制的企业 |
4 | 宁波埃列达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小象回家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配偶王圭平直接控制的企业 |
5 | 宁波盒象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配偶王圭平直接控制的企业 |
6 | 宁波我要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配偶王圭平直接控制的企业 |
7 | 丹阳市盒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配偶王圭平直接控制的企业 |
8 | 上海尤利娅企业登记代理工作室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配偶王圭平直接控制的企业 |
9 | 宁波市马克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配偶王圭平直接控制的企业 |
10 | 上海昨日天空商贸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子王天予直接控制的企业 |
11 | 上海冠良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之兄的配偶周云娟直接控制的企业 |
12 | 昆山富国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傅青炫、张东琴之子傅羿扬直接控制的企业 |
13 | Lucky Che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 傅青炫之兄林青辉担任董事的企业 |
14 | 一成药品股份有限公司 | 傅青炫之兄林青辉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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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阿德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傅青炫之兄林青辉的配偶黄丽文担任董事的企业 |
16 | 时迈企业有限公司 | 傅青炫之兄林青辉的配偶黄丽文担任董事的企业 |
17 | 健乔信元医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傅青炫之兄林青辉的配偶黄丽文担任董事的企业 |
18 | 优良化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傅青炫之兄林青辉的配偶黄丽文担任董事的企业 |
19 | 博览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张东琴之兄张则暐直接控制的企业 |
20 | 南京衍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张东琴之兄张则暐直接控制的企业 |
21 | 上海博览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张东琴之兄张则暐间接控制的企业 |
22 | 昆山市博思诚电子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王彩霞之弟王彩银直接控制的企业 |
23 | 上海冈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陈先峰之弟陈先华直接控制的企业 |
24 | 苏州米优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副总经理陈先峰之弟陈先华担任高管的企业 |
25 | 依圣(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傅青炫之姐傅秀月直接控制的企业 |
26 | 昆山恩邑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的前高管郭铭杰直接控制的企业 |
27 | 贝斯哲科技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间接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
(六)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造成发行人原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主要原因系公司部分关联方注销。报告期内,主要的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原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变更原因 |
深圳隆扬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020年12月注销 |
昆山酷乐 | 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 | 2020年7月注销 |
爱喜咨询 | 傅青炫之子傅羿扬实际控制的公司 | 2021年3月注销 |
陈相如 | 报告期内曾担任鼎炫控股的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离职 |
余宗颖 | 报告期内曾担任鼎炫控股的副总经理 | 2020年11月离职 |
吕俊毅 | 报告期内曾担任鼎炫控股的副总经理 | 2021年2月离职 |
麦家辉 | 报告期内曾担任鼎炫控股的副总经理 | 2020年8月卸任 |
邱美惠 | 报告期内曾担任鼎炫控股的副总经理 | 2020年8月卸任 |
Jolly Well Holdings Limited | 傅青炫间接控制的企业 | 2021年5月注销 |
隆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中国台湾) | 张东琴直接控制的企业 | 已于2016年10月解散,并于2021年8月5日完成税务清算,于2021年9月8日完成法院清算,目前已完成全部注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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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 Rank Investmets Limited | 张东琴间接控制的企业 | 已于2021年6月注销 |
郭铭杰 | 鼎炫控股财务长暨会计主管、副总经理 | 2021年12月离职 |
上海星勤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刘铁华直接控制的企业 | 已于2021年11月注销 |
八、关联交易情况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台衡精密 | 电费 | 市场原则 | 4.24 | 37.15 | 45.88 |
电子秤、配件及维修服务等 | 市场原则 | 0.18 | 3.03 | 6.25 | |
小计 | 4.42 | 40.18 | 52.13 | ||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 0.03% | 0.28% | 0.46% |
报告期内,隆扬电子租赁台衡精密厂房,依据供电局电费结算单向台衡精密支付电费。此外,公司因生产试验需要,向台衡精密采购少量电子秤及其配件和相关维修服务。公司关联采购按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金额和占营业成本比例较低,对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台衡精密 | 薄膜类、发泡类产品等 | 市场原则 | - | 14.30 | 63.17 |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 - | 0.03% | 0.24% |
报告期内,因台衡精密电子秤生产需要,公司向台衡精密出售少量薄膜类、发泡类产品。公司关联销售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金额和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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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隆扬电子 | 台衡精密 | 厂房 | 市场原则 | - | 194.10 | 161.75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厂房 | 市场原则 | 23.91 | 9.40 | 8.94 |
小计 | 23.91 | 203.49 | 170.69 | |||
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 | 0.15% | 1.40% | 1.49% |
报告期内,隆扬电子租赁台衡精密厂房,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租赁台湾衡器有限公司厂房,用于生产、办公,具体情况如下:
(1)隆扬电子租赁台衡精密厂房
报告期内,隆扬电子租赁台衡精密厂房,该租赁的基本情况如下: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地址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间 | 用途 |
隆扬电子 | 台衡精密 | 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 | 5,391.55 | 2018.01.01-2020.12.30 | 办公、生产 |
根据隆扬电子与台衡精密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18~2019年租金均为13.48万元/月,2020年根据所在地厂房租赁市场的情况,租金调整为16.17万元/月,租金按月预付。台衡精密承担厂房基础设施的维修,隆扬电子承担日常易耗维修及费用。
根据昆山58同城网(https://szkunshan.58.com/)提供的厂房租金信息,周市镇厂房租金价格在每天0.8-1.1元/平方米,即每月24-33元/平方米。隆扬电子向台衡精密租赁厂房的价格2018~2019年为每月25元/平方米,2020年为每月30元/平方米,交易价格适中、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2)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租赁台湾衡器有限公司厂房
报告期内,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租赁台湾衡器有限公司厂房,该租赁的基本情况如下:
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地址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间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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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 出租方 | 坐落地址 | 租赁面积(m2) | 租赁期间 | 用途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台湾省新北市中和区中正路957号5楼 | 165.29 | 2016.09.01-2021.05.31 | 办公、生产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台湾省新北市五股区五权七路20号、20-1号 | 661.16 | 2021.06.01-2026.12.31 | 办公、生产 |
根据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与台湾衡器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契约》,台湾省新北市中和区中正路957号5楼在2019年-2021年5月31日的租金均为新台币3.5万元/月,租金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台湾省新北市五股区五权七路20号、20-1号在2021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的租金均为新台币13万元/月,租金应于每月5日前缴纳。
根据中国台湾591房屋交易网(https://www.591.com.tw/)提供的厂房租金信息,台湾省新北市中和区地段租金价格在每月新台币400-900元/坪,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的租金价格为每月新台币35,000/(165.29/3.3057)=700元/坪;台湾省新北市五股区地段租金价格在每月新台币500-800元/坪,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的租金价格为每月新台币130,000/(661.16/3.3057)=650元/坪。上述租赁交易价格适中、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该房屋面积较小,系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为开展台湾地区的部分业务,且因当地有关规定限制无法在中国台湾地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而租赁,非公司主要经营场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隆扬电子已购买原租赁台衡精密的厂房并办理完产权转移手续,该厂房为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租赁台湾衡器有限公司的厂房非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相关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对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45.53 | 173.40 | 3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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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张东琴,年薪为30.60万元,监事为傅青炫,未在公司领薪。2020年12月股份公司设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发展需要和优化公司治理作出的安排,公司选举了新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新增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来自原股东委派以及公司内部培养产生,因此2020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大幅增加。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均按照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进行,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5、与交易相关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与交易相关的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往来科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台衡精密 | 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
台衡精密 | 应付账款 | - | - | 2.46 | - | -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均已支付完毕。
(二)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方 | 担保物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履行完毕 |
鼎炫控股 | 存款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70.06万美元 | 2019.12.24 | 2020.12.07 | 是 |
鼎炫控股 | -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新台币1亿元 | 2021.08.19 | - | 否 |
2019年12月24日,鼎炫控股为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的借款以自身存款提供担保。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关联担保已履行完毕。
2021年8月19日,鼎炫控股为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在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关联担保未履行完毕。
2、关联方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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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及厂房转让
为减少关联交易,增强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2020年10月,隆扬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购买其租赁台衡精密的土地及厂房。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020498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土地及厂房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1,986.88万元。其中,对土地采用市场比较法、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424.53万元;对厂房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1,562.35万元。经双方协商,本次土地与厂房交易价格为评估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2020年12月,上述价款已结算完毕,土地与厂房已过户至公司。
(2)生产及办公设备买卖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生产及办公设备买卖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台衡精密 | 销售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 协商定价 | - | - | 23.90 |
采购生产设备和办公设备 | 协商定价 | - | 21.32 | - |
2019年9月,台衡精密向隆扬电子、富扬电子采购C型冲床、收料机、全自动研磨机、数控电动式平面网印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电脑等办公设备用于生产触屏项目用的PC及PET膜等产品,希望将产品销售给电子秤薄膜开关厂商。因涉及金额较小,经三方协商,按照相关设备的账面价值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经过7个月左右的经营运作,台衡精密在PC及PET膜等产品的业务推广方面未见成效,故决定终止该项目。由于上述设备可以继续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样品试验,进行产品的涂黑、抗氧化、防渗透等验证,2020年5月,隆扬电子与台衡精密协商后,决定将上述生产与办公设备购回。经双方协商,继续按照上述设备的账面价值作为交易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3、关联方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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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2020年公司进行了同一控制下的资产重组,收购隆扬国际持有的富扬电子100%股权、川扬电子100%股权和萨摩亚ONBILLION 100%股权,收购鼎炫控股持有的萨摩亚隆扬100%股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上述股权的市场价值均经过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隆扬电子按照相关股权的评估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
4、关联方资金占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占用事由 | 往来明细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台衡精密 | 公司向台衡精密出借资金及相关利息 | 期初余额 | - | - | - |
本期增加 | - | - | 922.50 | ||
本期减少 | - | - | 922.50 | ||
期末余额 | - | - | - | ||
张东琴 | 富扬电子废旧物资销售款由张东琴个人账户代收及相关利息 | 期初余额 | 93.38 | 89.14 | - |
本期增加 | 1.39 | 4.23 | 89.14 | ||
本期减少 | 94.77 | - | - | ||
期末余额 | - | 93.38 | 89.14 | ||
隆扬国际 | 代收客户款项形成资金占用及相关利息 | 期初余额 | 222.55 | - | - |
本期增加 | 8.95 | 222.55 | - | ||
本期减少 | 231.51 | - | - | ||
期末余额 | - | 222.55 | - |
2019年3月1日,因台衡精密扩大生产有流动资金需要,隆扬有限与台衡精密签订《借款合同》,向台衡精密提供借款9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3.00%。台衡精密已于2019年12月25日提前归还上述借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2.50万元借款利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年利率为1.50%,一年期贷款基准年利率为4.35%。公司与台衡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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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借款利率3.00%介于二者之间,利率适中,相对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2019年12月30日,富扬电子处置废旧物资,由张东琴的个人账户代收
89.14万元的款项。该笔款项已经调整纳入富扬电子账务核算并作为关联方资金占用披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基准年利率4.75%计提利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东琴已经归还上述款项及利息。
2020年度因苹果公司设计变更导致采购订单取消,经公司与苹果公司协商,苹果公司支付补偿款合计31.7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218.10万元。2019年度因苹果公司设计变更导致采购订单取消,经公司与苹果公司协商,苹果公司于2021年3月支付补偿款合计0.8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为5.45万元。由于历史原因,苹果公司在建立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档案时录入的银行账户信息为公司控股股东隆扬国际的银行账户信息,导致苹果公司支付的该等补偿款由隆扬国际代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隆扬国际已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并按资金占用期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除上述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台衡精密出借资金系台衡精密扩大生产有流动资金需要,发行人已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且台衡精密已经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偿还本金和利息,上述情形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发行人子公司富扬电子处置废旧物资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东琴的个人账户代收款项已经调整纳入富扬电子账务核算并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上述款项金额较小且占发行人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张东琴通过归还款项及支付利息进行纠正整改;由于历史原因,发行人控股股东隆扬国际代发行人收取了客户款项,客观上形成了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上述款项金额相对较小,且已通过归还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进行纠正整改。发行人建立并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行为进行规范,能够确保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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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内控在审计截止日后持续符合规范性要求,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不存在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
5、关联方资金垫付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垫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往来明细 | 往来事由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富国璋咨询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本期增加 | 代隆扬有限垫付家具和装修款 | - | - | 5.00 | |
本期减少 | 隆扬有限偿还家具和装修款 | - | - | 5.00 | |
期末余额 | - | - | - | - |
富国璋咨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全称 | 昆山富国璋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傅羿扬 |
注册资本 | 3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1年10月19日 |
经营范围 |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公共关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咨询、市场营销咨询、贸易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人员 | 执行董事、总经理傅羿扬、监事刘芳 |
股权结构 | 傅羿扬持股100% |
对外投资 | 持有台衡精密2%股份 |
2019年隆扬有限有购置办公家具及装修的需求,富国璋咨询代为垫付了该笔5万元家具及装修服务款。2019年12月,隆扬有限向富国璋咨询支付了该笔款项。上述关联方资金垫付事项系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临时周转需要,公司已于发生当年偿还富国璋咨询代为垫付的款项。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规范。除上述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与富国璋咨询无其他交易或资金往来。
6、关联方资金拆入
2021年3月26日,因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经营中有资金需要,鼎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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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与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提供借款新台币9,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1.20%。当期中国台湾地区货币政策主管机关基准年利率为1.125%,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的借款利率与之接近,相对公允,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已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归还了上述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借款利息。
(三)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 |
2021年度 | |||
1 | 关联采购 | 台衡精密 | 4.42 |
2 | 关联租赁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23.91 |
3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45.53 |
4 | 关联担保 | 鼎炫控股 | 新台币1亿元 |
5 | 关联方资金占用 | 隆扬国际 | 5.45 |
6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 | 张东琴 | 1.39 |
隆扬国际 | 3.51 | ||
7 | 关联方资金拆入 | 鼎炫控股 | 新台币9,000万元 |
8 | 关联方资金拆入利息 | 鼎炫控股 | 7.91 |
2020年度 | |||
1 | 关联采购 | 台衡精密 | 40.18 |
2 | 关联销售 | 台衡精密 | 14.30 |
3 | 关联租赁 | 台衡精密 | 194.10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9.40 | ||
4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73.40 |
5 | 关联方资产转让 | 台衡精密 | 2,008.20 |
6 | 关联方股权转让 | 隆扬国际、鼎炫控股 | 12,425.03 |
7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 | 张东琴 | 4.23 |
隆扬国际 | 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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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交易金额 |
8 | 关联方资金占用 | 隆扬国际 | 218.10 |
2019年度 | |||
1 | 关联采购 | 台衡精密 | 52.13 |
2 | 关联销售 | 台衡精密 | 63.17 |
3 | 关联租赁 | 台衡精密 | 161.75 |
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 8.94 | ||
4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0.60 |
5 | 关联担保 | 鼎炫控股 | 70.06万美元 |
6 | 关联方资产转让 | 台衡精密 | 23.90 |
7 | 关联方资金占用 | 台衡精密 | 900.00 |
张东琴 | 89.14 | ||
8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息 | 台衡精密 | 22.50 |
9 | 关联方资金垫付 | 富国璋咨询 | 5.00 |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协议或约定进行,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一)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的原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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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除特殊情况外,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2、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
《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当自动回避并放弃表决权。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关联股东回避。无须回避的任何股东均有权要求关联股东回避。
被提出回避的股东或其他股东如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定性及由此带来的在会议上披露利益并回避、放弃表决权有异议的,可申请无须回避。由董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作出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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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的;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6、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关联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低于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表决前提醒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未主动声明并回避的,知悉情况的董事应当要求关联董事予以回避。
(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包括: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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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的);
6、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7、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投票,应当由两名非关联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会议主持人及见证律师应当在股东投票前,提醒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含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3、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六章规定: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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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事项除外,下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做出该决定的有关会议,董事会秘书必须列席参加。
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因存在关联关系需要回避的,则该关联交易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上但低于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事项除外,下同),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并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如下关联交易事项: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事项除外,下同),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并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与关联人针对关联交易订立的书面协议中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
(三)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四)虽然按照本制度第十一条规定属于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但独立董事、监事会或董事会认为应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或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人数低于3 名的,由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五)证券监管部门认为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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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第十三条 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本制度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审议需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人员应于第一时间通过董事会秘书将相关材料提交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门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第十四条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有低于本公司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第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五)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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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标准的,适用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同受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第十七条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本公司行为,其决策程序适用本制度规定。
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做到:
(一)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真实状况,包括交易标的运营现状、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抵押、冻结等权利瑕疵和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二)详细了解交易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方;
(三)根据充分的定价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四)根据《上市规则》的要求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公司不应对所涉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交易价格未确定、交易对方情况不明朗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权力与程序,《公司章程》规定了关联股东或利益冲突的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同时,公司在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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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决策的权力与程序作了更加详尽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及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评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原则。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完善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程序。对于正常的、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确保交易公允,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及时披露。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傅青炫、张东琴出具承诺:
1、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证券监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本次发行上市文件中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如有),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与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行使股东和董事的权利,履行股东和董事的义务,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并在未来条件成熟时尽快采取适当措施消除与发行人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如果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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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公平交易,严格履行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设定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
4、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如本公司/本人违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了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本公司/本人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发行人利润分配方案中本公司/本人享有的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且若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公司/本人对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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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02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认真阅读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7,411.89 | 30,785.01 | 16,601.5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29.83 | - | 4,607.36 |
应收票据 | 75.47 | 20.65 | 22.53 |
应收账款 | 14,826.30 | 15,542.67 | 9,328.60 |
应收款项融资 | - | 12.81 | 45.92 |
预付款项 | 161.91 | 70.55 | 269.32 |
其他应收款 | 77.73 | 288.95 | 379.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
存货 | 5,135.90 | 4,430.04 | 3,311.97 |
其他流动资产 | 59.00 | 18.97 | 410.51 |
流动资产合计 | 69,778.02 | 51,169.65 | 34,976.96 |
非流动资产: | |||
固定资产 | 5,670.51 | 5,229.67 | 3,443.06 |
在建工程 | 677.01 | - | 47.33 |
使用权资产 | 336.69 | - | - |
无形资产 | 937.28 | 977.10 | 516.35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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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70 | 213.26 | 155.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5.64 | 137.03 | 188.6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234.83 | 6,557.07 | 4,355.35 |
资产总计 | 78,012.85 | 57,726.72 | 39,332.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54.10 | 3,263.33 | 116.18 |
应付账款 | 4,692.17 | 3,720.26 | 3,078.78 |
合同负债 | 20.43 | 19.06 | - |
预收款项 | - | - | 61.65 |
应付职工薪酬 | 690.72 | 622.81 | 449.16 |
应交税费 | 1,189.79 | 856.78 | 165.80 |
其他应付款 | 182.39 | 226.23 | 382.68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322.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7.83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57.68 | 2.33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75.10 | 8,710.80 | 4,254.24 |
非流动负债: | |||
租赁负债 | 250.42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7 | - | 1.1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4.89 | - | 1.10 |
负债合计 | 9,230.00 | 8,710.80 | 4,255.35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21,262.50 | 21,262.50 | 940.63 |
资本公积 | 14,713.29 | 14,713.29 | 2,855.65 |
盈余公积 | 2,997.28 | 1,315.62 | 1,600.23 |
其他综合收益 | -6.80 | -6.02 | -6.46 |
未分配利润 | 29,816.58 | 11,730.53 | 29,686.9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68,782.86 | 49,015.92 | 35,07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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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68,782.86 | 49,015.92 | 35,076.9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78,012.85 | 57,726.72 | 39,332.31 |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其中: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二、营业总成本 | 20,527.51 | 22,504.99 | 14,534.42 |
其中:营业成本 | 15,736.20 | 14,572.15 | 11,431.83 |
税金及附加 | 422.55 | 389.72 | 285.42 |
销售费用 | 1,010.26 | 882.08 | 898.62 |
管理费用 | 1,676.08 | 3,914.75 | 757.82 |
研发费用 | 2,139.33 | 1,789.79 | 1,508.80 |
财务费用 | -456.91 | 956.49 | -348.07 |
其中:利息费用 | 26.81 | 1.75 | 0.03 |
利息收入 | 768.52 | 383.61 | 201.91 |
加:其他收益 | 445.82 | 143.75 | 64.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7.53 | 142.16 | 163.01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9.83 | - | 7.3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1.26 | -300.72 | 24.0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7.55 | -293.47 | -228.5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46 | 1.39 | -0.4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2,703.78 | 19,722.10 | 12,341.14 |
加:营业外收入 | 320.42 | 207.78 | 10.95 |
减:营业外支出 | 8.10 | 13.49 | 11.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 23,016.10 | 19,916.38 | 12,340.73 |
减:所得税费用 | 3,248.40 | 3,253.19 | 1,756.8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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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0.77 | 0.44 | 6.12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净额 | -0.77 | 0.44 | 6.12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净额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766.93 | 16,663.63 | 10,589.98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766.93 | 16,663.63 | 10,589.98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 0.93 | 0.85 | 0.54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 0.93 | 0.85 | 0.54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380.07 | 38,857.16 | 30,051.1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11 | 500.62 | 77.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80.18 | 39,357.79 | 30,128.6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952.81 | 14,799.46 | 11,011.8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23.77 | 3,519.53 | 3,450.1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60.12 | 4,047.20 | 3,852.0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3.31 | 2,038.11 | 1,724.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580.01 | 24,404.30 | 20,038.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0.17 | 14,953.49 | 10,089.76 |
