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10月17日累计获得政府补助款项共计人民币6,484,541.06元,具体明细如下(单笔10万以下政府补助,合并计入“其他补助”):
序号 | 补助内容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1 | 2019年崇川区科技计划项目(小巨人)验收合格奖励 | 280,000.00 | 崇科发【2022】5号 |
2 | 2020年紫琅英才人才补助 | 300,000.00 | 崇川区紫琅英才计划资助协议书(创新类团队) |
3 | 2021年省双创(景传勇团队)第二笔拨款 | 900,000.00 | 2021年江苏省“双创团队”资助协议书 |
4 | 2021年度稳岗补贴 | 125,805.00 | 2021年度南通市区单位稳岗返还公示(20220711) |
5 | 2021年度南通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奖励 | 100,000.00 | 崇川区关于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办法 |
6 | 2020年省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验收合格奖励 | 4,000,000.00 | 2020年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任务书 |
7 |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 | 350,000.00 | 崇川政规【2020】3号 |
8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25,558.0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 |
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 |||
9 | 其他补助 | 203,178.06 | - |
10 | 合计 | 6,484,541.06 | - |
二、补助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上述政府补助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