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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7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有2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交易期间交易买入(股)交易卖出(股)
袁军2022/9/26-2022/9/261,200.000
刘学欧2022/6/15-2022/6/234,400.004,400.00

经核查,上述两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行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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