1-1-2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740.88 | 63,596.11 | 51,969.19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7.53 | 149.51 | 171.2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71 | 14.04 | 25.11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9.42 | 215.57 | 1,081.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1,574.54 | 63,975.24 | 53,246.8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60.45 | 2,577.77 | 843.6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6,461.91 | 55,479.91 | 61,700.11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9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122.36 | 58,057.67 | 63,443.7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47.82 | 5,917.56 | -10,196.9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16,583.22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053.80 | 3,296.05 | 116.15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80.80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34.60 | 19,879.27 | 116.15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3,262.45 | 116.15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25.18 | 22,323.05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36.41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24.04 | 22,439.2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9.44 | -2,559.93 | 116.1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2.04 | -777.29 | 110.78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39.12 | 17,533.83 | 119.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933.04 | 3,399.22 | 3,279.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93.93 | 20,933.04 | 3,399.22 |
二、审计意见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本公司委托,对本公司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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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230Z02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会计师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1)事项描述
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6,845.96万元、42,533.98万元及42,833.93万元。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隆扬电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且为合并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②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订单,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获取销售明细表,对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合同和订单、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客户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
④执行截止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签收单、对账单、报关单等资料,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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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⑤执行分析性程序,并通过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收入增减变动的具体原因;
⑥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⑦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销售回款实施函证程序,并检查主要客户的期后回款情况;
⑧对主要客户实地走访核查;
⑨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大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关注是否存在潜在未识别的关联交易。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相关会计期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1)事项描述
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819.91万元、16,360.73万元及15,606.70万元,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491.32万元、818.06万元及780.40万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大,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分别占期末总资产比例为23.72%、26.92%及19.00%,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作出了重大的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会计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①评价和测试与信用控制、账款回收和评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检查相关内部控制设计是否合理和执行是否有效;
②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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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④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⑤了解逾期款项客户欠款原因,检查涉及诉讼的全部资料,核查是否存在交易争议的应收账款,核查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性;
⑥实地走访主要客户,通过工商信息检索查询客户经营范围及业务规模,分析复核业务的真实性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三、与财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为公司三年平均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总额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事项。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一)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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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备注 |
富扬电子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川扬电子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香港欧宝 | 新设立,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萨摩亚ONBILLION | 香港欧宝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子公司香港欧宝收购萨摩亚ONBILLION全部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萨摩亚隆扬 | 香港欧宝的全资子公司,通过子公司香港欧宝收购萨摩亚隆扬全部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报告期间 | 纳入合并范围内原因 |
富扬电子 | 2019年1月-2021年12月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川扬电子 | 2019年1月-2021年12月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香港欧宝 | 2020年11月-2021年12月 | 投资设立 |
萨摩亚ONBILLION | 2019年1月-2021年12月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萨摩亚隆扬 | 2019年1月-2021年12月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公司名称 | 报告期间 |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原因 |
深圳隆扬 | 2019年1月-2020年12月 | 注销 |
昆山酷乐 | 2019年8月-2020年7月 | 注销 |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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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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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之“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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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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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一直存在。(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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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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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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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①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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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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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4)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七)金融工具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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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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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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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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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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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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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非关联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 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c)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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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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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①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③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④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⑤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⑥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⑦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⑧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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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1)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2)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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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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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八)公允价值计量”。
以下金融工具会计政策适用于2018年度
(1)金融资产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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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融资产,前者主要是指本公司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投资。这类资产在初始计量时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取得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这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主要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具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国债、公司债券等。这类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③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其形成的汇兑损益应当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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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这类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
因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六条所指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公司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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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注重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企业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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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所转移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确认的相关负债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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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现时义务仍存在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也不终止确认转出的资产。
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①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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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债务人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②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不包括应收款项)
(a)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测试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将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予以扣除)。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持有至到期投资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现行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即使合同条款因债务方或金融资产发行方发生财务困难而重新商定或修改,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仍用条款修改前所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计算。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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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供出售债务工具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后,利息收入按照确定减值损失时对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采用的折现率作为利率计算确认。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八)公允价值计量”。
(八)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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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九)应收款项
以下应收款项会计政策适用2018年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100万元以上应收账款,1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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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单项金额重大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1)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5.00 |
1~2年 | 20.00 | 20.00 |
2~3年 | 40.00 | 40.00 |
3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2)以款项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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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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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一)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七)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十二)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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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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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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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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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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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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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
(十三)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十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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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00 | 19.00-23.7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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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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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5-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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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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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合理摊销。
(二十一)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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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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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①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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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④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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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
②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③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二)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三)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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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2)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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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1)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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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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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公司主要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销售模式。
(1)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并对账后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
一般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并经双方认可后确认收入。
VMI模式: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并经客户领料对账后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前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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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公司主要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销售模式,具体收入确认时间和判断标准如下:
①内销收入确认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签收并对账后确认收入。
②外销收入确认
一般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并经双方认可后确认收入。
VMI模式:公司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并经客户领料对账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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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收入确认政策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交货时点、验收程序、质量缺陷赔偿责任、退货政策、款项结算条款如下:
销售模式 | 内销模式、外销模式(一般模式、VMI模式) |
交货时点、验收程序 | 在约定的产品交付地点进行交付验收。 |
质量缺陷赔偿责任 | 公司保证所供产品严格符合客户的技术、质量要求等,公司产品质量造成客户损失的,公司承担相应责任。申报期内,公司未发生赔偿客户损失情形。 |
退货政策 |
若客户检验产品出现规格型号或质量缺陷等问题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修补不良品、退换货等方式解决。申报期内,公司未发生大额退换货情形。
款项结算 | 经签收对账并开票后,在约定的信用期内支付货款。 |
公司销售的商品需经客户验收合格后才能确认控制权的转移,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而公司的产品具有发货批次频繁、品类多、数量多等特点,在实践中,客户一般不针对具体产品出具验收证明,而是通过每月定期汇总验收入库情况,双方核对予以确认并在完成对账后视同客户对产品验收合格,从而达到公司确认收入的条件。
针对质量缺陷赔偿责任条款,由于质量缺陷赔偿责任是公司针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承诺或保证,并不构成单独履约义务,也不影响公司产品控制权的转移。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报告期内得到一贯执行。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比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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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上市公司及代码 | 主要产品 | 收入确认时点和依据 |
1 | 达瑞电子(300976)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 | 内销: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发行人将产品交付至指定地点,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待客户完成货物及款项核对确认后,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深加工结转出口: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发行人将产品发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直接出口:根据合同或订单约定,发行人将产品发运至相关港口或客户指定的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园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
2 | 飞荣达(002635) |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及防护功能器件 | 国内销售:公司在发出货物,客户签收确认后确认收入,即公司根据客户的货物采购需求将货物发送至其指定地点后,待客户验收并提供结算明细后,本公司不再对售出的产品实施有效控制及管理并已将与货物有关的风险报酬转移至对方时,公司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 国外销售: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 |
3 | 恒铭达 (002947)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消费电子防护产品、消费电子外盒保护膜 | 一般模式下:内销: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客户对货物进行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公司将产品发运至相关港口或客户指定的保税区或保税物流园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报关数据作为风险报酬转移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VMI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VMI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VMI仓库领用产品,公司按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实现。 |
4 | 世华科技(688093) | 包括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国内销售:内销产品,在直接发货模式下公司以取得客户对账确认的凭据作为确认内销收入的时点;在通过VMI仓发货模式下,在客户实际领用,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凭据时作为确认内销收入的时点。 出口销售:对于外销产品,以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据作为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 |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达瑞电子、飞荣达、世华科技均为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二十五)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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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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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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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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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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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
(二十七)租赁
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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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二十二)预计负债”。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①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④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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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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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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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
(二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9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9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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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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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解释。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并在“研发费用”项目增加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与财会[2019]6号文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财会[2019]16号规定进行财务报表列报。
(3)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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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七)金融工具”。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4)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
(5)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
(6)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二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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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二十七)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十九)长期资产减值”,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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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b)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d)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e)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f)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③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二十四)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8)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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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该解释。
(9)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12.31 | 2020.01.01 | 调整数 |
预收款项 | 61.65 | — | -61.65 |
合同负债 | — | 54.55 | 54.55 |
其他流动负债 | — | 7.09 | 7.09 |
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账款54.55万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预收账款中的未开票增值税7.09万元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4、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和解释14号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和解释14号对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六、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专字[2022]230Z0229号”《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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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7 | -1.71 | 1.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5.17 | 119.28 | 22.8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90 | 8.69 | 22.5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2,310.07 | 2,054.57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7.36 | 104.86 | 141.0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72 | 196.98 | 5.4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股份支付费用) | - | -2,853.02 |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940.87 | -114.85 | 2,247.66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1.80 | 63.97 | 28.9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损益净额 | 799.07 | -178.83 | 2,218.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968.63 | 16,842.02 | 8,365.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非经常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重 | 4.04% | -1.07% | 20.96%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理财收益、政府补助及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218.69万元、-178.83万元及799.07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0.96%、-1.07%及4.04%。
2019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分别为2,054.57万元及2,310.07万元,主要系2020年公司收购同一控制下的富扬电子、川扬电子、萨摩亚ONBILLION和萨摩亚隆扬100%股权产生。
(二)政府补助情况
单位:万元
1-1-309
年度 | 序号 | 项目 | 发文机关 | 文号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损益相关项目 | 金额 |
2021年度 | 1 | 一次性就业补贴 |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昆政办发[2020]18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30 |
2 | 退个税手续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 财行[2019]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43 | |
3 |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补贴 | 周市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周市镇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37.89 | |
4 | 稳岗补助 | 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8.28 | |
5 | 疫情补贴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财政局 | 昆人社技[2021]3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77 | |
6 | 退个税手续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 财行[2019]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1 | |
7 | 稳岗补助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渝人社发[2021]4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21 | |
8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20]3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2 | |
9 | 2018年市级专利资助 | 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 淮财教[2018]30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12 | |
10 | 2019年市级专利资助 | 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知识产权局 | 淮财行[2020]48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20 | |
11 | 上市企业资金奖励 | 昆山市人民政府 | 昆政发{2021}14号 | 与收益相关 | 营业外收入 | 300.00 | |
12 | 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昆山市商务局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80.00 | |
14 | 技术进步及创新奖励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苏工信创新[2020]258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50.00 | |
15 | 技术进步及创新奖励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渝经信科技(2019)54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8.00 |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永川府办发(2020)1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
16 | 稳岗补贴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20]3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54 | |
