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21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逐项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改回函后,立即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所提事项逐一进行核查和研究,并积极准备回复的相关工作。由于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相关回复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回复。为切实做好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评估,公司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并于2022年10月31日(含本日)前提交本次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延期期间,公司将继续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审核问询函修改回函的回复及相关申请文件的更新工作,尽早完成相关工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为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