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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51.0565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以及《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10月19日)》中新增的“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的公司属于“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业务属于“3.新材 料产业-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3.3.5 高性能膜材料制造-3.3.5.4 电池膜制造”。

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与企业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属于《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10月19日)》的新材料产业。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持有标的公司48.94347%的股权,已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本次交易拟收购标的公司51.05653%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同业并购。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黄炳文、黄晓佳、黄晓鹏。因此,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

51.05653%股权,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说明》之盖章页)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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