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邓启东先生、齐卫东先生、张水利先生、林俊杰先生、王剑莉女士、吴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3号)。
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薛祖云先生、刘斌先生、廖益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83号)。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11月2日(周三)下午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第八届监事会换届事宜。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85号)。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