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咸亨国际: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9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3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次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3人调整为8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0.00万股调整为1,063.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万股调整为137.00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保持不变。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次调整内容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相关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权益数量等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授予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关于调整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