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10月1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柳美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4日,并同意以5.2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