17 | 社保返还补贴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财政局 | 昆人社技[2021]3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75 | |
18 | 社保返还补贴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20}78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65 | |
19 | 工会经费退回 | 淮安市总工会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2 | |
20 | 专利补助 | 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淮管经发{2021}2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2 | |
21 | 专利补助 | 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知识产权局 | 淮财行{2020}47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0 |
1-1-310
22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 财行〔2019〕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2 | |
合计 | 745.82 | ||||||
2020年度 | 1 | 稳岗补贴 | 周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90 |
2 | 复工复产员工返岗补助 | 周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76 | |
3 | 退个税手续费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 财行〔2019〕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32 | |
4 | 复工复产补助 | 周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50.00 | |
5 |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补贴 | 周市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周市镇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9.50 | |
6 | 防疫-住宿补助 | 周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35 | |
7 | 疫情期间湖北籍员工工资补助 | 周市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51 | |
8 | 初次就业补助 | 周市镇社会事业局劳动保障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50 | |
9 | 2020年度昆山市上级各类科技项目奖励资金 |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 昆科字〔2020〕37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0.00 | |
10 | 省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0 | |
11 | 第一批稳岗补贴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20〕3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68 | |
12 | 2020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淮管经发〔2020〕34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5.00 | |
13 | 政府补助(淮安市总工会) | /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13 | |
14 | 稳岗补贴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20〕3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68 | |
15 | 2019年区级专利资助 | 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 淮财规〔2017〕7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02 | |
16 | 复工复产企业防疫费用补贴(第二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65 |
1-1-311
批) | 政府办公室 | ||||||
17 | 养老保险退还 | /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89 | |
18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 | 财行〔2019〕11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31 | |
19 | 成长型企业奖励资金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6.00 | |
20 |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 | 永科局〔2020〕12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0.00 | |
21 | 2019年知识产权补助奖励 | 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 永川市监发〔2020〕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58 | |
22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渝人社发〔2020〕10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93 | |
23 | 第四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 渝经信发〔2020〕85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1.00 | |
24 | 经济部发放新冠肺炎影响产业纾困补助款 | 经济部 | 经商发字第1090012174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3.93 | |
合计 | 143.75 | ||||||
2019年度 | 1 | 2019年周市镇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项目奖 | 周市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周市镇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7.95 |
2 | 2018年度稳岗返还 |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昆人社就〔2016〕8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3.29 | |
3 | 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昆山市商务局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58 | |
4 | 补贴款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财政与国有资产管理局 | 淮管经发〔2019〕1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6.00 | |
5 | 2018年开发区专利授权资助 | 淮安市财政局、淮安市科学技术局 | 淮财规〔2017〕7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17 | |
6 | 2018年稳岗补贴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财政局 | 淮人社发2015〔233〕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41 | |
7 |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 | 渝人社发〔2019〕73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22.51 |
1-1-312
委员会、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8 | 2018年度专利资助金 | 重庆市永川区科学技术局 | 永科局〔2019〕5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0.27 |
9 | 永川区商务委员会补贴 | 重庆市永川区商务委会 | /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10.00 |
合计 | 64.19 |
七、公司主要税种及税收优惠
(一)报告期内主要税种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目 | 纳税(费)基础 | 税率 | |
增值税(注1) | 应税销售额 | 13%、16%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隆扬电子 | 15% |
富扬电子 | 15% | ||
川扬电子 | 15% | ||
香港欧宝(注2) | 8.25%、16.5% | ||
萨摩亚隆扬(注3) | - | ||
萨摩亚ONBILLION | - |
注1:根据财税[2018]32号文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本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执行16%的增值税率;根据财税[2019]39号文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的,本公司及子公司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欧宝,根据香港《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利得税两级制将适用于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自2018课税年度起,公司营业利润未达到200万港币的,则可按照新实施的8.25%进行征税,而超过200万港币的,首个200万港币仍然以8.25%进行征收,超过的利润以16.5%进行征收。注3:依萨摩亚公司注册法规,萨摩亚隆扬及萨摩亚ONBILLION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缴纳税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应缴 税额 | 实缴 税额 | 应缴 税额 | 实缴 税额 | 应缴 税额 | 实缴 税额 | |
增值税 | 1,718.59 | 1,448.55 | 1,418.60 | 1,452.20 | 873.18 | 910.52 |
企业所得税 | 3,248.36 | 3,226.67 | 3,312.53 | 2,208.76 | 1,749.74 | 2,644.60 |
1-1-313
(二)税收优惠情况
1、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及批文
2016年10月20日,隆扬电子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32000300,有效期为三年。2019年11月22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32003015,有效期为三年。因此隆扬电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8年11月30日,富扬电子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4481,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富扬电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富扬电子于2021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21年度,富扬电子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2月5日,川扬电子取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651100583,有效期三年。2019年11月21日,川扬电子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951100632,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川扬电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报告期内税收优惠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 2,165.57 | 2,196.61 | 1,159.6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75.94 | 188.68 | 126.24 |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 | 2,441.51 | 2,385.29 | 1,285.85 |
1-1-314
利润总额 | 23,016.10 | 19,916.38 | 12,340.73 |
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 10.61% | 11.98% | 10.42% |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合计金额分别为1,285.85万元、2,385.29万元和2,441.51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42%、11.98%和10.61%。公司不存在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的情形。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7.77 | 5.87 | 8.22 |
速动比率 | 7.20 | 5.37 | 7.4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1.83 | 15.09 | 10.8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79 | 13.51 | 7.4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3.23 | 2.31 | 37.29 |
财务指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68 | 3.25 | 2.64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02 | 3.41 | 3.47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3,684.23 | 20,310.33 | 12,791.6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18,968.63 | 16,842.02 | 8,365.17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9 | 4.21 | 5.6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97 | 0.70 | 10.73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35 | 0.82 | 0.13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1-1-315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报告期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1年度 | 33.56 | 0.93 | 0.93 |
2020年度 | 41.93 | 0.85 | 0.85 | |
2019年度 | 35.54 | 0.54 | 0.5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21年度 | 32.20 | 0.89 | 0.89 |
2020年度 | 42.38 | 0.86 | 0.86 | |
2019年度 | 28.09 | 0.43 | 0.43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说明: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P1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本公司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经营成果总体分析
1-1-31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增幅(%) | 金额 |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0.71 | 42,533.98 | 58.44 | 26,845.96 |
营业利润 | 22,703.78 | 15.12 | 19,722.10 | 59.81 | 12,341.14 |
利润总额 | 23,016.10 | 15.56 | 19,916.38 | 61.39 | 12,340.73 |
净利润 | 19,767.71 | 18.63 | 16,663.19 | 57.44 | 10,583.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9,767.71 | 18.63 | 16,663.19 | 57.44 | 10,583.87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6,845.96万元、42,533.98万元及42,833.93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583.87万元、16,663.19万元及19,767.71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呈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改进生产工艺,不断完善产品效能。公司加强与行业内优质客户的合作,产品品质获得客户高度认可。凭借着深厚的技术积累及稳定的客户关系,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相应的盈利能力逐年提高。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总体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收入 | 42,825.30 | 99.98 | 42,524.05 | 99.98 | 26,759.86 | 99.68 |
其他业务收入 | 8.63 | 0.02 | 9.93 | 0.02 | 86.10 | 0.32 |
合计 | 42,833.93 | 100.00 | 42,533.98 | 100.00 | 26,845.9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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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吸波材料、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等各类电磁屏蔽材料。此外,公司还生产部分绝缘材料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68%、99.98%及99.98%,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废料销售,销售金额及收入占比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845.96万元、42,533.98万元和42,833.93万元,2019年至2021年复合增长率为26.31%,增长势头良好。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
(1)高效的技术研发能力、完整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链体系、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驱动营业收入增长
①高效的技术研发能力
作为创新驱动型企业,公司结合客户订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响应客户需求。在不断丰富和拓展新产品种类的同时对现有产品进行工艺改良。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部门年均成功开发超过350个新机种,对超过50个现有产品进行工艺改良,使设备、人员、材料、产品实现了良性互动,能够高效地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为公司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链体系
相较于其他竞争对手,公司拥有从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及后端成品模切的较为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垂直产业链体系,一方面可以掌握产品的屏蔽效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当客户对产品性能提出差异化、定制化需求时,公司可以迅速改进材料工艺配方,开发出符合客户要求的新产品,最快时间响应客户需求,支撑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
③严谨的质量保证体系
公司自设立起,就将产品的质量放在核心位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产品符合欧盟RoHS有害环境物质管控要求。公司制定并执行了涵盖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环节的一系列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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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制度,通过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和出货检验过程,对产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策划,来提升公司产品的可靠性和良品率。公司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从而促使公司在终端产品中的销售份额稳步提升。
④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产品组装制造产业主要集中在国内的长三角地区和川渝地区,而公司位于长三角地区,全资子公司川扬电子位于重庆,在区域上与下游客户的分布具有较高的一致性。相较于竞争对手,公司便于贴近服务客户,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拥有扁平化的管理体系,人员精简高效,能够深入理解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保持高效的服务,从而驱动公司市场开拓和订单增长。
(2)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收入增长
公司所处消费电子行业,产品更新换代快,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终端品牌商包括苹果、华硕、惠普、戴尔等。基于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严格的品质管控及快速的客户响应能力,公司产品销售额跟随终端产品的销量增长而增长,同时在终端产品中的所占份额也稳步提升。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家办公和远程教育成为全球疫情下的新趋势,由此提升了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市场需求。终端产品销售量的提升,带动了公司销售额的迅速增长。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整理及IDC发布报告,2020年苹果公司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的全球出货量分别为2,259.2万台和5,320万台,同比分别增长16.57%和6.61%。2020年,苹果公司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出货量增长显著。同时,由于疫情影响,终端产品组装生产所需的物料供应较为紧张。公司依托紧贴下游电子代工服务厂商的地域优势,及时保证优质客户的物料供给,提升了公司在终端产品的销售份额。
随着公司的订单份额在2020年度有了较大的增长,2021年度公司的订单份额增速相对有所放缓。同时公司配合客户对存量产品的销售单价在其生命周期内执行“季降”或者“年降”要求,综合导致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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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缓。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电磁屏蔽材料 | 34,189.90 | 79.84 | 32,875.87 | 77.31 | 21,847.12 | 81.64 |
其中:导电泡棉 | 23,534.05 | 54.95 | 22,870.83 | 53.78 | 13,768.16 | 51.45 |
导电布及胶带 | 10,655.85 | 24.88 | 10,005.03 | 23.53 | 8,078.96 | 30.19 |
绝缘材料 | 8,635.40 | 20.16 | 9,648.18 | 22.69 | 4,912.74 | 18.36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6,759.86万元、42,524.05万元及42,825.3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电磁屏蔽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的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1.64%、77.31%及79.84%。绝缘材料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8.36%、22.69%及20.16%。公司主营业务集中,产品结构比较稳定。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8.91%,其中导电泡棉、导电布及胶带、绝缘材料所产生的收入分别增长66.11%、23.84%和96.39%,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更多来源于导电泡棉和绝缘材料。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0.71%,其中导电泡棉、导电布及胶带、绝缘材料所产生的收入分别变动2.90%、6.50%和-10.50%,各产品类别收入占比较2020年度较为稳定。
(1)电磁屏蔽材料-导电泡棉
报告期内,导电泡棉的收入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23,534.05 | 22,870.83 | 13,76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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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万件) | 112,421.20 | 89,896.18 | 66,605.12 |
单价(元/件) | 0.21 | 0.25 | 0.21 |
公司导电泡棉主要包括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导电铜箔泡棉及导电铝箔泡棉等。报告期内,导电泡棉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3,768.16万元、22,870.83万元及23,534.05万元,增长较快。具体分析如下:
2020年和2021年,导电泡棉的销售收入分别增长9,102.67万元和663.21万元,同比增长66.11%和2.90%。2020年导电泡棉的销售收入较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系应用于苹果公司MacBook Pro与MacBook Air的导电泡棉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苹果公司作为引领全球消费电子不断革命的优质企业,具有强大的品牌号召力和较高的客户黏性,产品具有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产品销售价格和盈利能力,进入苹果公司的供应体系已成为消费电子行业内供应商技术实力、研发实力、品控能力等的综合体现。2019年及2020年,用于MacBookPro与MacBook Air的导电泡棉出货量分别为19,565.55万件及28,082.90万件,2020年导电泡棉出货量较上年增长43.53%,所带来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7,882.94万元。由于2020年度公司所获取的导电泡棉订单份额增加较多,2021年度公司所获取的导电泡棉订单份额增速有所放缓,同时公司对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导电泡棉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内执行“季降”或者“年降”要求且降价幅度相对较大,综合导致2021年导电泡棉的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长幅度放缓。
2019年至2020年,导电泡棉的平均单价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一般情况下,由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相对较短,新产品上市初期一般定价较高,在上市一定期间后逐步下降,由此会导致公司在内的各级供应商的产品售价也会在该产品的生命周期内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故公司同一料号的产品在报告期内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是,随着终端品牌产品的更新换代,受到行业需求变化迅速、产品设计变更、新功能导入、工艺变换、产品性能提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结构相应变化,凭借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和优质的客户服务能力,紧跟消费电子产品快速发展的趋势,公司逐步提升产品生产工艺与流程,产品附加值逐步提升,高单价高毛利的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带动了导电泡棉总体产品的价量齐升。2021年,导电泡棉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公司对终端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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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给苹果的导电泡棉产品执行“季降”或者“年降”要求且降价幅度较大所致。
(2)电磁屏蔽材料-导电布及胶带
报告期内,导电布及胶带的收入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 | 10,655.85 | 10,005.03 | 8,078.96 |
其中:按件数销售的收入 | 6,091.70 | 6,462.18 | 5,361.10 |
按面积销售的收入 | 4,564.15 | 3,542.85 | 2,717.86 |
按件数计量的销量(万件) | 41,207.46 | 44,122.78 | 36,568.30 |
按面积计量的销量(万平方米) | 81.95 | 63.42 | 73.03 |
按件数计量的单价(元/件) | 0.15 | 0.15 | 0.15 |
按面积计量的单价(元/平方米) | 55.69 | 55.86 | 37.21 |
注:报告期内,导电布及胶带产品既存在按件数销售又存在按面积成卷销售的情况。
公司导电布及胶带的产品主要包括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及吸波材料等,主要运用于苹果、华硕、惠普等终端品牌产品。报告期内,导电布及胶带的收入分别为8,078.96万元、10,005.03万元及10,655.85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具体分析如下:
2020年及2021年,导电布及胶带的销售收入分别增长1,926.08万元及
650.82万元,同比增长23.84%和6.50%,主要系公司依靠着稳定的产品品质和完善的客户服务,在原有产品的销售额保持增长的同时,不断导入新产品,扩大了销售份额。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刺激了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等产品终端市场的需求,随着终端品牌出货量的增加,公司的销售量及在终端产品中的销售份额进一步增长。2021年,随着公司的导电布及胶带订单份额增速相对放缓,导电布及胶带的收入增长速度亦有所放缓。
公司导电布及胶带产品品种众多,因原材料选材、规格尺寸、生产工艺、产品用途等不同,价格差异较大。以2020年为例,公司主营业务销售产品型号超过8千余种;产生的收入大于50万元的产品中,每百个单位最高销售单价
704.53元,最低销售单价6.95元,相差较大,平均单价可比性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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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绝缘材料
报告期内,绝缘材料的收入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635.40 | 9,648.18 | 4,912.74 |
销量(万件) | 22,858.40 | 19,487.27 | 10,939.59 |
单价(元/件) | 0.38 | 0.50 | 0.45 |
公司绝缘材料主要包括陶瓷片、缓冲发泡体、双面胶、保护膜及散热矽胶片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绝缘材料收入分别为4,912.74万元、9,648.18万元及8,635.40万元。
2020年度绝缘材料销售收入较2019年度增长4,735.44万元,增长幅度达
96.39%。主要系①随着MacBook Pro销售增长,公司应用于MacBook Pro的绝缘材料出货量也随之增长。2019年及2020年用于MacBook Pro的绝缘材料出货量分别为2,419.91万件及6,366.92万件,2020年绝缘类材料出货量较2019年同比增长163.11%,收入相应增加3,375.12万元;②随着iPad销量增长,应用于iPad的绝缘材料出货量随之增长。2019年及2020年用于iPad的绝缘材料出货量分别为2,532.40万件及5,334.28万件,2020年的出货量较2019年同比增长110.64%,收入相应增加1,342.99万元。
2021年度绝缘材料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下降1,012.78万元,主要系①2020年度公司所获取的绝缘材料订单份额增加较多,2021年度公司所获取的绝缘材料订单份额增速有所放缓;②公司对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产品降价幅度相对较大,以及不同产品尺寸、工艺、材质等多个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绝缘材料的产品平均单价下降,从而导致绝缘材料销售收入的下降。
2019年至2020年,绝缘材料的单价增加,主要系随着客户需求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变化,陶瓷片、发泡体等高单价的材料采购量大幅增加,带动了绝缘材料平均销售单价上涨。
2021年,绝缘材料的单价有所下降,主要由于①公司对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Rogers陶瓷片和Poron发泡体模切件产品执行“季降”或“年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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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的绝缘材料产品除Rogers陶瓷片和Poron发泡体模切件外,还有众多其他品种,各产品形态规格差异较大。2021年度,公司新取得了较多小规格、单位耗用材料量较低的绝缘材料订单,该部分产品平均单价亦有所下降,因此绝缘材料销量有所上升,而平均单价有所下降。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区域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地区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内销 | 24,218.29 | 56.55 | 21,147.96 | 49.73 | 13,059.21 | 48.80 |
其中:华东 | 17,122.76 | 39.98 | 14,596.43 | 34.33 | 9,222.75 | 34.46 |
华南 | 4,421.79 | 10.33 | 3,627.90 | 8.53 | 1,595.24 | 5.96 |
西南 | 2,174.41 | 5.08 | 2,039.63 | 4.80 | 1,497.29 | 5.60 |
华北 | 448.02 | 1.05 | 852.48 | 2.00 | 732.34 | 2.74 |
华中 | 51.32 | 0.12 | 31.52 | 0.07 | 11.59 | 0.04 |
外销 | 18,607.00 | 43.45 | 21,376.09 | 50.27 | 13,700.65 | 51.20 |
其中:保税区 | 18,075.31 | 42.21 | 20,718.57 | 48.72 | 12,634.96 | 47.22 |
境外 | 531.70 | 1.24 | 657.52 | 1.55 | 1,065.69 | 3.98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公司内销主要销售区域集中在华东地区,华东地区电子代工制造业发达,且公司地处华东,能够迅速响应长三角客户的需求,因此,公司在华东地区销售额及销售占比较高。2020年华南地区销售额及销售占比增高,系公司来源于东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的2020年款MacBook Pro导电泡棉和绝缘泡棉订单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以出口至保税区为主,直接销售境外企业为辅。公司外销占比分别为51.20%、50.27%及43.45%。公司部分直接客户如富士康、广达、和硕等为消费电子整机组装厂商,基于保税区的便利性,上述客户一般将厂区设置在保税区内,从而使得公司对位于境内保税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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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境外销售的客户主要包括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Sumitomo ElectricInterconnect Products (HK) Ltd(隶属于日本住友集团)。2019年境外销售额相对较高,主要系2019年苹果公司秋季推出新款Mac Pro产品,公司开发出适配的导电泡棉并成功进入该产品的终端物料清单,公司作为苹果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对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额大幅增加。随着2020年Mac Pro产品市场遇冷,针对该终端产品的导电泡棉销售量下降较多,直接导致了境外销售金额的下降。2021年,公司对华东地区的销售金额及占比增加,主要系①2021年度公司对华东地区客户台郡集团销售额为1,334.42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164.33万元,增长较快;②2021年度,公司不断拓展新客户,华东地区客户群体增加,相应带来华东地区销售额的增长。
2019年及2020年,内销和外销比例较为稳定。2021年,外销比例有所降低,主要系公司对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产品降价幅度相对较大,主要客户富士康集团外销收入较2020年度下降2,588.90万元所致。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占比情况
公司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达瑞电子 | 46.68% | 47.97% | 63.02% |
飞荣达 | 32.21% | 26.82% | 19.09% |
恒铭达 | 53.53% | 56.99% | 59.48% |
世华科技 | 2.48% | 4.94% | 10.97% |
本公司 | 43.45% | 50.27% | 51.20%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恒铭达的客户群体与公司较为接近,以富士康、广达等消费电子整机组装厂商为主要下游客户,而世华科技、飞荣达的主要下游客户与公司差异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与恒铭达的外销比例接近。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与飞荣达、世华科技的外销比例存在差异。虽然达瑞电子的客户群体与公司不同,但达瑞电子与其主要客户东莞三星视界有限公司采用深加工结转方式进行交易,所以外销占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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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各期主要外销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外销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及占外销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占外销收入比例 |
2021年度 | 1 | 广达集团 | 6,517.63 | 15.22% | 35.03% |
2 | 富士康集团 | 5,138.33 | 12.00% | 27.62% | |
3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 2,124.64 | 4.96% | 11.42% | |
4 | 和硕集团 | 1,474.97 | 3.44% | 7.93% | |
5 | 英业达集团 | 684.94 | 1.60% | 3.68% | |
小计 | 15,940.51 | 37.21% | 85.67% | ||
2020年度 | 1 | 富士康集团 | 7,727.23 | 18.17% | 36.15% |
2 | 广达集团 | 6,059.68 | 14.25% | 28.35% | |
3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 2,475.09 | 5.82% | 11.58% | |
4 | 和硕集团 | 2,240.49 | 5.27% | 10.48% | |
5 | 英业达集团 | 563.99 | 1.33% | 2.64% | |
小计 | 19,066.48 | 44.83% | 89.20% | ||
2019年度 | 1 | 广达集团 | 3,997.42 | 14.89% | 29.18% |
2 | 富士康集团 | 3,375.73 | 12.57% | 24.64% | |
3 | 和硕集团 | 2,832.58 | 10.55% | 20.67% | |
4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 1,184.29 | 4.41% | 8.64% | |
5 | 可成集团 | 727.84 | 2.71% | 5.31% | |
小计 | 12,117.86 | 45.14% | 88.45% |
注:由于公司与广达集团、富士康集团、和硕集团的交易存在少量内销,本表数据中仅统计外销收入部分,故与本招股说明书的“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四)主要客户情况”中披露的销售收入金额存在差异。
(3)主要外销客户的简介
序号 | 客户名称 | 简介 | 销售内容 |
1 | 广达集团 | 广达集团创建于1988年,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也是世界上最大的笔记本电脑制造商。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2382.TW。 | 导电布、导电泡棉、双面胶、吸波材、保护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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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富士康集团 | 富士康集团作为电脑、通讯及消费性电子(3C)产业制造服务的全球领导者,提供最具竞争力的制造技术及解决方案,透过集团化经营模式,于电子代工服务领域(EMS)排名全球第一。范围涵盖消费性电子产品、云端网路产品、电脑终端产品、元件及其他等四大产品领域,是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2317.TW)在中国大陆投资设立的一系列公司的总称。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3 |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7年6月27日成立,和硕联合为世界500强企业,全球领先的设计整合服务制造(DMS)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信息产品、消费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车用电子产品、智能电子产品,注册地为中国台湾,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4938.TW。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4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 2004年12月9日成立的一家日资企业,注册资本为2800万美元,母公司是株式会社东阳理化学研究所。 | 导电泡棉、缓冲材 |
5 | 可成集团 | 可成集团为全球镁合金压铸领导厂商,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专精笔记本电脑、数字摄影照相机、通讯磁盘驱动器等3C产品的机构件,质量及量产规模均达世界一流水平。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2474.TW。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6 | 新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992年4月16日成立于中国台湾,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电池模块研发与制造厂商,笔记本电池全球占有率第一。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121.TW。 | 导电布、导电泡棉、绝缘材料 |
7 | 英业达集团 | 英业达集团成立于1975年,主要从事计算机、消费性电子、电子词典、通讯、资讯及网路应用等领域的研发和制造。在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美国、英国、马来西亚等地设有分公司。英业达股份有限公司现为世界最大的笔记型计算机生产商之一。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2356.TW。 | 导电布、导电泡棉 |
(4)公司海关出口数据、出口退税金额与外销销售收入的匹配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免抵退税额 | 1,900.28 | 2,188.09 | 1,618.21 |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 69.33 | 106.61 | 106.73 |
免抵退税额与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合计(A) | 1,969.60 | 2,294.70 | 1,724.93 |
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B) | 19,525.50 | 21,642.23 | 13,812.05 |
外销收入金额 | 19,202.93 | 22,108.64 | 13,932.22 |
退税比率(A/B) | 10.09% | 10.60% | 12.49% |
当年度退税率 | 6%、13%、16% | 6%、13%、16% | 5%、6%、10%、13%、15%、16%、17% |
注1:申报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数据来源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注2:由于公司需要出口报关的境内主体是母公司、富扬电子、川扬电子,香港子公司与两家萨摩亚孙公司以及台湾分公司不需要在境内海关出口报关,以上数据为母公司、富扬电子、川扬电子三家公司的出口退税数据的合计数以及三家公司外销收入的合计数。注3:境内公司外销收入系按境内主体的出口收入统计,未包含境外子公司的销售收入,但包括了境内主体出口至境外子、孙公司的部分,因此与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外销收入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外销销售收入与申报出口销售额规模基本匹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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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差异主要系外销的收入确认时点和申报出口退税的时点存在差异所致。公司外销收入以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并经双方认可后确认收入或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仓库并经客户领料对账后确认收入;而出口退税则是在货物已出口、单证齐全的情况下进行申报,另外子公司川扬电子是在货物已出口、单证齐全且收到回款的情况下进行申报,故税务系统中统计货物销售额时点滞后于收入确认时点。报告期内,公司的出口退税金额与境外销售金额相匹配,测算的退税率与公司当年度主要退税产品执行的退税率相符。
(5)外销客户走访与函证情况
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主要外销客户均已执行走访及函证程序,执行走访及函证程序的外销客户收入金额占外销收入比例均超过80%。
(6)境内外产品销售单价及毛利率的比较
收入单位:万元、单价单位:元/件、元/平方米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单价 | 毛利率 | 收入 | 单价 | 毛利率 | 收入 | 单价 | 毛利率 | |
导电泡棉 | 23,534.05 | 0.21 | 74.58% | 22,870.83 | 0.25 | 78.94% | 13,768.16 | 0.21 | 70.08% |
内销 | 12,173.04 | 0.28 | 78.33% | 9,833.47 | 0.27 | 79.81% | 6,221.06 | 0.21 | 67.97% |
外销 | 11,361.00 | 0.16 | 70.57% | 13,037.36 | 0.25 | 78.28% | 7,547.10 | 0.21 | 71.83% |
导电布及胶带 | 10,655.85 | 0.26 | 46.15% | 10,005.03 | 0.23 | 46.33% | 8,078.96 | 0.22 | 41.55% |
内销 | 6,789.87 | 0.30 | 42.40% | 5,728.98 | 0.22 | 40.70% | 4,725.82 | 0.19 | 38.80% |
其中:按件销售 | 2,341.05 | 0.10 | 43.71% | 2,248.70 | 0.08 | 45.84% | 2,063.98 | 0.08 | 43.70% |
