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51.0565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炳文、黄晓佳、黄晓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黄炳文、黄晓佳、黄晓鹏。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