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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5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1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下午16:00在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马银良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责任意识和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1、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合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4、监事会已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全体监事认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切实有效保障各持有人的利益,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情况: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监事程超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除上述修订外,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调整前: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计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1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安庆诚泰31,481.5228,000.00
合计31,481.5228,000.00

注: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且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调整后:

6、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预计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拟投资额
1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安庆诚泰42,025.8928,000.00
合计42,025.8928,000.00

注:公司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泰,且安徽集泰已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安庆诚泰,实施方式具体为公司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集泰增资,再由安徽集泰向安庆诚泰增资。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

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年产2万吨乙烯基硅油、2万吨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预计投资总额发生变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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