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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五届七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七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2年度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2023-2025年度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电气控股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与电气控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并开展相关交易,符合财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关于制定《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有助于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在审议本议案时,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关于2023-2025年度公司与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电气控股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定价公允,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刘平先生、朱兆开先生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关于2023-2025年度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我们对本议案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与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协议乃于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其条款公平合理并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交易的年度金额上限合理,定价公允,进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冷伟青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对该议案表决同意。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习 俊 通 徐 建 新 刘 运 宏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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