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将监事会成员数量由5名调减为3名,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独立监事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第一百四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