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5债券代码:128105 债券简称:长集转债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8,25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1118%。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1,11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11%。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0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7,14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07%。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4 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8 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2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0.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21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何启强和麦正辉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何启强、麦正辉、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7,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7539%;反对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4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