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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方案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系《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陆华明 王龙基 马 捷
日期: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