其中:按面积销售 | 4,448.82 | 54.85 | 41.70% | 3,480.28 | 55.27 | 37.38% | 2,661.84 | 36.94 | 34.99% |
外销 | 3,865.98 | 0.21 | 52.73% | 4,276.05 | 0.24 | 53.87% | 3,353.14 | 0.28 | 45.42% |
其中:按件销售 | 3,750.16 | 0.20 | 52.18% | 4,213.49 | 0.24 | 53.62% | 3,297.12 | 0.27 | 45.59% |
其中:按面积销售 | 115.33 | 137.09 | 70.70% | 62.57 | 139.73 | 70.69% | 56.02 | 57.68 | 35.35% |
绝缘材料 | 8,635.40 | 0.38 | 53.50% | 9,648.18 | 0.50 | 54.56% | 4,912.74 | 0.45 | 47.27% |
内销 | 5,255.38 | 0.30 | 42.12% | 5,585.50 | 0.39 | 44.88% | 2,112.33 | 0.34 | 33.88% |
1-1-328
外销 | 3,380.02 | 0.65 | 71.21% | 4,062.68 | 0.77 | 67.86% | 2,800.41 | 0.58 | 57.37% |
合计 | 42,825.30 | 0.24 | 63.25% | 42,524.05 | 0.28 | 65.73% | 26,759.86 | 0.23 | 57.28% |
整体来看,报告期内各产品大类外销的毛利率高于内销的毛利率,主要系重要的外销客户多为苹果品牌指定供应商,公司向其销售的终端应用于苹果品牌的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故外销收入的毛利率整体高于内销。内外销产品的销售单价差异主要系内外销的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差异所致。2021年度,导电泡棉的外销毛利率下降且低于内销毛利率,主要系当期公司对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产品降价力度相对较大,导电泡棉类产品的主要外销客户如富士康、广达等毛利率有所下降。
(7)贸易政策及汇兑损益对公司的业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外销主要为保税区销售,直接出口境外的销售地区主要为中国台湾及中国香港。境外销售的主要地区及与出口产品相关的贸易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报告期内,汇兑损益对公司的业绩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汇兑净损益 | 263.63 | 1,310.03 | -162.08 |
利润总额 | 23,016.10 | 19,916.38 | 12,340.73 |
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比 | 1.15% | 6.58% | -1.31% |
公司出口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报告期各期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分别为6.98、6.52及6.38。公司汇兑损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1%、6.58%及1.15%,对公司业绩影响程度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第一,在与客户协商定价中考虑外汇波动因素;第二,在日常经营中实时跟踪外汇波动情况,并适时进行外汇汇兑。
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二、(四)汇率波动的风险”对汇兑损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进行风险提示。
1-1-329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季度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第一季度 | 9,769.92 | 22.81 | 5,795.71 | 13.63 | 4,530.38 | 16.93 |
第二季度 | 9,561.89 | 22.33 | 11,058.88 | 26.01 | 6,438.41 | 24.06 |
第三季度 | 11,791.93 | 27.53 | 13,533.10 | 31.82 | 7,710.39 | 28.81 |
第四季度 | 11,701.56 | 27.32 | 12,136.36 | 28.54 | 8,080.68 | 30.20 |
合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总体来看,公司不存在显著的季节性。报告期内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金额及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较多应用于苹果笔记本电脑和iPad等产品中,苹果公司已逐渐形成每年召开秋季产品发布会的销售策略,上述产品分别在每年的第三季度末及第四季度正式发布,且出于下游客户对原材料的备货需求,随着终端品牌商新产品的备货、发布和推出,公司下半年的销售额一般会高于上半年。
2021年第一季度的收入金额较往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往年的第一季度因传统春节假期影响,通常是公司的产销淡季。2020年的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产线复工有所推迟,故销售规模相对较低。2021年第一季度终端市场较好的市场行情仍在延续,从而带动了第一季度的销售额较往年大幅增加。
5、主营业务收入的终端应用品牌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照终端应用品牌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应用品牌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导电泡棉 | 苹果 | 18,109.65 | 42.29% | 17,984.72 | 42.29% | 10,418.70 | 38.93% |
华硕 | 2,792.55 | 6.52% | 1,754.18 | 4.13% | 802.84 | 3.00% | |
惠普 | 1,373.55 | 3.21% | 2,554.88 | 6.01% | 2,409.04 | 9.00% |
1-1-330
戴尔 | 639.50 | 1.49% | 278.47 | 0.65% | 53.50 | 0.20% | |
其他 | 618.79 | 1.44% | 298.58 | 0.70% | 84.08 | 0.31% | |
小计 | 23,534.05 | 54.95% | 22,870.83 | 53.78% | 13,768.16 | 51.45% | |
导电布及胶带 | 苹果 | 4,494.55 | 10.50% | 3,867.87 | 9.10% | 2,963.98 | 11.08% |
华硕 | 3,064.77 | 7.16% | 3,569.65 | 8.39% | 2,794.82 | 10.44% | |
惠普 | 1,986.69 | 4.64% | 1,979.97 | 4.66% | 2,204.08 | 8.24% | |
戴尔 | 186.87 | 0.44% | 77.66 | 0.18% | 9.10 | 0.03% | |
其他 | 922.98 | 2.16% | 509.89 | 1.20% | 106.98 | 0.40% | |
小计 | 10,655.85 | 24.88% | 10,005.03 | 23.53% | 8,078.96 | 30.19% | |
绝缘材料 | 苹果 | 7,511.29 | 17.54% | 8,990.06 | 21.14% | 4,378.06 | 16.36% |
华硕 | 27.18 | 0.06% | 26.07 | 0.06% | 84.15 | 0.31% | |
惠普 | 340.05 | 0.79% | 381.39 | 0.90% | 326.19 | 1.22% | |
戴尔 | 164.04 | 0.38% | 4.75 | 0.01% | 1.77 | 0.01% | |
其他 | 592.84 | 1.38% | 245.91 | 0.58% | 122.58 | 0.46% | |
小计 | 8,635.40 | 20.16% | 9,648.18 | 22.69% | 4,912.74 | 18.36% | |
主营业务小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终端苹果品牌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7,760.74万元、30,842.65万元及30,115.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
72.53%及70.32%。相较于产品采购价格,苹果公司更注重上游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产品的良品率、品质控制能力及批量供货能力等综合竞争能力,因此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度增加较多,主要系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销售额大幅增加。
6、主营业务收入的应用领域分析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应用领域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 应用领域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
导电泡 | 笔记本电脑 | 22,819.78 | 53.29% | 22,272.14 | 52.38% | 13,009.67 | 48.62% |
1-1-331
棉 | 平板电脑 | 25.86 | 0.06% | 60.61 | 0.14% | 66.77 | 0.25% |
电脑一体机 | 320.70 | 0.75% | 200.11 | 0.47% | 587.69 | 2.20% | |
其他 | 367.71 | 0.86% | 337.97 | 0.79% | 104.03 | 0.39% | |
小计 | 23,534.05 | 54.95% | 22,870.83 | 53.78% | 13,768.16 | 51.45% | |
导电布及胶带 | 笔记本电脑 | 6,312.97 | 14.74% | 6,125.57 | 14.40% | 5,302.04 | 19.81% |
平板电脑 | 3,588.12 | 8.38% | 3,532.03 | 8.31% | 2,752.05 | 10.28% | |
电脑一体机 | 539.72 | 1.26% | 110.73 | 0.26% | 16.36 | 0.06% | |
其他 | 215.04 | 0.50% | 236.71 | 0.56% | 8.51 | 0.03% | |
小计 | 10,655.85 | 24.88% | 10,005.03 | 23.53% | 8,078.96 | 30.19% | |
绝缘材料 | 笔记本电脑 | 4,806.62 | 11.22% | 5,666.35 | 13.33% | 2,285.89 | 8.54% |
平板电脑 | 2,244.52 | 5.24% | 2,234.56 | 5.25% | 891.57 | 3.33% | |
电脑一体机 | 1,272.68 | 2.97% | 1,629.52 | 3.83% | 1,734.37 | 6.48% | |
其他 | 311.58 | 0.73% | 117.74 | 0.28% | 0.90 | 0.00% | |
小计 | 8,635.40 | 20.16% | 9,648.18 | 22.69% | 4,912.74 | 18.36% | |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 42,825.30 | 100.00% | 42,524.05 | 100.00% | 26,759.86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其中笔记本电脑占比最大。
7、现金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环节存在少量现金交易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交易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现金流入 | 现金销售金额 | 3.25 | 4.01 | 1.22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
现金销售比例 | 0.0076% | 0.0094% | 0.0045% |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都极小,未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实质影响。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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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成本 | 15,736.20 | 100.00 | 14,572.15 | 100.00 | 11,431.83 | 100.00 |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 - | - | - |
合计 | 15,736.20 | 100.00 | 14,572.15 | 100.00 | 11,431.8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成本项目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成本项目构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接材料 | 10,179.20 | 64.69 | 9,710.26 | 66.64 | 7,045.65 | 61.63 |
其中:导电泡棉 | 3,159.77 | 20.08 | 2,554.29 | 17.53 | 2,132.36 | 18.65 |
导电布及胶带 | 4,288.49 | 27.25 | 3,920.15 | 26.90 | 3,074.90 | 26.90 |
绝缘材料 | 2,730.94 | 17.35 | 3,235.82 | 22.21 | 1,838.39 | 16.08 |
直接人工 | 1,366.34 | 8.68 | 1,475.93 | 10.13 | 1,132.44 | 9.91 |
制造费用 | 2,031.23 | 12.91 | 1,639.34 | 11.25 | 1,599.40 | 13.99 |
委托加工 | 2,159.42 | 13.72 | 1,746.62 | 11.99 | 1,654.33 | 14.47 |
合计 | 15,736.20 | 100.00 | 14,572.15 | 100.00 | 11,431.8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61.63%、66.64%及
64.69%,系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构成,符合行业特征。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较为稳定。2019年至2021年,公司的直接材料占比及直接人工占比先升后降,制造费用占比及委托加工占比先降后升。变动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①直接材料
1-1-333
2019年至2021年,直接材料占比先升后降,主要系随着公司产品种类和型号增多,不同的产品规格、型号所耗用的材料等方面存在差异,从而导致直接材料占比存在一定的波动。2020年直接材料占比增加较多主要系绝缘材料销量上涨,所需原材料大幅增加。2021年直接材料占比小幅下降主要系绝缘材料销售下降,所需原材料减少所致。
②直接人工
2019年至2021年,直接人工占比先升后降。2019年及2020年度直接人工占比变动较小。2021年直接人工占比小幅下降,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产能升级,并进行生产工艺的改良和生产方法的改进,提高人工效率,进一步控制人工成本,同时委外加工金额及占比进一步上升,综合导致直接人工占比小幅下降。
③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占比先降后升,2020年制造费用占比较2019年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产量规模持续提升,规模效应显现,故分摊的制造费用占比有所下降。2021年,制造费用占比小幅上升,主要系公司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取得社会保险费减免,2021年起恢复到正常缴纳水平,故制造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占比较2020年度有所上升;同时公司对主要车间做了简单的整改修理,导致当期修理费增加。
④委托加工
报告期内,委托加工占比先降后升。委托加工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订单高峰时期产能处于饱和状态,为满足交货时效性,将部分耗费人工的工序交由外协厂商进行。
综上,公司不同品种、规格型号产品的结构复杂程度、生产工艺难易程度、生产制造特点均有所差异,故成本结构会有所差异。
(四)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额构成及综合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额构成如下:
1-1-334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27,089.10 | 99.97 | 27,951.89 | 99.96 | 15,328.03 | 99.44 |
其他业务 | 8.63 | 0.03 | 9.93 | 0.04 | 86.10 | 0.56 |
合计 | 27,097.73 | 100.00 | 27,961.83 | 100.00 | 15,414.13 | 100.00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
综合毛利率 | 63.26% | 65.74% | 57.42% |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由主营业务贡献,与营业收入构成一致。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57.42%、65.74%及63.26%,总体处于较高水平。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毛利 | 占比(%) | |
电磁屏蔽材料 | 22,468.84 | 82.94 | 22,688.16 | 81.17 | 13,005.65 | 84.85 |
其中:导电泡棉 | 17,551.59 | 64.79 | 18,053.16 | 64.59 | 9,649.11 | 62.95 |
导电布及胶带 | 4,917.26 | 18.15 | 4,635.00 | 16.58 | 3,356.54 | 21.90 |
绝缘材料 | 4,620.26 | 17.06 | 5,263.74 | 18.83 | 2,322.38 | 15.15 |
合计 | 27,089.10 | 100.00 | 27,951.90 | 100.00 | 15,328.03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电磁屏蔽材料,电磁屏蔽材料的毛利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84.85%、81.17%及82.94%,与营业收入构成占比相符。
3、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7.28%、65.73%及63.25%。整体保持较高水平。主营业务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在电磁屏蔽细分领域深耕多年,技术优势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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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电磁屏蔽行业深耕多年,目前较少涉及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应用领域,而是持续专注于电磁屏蔽及绝缘领域,在相关细分领域内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准确选择研发方向,集中资源持续投入,实现在细分领域内的突破,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拓展产品类别,开发技术含量较高和附加值较大的产品,积累技术优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2)公司拥有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链体系
公司拥有从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及后端模切产品的较为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垂直产业链体系,公司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领域,通过打造上下游完整产业链,发挥整合效应,一方面有利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产品研发过程,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毛利率水平。完善的电磁屏蔽材料产业链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盈利空间,保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3)公司核心终端客户为行业领先的终端品牌客户
公司的主要终端客户包括苹果、戴尔、惠普、华硕等,报告期内,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72.53%及70.32%。苹果公司长期专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对自身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客户体验要求严格,致力于通过创新产品系统设计、功能设计、外观设计、工业设计以提升用户体验,其产品定价较其他品牌相对较高,更加注重上游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产品的良品率、品质控制能力及批量供货能力,给予供应商相对较高的盈利空间。苹果公司为了保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可靠性,通常会选择已通过认证的供应商进行长期合作,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公司自2010年以来获得终端品牌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资格认证,凭借自身优质稳定的产品、本地化批量供货的优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等,获得了下游客户和终端品牌商客户的广泛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因此,公司与优质客户稳定的合作关系,给公司的高毛利率水平带来了有效的保证。
(4)公司长期注重成本控制,倡导精简高效的企业文化
公司长期注重成本控制,一方面,公司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使得部分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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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改善工艺、不断优化制造流程、提高生产效率,使得生产成本得以不断降低。同时,公司秉承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倡导精简高效的企业文化,在人员薪酬、生产场所以及费用支出等方面管控严格。公司在收入增长的同时,得以有效控制成本,保证了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4、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类别分析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贡献率(%)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贡献率(%) | 毛利率(%) | 收入占比(%) | 毛利率贡献率(%) | |
电磁屏蔽材料 | 65.72 | 79.84 | 52.47 | 69.01 | 77.31 | 53.35 | 59.53 | 81.64 | 48.60 |
其中:导电泡棉 | 74.58 | 54.95 | 40.98 | 78.94 | 53.78 | 42.45 | 70.08 | 51.45 | 36.06 |
导电布及胶带 | 46.15 | 24.88 | 11.48 | 46.33 | 23.53 | 10.90 | 41.55 | 30.19 | 12.54 |
绝缘材料 | 53.50 | 20.16 | 10.79 | 54.56 | 22.69 | 12.38 | 47.27 | 18.36 | 8.68 |
合计 | 63.25 | 100.00 | 63.25 | 65.73 | 100.00 | 65.73 | 57.28 | 100.00 | 57.2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7.28%、65.73%及63.25%。2020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8.45%,2021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
2.48%。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各产品毛利率及其相对收入规模变化的共同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分析如下:
项目 | 2021年较2020年变动 | 2020年较2019年变动 | ||||
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 收入占比变动的影响(%) |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贡献(%) | 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 收入占比变动的影响(%) | 对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贡献(%) | |
电磁屏蔽材料 | -2.63 | 1.74 | -0.89 | 7.33 | -2.58 | 4.75 |
其中:导电泡棉 | -2.39 | 0.92 | -1.47 | 4.76 | 1.63 | 6.40 |
导电布及胶带 | -0.04 | 0.63 | 0.58 | 1.12 | -2.77 | -1.64 |
绝缘材料 | -0.21 | -1.38 | -1.59 | 1.65 | 2.05 | 3.70 |
合计 | -2.84 | 0.36 | -2.48 | 8.98 | -0.53 | 8.45 |
注:①各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是指各产品本年毛利率较上年毛利率的变动额×各产品本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占比;②各产品收入占比变动的影响,是指各产品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的变动额×各产品上年的毛利率。
2020年与2019年相比,导电泡棉和绝缘材料的毛利率和收入占比上升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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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而同期导电布及胶带毛利率上升但收入占比下降,综合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8.45%。2021年,公司各产品毛利率与收入占比较2020年相比变化较小。
(1)电磁屏蔽材料-导电泡棉
报告期内,公司导电泡棉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70.08%、78.94%及74.58%,整体保持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导电泡棉产品毛利率变动驱动因素分析具体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3,534.05 | 663.21 | 22,870.83 | 9,102.67 | 13,768.16 |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 5,982.46 | 1,164.79 | 4,817.67 | 698.62 | 4,119.05 |
毛利率 | 74.58% | / | 78.94% | / | 70.08% |
毛利率变动 | / | -4.36% | / | 8.85% | / |
平均单价(元/件) | 0.21 | -0.04 | 0.25 | 0.05 | 0.21 |
平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 / | -4.54% | / | 5.61% | / |
单位成本(元/件) | 0.05 | -0.00 | 0.05 | -0.01 | 0.06 |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 / | 0.18% | / | 3.24% | / |
注1:平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价-基期成本)/当期单价-基期毛利率注2: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年毛利率-(当期单价-基期成本)/当期单价
导电泡棉的毛利率整体较高,主要系①相比其他产品,导电泡棉制造工艺相对复杂,客户对性能要求较为严苛。公司深耕电磁屏蔽材料细分市场多年,具备了研发与技术优势,可以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不断开发新产品,加工难度高及附加值高的产品占比在逐年提升。②公司导电泡棉的产品目前主要应用领域为苹果的笔记本电脑和iPad的高端产品,较多由终端品牌商指定售价,产品作为一种核心的辅料,售价占终端物料成本的比重较低,相较于产品采购价格,终端品牌商更注重上游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产品的良品率、品质控制能力及批量供货能力等综合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导电泡棉的单位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导电泡棉销量的大幅增长带来了规模效应,公司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使得部分原材料采购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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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降低,同时公司的工艺不断改善、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制造流程不断优化,使得生产成本得以不断降低。
(2)电磁屏蔽材料-导电布及胶带
报告期内,公司导电布及胶带的毛利率分别为41.55%、46.33%及46.15%,毛利率总体相对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导电布及胶带的毛利率变动驱动因素分析具体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0,655.85 | 650.82 | 10,005.03 | 1,926.08 | 8,078.96 |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 5,738.59 | 368.56 | 5,370.03 | 647.62 | 4,722.41 |
毛利率 | 46.15% | / | 46.33% | / | 41.55% |
毛利率变动 | / | -0.18% | / | 4.78% | / |
平均单价(元/件) | 0.26 | 0.03 | 0.23 | 0.01 | 0.22 |
平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 / | 6.63% | / | 1.53% | / |
单位成本(元/件) | 0.14 | 0.02 | 0.12 | -0.01 | 0.13 |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 / | -6.81% | / | 3.25% | / |
注1:平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价-基期成本)/当期单价-基期毛利率注2: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价-基期成本)/当期单价注3:上述平均单价统一按照件数计算,未区分按件数或面积计量。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受产品结构变化,公司导电布及胶带的平均单价及单位成本略有波动。
2020年导电布及胶带的毛利率较2019年增长4.78%,主要系2020年导电布及胶带的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调整,应用到苹果公司的iPad产品和华硕的笔记本电脑的销量和毛利率均有所增加,故毛利率相应提升。2021年,导电布及胶带的毛利率较2020年变动较小。导电布及胶带的平均单价较2020年上升较多,主要系2021年公司以成卷出售的导电布及胶带增多所致。
(3)绝缘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绝缘材料的毛利率分别为47.27%、54.56%及53.50%,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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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中有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绝缘材料毛利率变动驱动因素分析具体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变动情况 | 金额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635.40 | -1,012.78 | 9,648.18 | 4,735.44 | 4,912.74 |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 4,015.14 | -369.30 | 4,384.44 | 1,794.08 | 2,590.37 |
毛利率 | 53.50% | 54.56% | / | 47.27% | |
毛利率变动 | / | -1.05% | / | 7.28% | / |
平均单价(元/件) | 0.38 | -0.12 | 0.50 | 0.05 | 0.45 |
平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 / | -14.11% | / | 4.90% | / |
单位成本(元/件) | 0.18 | -0.05 | 0.22 | -0.01 | 0.24 |
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影响 | / | 13.06% | / | 2.38% | / |
注1:平均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价-基期成本)/当期单价-基期毛利率注2: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价-基期成本)/当期单价
报告期内,2020年的毛利率较2019年增长了7.28%,主要系①应用到终端品牌商苹果公司的绝缘材料的销量大幅增加,该部分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②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总结经验,一方面通过规模采购以获取原材料采购优惠,另一方面通过制程管理、工艺改进等方法,提高生产效率,故绝缘材料的单位成本下降,毛利率相应大幅提高。
2021年,公司绝缘材料的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了1.05%。2021年绝缘材料平均单价较2020年下降较多,主要由于①公司对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Rogers陶瓷片和Poron发泡体模切件产品执行“季降”、“年降”要求,且降价力度相对较高;②公司的绝缘材料产品除Rogers陶瓷片和Poron发泡体模切件外,还有众多其他品种,各产品形态规格差异较大。2021年度,公司新取得了较多小规格、单位耗用材料量较低的绝缘材料订单,该部分产品平均单价亦有所下降,因此绝缘材料销量有所上升,而平均单价有所下降。2020年及2021年,绝缘材料类产品中销售给苹果公司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3.18%及86.98%,终端销售给苹果公司的收入占比下降,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绝缘材料类产品毛利率的下降。③受2021年绝缘材料的品种、形态规格以及成本控制等因素的综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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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绝缘材料的单位成本较2020年度亦有所下降。2021年,单位成本下降幅度略低于平均单价的下降幅度,综合导致毛利率下降1.05%。
5、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综合毛利率(%) |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达瑞电子 | 39.00 | 43.62 | 47.97 |
飞荣达 | 15.70 | 23.43 | 29.75 |
恒铭达 | 26.80 | 38.43 | 49.93 |
世华科技 | 61.27 | 63.31 | 59.32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35.69 | 42.20 | 46.74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15.70-61.27 | 23.43-63.31 | 29.75-59.32 |
本公司 | 63.26 | 65.74 | 57.42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毛利率与世华科技相近,高于飞荣达、达瑞电子及恒铭达。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产品结构及终端应用领域的差异
公司名称 | 业务名称 | 主要产品 | 应用领域 |
达瑞电子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 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电子产品、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领域 |
飞荣达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及防护功能器件 | 智能手机、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汽车电子、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 |
恒铭达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 精密功能性器件、防护产品、外盒保护膜 |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
世华科技 | 功能性材料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
本公司 | 电磁屏蔽材料、绝缘材料 | 导电泡棉、导电布及胶带、绝缘材料 |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 |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虽然均属于消费电子的功能性材料,但由于应用领域、应用产品、应用效果等不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在尺寸大小、规格型号、材料选型、生产过程、功能指标、性能效果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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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存在差异,进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消费电子领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用领域与本公司均有重叠。达瑞电子、恒铭达及世华科技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而飞荣达的产品种类繁多,产品应用领域更为广泛,包括消费电子、通信设备、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领域只是其业务的一部分,从而导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存在差异。
(2)客户结构差异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行业普遍存在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特点,不同客户的毛利率也有所不同。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直接客户和终端客户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直接客户 | 终端客户 |
达瑞电子 | 三星视界、鹏鼎控股、伟易达、台郡科技、立讯精密等 | 苹果、华为、OPPO、Jabra、Bose、Sony、Facebook、Sennheiser等 |
飞荣达 | 华为、和硕、富士康、中兴、诺基亚等 | 华为、爱立信、思科、诺基亚、中兴、三星、Facebook、Google等 |
恒铭达 | 富士康、立讯精密、和硕、广达等 | 苹果、华为、小米、Google等 |
世华科技 | 迈锐集团、领益智造、DongSung、新普科技、久威国际、安洁科技等 | 苹果、三星、华为等 |
本公司 | 富士康、广达、嘉联益、立讯精密、和硕集团、东山精密、东阳精密等 | 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终端客户包括苹果、戴尔、惠普、华硕等,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7%、72.53%及70.32%,占比较高。苹果公司长期专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市场,其产品定价较其他品牌相对较高,同时更加注重产业链供应商的设计研发能力、产品的良品率、品质控制能力及批量供货能力,给予产业链供应商相对较高的盈利空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核心客户虽然均是行业领先的终端品牌客户,但由于终端品牌客户的销售占比不同,且与终端品牌客户的交易定价策略不同,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3)专注领域及规模的差异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专注领域及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专注领域 | 2021年 营业收入 | 2021年 分领域收入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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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电子 | 消费电子领域(粘贴固定补强类、防震防尘防护类、绝缘屏蔽导电类等功能性器件)、可穿戴电子领域(头戴耳机类结构性器件、VR眼镜类结构性器件)、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 | 12.14亿元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占69.53%、可穿戴电子产品结构性器件占19.18%、3C智能装配自动化设备领域占10.52% |
飞荣达 |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防护功能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等 | 30.58亿元 |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占32.29%、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占8.96%、热管理材料及器件占36.38%、防护功能器件占12.57%、轻量化材料及器件占5.06%、功能组件占1.17%、其他产品占1.42% |
恒铭达 |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粘贴、固定类、导电屏蔽类、绝缘类、缓冲类、散热类)、消费电子防护类产品、消费电子外盒保护膜 | 11.30亿元 | 平板电脑类产品占18.60%、手机类产品占34.81%、手表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占22.07%、通信机柜等占22.25% |
世华科技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和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4.25亿元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占70.77%、精密制程应用材料占25.86%、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占3.37% |
本公司 | 电磁屏蔽产品(导电泡棉、导电布及胶带)、绝缘产品(陶瓷片、缓冲发泡体、双面胶) | 4.28亿元 | 电磁屏蔽材料占79.84%、绝缘材料占20.16% |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从专注领域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涉及的产品应用领域与功能领域较为广泛,且各个领域占比相对平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目前较少涉及竞争激烈的大规模、同质化产品的应用领域,而是持续专注于电磁屏蔽及绝缘领域,在相关细分领域内深入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不断积累技术优势,开发较高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的产品,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从收入规模来看,公司与世华科技的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达瑞电子、飞荣达及恒铭达的收入规模相对较大。一般来说,公司通过拓展新的产品应用领域来获得收入规模的增长,会由于竞争态势、技术实力、策略性报价等因素带来毛利率的下降,且涉及应用领域越多,规模越大,面临的竞争环境更为复杂,毛利率水平相对越低,因此公司与世华科技的毛利率相对较高,达瑞电子与恒铭达的毛利率相对次之,飞荣达的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最低水平。
(4)产业链分工的差异
达瑞电子、飞荣达及恒铭达属于消费电子功能材料的模切领域,世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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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消费电子功能材料的材料领域,而公司拥有从材料前体到模切产品的较为完整的垂直产业链体系。公司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领域,通过打造上下游完整产业链,发挥整合效应,一方面有利于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产品研发过程,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保证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提高毛利率水平。消费电子产业链分工的差异导致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5)疫情影响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居家办公和远程教育成为全球疫情下的新趋势,由此提升了笔记本电脑和平板电脑的市场需求。公司以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为主要应用领域,而达瑞电子、飞荣达、恒铭达等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及平板电脑的产品收入占比相对较低。同时,由于苹果公司个人电脑出货量领先于其他消费电子品牌商,随着2020年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公司的产品收入占比上升,公司综合毛利率也随之提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最终应用领域占比不同,终端品牌客户的销售占比变动不同,且与终端品牌客户的交易定价策略不同,一定程度上导致2020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存在一定差异。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具有合理性,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销售费用 | 1,010.26 | 2.36 | 882.08 | 2.07 | 898.62 | 3.35 |
管理费用 | 1,676.08 | 3.91 | 3,914.75 | 9.20 | 757.82 | 2.82 |
研发费用 | 2,139.33 | 4.99 | 1,789.79 | 4.21 | 1,508.80 | 5.62 |
财务费用 | -456.91 | -1.07 | 956.49 | 2.25 | -348.07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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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368.76 | 10.20 | 7,543.12 | 17.73 | 2,817.17 | 10.49 |
报告期各期,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817.17万元、7,543.12万元及4,368.7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49%、17.73%及10.20%。2020年度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增加较多,主要由于公司确认了2,853.02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报告期各期,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49%、11.03%及10.20%,相对稳定,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职工薪酬 | 547.66 | 538.61 | 494.21 |
业务招待费 | 211.34 | 109.11 | 38.95 |
办公费 | 76.88 | 76.93 | 52.92 |
折旧及摊销 | 33.98 | 21.54 | 14.83 |
运输费 | - | - | 162.73 |
报关费 | - | - | 50.83 |
其他 | 140.40 | 135.90 | 84.16 |
合计 | 1,010.26 | 882.08 | 898.62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2.36% | 2.07% | 3.35% |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分别为898.62万元、882.08万元及1,010.2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5%、2.07%及2.36%。公司的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构成。
