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10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菜粕仓储及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靖江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开拓菜粕仓储业务,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为靖江公司开展菜粕仓储及交割业务下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担保金额2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菜粕仓储及交割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菜籽王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菜籽王”)的少数股东陈前林、陈前忠、吴定华拟将其分别持有的绵阳菜籽王16%、10%、7%股权转让给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兴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军及其配偶姚锦婷分别持有兴创投资90%和10%的股权。陈前林、陈前忠、吴定华与兴创投资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待公司履行内部决策流程、绵阳菜籽王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包括公司在内的其他绵阳菜籽王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绵阳菜籽王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绵阳菜籽王上述少数股权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考虑,结合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以及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结果,公司拟放弃绵阳菜籽王本次少数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名关联董事刘建军、姚锦婷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增强日常经营资金周转能力,补充现有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12个月,在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贷款金额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1年11月3日(周四)下午14:00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