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4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王雪芬、张波、王玉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董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永胜主持,出席会议董事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11,422.4877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麦格米特”)、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蓝色河谷”)、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麦格米特”)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浙江麦格米特、湖南蓝色河谷、株洲麦格米特一般账户。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苑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137号);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2]7136号);
5、《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7、《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