2020年度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下降16.54万元,主要系①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职工薪酬、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有所增长;②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的运输费和出口报关费等调整至营业成本,导致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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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的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8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为拓展新业务及开发新客户,业务招待费有所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达瑞电子 | 5.67% | 4.50% | 4.62% |
飞荣达 | 3.10% | 2.74% | 3.06% |
恒铭达 | 2.75% | 5.42% | 6.74% |
世华科技 | 5.77% | 4.85% | 5.25%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4.32% | 4.38% | 4.92%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2.75%-5.77% | 2.74%-5.42% | 3.06%-6.74% |
本公司 | 2.36% | 2.07% | 3.35%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小。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5%,公司通过倡导精简高效的企业文化及加强对销售费用的预算管理,逐步降低了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2020年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同行业可比公司,而销售费用未随营业收入同比例增长。2020年随着新收入准则的实施,合同履约成本譬如运输费、报关费等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本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占比平均值均有所下降。
2021年度,公司凭借稳定的收入增长、严格的销售费用管控等方式,使得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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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股份支付 | - | 2,853.02 | - |
职工薪酬 | 716.95 | 437.03 | 403.74 |
中介机构费 | 508.64 | 360.49 | 92.99 |
服务费 | 107.09 | 84.70 | 54.89 |
办公费 | 96.04 | 75.10 | 105.29 |
折旧及摊销 | 71.74 | 61.74 | 37.37 |
装修费用 | 55.00 | - | - |
其他 | 120.63 | 42.67 | 63.54 |
合计 | 1,676.08 | 3,914.75 | 757.82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1% | 9.20% | 2.82% |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分别为757.82万元、3,914.75万元及1,676.0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82%、9.20%及3.91%。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股份支付费用、职工薪酬费、中介机构费和服务费等构成。
2020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156.94万元,主要系①随着公司上市进程的推进,公司聘请了证券公司、律师、会计师和评估师等专业机构和人员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故中介机构服务费大幅增长;②公司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2,853.02万元。股份支付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9月18日,隆扬国际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808,709美元增加至1,808,782.02美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由新股东群展咨询出资,出资总价款为1万元人民币,其中73.02美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12月14日,隆扬电子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股本由195,730,855元增加至201,422,953元,增加的5,692,098元股本由群展咨询认购,认购总价款为36,998,637元,其中5,692,098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计入公司股本总额,其余计入资本公积。上述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规定,应作为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群展咨询的增资价格与股权授予日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和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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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增资情况 | 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注册资本/股数 | 合伙企业持有发行人出资额比例 | 实际转让价款 | 参考公允价值 | 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万元) | ||
单价(元/每1元注册资本、元/股) | 转让总价款(万元) | 单价(元/每1元注册资本、元/股) | 转让总价款(万元) | |||||
2020.9 | 群展咨询增资1万元 | 500.17 | 0.0040% | 19.9932 | 1.00 | 159.4224 | 7.97 | 6.97 |
2020.12 | 群展咨询增资3,699.86万元 | 5,692,098 | 2.6800% | 6.5000 | 3,699.86 | 11.5000 | 6,545.91 | 2,846.05 |
合计 | 2,853.02 |
2020年度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为1,061.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50%。
2021年度,公司的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剔除股份支付后的管理费用增加了
614.35万元,主要系①2020年下半年发行人为筹划IPO事项,陆续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并逐步增加管理人员工资水平,故2021年的职工薪酬有所增长;②随着公司上市进程的推进,审计费、咨询费等中介机构费用亦有所增长。
(2)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达瑞电子 | 7.88% | 6.06% | 5.13% |
飞荣达 | 7.63% | 6.71% | 5.36% |
恒铭达 | 5.20% | 6.77% | 6.41% |
世华科技 | 7.11% | 7.82% | 10.54%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6.96% | 6.84% | 6.86%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5.20%-7.88% | 6.06%-7.82% | 5.13%-10.54% |
本公司 | 3.91% | 2.50% | 2.82% |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为保持数据可比性,2020年及2021年恒铭达管理费用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之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019年达瑞电子管理费用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之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飞荣达2019年至2021年的管理费用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世华科技2021年的管理费用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本公司2020年度管理费用率为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低,主要系:①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等固定成本构成,公司人员精简高效,与上市公司相比,人力成本相对不高;②公司员工薪酬较同行业相对较低,为稳定和激励核心员工,公司已授予员工股权,使员工预期可以在公司上市后获得股票增值带来的实际利益;③公司办公场所较为集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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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和办公设施较为精简;④公司长期注重成本管控,逐渐建立起精简高效的企业文化。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模具及材料费 | 772.56 | 951.25 | 742.97 |
职工薪酬 | 978.87 | 619.61 | 552.68 |
其他 | 387.90 | 218.93 | 213.15 |
合计 | 2,139.33 | 1,789.79 | 1,508.80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9% | 4.21% | 5.62% |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508.80万元、1,789.79万元及2,139.33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系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和技术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逐年增加,薪酬水平逐渐提高。同时,伴随着市场的开拓和客户需求增多,公司产品种类逐步增加,研发项目亦逐步增加。
(2)研发项目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费用支出 | 实施进度 | 费用支出 | 实施进度 | 费用支出 | 实施进度 | |||
1 | 0.015全方位超薄导电 | 300 | - | 275.26 | 已完结 | |||
2 | 5G吸波导热片 | 200 | 205.28 | 已完结 | - | |||
3 | FPC用热压胶 | 100 | 102.47 | 已完结 | - | |||
4 | LH-590薄型导电布胶带 | 120 | 113.25 | 已完结 | - |
1-1-349
5 | LZF-D全方位导电泡棉 | 80 | 66.46 | 已完结 | - | |||
6 | P型导电泡棉成型工艺研究 | 85 | 1.19 | 已完结 | 64.26 | |||
7 | SMT导电泡棉 | 400 | 360.79 | 已完结 | - | |||
8 | T200-B柔软超厚导电布 | 78 | 61.56 | 已完结 | - | |||
9 | 斑马屏蔽条 | 200 | - | 173.66 | 已完结 | |||
10 | 超薄导电布 | 100 | - | 107.91 | 已完结 | |||
11 | 导电布局背导电泡棉自动定位的生产工艺研究 | 100 | 0.61 | 已完结 | 63.12 | |||
12 | 导热垫片研发 | 110 | 104.49 | 已完结 | 0.67 | - | ||
13 | 导热均温板 | 200 | 189.80 | 已完结 | - | |||
14 | 电磁屏蔽膜 | 180 | 137.01 | 已完结 | - | |||
15 | 导电无纺布多色工艺的研发 | 400 | 328.03 | 已完结 | 20.57 | - | ||
16 | 防水导电布 | 300 | - | 302.82 | 已完结 | |||
17 | 黑色铝麦拉网 | 60 | 49.85 | 已完结 | - | |||
18 | 黑色全方位导电海绵的开发 | 350 | 118.53 | 已完结 | 12.87 | - | ||
19 | 厚导电布 | 150 | 118.15 | 已完结 | - | |||
20 | 具有拉伸弹性的导电线 | 260 | - | 238.08 | 已完结 | |||
21 | 散热弹性体 | 180 | - | 159.63 | 已完结 | |||
22 | 适用于薄型导电泡棉的转贴结构及其加工工艺研究 | 100 | 0.70 | 已完结 | 55.84 | |||
23 | 双面黑色导电布 | 220 | 218.67 | 已完结 | - | |||
24 | 无孔导电泡棉胶带及其生产工艺的研究 | 90 | 1.87 | 已完结 | 68.22 | |||
25 | 吸波材冲型的生产方法研究 | 114 | 65.54 | 已完结 | 25.13 | - | ||
26 | 硬质导电布 | 100 | 102.88 | 已完结 | - | |||
27 | 屏蔽/吸波/散热多功能复合弹性体的电子屏蔽材料的研究 | 380 | 160.88 | 未完结 | ||||
28 | 导电海绵连续热压技术的开发 | 210 | 117.21 | 已完结 | ||||
29 | 圆刀色标传感器对贴产能提升项目 | 268 | 79.52 | 已完结 | ||||
30 | 导电泡棉自动贴装工艺的研发 | 185 | 92.90 | 未完结 | ||||
31 | 石墨导热泡棉项目的研究 | 210 | 106.05 | 未完结 |
1-1-350
32 | 柔性屏蔽材料黑色涂布技术的方案研究 | 350 | 128.97 | 未完结 | ||||
33 | 导热导电布开发 | 90 | 84.44 | 已完结 | ||||
34 | 吸波导电布技术在电子领域的应用 | 175 | 168.18 | 已完结 | ||||
35 | 口字胶的生产工艺研究 | 120 | 51.23 | 已完结 | ||||
36 | 多线成型模的生产工艺研究 | 85 | 58.08 | 已完结 | ||||
37 | 上下刀套模的工艺研究 | 75 | 72.25 | 已完结 | ||||
38 | 石墨片双面背麦拉工艺的研究 | 89 | 44.40 | 已完结 | ||||
39 | 跳冲LZF局背导电布工艺的研究 | 121 | 63.88 | 已完结 | ||||
40 | 5G用软性纳米石墨铜散热新材料开发项目 | 2,000 | 294.75 | 未完结 | ||||
合计 | 2,139.33 | 1,789.79 | 1,508.80 |
注:部分研发项目追加了项目预算,已履行相关内部审批流程。
(3)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达瑞电子 | 7.43% | 6.01% | 5.15% |
飞荣达 | 6.59% | 6.83% | 4.90% |
恒铭达 | 4.88% | 5.86% | 5.15% |
世华科技 | 7.17% | 5.84% | 6.73%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6.52% | 6.14% | 5.48%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4.88%-7.43% | 5.84%-6.83% | 4.90%-6.73% |
本公司 | 4.99% | 4.21% | 5.62% |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2019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62%,研发费用占比相对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未有较大差异。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较低,主要系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加,而研发费用未随营业收入同比例增长。2021年,公司的研发费用占比较2020年有所增长,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活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公司的研发费用占比符合公司特点与行业惯例。
4、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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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利息支出 | 26.81 | 1.75 | 0.03 |
减:利息收入 | 768.52 | 383.61 | 201.91 |
汇兑损益 | 263.63 | 1,310.03 | -162.08 |
手续费及其他 | 21.18 | 28.33 | 15.89 |
合计 | -456.91 | 956.49 | -348.07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7% | 2.25% | -1.30%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348.07万元、956.49万元及-456.91万元,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30%、2.25%及-1.07%。公司的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构成。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加,货币资金及相应产生的利息收入也在逐年增加。
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162.08万元、1,310.03万元及263.63万元。公司的汇兑损益波动主要受美元汇率的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中用美元计价的资产大于用美元计价的负债,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波动趋势如下:在2018年二季度之前,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呈下降趋势,自2018年二季度起到2019年度,美元升值,对人民币的汇率呈波动上升趋势,故2019年公司产生一定的汇兑收益。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呈贬值趋势,故2020年公司产生较多的汇兑损失。2021年,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上半年先小幅上升后小幅下降,下半年上升后又小幅下降,总体处于波动下降趋势,故2021年产生了一定的汇兑损失。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与美元汇率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达瑞电子 | -2.47% | 0.89% | -0.44% |
飞荣达 | 1.25% | 1.25% |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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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 | 0.61% | 1.74% | -0.82% |
世华科技 | -0.53% | -0.18% | -0.03% |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 -0.29% | 0.93% | -0.28% |
同行业上市公司区间 | -2.47%-1.25% | -0.18%-1.74% | -0.82%--0.19% |
本公司 | -1.07% | 2.25% | -1.30%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的财务费用率变动主要系汇兑损益变动所致。2020年公司的财务费用较同行业较高,主要由于汇兑损失较高。由于外销收入占比、外币交易类别及频率以及外汇汇兑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汇兑损益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别,但整体差异较小且在合理范围内。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资产 | 69,778.02 | 89.44 | 51,169.65 | 88.64 | 34,976.96 | 88.93 |
非流动资产 | 8,234.83 | 10.56 | 6,557.07 | 11.36 | 4,355.35 | 11.07 |
资产总额 | 78,012.85 | 100.00 | 57,726.72 | 100.00 | 39,332.31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9,332.31万元、57,726.72万元及78,012.85万元。2020年末及2021年末资产总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了18,394.41万元及20,286.13万元,增幅分别为46.77%及35.14%。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4,976.96万元、51,169.65万元及69,778.02万元,呈逐年大幅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及存货大幅增加所致。
总体来看,公司资产结构符合其生产经营的特点及业务发展状况。
(二)流动资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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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37,411.89 | 53.62 | 30,785.01 | 60.16 | 16,601.54 | 47.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29.83 | 17.24 | - | - | 4,607.36 | 13.17 |
应收票据 | 75.47 | 0.11 | 20.65 | 0.04 | 22.53 | 0.06 |
应收账款 | 14,826.30 | 21.25 | 15,542.67 | 30.37 | 9,328.60 | 26.67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2.81 | 0.03 | 45.92 | 0.13 |
预付款项 | 161.91 | 0.23 | 70.55 | 0.14 | 269.32 | 0.77 |
其他应收款 | 77.73 | 0.11 | 288.95 | 0.56 | 379.21 | 1.08 |
存货 | 5,135.90 | 7.36 | 4,430.04 | 8.66 | 3,311.97 | 9.47 |
其他流动资产 | 59.00 | 0.08 | 18.97 | 0.04 | 410.51 | 1.17 |
合计 | 69,778.02 | 100.00 | 51,169.65 | 100.00 | 34,976.96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存货及其他流动资产构成,上述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7.94%、99.23%及99.55%。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库存现金 | 1.90 | 0.01 | 1.91 | 0.01 | 9.04 | 0.05 |
银行存款 | 36,833.16 | 98.45 | 30,591.13 | 99.37 | 16,566.38 | 99.79 |
应计利息 | 576.82 | 1.54 | 191.97 | 0.62 | 26.12 | 0.16 |
合计 | 37,411.89 | 100.00 | 30,785.01 | 100.00 | 16,601.54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库存现金主要为日常开支所需的备用金,金额和占比均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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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了14,183.47万元,增幅达85.43%,主要系①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达58.44%,产生了14,953.49万元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②2020年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使用了股权及债权的融资方式,通过股权融资取得现金净流入16,583.22万元,包括员工持股平台群展咨询认购股权款3,700.86万元和由上虞汇聪等13名投资者认购股权款12,882.36万元,通过债权融资取得银行借款3,296.05万元;另公司分配股利22,322.15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559.93万元。
2021年末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了6,626.88万元,增幅达21.53%,主要系①2021年度,公司维持了良好的经营状况,产生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20,600.17万元;②2021年度购买理财等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26,547.82万元,其中净增加定期存款13,572.00万元及相应利息393.99万元;③2021年度公司进行银行借款及偿还银行贷款等筹资活动,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1,289.44万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029.83 | - | 4,607.36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12,029.83 | - | 4,607.36 |
合计 | 12,029.83 | - | 4,607.36 |
202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下降100.00%,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已全部赎回。2021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2021年底购买可转让定期存单金额较大所致。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管理票据的业务模式分为两类:①对于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既以获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期末公司对于此类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中列示;②对于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的银行承兑及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以获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期末公司对于此类票据在应收票据中列示。
1-1-355
(1)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银行承兑汇票 | 49.82 | - | 49.82 |
商业承兑汇票 | 27.00 | 1.35 | 25.65 |
合计 | 76.82 | 1.35 | 75.47 |
2020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5 | - | 20.65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20.65 | - | 20.65 |
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银行承兑汇票 | 22.53 | - | 22.53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合计 | 22.53 | - | 22.5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22.53万元、20.65万元及
75.47万元。
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19年末及2020年末,本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出于谨慎性考虑,对于已背书或贴现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仅终止确认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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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承兑的票据,其他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2021年末,本期已背书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38.34万元,因其非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6+9家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故2021年末未终止确认。
2021年末,本期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18.00万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不予终止确认,采用和应收账款一致的坏账计提比例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2.81 | 45.92 |
合计 | - | 12.81 | 45.92 |
注:应收款项融资系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修订,2018年末计入应收票据科目。
2021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2020年末下降100.00%,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15,606.70 | 16,360.73 | 9,819.91 |
坏账准备 | 780.40 | 818.06 | 491.32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14,826.30 | 15,542.67 | 9,328.6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328.60万元、15,542.67万元及14,826.3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6.67%、30.37%及21.25%。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6.31%,应收账款的增长
1-1-357
主要系经营规模的扩大所致。
(1)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与营业收入的配比关系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 15,606.70 | 16,360.73 | 9,819.91 |
营业收入 | 42,833.93 | 42,533.98 | 26,845.96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44% | 38.47% | 36.58%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819.91万元、16,360.73万元及15,606.70万元,2019年至2021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6.58%、38.47%及36.44%。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为稳定。
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了结算方式及信用期,信用期主要集中在收票后90~150天,其中,月结90天及月结120天较多。2019年至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约为136.89天、110.79天及134.34天,考虑到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主要自客户收讫发票起计算,较公司的应收账款入账时间有一定延迟,因此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略高于信用期。整体上,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与信用政策相符。
(2)应收账款分类及坏账准备情况
①应收账款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5,606.70 | 100.00 | 780.40 | 5.00 | 14,826.30 |
其中:非关联方组合 | 15,606.70 | 100.00 | 780.40 | 5.00 | 14,826.30 |
1-1-358
合计 | 15,606.70 | 100.00 | 780.40 | 5.00 | 14,826.30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6,360.73 | 100.00 | 818.06 | 5.00 | 15,542.67 |
其中:非关联方组合 | 16,360.73 | 100.00 | 818.06 | 5.00 | 15,542.67 |
合计 | 16,360.73 | 100.00 | 818.06 | 5.00 | 15,542.67 |
2019年12月31日 | |||||
项目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坏账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9,819.91 | 100.00 | 491.32 | 5.00 | 9,328.60 |
其中:非关联方组合 | 9,819.91 | 100.00 | 491.32 | 5.00 | 9,328.60 |
合计 | 9,819.91 | 100.00 | 491.32 | 5.00 | 9,328.60 |
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不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606.63 | 100.00 | 780.33 | 5.00 |
1~2年 | - | - | - | - |
2~3年 | - | - | - | - |
3年以上 | 0.07 | 0.00 | 0.07 | 100.00 |
合计 | 15,606.70 | 100.00 | 780.40 | 5.00 |
2020年12月31日 |
1-1-359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360.66 | 100.00 | 818.03 | 5.00 |
1~2年 | - | - | - | - |
2~3年 | 0.07 | 0.00 | 0.03 | 40.00 |
合计 | 16,360.73 | 100.00 | 818.06 | 5.00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817.78 | 99.98 | 490.89 | 5.00 |
1~2年 | 2.13 | 0.02 | 0.43 | 20.00 |
2~3年 | - | - | - | - |
合计 | 9,819.91 | 100.00 | 491.32 | 5.00 |
报告期各期末采用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99.98%、100.00%及100.00%,占比较高。截至2021年末,仅一笔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690.72元,占比极小。
公司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
达瑞电子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飞荣达 | 5 | 10 | 30 | 50 | 50 | 100 |
恒铭达 | 5 | 10 | 20 | 30 | 50 | 100 |
世华科技 | 2-5(6个月内计提2%,7-12个月计提5%) | 20 | 50 | 100 | 100 | 100 |
本公司 | 5 | 20 | 40 | 100 | 100 | 100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1-1-360
④应收账款按客户分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度 | 公司名称 | 与本公司 关系 | 账龄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2021年12月31日 | 广达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2,336.83 | 14.97 |
立讯精密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736.15 | 11.12 |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534.92 | 9.83 | |
富士康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472.34 | 9.43 | |
长盈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049.53 | 6.72 | |
合计 | 8,129.78 | 52.09 | |||
2020年12月31日 | 富士康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2,815.41 | 17.21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2,208.30 | 13.50 | |
立讯精密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2,062.39 | 12.61 | |
广达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991.83 | 12.17 | |
东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075.55 | 6.57 | |
合计 | 10,153.48 | 62.06 | |||
2019年12月31日 | 和硕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426.47 | 14.53 |
广达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282.84 | 13.06 | |
富士康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1,041.20 | 10.60 | |
嘉联益电子(昆山)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703.38 | 7.16 | |
可成集团 | 非关联方 | 1年以内 | 654.61 | 6.67 | |
合计 | 5,108.49 | 52.02 |
注:上表中的应收账款余额均已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与公司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债务人经营状况正常,资金实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
⑤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1-1-361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账款余额 | 15,606.70 | 16,360.73 | 9,819.91 |
截至2022年2月28日回款情况 | 8,136.02 | 16,360.66 | 9,819.84 |
占比 | 52.13% | 100.00% | 100.00% |
截至2022年2月28日,2019年末及2020年末应收账款回款比例100.00%,回款情况总体良好。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52.13%,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较多应收账款仍在信用期内。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269.32万元、70.55万元及
161.91万元,公司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材料款、费用等,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77%、0.14%及0.23%,占比较小。
6、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77.73 | 288.95 | 379.21 |
合计 | 77.73 | 288.95 | 379.21 |
其中,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103.26 | 339.43 | 455.71 |
坏账准备 | 25.53 | 50.48 | 76.50 |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 77.73 | 288.95 | 379.2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79.21万元、288.95万元及77.7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8%、0.56%及0.11%。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关联往来款、出口退税等。
1-1-362
7、存货
(1)存货构成分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311.97万元、4,430.04万元及5,135.9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47%、8.66%及7.36%。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库龄及计提跌价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库龄 | |||
1年之内 | 1年以上 | 1年之内占比 | |||||
原材料 | 1,508.35 | 27.06 | 144.42 | 1,363.93 | 1,394.03 | 114.32 | 92.42% |
在产品 | 1,173.39 | 21.05 | 92.85 | 1,080.54 | 1,093.56 | 79.83 | 93.20% |
库存商品 | 1,773.66 | 31.82 | 200.00 | 1,573.65 | 1,599.13 | 174.53 | 90.16% |
发出商品 | 901.75 | 16.18 | - | 901.75 | 901.75 | - | 100.00% |
委托加工物资 | 216.02 | 3.88 | - | 216.02 | 216.02 | - | 100.00% |
合计 | 5,573.17 | 100.00 | 437.27 | 5,135.90 | 5,204.49 | 368.68 | 93.38%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库龄 | |||
1年之内 | 1年以上 | 1年之内占比 | |||||
原材料 | 1,240.32 | 25.50 | 138.76 | 1,101.55 | 1,156.48 | 83.83 | 93.24% |
在产品 | 1,283.81 | 26.39 | 63.92 | 1,219.89 | 1,230.28 | 53.53 | 95.83% |
库存商品 | 1,460.50 | 30.03 | 231.45 | 1,229.04 | 1,331.04 | 129.45 | 91.14% |
发出商品 | 681.91 | 14.02 | - | 681.91 | 681.91 | - | 100.00% |
委托加工物资 | 197.64 | 4.06 | - | 197.64 | 197.64 | - | 100.00% |
合计 | 4,864.17 | 100.00 | 434.13 | 4,430.04 | 4,597.36 | 266.81 | 94.51%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占比(%)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库龄 | |||
1年之内 | 1年以上 | 1年之内占比 | |||||
原材料 | 916.74 | 24.91 | 111.58 | 805.17 | 805.17 | 111.58 | 87.83% |
1-1-363
在产品 | 1,121.87 | 30.49 | 74.98 | 1,046.88 | 1,055.06 | 66.81 | 94.04% |
库存商品 | 1,079.07 | 29.32 | 181.28 | 897.80 | 967.55 | 111.52 | 89.67% |
发出商品 | 508.86 | 13.83 | - | 508.86 | 508.86 | - | 100.00% |
委托加工物资 | 53.26 | 1.45 | - | 53.26 | 53.26 | - | 100.00% |
合计 | 3,679.80 | 100.00 | 367.83 | 3,311.97 | 3,389.89 | 289.91 | 92.12% |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结构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存货具体分析如下:
① 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916.74万元、1,240.32万元及1,508.35万元。出于公司生产效率的管控,同时为了快速高效的完成客户订单以增强竞争优势,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未来2个月的订单预测进行备料。2020年较2019年末增长35.30%,主要由于疫情的持续影响,为降低由于海外供应延缓所导致的生产原材料断供风险,海外进口物料会备货3个月。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和订单的增多,原材料规模呈增长趋势。2021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根据订单预测进行了备料。
② 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121.87万元、1,283.81万元及1,173.39万元。
在产品规模通常受产品的生产周期、材料备货期、期末客户订单需求及市场需求预测的综合影响,2020年末较2019年末稳定增长,主要系A.公司在保有原客户长期订单情况下新增订单量的提升;B.春节假期面临员工放假,为保障节日前后的销售不受生产安排的影响,前瞻性组织生产导致在产品增加。2021年末在产品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按照出货计划安排组织生产。
③ 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079.07万元、1,460.50万元及1,773.66万元。
1-1-364
2019年至2021年,库存商品占存货的比重较为稳定,逐年增长,主要系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年末在手订单增多,故期末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相应增长。
④ 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中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508.86万元、681.91万元及901.75万元。公司销售业务以送货至客户指定地点或报关完成,并在与客户约定的对账日双方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商品发出至双方核对完成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中发出商品会存在一定的占比,但各期期末占存货余额的比重较为稳定,增长幅度与销售增长的趋向一致。
(2)存货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时,以存货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月1日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2021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38.76 | 79.09 | 73.43 | 144.42 |
在产品 | 63.92 | 60.08 | 31.15 | 92.85 |
库存商品 | 231.45 | 148.65 | 180.10 | 200.00 |
合计 | 434.13 | 287.82 | 284.68 | 437.27 |
项目 | 2020年1月1日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2020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11.58 | 102.04 | 74.86 | 138.76 |
在产品 | 74.98 | 49.06 | 60.12 | 63.92 |
库存商品 | 181.28 | 144.25 | 94.07 | 231.45 |
合计 | 367.83 | 295.35 | 229.05 | 434.13 |
项目 | 2019年1月1日 | 本期计提金额 | 本期转回或转销 | 2019年12月31日 |
原材料 | 111.58 | 70.19 | 70.20 | 111.58 |
在产品 | 121.40 | 29.62 | 76.03 | 74.98 |
库存商品 | 198.73 | 130.09 | 147.55 | 181.28 |
1-1-365
合计 | 431.71 | 229.90 | 293.78 | 367.83 |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为保证产品交付速度,公司会根据需求预测对不同应用领域的产品进行一定的备货,受到价格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产品更新迭代、成本变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的部分存货存在跌价情况。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待抵扣税金 | 53.78 | 15.11 | 2.99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22 | 3.86 | 407.53 |
合计 | 59.00 | 18.97 | 410.5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10.51万元、18.97万元及59.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17%、0.04%及0.08%。2020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下降95.38%,主要系2019年预缴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大所致;2021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201.94%,主要系待抵扣税金金额增加较多所致。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固定资产 | 5,670.51 | 68.86 | 5,229.67 | 79.76 | 3,443.06 | 79.05 |
在建工程 | 677.01 | 8.22 | - | - | 47.33 | 1.09 |
使用权资产 | 336.69 | 4.09 | - | - | - | - |
无形资产 | 937.28 | 11.38 | 977.10 | 14.90 | 516.35 | 11.86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 - | 4.92 | 0.1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70 | 2.64 | 213.26 | 3.25 | 155.03 | 3.56 |
1-1-36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5.64 | 4.80 | 137.03 | 2.09 | 188.67 | 4.33 |
