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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4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在浙江省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10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23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0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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