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熵基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7

证券代码:301330 证券简称:熵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7日(星期一)15:00(北京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平山工业大路32号熵基科技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金海荣先

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9,432,9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5,51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5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916,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40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101,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5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745,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798,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深圳精英和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精英士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569,1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027,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70%;反对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8,6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798,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3%;反对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深圳精英和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精英士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569,1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027,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70%;反对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8,6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798,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213%;反对6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深圳精英和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精英士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569,1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4,027,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4070%;反对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未回避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3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深圳精英礼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精英谦礼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8,6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41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5%;反对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082,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90%;反对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程静、童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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