合计 | 8,234.83 | 100.00 | 6,557.07 | 100.00 | 4,355.35 | 100.00 |
重要的非流动资产具体分析如下:
1、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等。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账面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4,120.27 | 45.45 | 4,118.18 | 50.71 | 2,499.79 | 41.36 |
机器设备 | 4,100.39 | 45.23 | 3,288.82 | 40.49 | 2,843.39 | 47.04 |
运输设备 | 223.44 | 2.46 | 222.71 | 2.74 | 219.13 | 3.6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622.36 | 6.86 | 491.95 | 6.06 | 482.28 | 7.98 |
小计 | 9,066.45 | 100.00 | 8,121.66 | 100.00 | 6,044.58 | 100.00 |
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778.35 | 22.92 | 561.18 | 19.40 | 440.19 | 16.92 |
机器设备 | 2,047.45 | 60.29 | 1,806.59 | 62.47 | 1,660.83 | 63.84 |
运输设备 | 161.67 | 4.76 | 158.45 | 5.48 | 142.30 | 5.47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08.47 | 12.03 | 365.78 | 12.65 | 358.19 | 13.77 |
小计 | 3,395.94 | 100.00 | 2,891.99 | 100.00 | 2,601.52 | 100.00 |
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3,341.92 | 58.94 | 3,557.00 | 68.02 | 2,059.59 | 59.82 |
机器设备 | 2,052.94 | 36.20 | 1,482.23 | 28.34 | 1,182.55 | 34.35 |
运输设备 | 61.76 | 1.09 | 64.26 | 1.23 | 76.83 | 2.23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213.89 | 3.77 | 126.18 | 2.41 | 124.09 | 3.60 |
小计 | 5,670.51 | 100.00 | 5,229.67 | 100.00 | 3,443.06 | 100.00 |
(1)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1-1-3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443.06万元、5,229.67万元及5,670.51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①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每年均有配套的机器设备投入;②2019年川扬电子的厂房工程装修及配套设施完成,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609.48万元;③2020年隆扬电子购置台衡精密的厂房,房屋建筑物的原值为1,562.35万元,故2020年末房屋建筑物余额较2019年末涨幅较大。
公司目前固定资产运行良好,不存在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无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2)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情况
类别 | 项目 | 达瑞电子 | 飞荣达 | 恒铭达 | 世华科技 | 本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预计使用年限 | 5-20 | 20 | 20-30 | 20 | 20 |
机器设备 | 预计使用年限 | 2-10 | 10 | 10 | 5-10 | 10 |
运输设备 | 预计使用年限 | 5 | 5 | 4 | 4 | 5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预计使用年限 | 4-5 | 5 | 3-5 | 3-5 | 5 |
公司各类别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符合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
2、在建工程
2019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47.3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9%。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677.0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8.2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房屋装修 | 472.66 | - | - |
川扬电子厂房扩产 | 118.62 | - | - |
待安装设备 | 69.82 | - | - |
待验收软件 | 15.91 | - | - |
零星工程 | - | - | 36.74 |
1-1-368
车间隔断工程 | - | - | 10.60 |
小计 | 677.01 | - | 47.33 |
2020年末,相关在建工程均已完工,故2020年末无在建工程余额。2021年末,新增在建工程主要系拟新设台湾地区子公司的房屋装修项目、富扬电子办公室和厂房装修项目及川扬电子的厂房扩产项目。报告期内,在建工程不存在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及时转固的情况。
3、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账面原值 | |
2020年12月31日 | - |
会计政策变更 | - |
2021年1月1日 | - |
本期增加金额 | 389.40 |
本期减少金额 | - |
2021年12月31日 | 389.40 |
累计折旧 | |
2020年12月31日 | - |
会计政策变更 | - |
2021年1月1日 | - |
本期增加金额 | 52.71 |
本期减少金额 | - |
2021年12月31日 | 52.71 |
减值准备 | - |
账面价值 | - |
2021年12月31日 | 336.69 |
2020年12月31日 | - |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租赁期超过一
1-1-369
年的房屋建筑物租赁在该科目下核算。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系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租赁台湾衡器有限公司及亨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一)主要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16.35万元、977.10万元及937.2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86%、14.90%及11.38%,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土地使用权 | 846.59 | 90.32 | 874.41 | 89.49 | 399.45 | 77.36 |
软件及其他 | 90.69 | 9.68 | 102.69 | 10.51 | 116.91 | 22.64 |
小计 | 937.28 | 100.00 | 977.10 | 100.00 | 516.35 | 100.00 |
2020年末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2019年末增加了460.75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购置了土地及厂房,土地使用权原值为484.14万元。
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五、(二)主要无形资产”的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2019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4.9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0.11%,占比较小。
6、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1-1-370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807.28 | 121.52 | 868.54 | 130.44 | 567.82 | 86.75 |
存货跌价准备 | 437.27 | 66.19 | 434.13 | 65.58 | 367.83 | 55.63 |
未实现内部损益确认递延 | 42.22 | 6.79 | 69.25 | 10.39 | 84.31 | 12.65 |
未发放薪酬 | 83.13 | 12.47 | 45.70 | 6.85 | - | - |
未弥补亏损 | 53.65 | 10.73 | - | - | - | - |
小计 | 1,423.55 | 217.70 | 1,417.62 | 213.26 | 1,019.96 | 155.03 |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未实现内部损益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
(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公允价值变动 | 29.83 | 4.47 | - | - | 7.36 | 1.10 |
小计 | 29.83 | 4.47 | - | - | 7.36 | 1.10 |
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88.67万元、137.03万元及395.6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33%、2.09%及4.80%。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预付土地款 | 110.36 | 110.36 | 110.36 |
预付设备款 | 285.28 | 26.67 | 78.31 |
1-1-371
小计 | 395.64 | 137.03 | 188.67 |
预付土地款系公司子公司富扬电子预付给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的土地款,因该土地目前尚未履行招拍挂程序,故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2020年末增长188.72%,主要系公司拟在台湾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设子公司所需设备需较长时间的订购周期,故由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预付该部分设备款项进行订购。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2.68 | 3.25 | 2.64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02 | 3.41 | 3.47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64次、3.25次及2.68次,公司与主要客户约定了结算方式及信用期,信用期主要集中在收票后90~150天,其中,月结90天及月结120天较多。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约为136.89天、110.79天及134.34天,考虑到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主要自客户收讫发票起计算,较公司的应收账款入账时间有一定延迟,因此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略高于信用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情况与信用政策相符。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下降,主要系月结90天的客户收入增长较快,该部分客户资信高,回款均较为及时。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47次、3.41次及3.02次。公司根据订单和需求预测进行原材料采购并安排生产,同时为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会进行一定的备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
2、同行业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情况对比
同行业公司主要资产周转率情况与本公司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1-1-372
应收账款周转率 | 达瑞电子 | 4.11 | 4.32 | 5.78 |
飞荣达 | 2.96 | 2.90 | 3.06 | |
恒铭达 | 2.50 | 2.11 | 2.11 | |
世华科技 | 2.69 | 2.86 | 3.03 |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3.06 | 3.05 | 3.50 |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2.50-4.11 | 2.11-4.32 | 2.11-5.78 | |
本公司 | 2.68 | 3.25 | 2.64 | |
存货周转率 | 达瑞电子 | 5.77 | 5.65 | 7.68 |
飞荣达 | 3.80 | 4.33 | 5.31 | |
恒铭达 | 5.48 | 5.69 | 7.19 | |
世华科技 | 4.29 | 4.34 | 5.10 |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4.84 | 5.00 | 6.32 |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3.80-5.77 | 4.33-5.69 | 5.10-7.68 | |
本公司 | 3.02 | 3.41 | 3.47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9年和2021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选取的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2020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略高于选取的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的客户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客户的付款周期不同所致。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总体较为稳定。公司目前采取“以销定产,需求预测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在综合考虑订单交期、需求数量、交货频率及运输周期等合理制定生产计划。本公司的存货周转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低。主要系公司拥有从材料前体到模切产品的较为完整的电磁屏蔽材料垂直产业链体系。子公司富扬电子主要掌握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能进行电磁屏蔽材料真空磁控溅射、电镀等前端工序的加工,再交付给隆扬电子、川扬电子进行模切等后端工序的加工,最终形成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富扬电子生产的导电布生产周期通常为2~3周,由于生产周期相对较久,为满足客户交
1-1-373
期需求,富扬电子会根据隆扬电子及川扬电子的销售预测备2~3个月的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达瑞电子和恒铭达主要做后端模切产品;飞荣达规模较大,产品种类繁多,电磁屏蔽材料只是其业务的一部分;世华科技主要是生产功能性材料,无后端模切工序。而本公司拥有从前端材料到后端模切产品较为完整的电磁屏蔽材料垂直产业链体系,生产周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更长,故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总体来看,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业务模式、客户结算周期等相匹配,存货周转率与产品生产周期、公司备货周期等相匹配。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流动负债 | 8,975.10 | 97.24 | 8,710.80 | 100.00 | 4,254.24 | 99.97 |
非流动负债 | 254.89 | 2.76 | - | - | 1.10 | 0.03 |
合计 | 9,230.00 | 100.00 | 8,710.80 | 100.00 | 4,255.35 | 100.00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255.35万元、8,710.80万元及9,230.00万元,2020年末及2021年末负债总额较上年末分别增加了4,455.45万元及519.20万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负债规模也保持了相应的增长。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流动负债构成,总体来看,公司负债水平合理,财务风险较小。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保证借款 | 2,053.80 | - | - |
信用借款 | - | 3,262.45 | - |
1-1-374
质押借款 | - | - | 116.15 |
应计利息 | 0.30 | 0.88 | 0.03 |
小计 | 2,054.10 | 3,263.33 | 116.18 |
报告期内,短期借款的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借款银行 | 性质 | 借款本金 | 利率 | 期限 |
1 | 中国信托银行承德分行(注) | 质押借款 | 新台币500万元 | 1.0978% | 2019-12-24~2020-8-18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信用借款 | 500万美元 | 0.984% | 2020-12-22~2021-12-16 |
3 | 中国信托银行承德分行 | 保证借款 | 新台币9,000万元 | 1.05% | 2021-8-26~2022-2-25 |
注:利率为Taibor(1M)+0.72%,保证手续费1.0%。
中国信托银行承德分行的质押借款本金为新台币500万元。该笔借款以鼎炫控股的存单作为质押。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信用借款本金为500万美元。中国信托银行承德分行的保证借款本金为新台币9,000万元,该笔借款由鼎炫控股担保。截至2021年末,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3,078.78万元、3,720.26万元及4,692.17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72.35%、42.71%及50.8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采购规模的增加,采购应付款也相应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 序号 | 单位名称 | 金额 | 款项 性质 | 占比(%) | 关联关系 |
2021年12月31日 | 1 | 苏州迪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31.08 | 委外加工款、材料款 | 13.45 | 非关联方 |
2 | 晶华集团 | 339.55 | 材料款 | 7.24 | 非关联方 | |
3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2.15 | 材料款 | 6.44 | 非关联方 | |
4 | 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 | 289.92 | 材料款 | 6.18 | 非关联方 |
1-1-375
5 |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75.40 | 材料款 | 5.87 | 非关联方 | |
合计 | 1,838.10 | 39.18 | ||||
2020年12月31日 | 1 | 苏州迪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97.13 | 委外加工款 | 13.36 | 非关联方 |
2 | 晶华集团 | 296.14 | 材料款 | 7.96 | 非关联方 | |
3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45.22 | 材料款 | 6.59 | 非关联方 | |
4 | 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 | 188.10 | 材料款 | 5.06 | 非关联方 | |
5 | 苏州唐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6.99 | 材料款 | 4.76 | 非关联方 | |
合计 | 1,403.59 | 37.73 | ||||
2019年12月31日 | 1 | 苏州迪玛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94.50 | 委外加工款 | 16.06 | 非关联方 |
2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6.08 | 材料款 | 8.32 | 非关联方 | |
3 | 晶华集团 | 266.92 | 材料款 | 8.67 | 非关联方 | |
4 | 昆山圣诺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2.58 | 材料款 | 7.88 | 非关联方 | |
5 | 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 | 130.86 | 材料款 | 4.25 | 非关联方 | |
合计 | 1,390.94 | 45.18 |
注:上表中的应付账款余额均已按照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大主要是与公司稳定合作的原材料供应商以及委外加工商。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期末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应付股利 | - | - | 322.15 |
其他应付款 | 182.39 | 226.23 | 60.52 |
小计 | 182.39 | 226.23 | 382.68 |
2019年末应付股利余额为322.15万元,系川扬电子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73.83 |
Talent Hub Limited | - | - | 48.32 |
1-1-376
小计 | - | - | 322.15 |
上述应付股利已于2020年度完成支付。其他应付款按性质分类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股权转让款 | - | 149.03 | - |
保证金及押金 | 56.91 | 7.34 | 48.49 |
其他 | 125.47 | 69.86 | 12.03 |
小计 | 182.39 | 226.23 | 60.52 |
股权转让款系子公司香港欧宝收购萨摩亚ONBILLION及萨摩亚隆扬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该笔股权转让款已于2021年2月4日完成支付。股权转让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美元
出让方 | 受让方 | 目标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隆扬国际 | 香港欧宝 | 萨摩亚ONBILLION | 12.15 |
鼎炫投资 | 香港欧宝 | 萨摩亚隆扬 | 10.69 |
小计 | 22.84 |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将预收款项中的未开票增值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为61.65万元,占负债比例为1.45%;2020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9.06万元及2.33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0.22%及0.03%,占比较小。
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20.43万元及57.68万元,占负债比例分别为0.22%及0.62%,占比较小。
5、租赁负债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1-377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租赁付款额 | 346.59 | - |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34 | - | - |
小计 | 338.25 | -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7.83 | - | - |
租赁负债小计 | 250.42 | - | - |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入租赁负债科目核算,将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
(二)主要偿债指标
1、公司主要偿债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倍) | 7.77 | 5.87 | 8.22 |
速动比率(倍) | 7.20 | 5.37 | 7.4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1.83% | 15.09% | 10.8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6.79% | 13.51% | 7.48% |
财务指标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23,684.23 | 20,310.33 | 12,791.6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8.22、5.87及7.77,速动比率分别为7.44、5.37及7.20,各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良好,短期偿债能力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82%、15.09%及11.83%,总体维持较低水平,公司于2020年12月进行了增资扩股,增资完成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了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具有较好的营运资金管理能力,并通过适当的负债经营推动了业务收
1-1-378
入的持续增长及盈利能力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2,791.61万元、20,310.33万元及23,684.23万元,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总体保持较高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综上所述,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等指标均保持较好水平,偿债能力较强,无已到期未偿还的债务,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同行业公司比较情况
项目 | 公司名称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流动比率(倍) | 达瑞电子 | 10.14 | 3.00 | 5.43 |
飞荣达 | 1.25 | 1.66 | 1.46 | |
恒铭达 | 3.73 | 3.61 | 8.74 | |
世华科技 | 4.51 | 7.98 | 2.24 |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4.91 | 4.06 | 4.47 |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1.25-10.14 | 1.66-7.98 | 1.46-8.74 | |
本公司 | 7.77 | 5.87 | 8.22 | |
速动比率(倍) | 达瑞电子 | 9.59 | 2.53 | 4.74 |
飞荣达 | 0.92 | 1.32 | 1.14 | |
恒铭达 | 3.28 | 3.36 | 8.41 | |
世华科技 | 4.04 | 7.59 | 2.00 |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4.46 | 3.70 | 4.07 |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0.92-9.59 | 1.32-7.59 | 1.14-8.41 | |
本公司 | 7.20 | 5.37 | 7.44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达瑞电子 | 8.03% | 22.09% | 14.85% |
飞荣达 | 52.37% | 42.70% | 50.73% | |
恒铭达 | 21.52% | 22.83% | 10.27% | |
世华科技 | 6.80% | 7.30% | 30.47% | |
同行业公司平均值 | 22.18% | 23.73% | 26.58% | |
同行业公司区间 | 6.80%-52.37% | 7.30%-42.70% | 10.27%-5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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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 11.83% | 15.09% | 10.82% |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差异不大。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稳健的财务政策,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总体而言,公司的财务风险和运营风险较小。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0年9月,经公司股东决定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利润分配金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0.17 | 14,953.49 | 10,089.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547.82 | 5,917.56 | -10,196.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9.44 | -2,559.93 | 116.15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2.04 | -777.29 | 110.7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 | -7,339.12 | 17,533.83 | 119.79 |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7,380.07 | 38,857.16 | 30,051.1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11 | 500.62 | 77.5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180.18 | 39,357.79 | 30,128.6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952.81 | 14,799.46 | 11,01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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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23.77 | 3,519.53 | 3,450.1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60.12 | 4,047.20 | 3,852.0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43.31 | 2,038.11 | 1,724.8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580.01 | 24,404.30 | 20,038.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20,600.17 | 14,953.49 | 10,089.76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89.76万元、14,953.49万元及20,600.17万元。2019年度~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
26.3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大幅增加,反映出公司较高的收益质量。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净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补充资料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净利润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287.55 | 293.47 | 228.50 |
信用减值损失 | -61.26 | 300.72 | -24.02 |
固定资产折旧 | 600.20 | 367.54 | 433.16 |
无形资产摊销 | 41.15 | 23.39 | 15.0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1.27 | 2.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46 | -1.39 | 0.4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4 | 3.22 | 3.14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29.83 | - | -7.3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78.09 | 928.17 | -363.9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7.53 | -142.16 | -163.0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44 | -58.24 | 6.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添列) | 4.47 | -1.10 | 1.1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93.67 | -1,411.55 | -1,067.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8.90 | -6,387.80 | 102.8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92.74 | 1,521.73 | 338.39 |
其他-股份支付 | - | 2,853.02 | - |
1-1-3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0.17 | 14,953.49 | 10,089.76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494.11万元、-1,709.70万元及832.46万元,差额及其波动情况主要受经营性应收项目、经营性应付项目及存货规模变动的影响。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净利润及现金流与净利润的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达瑞电子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 21,887.22 | 13,661.27 | 26,406.43 |
净利润(万元) | 22,220.54 | 21,390.17 | 22,661.88 | |
现金流/净利润 | 0.98 | 0.64 | 1.17 | |
飞荣达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 -2,802.63 | 37,054.30 | 31,679.57 |
净利润(万元) | -2,658.66 | 20,714.36 | 35,259.30 | |
现金流/净利润 | 1.05 | 1.79 | 0.90 | |
恒铭达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 -4,480.05 | 14,295.82 | 17,018.51 |
净利润(万元) | 2,982.61 | 10,512.90 | 16,582.18 | |
现金流/净利润 | -1.50 | 1.36 | 1.03 | |
世华科技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 18,284.35 | 7,379.72 | 7,401.32 |
净利润(万元) | 18,428.13 | 12,892.10 | 8,158.42 | |
现金流/净利润 | 0.99 | 0.57 | 0.91 | |
发行人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万元) | 20,600.17 | 14,953.49 | 10,089.76 |
净利润(万元) | 19,767.71 | 16,663.19 | 10,583.87 | |
现金流/净利润 | 1.04 | 0.90 | 0.95 |
数据来源:同行业公司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得益于公司良好的销售及回款状况,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持续为正,与公司各期净利润相匹配。公司经营现金流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差异较小,符合行业惯例。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196.91万元、
1-1-382
5,917.56万元及-26,547.82万元。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支出和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赎回。2020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规模较大,主要系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购入台衡精密的土地及厂房,支付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金额为2,086.23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116.15万元、-2,559.93万元及-1,289.44万元。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规模较大,主要系增资扩股及银行借款,公司于2020年12月进行了增资扩股,吸收投资款金额为16,583.22万元,同时银行借款流入金额为3,296.05万元。同时,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规模较大,主要系分配现金股利22,322.15万元。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89.44万元,主要系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向银行借款2,053.80万元以及公司偿还银行贷款3,262.45万元等共同所致。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843.61万元、2,577.77万元及1,660.45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包括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新设立全资子公司。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台湾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在台湾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该子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设立登记工作。
(六)流动性风险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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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8.22、5.87及7.77,速动比率分别为7.44、5.37及7.20,各期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良好,流动性风险较小。
公司流动性风险的日常监测主要由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是一家电磁屏蔽材料专业制造商,主要从事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电磁屏蔽材料及完善的电磁干扰解决方案。公司电磁屏蔽类产品主要包括导电布、导电布胶带、屏蔽绝缘复合胶带、吸波材料、导电布泡棉、全方位导电海绵、SMT导电泡棉等,聚焦于消费电子领域,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电子产品上起到电磁屏蔽功能,实现电磁兼容的效果。同时,公司也从事部分绝缘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陶瓷片、缓冲发泡体、双面胶、保护膜、散热矽胶片等,应用于上述消费电子产品中,起到绝缘、缓冲保护、吸音减震、散热等效能。
公司自2000年设立以来,始终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创新,致力于改进生产技术工艺,不断完善产品效能。经过20余年在行业内的深耕,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目前已掌握电磁屏蔽材料生产中与前端材料制备、中端半成品加工、后端成品模切相关的多项核心技术,包括卷绕式真空磁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非开模模切技术和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不仅能有效提升电磁屏蔽产品的屏蔽效能和精密程度,还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其中,非开模模切技术与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可同时用于绝缘材料的生产,最大限度减少模切时产生的边料废品并提升废料排放效率,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绝缘材料的生产成本、提升模切效率。依托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公司电磁屏蔽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如电阻、屏蔽效能等均优于一般行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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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赋予了公司的电磁屏蔽材料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高质量、高稳定性的电磁屏蔽材料和高性能的绝缘材料,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已与富士康、广达、仁宝、和硕、英业达、立讯精密、东山精密、长盈精密等行业内知名的电子代工服务企业集团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苹果、惠普、华硕、戴尔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
报告期内,凭借着深厚的技术积累、稳定的客户关系,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26.31%。基于公司持续增长的经营业绩、优质的客户资源、高效的研发体系及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管理层自我评价认为: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及重大风险因素。
(八)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详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报告期内的资产重组情况”。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
(一)日后事项
2022年9月19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聚赫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新台币13,000.00万元。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1、申报会计师的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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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指引(2020年修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专字[2022]230Z2698号的《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隆扬电子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专项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1-6月的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司2022年1-6月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3、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2022年1-6月,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6月30日 | 变动率 |
资产总额 | 88,436.58 | 64,936.78 | 36.19% |
负债总额 | 10,500.25 | 6,623.64 | 58.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7,936.33 | 58,313.14 | 33.65%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1-6月 | 变动率 |
营业收入 | 20,378.67 | 19,335.00 | 5.40% |
营业利润 | 10,568.14 | 10,719.50 | -1.41% |
利润总额 | 10,559.43 | 10,723.97 | -1.53% |
净利润 | 9,145.13 | 9,297.14 | -1.6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45.13 | 9,297.14 | -1.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59.80 | 9,135.89 | -1.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99.17 | 11,102.98 | -1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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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0,378.6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5.40%。2022年1-6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45.13万元,同比下降1.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959.80万元,同比下降1.93%。2022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总体保持稳定。
4、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1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综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2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合理预计2022年1-9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区间为29,000万元至32,000万元,同比变动-6.81%至2.8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3,000万元至15,000万元,同比变动-13.04%至0.3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12,800万元至14,800万元,同比变动-
11.73%至2.07%。2022年1-9月,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与主要客户的合作保持稳定,预计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较为稳定。
上述2022年1-9月业绩情况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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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途如下表所示(按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建设期 | 实施主体 |
1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23,069.15 | 23,019.15 | 24个月 | 富扬电子 |
2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8,078.94 | 8,078.94 | 24个月 | 川扬电子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6,133.77 | 6,133.77 | 24个月 | 隆扬电子 |
合 计 | 37,281.86 | 37,231.86 |
注:“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总投资额为23,069.15万元,一期项目投资50万元,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更新;本次拟以募集资金23,019.15万元投资建设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和备案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 | 环保批文 |
1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淮管发改审备[2021]214号 | 淮园环表复[2021]18号 |
