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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朝阳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朝阳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朝阳科技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及有效性进行了充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的需要,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广东微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微电”)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2021年度公司与广东微电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97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沈庆凯、郭丽勤、郭荣祥回避表决。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微电商品市场定价1,000206.32197
小计--1,000206.32197

(二)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广东微电商品197-2.25%--
小计-19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不适用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微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年12月5日

3、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兴举西路4号胜诺达工业园区3号楼第1层、第2层及第4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徐江涛

6、注册资本:8,038.3634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3GY2XF

8、经营范围:新能源锂电池原材料、高能锂电池及配件(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锂电池的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新能源锂电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和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1,519.86万元,净利润为1,551.09万元;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37,009.77万元,净资产为22,562.50万元。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郭丽勤女士是珠海微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珠海微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广东微电持股5%以上的股东,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将与广东微电的日常交易视为关联

交易。

11、经查询,广东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商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进行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朝阳科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荣庆 孔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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