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全新好: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5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事项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提名黄国铭、杨春龙、施森捷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李媛媛、卞欢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履职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现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要求的任职条件。本次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助于公司治理的持续正常开展。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等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的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

鉴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专业能力胜任,符合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按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与北京泓钧签署《回购协议》,截止目前该交易尚未最终完成。公司持有并购基金的份额因谢楚安仲裁案件冻结时间较长且后续冻结时间仍不可控,对《回购协议》约定的交易事项进一步执行产生一定的障碍。

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补充协议》,审议程序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公司持有并购基金份额长时间冻结导致应收款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补充协议》对北京泓钧应付交易尾款由1,800万元调整至1,300万元同时明确北京泓钧付款时间,有利于提高应收款回收效率,同时公司在并购基金的年化投资回报率未违反前期股东大会“不低于15%”的授权,《补充协议》的签订不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与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临时)会议之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卞 欢: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