2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2012-500118-04-01-780351 | 渝(永)环准[2021]072号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2103-320566-89-01-954598 | 苏行审环评[2021]40209号 |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发行人以及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独立实施,不涉及与他人合作情况,实施后不新增同业竞争、不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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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制定了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专户进行集中管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发行人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相关协议。发行人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及经营战略的关系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主营业务及经营战略的关系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致力于打造全方位电磁屏蔽材料的研发、制造平台,重点服务于消费电子、智能穿戴等高端应用领域,并积极拓展5G通信、物联网等产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未来规划密切相关,对现有业务进行了扩展和深化。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安排,有助于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实现,有利于公司保持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业务创新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与研发中心项目。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制造、研发能力,满足公司自动化生产、拓展高端应用领域、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等需求,项目建成后将主要为消费电子、5G通信、物联网、智能穿戴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供电磁屏蔽材料。本次募集资金全部投向符合国家当前对于科技创新领域战略需求的产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23,069.15万元,由富扬电子负责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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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占地约27亩,总建筑面积38,274.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686万平方米电磁屏蔽、散热等相关材料以及9.46亿个模切产品的生产能力,将提高公司产品产能、扩大产品类别和市场规模,巩固公司在相关产品应用领域的竞争地位,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及其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电磁屏蔽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为产能消化奠定坚实的基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智能化、轻量化、小型化、复杂化、集成化成为电子产品的普遍发展趋势,内部元器件数量增多、精密度提升,但结构更加紧凑。由于电子产品功能增加、信号传输频率增高、速率增快,各电子元器件间产生的电磁干扰现象加剧,对电磁屏蔽产品的屏蔽效能要求不断提高,带来电磁屏蔽产业新的发展机遇。根据BCCresearch预测,全球电磁屏蔽材料市场规模将从2018年的70亿美元增长到2023年93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7%。此外,终端品牌商因其个性化设计,对电磁屏蔽材料有着独特的性能和尺寸需求,在电子产品设计阶段往往要求供应链企业能够协同开发,为其提供个性化的电磁屏蔽解决方案,因此旺盛的电磁屏蔽产品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公司具备垂直整合能力,能够快速满足客户的需求
电磁屏蔽材料的技术水平主要由其材料主导,材料的电导率、磁导率及厚度是屏蔽效能的三个基本因素。随着电子设备性能升级和通讯技术的进步,推动电磁屏蔽材料向屏蔽效能更高、屏蔽频率更宽、综合性能更优良的方向发展。公司始终将产品的质量放在核心位置,从源头把控产品的品质,掌握了从基础材料到模切成品的全流程生产工艺,能够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进行快速反应并精准开发新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的升级需求,具备优异的垂直整合能力。
此外,公司在产品开发设计、原料选择、生产管控、品质检验、仓储管理等环节,已经建立并执行了科学、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能够在保证产品性能和品质优势的同时,减少材料损耗控制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快速满足客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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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拥有稳定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快速的市场响应能力,获得了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进入了行业一流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长期服务于苹果、惠普、华硕、戴尔,以及富士康、广达、立讯精密、和硕等全球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商和制造厂商,由于上述厂商对下游供应链体系有严格的准入流程和标准,行业内优秀的电磁屏蔽产品供应商拥有较为稳定的市场份额。针对下游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提升,公司凭借着多年的生产制造经验和较强的研发实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响应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开展深度开发合作,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体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同时,长期与优质客户开发合作的丰富经验,使得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产品的最新动态,提前布局新产品、新工艺,抢得市场先机。
综上所述,未来的市场需求、优异的垂直整合能力及稳定的客户资源能够有效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成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生产能力,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别,推动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23,069.15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3,019.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比例 |
1 | 厂房建设 | 10,574.39 | 45.94%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7,011.90 | 30.46% |
3 | 工程预备费用 | 879.31 | 3.82%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4,553.55 | 19.78% |
合计 | 23,019.15 | 100.00% |
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用)为7,011.90万元,设备采购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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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导电布 | 1 | 真空磁控溅射机 | 3 | 260.00 | 780.00 |
2 | 铜复合机 | 40 | 12.00 | 480.00 | |
3 | 镍复合机 | 8 | 13.00 | 104.00 | |
4 | 铜在线回收装置 | 2 | 38.00 | 76.00 | |
5 | 镍在线回收装置 | 1 | 20.00 | 20.00 | |
6 | 纯水机 | 2 | 30.00 | 60.00 | |
7 | 配液处理槽 | 8 | 6.00 | 48.00 | |
8 | 缓冲槽 | 3 | 2.00 | 6.00 | |
9 | 补液槽 | 6 | 2.00 | 12.00 | |
10 | 三防处理机 | 1 | 23.00 | 23.00 | |
11 | 压光机 | 1 | 36.00 | 36.00 | |
12 | 验布机 | 1 | 8.00 | 8.00 | |
13 | 切边机 | 2 | 12.00 | 24.00 | |
14 | 精密烘箱 | 3 | 10.00 | 30.00 | |
15 | 电子精密厚度计 | 3 | 0.60 | 1.80 | |
16 | 数显游标卡尺 | 2 | 0.10 | 0.20 | |
17 | 精密微欧仪 | 2 | 5.00 | 10.00 | |
18 | 织物目数仪 | 2 | 1.00 | 2.00 | |
19 | 精密天平 | 2 | 2.00 | 4.00 | |
20 | 数字万用表 | 4 | 0.15 | 0.60 | |
21 | 盐雾测试实验机 | 1 | 8.00 | 8.00 | |
22 | 拉力测试仪 | 1 | 9.00 | 9.00 | |
23 | 剥离力测试机 | 1 | 15.00 | 15.00 | |
24 | 屏显放大镜 | 1 | 1.00 | 1.00 | |
25 | 显微镜 | 1 | 3.00 | 3.00 | |
26 | 大型冰水机 | 2 | 8.00 | 16.00 | |
27 | 真空蒸发器 | 2 | 32.00 | 64.00 | |
28 | 在线PH计 | 10 | 0.8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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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涂层测厚仪 | 1 | 15.00 | 15.00 | |
30 | 频谱分析仪 | 1 | 35.00 | 35.00 | |
31 | 综合水处理设备 | 1 | 76.00 | 76.00 | |
32 | 涂布机 | 1 | 100.00 | 100.00 | |
导电薄膜 | 33 | 卷绕镀膜机 | 1 | 300.00 | 300.00 |
34 | 铜复合机 | 4 | 20.00 | 80.00 | |
35 | 镍复合机 | 1 | 25.00 | 25.00 | |
36 | 导卷机 | 2 | 13.00 | 26.00 | |
37 | 镀层厚度测量分析仪 | 1 | 32.00 | 32.00 | |
38 | 镀层结合力分析仪 | 1 | 15.00 | 15.00 | |
导电海绵 | 39 | 泡棉前处理设备 | 1 | 45.00 | 45.00 |
40 | 铜泡棉复合机 | 1 | 18.00 | 18.00 | |
41 | 镍泡棉复合机 | 1 | 18.00 | 18.00 | |
导热硅胶 | 42 | 压延机 | 3 | 35.00 | 105.00 |
43 | 5L搅拌机 | 1 | 5.00 | 5.00 | |
44 | 100L搅拌机 | 5 | 26.00 | 130.00 | |
45 | 冰水机 | 5 | 3.00 | 15.00 | |
46 | 界面式导热系数测试仪 | 1 | 150.00 | 150.00 | |
47 | 粘度计 | 1 | 3.20 | 3.20 | |
48 | 锥入度计 | 1 | 3.00 | 3.00 | |
49 | 硬度计 | 1 | 2.00 | 2.00 | |
50 | 密度计 | 1 | 1.50 | 1.50 | |
51 | PH计 | 3 | 0.80 | 2.40 | |
52 | 鼓风烘箱 | 1 | 3.00 | 3.00 | |
53 | 恒温恒湿箱 | 1 | 6.00 | 6.00 | |
54 | 冷热冲击测试箱 | 1 | 28.00 | 28.00 | |
55 | 活性炭吸附处理箱 | 1 | 15.00 | 15.00 | |
56 | 裁切机 | 1 | 8.00 | 8.00 | |
57 | 冲床 | 1 | 1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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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波材 | 58 | 高速分散机 | 1 | 35.00 | 35.00 |
59 | 真空搅拌脱泡机 | 1 | 25.00 | 25.00 | |
60 | 研磨机 | 1 | 15.00 | 15.00 | |
61 | 涂布机 | 1 | 26.00 | 26.00 | |
62 | 热压机 | 1 | 22.00 | 22.00 | |
63 | 冷压机 | 1 | 18.00 | 18.00 | |
64 | 出片机 | 1 | 15.00 | 15.00 | |
65 | 开练机 | 1 | 18.00 | 18.00 | |
66 | 捏合机 | 1 | 16.00 | 16.00 | |
67 | 硫化机 | 1 | 10.00 | 10.00 | |
68 | 分切复卷机 | 1 | 13.00 | 13.00 | |
69 | 贴合机 | 1 | 14.00 | 14.00 | |
70 | 测试暗室 | 1 | 300.00 | 300.00 | |
71 | 磁导率测试仪 | 1 | 100.00 | 100.00 | |
72 | 矢量网络分析仪 | 1 | 150.00 | 150.00 | |
73 | 密度仪 | 1 | 1.50 | 1.50 | |
74 | 硬度计 | 1 | 2.00 | 2.00 | |
75 | 高低温循环测试机 | 1 | 28.00 | 28.00 | |
76 | TGA测试仪 | 1 | 24.00 | 24.00 | |
77 | 电镜扫描仪 | 1 | 50.00 | 50.00 | |
78 | 老化箱 | 1 | 9.00 | 9.00 | |
79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1 | 27.00 | 27.00 | |
80 | 电阻测试仪 | 1 | 2.00 | 2.00 | |
模切扩产 | 81 | 圆刀机 | 8 | 160.00 | 1,280.00 |
82 | 模切机 | 8 | 15.00 | 120.00 | |
83 | 贴合机 | 2 | 18.00 | 36.00 | |
84 | 单轴切卷机 | 2 | 26.00 | 52.00 | |
85 | 双轴切卷机 | 2 | 28.00 | 56.00 | |
86 | 半断裁切机 | 6 | 5.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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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全断裁切机 | 6 | 5.00 | 30.00 | |
88 | 自动跳切机 | 2 | 8.00 | 16.00 | |
89 | 冲床 | 2 | 18.00 | 36.00 | |
90 | 多功能贴合机 | 4 | 10.00 | 40.00 | |
91 | 泡棉成型机 | 10 | 15.00 | 150.00 | |
92 | 小孔套冲线 | 4 | 58.00 | 232.00 | |
93 | 初期力测试仪 | 1 | 10.00 | 10.00 | |
94 | 保持力测试仪 | 1 | 10.00 | 10.00 | |
95 | 剥离力测试仪 | 2 | 15.00 | 30.00 | |
96 | 电子厚度计 | 3 | 0.60 | 1.80 | |
97 | 切割打样机 | 1 | 12.00 | 12.00 | |
98 | 二次元影像测试仪 | 1 | 9.00 | 9.00 | |
99 | 三次元影像测试仪 | 1 | 15.00 | 15.00 | |
100 | 数显游标卡尺 | 10 | 0.09 | 0.90 | |
环保检测 | 101 | ICP-OES光谱仪 | 1 | 35.00 | 35.00 |
102 | IC色谱仪 | 1 | 35.00 | 35.00 | |
103 | EXD光谱分析仪 | 1 | 30.00 | 30.00 | |
104 | 铜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05 | 镍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06 | COD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07 | 磷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08 | 氨氮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09 | TN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10 | SS含量在线分析仪 | 1 | 22.00 | 22.00 | |
111 | 铜含量检测仪 | 1 | 12.00 | 12.00 | |
112 | 镍含量检测仪 | 1 | 12.00 | 12.00 | |
113 | COD含量检测仪 | 1 | 12.00 | 12.00 | |
114 | 磷含量检测仪 | 1 | 12.00 | 12.00 | |
115 | 氨氮含量检测仪 | 3 | 12.00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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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TN含量检测仪 | 1 | 12.00 | 12.00 | |
117 | SS含量检测仪 | 1 | 12.00 | 12.00 | |
118 | 氨气检测仪 | 1 | 6.00 | 6.00 | |
软件系统 | 119 | MES生产管理系统 | 1 | 230.00 | 230.00 |
120 | WMS仓储管理系统 | 1 | 200.00 | 200.00 | |
合计 | 281 | - | 7,011.90 |
4、项目实施进度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如下:
月 实施阶段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报告编制及审批 |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 ||||||||||||
厂房新建及装修 | ||||||||||||
设备招投标、订货 | ||||||||||||
设备到货安装 | ||||||||||||
劳动培训及试生产 | ||||||||||||
投入生产及竣工验收 |
5、募投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和最新进度
本投资项目选址于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紧贴富扬电子厂区,拟使用土地面积约27亩,该项目拟占用的土地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用地尚未进行招拍挂程序。经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但尚未取得用地指标。根据富扬电子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的约定: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27亩,其选址范围为富扬电子现有厂区附近空地。公司通过报名竞买方式,对该宗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进行竞价交易并受让,该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富扬电子项目开工前,根据富扬电子建设进度计划,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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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手续。
根据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的红线图,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的用地面积为18,40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021年4月7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的函》:“贵公司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于2021年1月5日与淮安经开区签约,项目总投资2.3亿元。项目选址位于深圳东路以南,景秀路以东,占地约27亩。富扬电子已完成工商注册、项目备案、环评申报及批复手续。目前,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0〕284号),全省已暂停土地指标报批手续办理,预计将于2021年三季度继续报批土地指标。富扬电子取得上述项目用地不存在重大障碍,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充足,符合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要求的地块较多。若因当前地块审批时间较长或富扬电子未能竞得该地块等情形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我委将积极协调其他适宜地块,使得上述项目正常推进。”
2021年8月3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商请对富扬电子地块开展土地指标报批前期工作的函》,本次拟报批剩余27.6亩土地指标,因该地块位于清江浦区,已于2011年左右完成了被征地农民补偿,请清江浦区配合完成土地指标报批所需的公告公示、征地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
2021年8月12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富扬电子出具《关于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的说明》,目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经启动开展土地指标报批前期工作,开展征地清表工作,后续按照流程推进土地预审及土地挂牌等手续,预计2021年第四季度土地挂牌出让。富扬电子的拿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及实际进展情况,均符合国家及地方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募投用地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存在无法落实的风险。
2021年11月12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照工作流程完成该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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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用地预审工作并出具编号为用字第320800202100030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2022年1月24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富扬电子出具《关于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的说明》,目前涉及本项目用地指标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本项目的土地预审工作,后续按照流程将推进土地挂牌等手续,预计将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土地出让。
2022年8月2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向富扬电子出具《关于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用地进展情况的说明》,目前涉及本项目用地指标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土地预审工作已完成,后续按照流程将推进土地挂牌等手续,预计将于2022年第四季度进行土地挂牌。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产业用地储备充沛,若本次土地拍卖不成功,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进行协调。如发行人用协调地块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将根据新地块对项目的用电、污水管网规划进行微调,实施计划会因为协调地块拍卖导致时间后移,项目效益会因为地块面积的微调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发行人采用协调地块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对项目的选址、用电、污水管网、实施计划及效益情况构成一定影响但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8,078.94万元,由川扬电子负责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川扬电子厂区内,项目占地4,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33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9.77亿个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的生产能力,将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检测水平和产品效能,巩固公司在相关产品应用领域的竞争地位,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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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及其与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公司与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为了更好地服务下游客户,公司在重庆就近设厂布局产能,满足客户同步开发及快速响应需求,多年以来与下游优质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客户涵盖了广达、仁宝、英业达、和硕、蓝天电脑集团等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制造商,产品最终应用于惠普、华硕、戴尔等知名终端品牌。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产品设计和功能层出不穷,客户对供应商不仅要求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还需要供应商有快速的同步开发能力,因此一方面不会轻易更换现有产品的供应商,另一方面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会更多考虑现有合格供应商。目前川扬电子已经进入了惠普、华硕、戴尔、联想等知名品牌商,以及广达、和硕、英业达等世界知名笔记本电脑制造厂商供应商体系。经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已具备一定的品牌效应,有助于继续开拓市场,因此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新增产能消化提供较好的保障。
(2)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能够全方位满足客户多种需求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进步,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9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6项。公司掌握了多种电子材料制作工艺和加工工艺,具备生产效率高、良率品质优、损耗低等多项技术优势,2019年川扬电子被认定为“重庆市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凭借熟练掌握的工艺技术和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能够针对客户对产品的功能、外观等设计需求进行快速开发,在产品试样成功后提供高效、优质的批量供货,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产品种类也不断延伸,涵盖了电磁屏蔽材料、导热材料、缓冲材料、绝缘材料、光电材料等。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引入高素质研发人才,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和功能,为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技术保障。
(3)公司具备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公司设立之初,就将产品的质量放在核心位置,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ECQ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同时产品符合欧盟RoHS有害环境物质管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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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公司制定并执行了涵盖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环节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进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和出货检验过程来提升公司产品的可靠性和良品率,对各环节实行严格的控制流程和规范。公司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将有利于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的可靠性和生产过程的高良率,从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综上,现有的优质客户资源、技术研发能力及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能够有效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的建成也将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生产能力,推动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8,078.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比例 |
1 | 厂房建设 | 3,057.74 | 37.85%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3,187.90 | 39.46% |
3 | 工程预备费用 | 312.28 | 3.87% |
4 | 铺底流动资金 | 1,521.02 | 18.83% |
合计 | 8,078.94 | 100.00% |
本项目的设备购置费(含安装费用)为3,187.90万元,设备采购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碳带打印机 | 9 | 4 | 36 |
2 | 收料机 | 9 | 5 | 45 |
3 | 放料机 | 9 | 5 | 45 |
4 | 卷对卷双头全自动打孔机 | 2 | 31 | 62 |
5 | 跳切贴标机 | 15 | 39 | 585 |
6 | 自动贴标签机(含二维码) | 3 | 65 | 195 |
7 | 自动贴导电泡棉机 | 4 | 50 | 200 |
8 | 自动对贴导电布机 | 4 | 5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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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切卷机 | 2 | 22 | 44 |
10 | 泡棉成型机 | 3 | 22 | 66 |
11 | 泡棉小成型机 | 3 | 12 | 36 |
12 | 泡棉分条机 | 2 | 14 | 28 |
13 | 多层贴合机 | 9 | 13 | 117 |
14 | 贴合机 | 2 | 40 | 80 |
15 | 切片机 | 10 | 10 | 100 |
16 | 半断分条机 | 2 | 46 | 92 |
17 | 直切机 | 5 | 15 | 75 |
18 | 切割机 | 2 | 18 | 36 |
19 | 异步套冲模切机 | 10 | 35 | 350 |
20 | 电子天秤 | 4 | 3 | 12 |
21 | 电子精密厚度计 | 3 | 0.8 | 2.4 |
22 | 数字万用表 | 3 | 0.4 | 1.2 |
23 | 数显游标卡尺 | 10 | 0.1 | 1 |
24 | 拉力测试机 | 1 | 12 | 12 |
25 | 剥离力测试机 | 2 | 40 | 80 |
26 | 屏显放大镜 | 10 | 2.5 | 25 |
27 | 显徼镜 | 12 | 4 | 48 |
28 | 二次元量测仪 | 3 | 25 | 75 |
29 | 三次元量测仪 | 1 | 35 | 35 |
30 | 高低温测试仪 | 1 | 40 | 40 |
31 | 抗老化测试仪 | 1 | 8 | 8 |
32 | 导磁率测试仪 | 1 | 147 | 147 |
33 | 硬度计 | 2 | 3 | 6 |
34 | 色差仪 | 1 | 1.4 | 1.4 |
35 | 密度测试仪 | 1 | 1.9 | 1.9 |
36 | 设备云端管理系统 | 1 | 150 | 150 |
37 | 仓储管理系统 | 1 | 150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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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3 | - | 3,187.90 |
4、项目实施进度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如下:
月 实施阶段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24 |
报告编制及审批 |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 ||||||||||||
厂房新建及装修 | ||||||||||||
设备招投标、订货 | ||||||||||||
设备到货安装 | ||||||||||||
劳动培训及试生产 | ||||||||||||
投入生产及竣工验收 |
5、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本投资项目选址于川扬电子厂区内,拟使用土地面积为4,669平方米,该项目拟占用的土地已经取得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1928号、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2171号、渝(2018)永川区不动产权第000492298号《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投资6,133.77万元,在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的现有厂区3号厂房新建5,586.76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公司将在现有的研发基础上,体系化、平台化拓展公司的科研能力,前瞻性抓住市场发展趋势,从新型材料应用开发、工艺开发、设备开发、新品应用开发多个方面建立创新平台基础,以提高公司电磁屏蔽领域的设计研发能力、材料应用研发能力以及工艺创新开发能力,综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土地规划用途,不存在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
1-1-402
情形。同时,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全面提升公司研发实力,有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将完善产品检测能力,综合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将有助于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公司研发团队,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长期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能力和深厚的技术积累
电磁屏蔽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深厚的技术积累,来满足下游产业快速迭代和不断升级的性能要求,实现快速规模化生产和稳定的产品品质。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技术创新,在设计开发和工艺技术上不断积累,产品品类齐全、质量稳定、可靠性高,可实现快速高效地批量生产。针对下游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不断设计开发出高附加值的产品,提供定制化电磁屏蔽解决方案。
公司深耕电磁屏蔽材料行业,主要产品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列。截至2021年底,公司拥有专利9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2019年公司被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认定为“苏州市高性能屏蔽导热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8年被苏州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联合认定为“苏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公司具备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
公司深耕电磁屏蔽材料领域二十年,注重核心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研发团队的建设,能够针对新产品的前期开发、试样,中期生产加工,以及后期服务的各个环节展开深入研究和测试,并且具备多产品同时开发,快速响应客户的需要。公司的研发团队不仅需要对各类材料的特性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并且在生产工艺上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掌握多种材料的配方工艺、成型工艺以及模切加工工艺,降低生产损耗,提高生产效率。截至2021年底,公司研发人员87人,约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81%。公司多年的人才及技术的积累,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
公司设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和组织架构,下设新品开发部、新材料开发部、
1-1-403
工艺开发部和技术项目部,主要承担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设计、测试、改进等工作。公司各研发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形成了高效的研发体系,为客户开发多元化的电磁屏蔽材料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一方面自主研发新材料和新产品,持续研发具有更高屏蔽效能和柔性化程度的电磁屏蔽材料以及性能更佳的绝缘材料,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应用范围;另一方面不断改进制造工艺,提升生产效率,减少材料损耗,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公司建立了完整的研究开发管理制度,包含《研发中心项目管理制度》、《研发人员保密管理规范》、《研发中心知识产权专利管理标准》、《新材料开发及管理工作制度》、《新工艺研发工作制度》、《新品开发及管理工作制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制度》等,形成了规范的研发体系。公司研发部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配合,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能够及时响应客户定制化需求。
3、研发中心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是引进先进研发及测试设备,吸引优秀研发团队,重点打造行业内领先的研发创新平台。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与核心技术密切相关,是对核心技术的进一步开发,涉及新材料开发、工艺改进、工序优化、自动化率提升、模治具开发、创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扩展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影响力,巩固公司在电磁屏蔽材料研发与制造领域的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133.77万元,其中包括基础建设及装修费用2,455.3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2,582.40万元,流动资金投入1,09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比例 |
1 | 基础建设及装修 | 2,455.37 | 40.03% |
2 | 设备购置 | 2,582.40 | 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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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动资金投入 | 1,096.00 | 17.87% |
总投资 | 6,133.77 | 100.00% |
本项目设备购置费用(含安装调试费用)为2,582.40万元,设备采购计划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1 | dB网络分析仪-A | 2 | 25.00 | 50.00 |
2 | 3D全自动影像测试仪 | 2 | 40.00 | 80.00 |
3 | 精密欧姆仪 | 2 | 1.00 | 2.00 |
4 | 绝缘电阻欧姆仪 | 2 | 5.00 | 10.00 |
5 | 全自动压缩阻抗测试仪 | 2 | 10.00 | 20.00 |
6 | 初粘力测试仪 | 3 | 0.30 | 0.90 |
7 | 保持力测试仪 | 3 | 1.00 | 3.00 |
8 | 剥离力测试仪 | 3 | 3.00 | 9.00 |
9 | 电子厚度计 | 4 | 0.25 | 1.00 |
10 | 数显游标卡尺 | 4 | 0.10 | 0.40 |
11 | 数显千分高度规 | 2 | 0.40 | 0.80 |
12 | 螺旋千分尺 | 1 | 0.10 | 0.10 |
13 | 光学数显测量仪組 | 3 | 19.00 | 57.00 |
14 | 数字万用表 | 3 | 0.20 | 0.60 |
15 | 高低温老化箱 | 1 | 15.00 | 15.00 |
16 | 盐雾测试实验机 | 1 | 8.00 | 8.00 |
17 | ICP-OES光谱仪 | 1 | 34.00 | 34.00 |
18 | IC色谱仪 | 1 | 35.00 | 35.00 |
19 | PH计 | 1 | 0.50 | 0.50 |
20 | EDX分析仪 | 2 | 20.00 | 40.00 |
21 | 万能试验机 | 1 | 17.00 | 17.00 |
22 | 阻抗分析仪 | 2 | 10.00 | 20.00 |
23 | 电感测试仪 | 1 | 2.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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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1 | 39.00 | 39.00 |
25 | 精密电子天平 | 2 | 2.00 | 4.00 |
26 | 阻抗分析仪器 | 1 | 50.00 | 50.00 |
27 | 电热鼓风干燥箱 | 1 | 2.00 | 2.00 |
28 | 介电系数测试仪 | 1 | 5.00 | 5.00 |
29 | X射线荧光光谱仪 | 1 | 35.00 | 35.00 |
30 | LCR数字电桥 | 1 | 2.00 | 2.00 |
31 | 闪射法导热仪 | 1 | 68.00 | 68.00 |
32 | 光学数显测量仪組 | 1 | 19.00 | 19.00 |
33 | 冷热冲击测试机 | 1 | 24.00 | 24.00 |
34 | 盐雾测试机 | 1 | 2.60 | 2.60 |
35 | 色差仪 | 1 | 18.60 | 18.60 |
36 | 分光测色仪 | 1 | 22.00 | 22.00 |
37 | 雾度仪 | 1 | 8.00 | 8.00 |
38 | 介电强度测定仪 | 1 | 10.00 | 10.00 |
39 | 耐摩擦试验机 | 1 | 4.00 | 4.00 |
40 | 胶带测厚仪 | 1 | 4.30 | 4.30 |
41 | 烤箱 | 3 | 20.00 | 60.00 |
42 | 密度测试仪 | 1 | 0.50 | 0.50 |
43 | 邵氏00硬度计 | 1 | 0.30 | 0.30 |
44 | 拉压力试验机 | 3 | 25.80 | 77.40 |
45 | 回弹率测试仪 | 1 | 1.20 | 1.20 |
46 | 压缩变形测试仪 | 1 | 1.50 | 1.50 |
47 | 伸长率测试仪 | 1 | 5.00 | 5.00 |
48 | 摩擦系数测试仪 | 1 | 1.50 | 1.50 |
49 | 刮板细度计 | 1 | 0.20 | 0.20 |
50 | 高稳度毫欧姆表 | 1 | 1.60 | 1.60 |
51 | 粘度计 | 1 | 2.00 | 2.00 |
52 | 恒温鼓风干燥箱 | 1 | 15.00 | 15.00 |
1-1-406
53 | 四探针测试仪 | 1 | 1.00 | 1.00 |
54 | 低温恒温水槽 | 2 | 5.00 | 10.00 |
55 | 显微镜 | 2 | 3.20 | 6.40 |
56 | 金相显微镜 | 2 | 3.50 | 7.00 |
57 | 涂层测厚仪 | 1 | 15.00 | 15.00 |
58 | 耐折斷裂老化试验机 | 3 | 2.00 | 6.00 |
59 | 抛磨机 | 2 | 11.00 | 22.00 |
60 | 测试治具 | 4 | 1.00 | 4.00 |
61 | 微电脑电热板 | 1 | 0.30 | 0.30 |
62 | 热塑机 | 1 | 1.00 | 1.00 |
63 | 裁切机 | 2 | 2.70 | 5.40 |
64 | 压合机 | 1 | 7.40 | 7.40 |
65 | 压合机 | 2 | 35.00 | 70.00 |
66 | 冲切机 | 5 | 5.00 | 25.00 |
67 | 冲切机 | 1 | 8.50 | 8.50 |
68 | 圆刀模切机 | 3 | 178.00 | 534.00 |
69 | 十字异步模切机器 | 4 | 25.00 | 100.00 |
70 | 镭射精雕机 | 3 | 50.00 | 150.00 |
71 | 套冲模切线-420 | 4 | 52.50 | 210.00 |
72 | 套冲模切线-200 | 2 | 32.00 | 64.00 |
73 | 激光切割机 | 6 | 18.00 | 108.00 |
74 | 自动化贴装机 | 2 | 35.00 | 70.00 |
75 | 自动化对贴机 | 3 | 13.00 | 39.00 |
76 | 胶带刀片切割机 | 5 | 6.00 | 30.00 |
77 | 泡棉研发成型线 | 1 | 10.00 | 10.00 |
78 | 研发涂布机 | 1 | 10.00 | 10.00 |
79 | 加温贴合机 | 1 | 8.00 | 8.00 |
80 | 电脑切割机器 | 3 | 5.50 | 16.50 |
81 | 电脑 | 3 | 0.80 | 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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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电脑 | 3 | 0.50 | 1.50 |
83 | 管理系统软件 | 1 | 150.00 | 150.00 |
合计 | 156 | - | 2,582.40 |
5、项目实施进度规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建设计划进度表如下:
项目 | T | T+1 | ||||||
Q1 | Q2 | Q3 | Q4 | Q1 | Q2 | Q3 | Q4 | |
工程设计及前期准备 | ||||||||
土建施工 | ||||||||
设备购置安装 | ||||||||
人员招募、培训 | ||||||||
试运行及验收 |
6、投资项目的选址、拟占用土地面积、取得方式及土地用途
本项目选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顺昶路99号的现有厂区3号厂房,使用自有土地,对现有厂房进行装修改造,项目总建筑面积5,586.76平方米。该项目拟占用的土地已经取得苏(2020)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115252号《不动产权证书》,取得方式为转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建设厂房、购置生产及研发设备等,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将有所增加,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项目达产后,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为1,881.13万元,年新增销售收入36,150.00万元,年新增净利润8,577.53万元,项目盈利能力将会逐步提高,达产后的新增净利润足以覆盖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因此,从中长期看,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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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支出对未来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保持了较强的技术支持服务能力并获得主要应用领域内知名企业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奠定了公司在电磁屏蔽行业的优势。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未来研发支出将继续加大,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取得更为优异的经济效益,为股东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规划与目标
