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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0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2-07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2025年度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预计将发生关于采购、销售、提供和接受综合服务之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 2023-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9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2025年度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递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电气控股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定价公允,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0年2021年2022年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1-6月)
销售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73.6972.3471.43相关业务需求未达到预期
采购52.2850.9650.36相关业务需求未达到预期
综合服务21.3422.0021.03不适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金额2024年预计金额2025年预计金额2022年1-6月实际发生金额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2023-2025年度预计金额与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销售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7771.432.34根据公司与电气控股的过往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计划、电气控股相关业务板块预期产品需求预计
采购5550.360.96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业务板块预期产品需求预计
提供综合服务4441.032.00根据公司与电气控股的过往业务情况和业务发展计划、电气控股相关业务板块预期产品需求预计
接受综合服务2220.140.49根据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计划和相关业务板块预期产品需求预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5年1月1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49号
法定代表人冷伟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936.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控股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8年5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电气控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38,319,626.2638,155,572.11
负债总额27,913,156.8927,618,321.73
净资产10,406,469.3710,537,250.38
资产负债率72.84%72.38%
项目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2021年度 (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6,848,959.4916,349,525.62
净利润-81,202.29-1,330,388.48

上述电气控股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电气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公司关联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

公司与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过往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电气控股于2022年10月19日签署了《销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提供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和《接受综合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销售框架协议》

1、基本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机电产品和相关服务等。

本协议表达了双方就产品销售事宜达成的合作共识,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名、规格、标准、运输方式、验收价格与支付等事项)以另行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为准,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各种产品的定价,须按如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执行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的价格;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双方同意,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双方应在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对本协议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撤销本协议并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3、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选择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而续期。

(二)《采购框架协议》

1、基本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自动化仪表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及原料等若干配件。

本协议表达了双方就产品采购事宜达成的合作共识,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品名、规格、标准、运输方式、验收价格与支付等事项)以另行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为准,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各种产品的定价,须按如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的价格;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双方同意,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产品的成本价格,双方应在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对本协议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撤销本协议并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3、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选择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而续期。

(三)《提供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1、基本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专业咨询、委托管理、房屋租赁等。本协议表达了双方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事宜达成的合作共识,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具体时间、服务价格与支付等事项)以另行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各种服务的定价,须按如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执行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的价格;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双方同意,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服务产品的成本价格,双方应在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对本协议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撤销本协议并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3、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选择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而续期。

(四)《接受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1、基本内容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接受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

司提供的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培训服务等。

本协议表达了双方就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接受综合服务事宜达成的合作共识,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具体时间、服务价格与支付等事项)以另行签订的产品服务合同为准,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协议项下的各种服务的定价,须按如下总原则和顺序确定: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无该等政府定价的,执行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凡无该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的价格;前三者都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双方同意,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服务产品的成本价格,双方应在遵守本协议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协商对本协议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或撤销本协议并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3、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可选择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而续期。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与电气控股有长期业务关系,多年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一直向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电力工程、机电产品和相关服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熟悉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产品需求,能够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根据其要求提供产品,提供的产品价格及

付款条件公平合理。

2、公司与电气控股有长期业务关系,多年来一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自动化仪表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及原料等若干配件,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迅速配合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需求提供产品,收取的产品价格及付款条件公平合理。

3、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专业咨询、委托管理、房屋租赁等综合服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通过为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服务而收取合理的报酬,提供的服务价格及付款条件公平合理。

4、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接受电气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培训服务、房屋租赁等综合服务,以便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收取的服务价格及付款条件公平合理。

综上,公司与电气控股开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正常商业条款及公平原则并在框架协议及相关具体交易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并不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独立性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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