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9日以传真、邮件、快递、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并于2022年10月19日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1日任期届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名刘建强先生、刘志强先生、郭孝坤先生、郭承辉先生、张美琴女士、王迎辉先生、赵研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7名候选人除王迎辉先生皆为连任。刘建强先生、刘志强先生、郭孝坤先生、张美琴女士、赵研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承辉先生持有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600股, 王迎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3,029股。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建强先生、刘志强先生、郭孝坤先生、郭承辉先生、王迎辉先生、张美琴女士、赵研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统计投票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第一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11月0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统计投票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蓝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