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蔡吉祥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4日以书面和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权益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第(五)款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公司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回购3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068,000股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部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权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X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益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待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待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