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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9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2-08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8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10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生产基地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乐园南一街5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志宏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74,408,1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股)的38.155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股份数量273,593,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719,176,691股)的

38.04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9人,代表股份数量81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719,176,691股)的0.1133%。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通过现场书面表

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杰新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杰新能”)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景苑支行”)申请银行保函,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800万元),深圳市中德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诚担保”)为南杰新能上述申请提供保证担保,开具相关的履约保函,公司为中德诚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 因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有效表决票274,408,177股,同意票为274,013,1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99.8561%,反对票为394,900股,弃权票为100股;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17,700,2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票的97.8171%,反对票为394,900股,弃权票为10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特别决议)。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穆曼怡,王静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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