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克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凌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刘波先生列席。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15日