公司秉承“满足员工、满足客户、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国际领先的消费电子领域电磁屏蔽、绝缘、散热、缓震等解决方案提供商。为有效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公司将紧跟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方向,增强技术研发实力,不断加强新型材料的研发力度,延伸公司产业链;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公司依托自身出色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EMI/EMC产品应用经验,以“智能制造升级、新材料应用开发”为目标,致力于打造新型电磁屏蔽材料研发制造中心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电磁波干扰、绝缘、散热、缓震解决方案。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抓住本次发行上市的历史机遇,以企业文化和愿景为引领,以技术研发和创新为驱动,以产品品质和服务为支撑,以客户需求和价值为导向,巩固公司在现有EMI/EMC产品市场的优势地位,争取在极薄EMI屏蔽膜、5G高频用挠性覆铜板、超薄两层挠性覆铜板、纳米石墨散热屏蔽复合材料等新型材料领域取得突破,重点拓展5G通讯、物联网、智慧汽车、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新兴电子产业,推进智能制造在公司产品中的运用,提高新型材料在主营产品中的占比,为提升并带动EMI屏蔽材料市场的快速增长做出贡献。未来公司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将公司打造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磁波干扰、散热、缓震等解决方案提供商。
(二)发行人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的具体规划及措施
1、主营业务拓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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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游客户产品设计与制造过程中,公司产品主要用于解决电磁干扰、绝缘、散热、缓震等问题,属于定制化的EMI屏蔽材料、绝缘材料和散热材料,涉及种类繁多,具有广泛的行业应用空间。公司客户目前主要分布于消费电子领域,未来三年,公司计划在现有领域中争取更多的新产品开发业务并大力拓展新的优质客户,同时积极布局5G通讯、物联网、智慧汽车、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高端产业领域,拓展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继续扩充业务部、工程研发部、品保部及生产部人员。不同应用领域对EMI屏蔽材料的要求不同,公司将针对不同应用行业引进专业化的销售服务团队,帮助客户在设计产品时,更好解决电磁干扰、或散热、抗震等问题,不断提升公司的专业服务水平及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多、更优的研发、制造解决方案,扩大公司在EMI屏蔽材料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
(2)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加快产品开发速度,提高产品开发能力,提高新产品的测试标准,优化产品的测试水平,进一步降低新产品开发成本,增强量产产品的品质稳定性,帮助客户在产品开发时一次性解决各电路组件之间的电磁干扰、绝缘、散热、缓震等问题。
(3)新建5G通讯、智能家居、智慧汽车及医疗器械等事业处,积极扩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使EMI屏蔽材料在产业结构及产品技术种类上有更大的改变空间,带动行业的快速增长;通过公司不同业务事业处,持续收集行业市场与技术动态信息,密切关注客户需求,保证自身产品对客户需求的适应性和技术先进性。公司将继续优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强客户粘性,挖掘客户的深度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及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4)坚持质量优先、品牌经营,以技术研发创新为先导,以产品质量和高效服务为保证,提高客户满意度、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将公司打造成为EMI屏蔽材料研发、制造领域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并不断向散热、绝缘、缓震等领域延伸发展。
2、技术研发规划
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与自主创新,已经成功开发了包括卷绕式真空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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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溅射及复合镀膜技术、屏蔽材料柔性化技术、连续化带状全方位导电海绵制备技术、高速精密成型技术、屏蔽绝缘胶带复合技术、非开模模切技术、异形模切及自动排废技术等7项核心技术。公司将在已有的核心技术基础上,不断加大对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的资源投入,特别在新型材料开发及改进生产工艺方面,密切追踪最新技术及新型材料的发展趋势,持续开展对新技术的研究,加快产品创新,确保不断推出高附加值、高品质的新产品,从而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未来三年在技术研发方面规划如下:
(1)拟投资研发中心6,133.77万元,在现有昆山市顺昶路99号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研发中心,体系化、平台化拓展公司的科研能力,从新型材料应用开发、工艺开发、设备改进、新品应用开发多个方面建立创新平台,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测试设备和高端的研发人员,短期内提升公司的设备自动化水平、原材料质量检测及成品功能测试能力,长期以增强公司新型材料设计开发能力、材料应用研发能力及工艺创新开发能力为目标,综合提升公司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2)加大公司在极薄EMI屏蔽膜、5G高频用挠性覆铜板、超薄两层挠性覆铜板、纳米石墨散热屏蔽复合材料等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投入。在5G及8K显示来临时代,动辄28GHz、40Gb/s以上的高速、高频、低延迟、低损耗的线路传输需求以及轻薄化、微缩化的尺寸需求对电磁屏蔽及散热材料提出了更高的性能要求,并带来了庞大的市场需求空间。在5G应用环境中,如何降低EMI产品的电阻值以应对更为复杂的电磁波干扰以及如何解决热能的释放效应以应对更为迅速的电子产品发热特性将提上日程。公司将紧密跟踪上述材料领域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变化,借助现有技术及产品应用经验,开展相关材料领域的研发布局和技术储备,持续探索上述材料领域的数据传输、电磁屏蔽、散热、极薄等专业问题,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开发低介电、高导热和高电磁屏蔽的极薄新型复合材料,为公司发展打开新的市场空间。
(3)进一步加大在原料环保安全测试、产品功能测试方面的研发投入。EMI电磁屏蔽、散热产品应用的测试包含导热率测试、磁导率测试、屏蔽效能测试、涂层测试、介电系数测试、压缩阻抗测试、剥离力测试、阻抗分析、耐摩擦试验、回弹率测试等,未来公司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增加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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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大先进检测设备及仪器、智能化系统软件的投入力度,建立产品测试标准,搭建更好的研发实验环境。
3、人才发展规划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将重点培养、优化现有团队和引进高水平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要战略。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已有的考核、激励体系,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计划地进行管理、销售、技术和生产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做到个人发展与公司发展紧密结合,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对于技术研发人才,将培养与引进同步,进一步提升研发队伍的创新能力,不断完善研发管理机制和创新激励机制,对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专利申请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技术研发人员均应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工作热情。
公司坚持开放的人才引进理念,通过人才引进不断提高管理、研发、技术、生产及销售等方面的实力,建立稳定、充满创新和活力的高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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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文件,有力地保障了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收益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相关政策安排如下: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基本原则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做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漏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2、信息披露的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或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2)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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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3、信息披露的媒体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监管部门,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4、保密措施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而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2)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分管业务范围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为各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层次的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与公司董事会签署责任书。
(3)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之前,应将知悉该信息的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保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泄漏内部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证券法务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为方便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设立证券法务部统一负责投资者沟通交流事宜,建立沟通渠道如下:
投资者沟通部门:证券法务部
投资者沟通负责人:金卫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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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沟通电话:0512-57668700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gyoung.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性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可以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在选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2、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
(1)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2)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3)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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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5)企业文化建设。
(6)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法务部作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事务。监事会对投资者管理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利润分配政策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长远利益,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制定和修改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社会公众股东的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可扣减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
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①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②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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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及以上的事项。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3)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4)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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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论证决策程序
公司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监管要求,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或者变更的,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小股东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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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用途,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因特殊情况而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对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现金分配的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作了更详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主要如下:
(一)实施分红的条件
本次发行前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适当分红,未作其他明确规定。
本次发行后实施的股利政策明确规定了分红的条件。
1、在下列条件均满足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1)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
(2)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2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购买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单项购买资产价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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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20%的事项,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以及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及以上的事项。
2、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现金分配的比例
发行前公司未对现金分配比例作出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后现金分配比例将按照如下规定:
1、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
本次发行后,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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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扣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的部分,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股东投票机制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情形。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解释和说明,以保证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具体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监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或监事候选人。
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如下:
(1)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或监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或监事后标出其所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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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和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或监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或监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选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4)若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该股东所有选票也将视为弃权。
(5)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或监事候选 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行股东大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四)征集投票权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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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的披露标准为:(1)公司销售及采购采取逐笔订单的方式,单笔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仅与部分客户及供应商签订框架合同,但正式交易时仍以订单的方式。结合公司上述业务特点,确定重大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的标准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合同(如有);报告期各期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框架合同(如有);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的金额为1,000.00万元以上的其他重大合同;
(4)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前述合同。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签订了销售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未约定销售单价和数量,日常经营中根据客户实际订单需求进行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签署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金额 |
1 | 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6.11.30~2021.11.30,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2 | 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8.2.27~2019.2.27,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3 | 昆山联滔电子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20.11.27~2021.11.27,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4 | 达丰(重庆)电脑有限公司 | 川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1.12.13~2012.12.13,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5 | 东阳精密机器(昆山)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7.7.10~2018.7.10,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6 | 和硕联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川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20.12.11至长期有效 | 按订单确定 |
7 | 苏州维信电子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20.11.2至长期有效 | 按订单确定 |
(二)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采用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在框架协议中约定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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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原则、合同期限、产品供应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签署方 | 合同标的 | 合同期限 | 合同金额 |
1 | 浙江原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8.4.9~2019.4.9,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富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8.4.9~2019.4.9,到期自动延续 | 按订单确定 | ||
2 | 展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7.2.21~2018.2.21,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3 | 苏州富进佳科技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8.1.23~2019.1.23,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4 | 昆山晶华兴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7.2.18~2018.2.18,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川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6.6.28~2017.6.28,到期自动延续 | 按订单确定 | ||
富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7.11.30~2018.11.30,到期自动延续 | 按订单确定 | ||
5 | DooSung Industrial Co., Ltd. | 川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5.1.20~2016.1.20,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7.11.28~2018.11.28,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
6 | 吴江市欧凯纺织品有限公司 | 富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7.6.19~2018.6.19,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7 | 金开股份有限公司 | 隆扬电子 | 按订单确定 | 2018.12.27~2019.12.27,到期自动延期 | 按订单确定 |
(三)银行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借款银行 | 合同名称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1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 | 授信额度动用确认书 | 9,000万新台币 | 2021.8.26~2022.2.25 |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 | 借款主体 | 借款银行 | 合同名称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1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中国信托商业银行 | 授信额度动用确认书 | 500万新台币 | 2019.12.24~2020.6.24 |
2 | 隆扬电子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国际贸易汇款融资业务合同 | 500万美元 | 2020.12.22~2021.12.16 |
(四)其他重大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履行完毕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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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合同主体 | 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履行时间 |
1 | 隆扬电子、台衡精密 | 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 1,640.4663万元 | 2020年12月 |
2 | 鼎炫控股、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借款合同 | 9,000万新台币 | 2021年5月-2021年8月 |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进行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关联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均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亦未涉及刑事诉讼。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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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
傅青炫 张东琴 陈先峰
刘铁华 孙琪华
全体监事:
衡先梅 王岩 吕永利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张东琴 陈先峰 金卫勤
王彩霞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LY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控股股东董事(签字):
傅青炫
实际控制人(签字):
傅青炫 张东琴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7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葛明象 徐振宇
项目协办人签字:
___________励 凡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8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字: ___________
薛 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 ___________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29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
陶云峰 葛霞青 邵婷婷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葛霞青
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30
六、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宛云龙 洪志国 吴玉娣
审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31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签字:
徐向阳 夏志才 李 想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肖 力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2
1-1-433
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宛云龙 洪志国 吴玉娣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34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字:
宛云龙 洪志国 吴玉娣
验资机构负责人签字: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35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1-1-436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顺昶路99号电话:0512-57668700联系人:金卫勤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电话:0512-62938520联系人:黄烨秋
三、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隆扬国际、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控股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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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长的傅青炫、担任发行人董事兼总经理的张东琴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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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③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承诺。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后本承诺人仍能保持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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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陈先峰,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金卫勤,担任发行人财务总监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王彩霞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③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④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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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承诺。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是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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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4、担任发行人监事并通过群展咨询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衡先梅、吕永利、王岩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③本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A.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其他规定。
本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前述承诺。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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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5、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群展咨询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本承诺人通过增资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该部分股份全部完成工商登记之日(2020年12月18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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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6、发行人股东上虞汇聪、双禺零捌、双禺投资、贝澜晟德、和基投资、振明咨询、聚厚管理、盛邦信息、党秀塑胶、涵与婕、本物管理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本承诺人通过增资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该部分股份全部完成工商登记之日(2020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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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7、发行人股东君尚合钰承诺:
(1)锁定期承诺
①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本承诺人通过增资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该部分股份全部完成工商登记之日(2020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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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报前12个月内,本承诺人通过受让取得的发行人股份,自该部分股份全部取得之日(2021年4月6日)起3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①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锁定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②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的规定,考虑稳定发行人股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等因素并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③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
④如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减持程序。
⑤若本承诺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出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进行相关减持。
(3)承诺的履行
本承诺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及承诺,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承诺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本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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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公司股价承诺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3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上一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触及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将按以下顺序依次开展实施:
(1)公司回购
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通过具体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①公司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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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C.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D.公司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C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1)”完成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36个月内增持数量最大限额为本次发行前持股数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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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的20%,且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总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及薪酬总额;D.单次及/或连续12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C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根据股价稳定措施“(2)”完成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的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预案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现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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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公司回购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回购程序,公司应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并在履行完必需的审批、备案和信息披露等法定程序后在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
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应在增持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方案(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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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30日内实施完毕。
4、约束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以上一年度薪酬为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每违反一次,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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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分红,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多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按如下公式支付现金补偿:每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三)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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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本将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促成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且公司/本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若上述购回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人/本公司将及时告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如果本人/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本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人/本公司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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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保证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措施的承诺本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至该等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提高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能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公司将结合市场发展状况和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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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好的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政策与《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积极推进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至该等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承诺将采取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本公司/本人作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确保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用于投资项目至该等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已承诺将采取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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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就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按照上市后适用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利润分配政策有关事宜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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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人将依法履行各自的相应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上市后适用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承诺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上市后适用的《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相关方制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预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如发行人未切实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承诺将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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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措施。
如发行人的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切实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承诺将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并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切实履行其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承诺将采取或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因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并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同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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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所采取的措施及承诺”。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十)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过错致使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一)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发行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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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