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王颖先生辞职的原因进行核查,我们认为王颖先生辞职的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通过查阅石磊先生简历及工作履历,我们认为石磊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等情形。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黄风林、王建玲、刘希章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